中西方行政监督体制的比较
中西方政治体制的比较

中西方政治体制的比较政治制度是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出现而产生的,是人类出于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和利益,维持一定的公共秩序和分配方式的目的,对各种政治关系所做的一系列规定,是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
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世界各国的各种政治体制在迥然不同的思想文化环境中不断发展,各自发挥着不同的历史作用。
一、中国政治制度中国政治制度是指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大陆实行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政府制度、国家与社会关系等一系列根本问题的法律、体制、规则和惯例。
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基本完成了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基础上奠定的,主要包括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作为我国政党制度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实现和维护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但是由于我国生产力、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历史起点落后,党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不足,以及其他主客观原因,我们在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进程中,也发生过一些失误和挫折。
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建成完全合格的社会主义,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不断对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的具体制度、体制和机制进行改革,不断实现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二、西方政治制度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主要有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两大类,但具体的组织方式又因国家的不同而各有特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和美国的总统制。
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英,国是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
话题讨论-浅议西方行政制度与我国行政制度

话题讨论-浅议西方行政制度与我国行政制度话题讨论-浅议西方行政制度与我国行政制度引言西方行政制度与我国行政制度是各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比较西方行政制度与我国行政制度,旨在探讨两者之间的异同点及其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第一章西方行政制度1.1 西方行政制度的起源和发展1.2 西方行政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特点1.3 西方行政制度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1.4 西方行政制度的决策过程和决策机制第二章我国行政制度2.1 我国行政制度的历史演变2.2 我国行政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特点2.3 我国行政制度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2.4 我国行政制度的决策过程和决策机制第三章西方行政制度与我国行政制度的比较3.1 行政权力的来源和运行方式3.2 行政组织和职能划分的差异3.3 决策过程和决策机制的异同3.4 监督与制约机制的比较第四章西方行政制度对我国行政制度的启示与借鉴4.1 西方行政制度的优势及其对我国行政制度的启示4.2 西方行政制度的不足及其对我国行政制度的借鉴结论综上所述,西方行政制度与我国行政制度在起源、组织结构、职能划分、决策过程、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通过比较和借鉴西方行政制度的优势,我国行政体制可以进一步完善,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阅附件A、附件B等。
附件内容详细说明了西方行政制度和我国行政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供读者参考。
法律名词及注释1、西方行政制度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 行政法:指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运行的法律体系。
- 公法:指与国家权力机关和公共事务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行政责任: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引起的法律后果。
2、我国行政制度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 行政机关:指行使行政权力、管理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和地方组织。
- 行政法规:指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根据法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针对个别案件的具体行政行为。
中外行政制度比较论文

中外行政制度比较分析摘要:行政制度(即政府制度)是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体制、职能、权限、活动方式及相互关系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
目前,我国行政制度并未发展成熟,还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
在改革中探索适合国情并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体制固然重要,但是其他国家的行政制度和改革对我们也是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的。
文章在对中外行政制度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行政制度在理论上的不足及其在指导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而对我国行政制度重构提出建议。
关键词:中西方行政制度对比分析1.行政及行政制度概述1.1行政的相关概念“行政”一词,在中国历史典籍中早就出现过,意思是推行政令,执掌政务。
在西方,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使用过行政一词。
现代英语中的行政源于拉丁文Administrare,意为国家事务的管理。
学科意义上的解释则因研究的视角不同而各异。
[1]西方学者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从“三权分立”的角度来解释行政,认为“行政”是指与立法、司法并立的“三权”之一;二是从政治与行政分离的角度来解释行政,认为“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三是从管理功能的角度来解释行政,认为行政是协调众人努力达成一定目标的一切管理都是行政。
[2]国内学者关于行政概念问题的分歧主要集中在管理主体的确定和管理范围的划分上,即行政活动的实施者究竟是谁,行政活动的边界究竟在哪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党群组织的管理活动能否纳入行政的范畴之中。
[3]综合各种观点,本文将“行政”定义为“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目标和统治阶级利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组织和管理国家政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自身内部事务的执行性活动”。
这个定义统摄行政活动的主体、客体、方式、手段、性质、目的等六方面的内容,即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狭义的政府 )及授权组织,行政活动的客体是国家政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行政活动的方式是依法治理,行政活动的手段是组织和管理,行政活动的性质是执行性活动,行政活动的目的是实现国家目标和统治阶级利益。
西方行政监督比较

西方行政监督比较西方行政监督比较在西方国家,行政监督是确保政府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机制。
不同的西方国家有不同的行政监督体系和实践,但它们都试图通过监督机构的建立和职能的规定,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和合法。
首先,从机构的角度来看,西方国家的行政监督机构可以分为多个类型。
其中,独立机构是最常见的一种类型。
例如,英国的议会管理机构(Parliamentary Commissioner for Administration)、澳大利亚的公民监察员(Commonwealth Ombudsman)和加拿大的加拿大及尤庞布莱尔公民投诉审查员办公室(Office of the Ombudsman for British Columbia andthe Public Health Officials Council)等,都被认为是在行政监督方面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机构。
此外,一些国家还设立了由联邦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监察机关,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例如,德国的联邦行政法院(Federal Administrative Court)就是一个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参与的监察机构。
其次,从职能的角度来看,西方国家的行政监督机构通常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
首先,它们负责接受和调查来自个人、团体和社会组织的投诉,对政府组织和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
其次,它们负责对政府组织和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行为进行评估,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三,它们负责向政府组织和行政机关提供意见和建议,以改进他们的行政行为。
第四,它们负责与其他行政监督机构和法律机构合作,共同保护公众权益和维护社会公正。
最后,从效果的角度来看,西方国家的行政监督机构在保护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公正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它们通过对政府组织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以保护公众的权益和自由。
同时,它们还通过提供建议和意见,帮助政府组织和行政机关改进他们的行政行为,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当代中西方政治制度比较课件

1971年法国宪法序言的《人权宣言》宣布:法律是公共意志的 体现,全国人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法 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 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 职,除德行和才能的差别外不应有其他差别,等等。
民族区域自治 特别行政区
世界各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依据国家权力集中程度的不同,当代国家的结构形式分 为两大类:
(1)单一制。
单一制国家,就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 国家。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全国只 有一种宪法,公民只有一个国籍;全国按地域划分为若 干行政区域,各行政区接受中央政权机关的统一领导; 国家是一个完整的主权国家,也是国际交往中的单一主 体。 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匈牙利、波兰、蒙古 等。
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作为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是 在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在随后 的资产阶级国家成长的过程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不 论西方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怎样不同,一般说来它们的 议员和政府首脑,形式上都是由选举产生。在政治生活 领域中,选举是指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根据自己的意 志,按照一定的形式和程序,通过投票方式,选出一定的 公民来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人。现代民主国家通过选 举这种程序,以选举中表达出来的人民的愿意,建立国 家的政治制度。
政治
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人们围绕着特定 利益,借助于社会公共权力来规定和实 现特定权利的一种社会关系。
在社会生活中,政治的具体外延形态为政治行为、政 治组织、政治制度、政治文化等。
中外监督制度比较

(1)三大机构权利监督制约
• 公民大会是城邦的最高权力机关,但它讨 论和表决的议案,必须是五百人议事会提 交的。在讨论过程中,主持会议的参议会 主席团又监视公民大会讨论问题的范围, 并可以制止超越大会议题的发言。当公民 大会或五百人议事会开会时,还有数名法 律监护官出席,如果讨论的提案或将要通 过的决议违反法律,监护官可以当场否定, 或指控其违法和不当而上诉至陪审法庭。
(二)当代中国监督制度的理论基础
• 1.马克思、恩格斯的监督思想和理论 • 关于人民民主监督的思想,在空想社会主义思 想家的著述中就有一些天才的预见,诸如差额 的秘密的投票选举、集体决议、限任制与离任 审查、议会监督、监督专员和人民代表大会制 下的议行合一等。马克思、恩格斯在此基础上 广泛研究前人的思想材料,批判地吸收前人的 思想成果,结合巴黎公社政权建设的经验和工 人阶级政党活动的实践,论述了工人阶级政权 运作中监督的必要性、监督的内容和监督的方 式。
• 权力恶的理念,则由马 基雅维利所发挥。他从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出发, 揭示君主统领国家所必 须的情感、道德和权术 时,把政治问题看成是 纯粹的现实的权力问题。 在他的心目中,权力和 财富的共生性与有限性, 同人的欲望的无限性之 间造成的冲突,导致了 人际关系的伪善。
• 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的发展,17、18世纪时的资 产阶级依附其经济、按照资 本主义发展要求的原则,重 新审视国家、政府、法律的 地位和功能。于是,上述三 个理念逐渐深化开来,引发 出若干关于权力制约与监督 的理性思考。(1)主权在民 理论(2)分权制衡理论(3) 法治论(4)有限政府论
4.汉唐至明清时代的监察机制
• 自汉唐至明清,封建专制发展中始终存在 着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中央集权与地方割 据的矛盾。监察权作为皇帝用来抑制相权 和百官权力的“耳目”和“鞭子”,在上 述两个矛盾的冲突域调试中,不断地在承 袭基础上进行调整、变更和补充。
当代中西方政治制度比较

当代中西方政治制度比较在当代社会,政治制度是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框架。
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下,形成了各种不同的政治制度。
中西方政治制度作为全球政治发展的两个重要方向,各自具有独特的特点和优势。
本文将对当代中西方政治制度进行比较,以探讨其差异和各自的优缺点。
一、中西方政治制度的差异1. 政治理念差异中西方政治制度的差异源于其不同的政治理念和价值观。
西方政治制度注重个人权利和自由,推崇民主和多元主义。
而中国的政治制度则注重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侧重集中统一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原则。
2. 政治体制差异中西方政治制度的体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西方国家普遍采用议会民主制度,通过选举形式选出代表人民意愿的议员组成国家机构。
而中国则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调人民群众的主权。
3. 政治参与差异在政治参与方面,西方国家较为注重公民的参与和政治表达的多样性。
公民有权利参与政治决策和政府运行的各个环节,例如选举、抗议示威等。
而中国政治制度更注重集中的决策和行政效率,公民的政治参与相对较少。
4. 政府权力差异中西方政治制度在政府权力的分配和运行机制上也存在差异。
西方国家普遍采用三权分立的原则,即将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分散给不同的机构,以制约和平衡各个权力。
而中国政府则更加强调党政一体和集中统一的领导方式。
二、中西方政治制度的优缺点1. 中方政治制度的优点中国政治制度的优点在于能够有效地实现集中统一的领导,保障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中国的政治制度注重国家利益和长期发展规划,能够快速做出决策并推动国家事务的发展。
此外,中国政府在一些方面也能够更加高效地调控社会资源,使得国家在经济、科技和教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2. 中方政治制度的缺点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些缺点在于政治权力过于集中,民众的政治参与度较低。
由于政治体制的限制,中国的政治决策与民意的关联较弱,公众对政府决策的表达和监督渠道相对不完善。
此外,权力过于集中也容易导致腐败和滥用职权的问题。
中国与美国市政体制的区别

中美市政体制存在的差异姓名:杨兴林学号:201204030022班级:2012级公共事业管理目录一、什么是市政体制二、我国的市政体制三、美国的市政体制四、中美市政体制存在的差异五、我国市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六、向西方借鉴经验中美市政体制存在的差异一、什么是市政体制广义的市政体制涵盖三种层次(宏观、中观、微观)的理解,包括市的建制设置及其地位、城市政权的组织形式和具体的管理体制。
狭义的市政体制一般指中观层次上的理解,仅指城市政权的组织形式。
二、我国的市政体制(一)中国市政体制的草创和沿革1909年1月,清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1911年11月,江苏省临时参议会通过《江苏暂行市乡制》1914年,袁世凯下令停止地方办自治,市组织被解散1918年,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暂行条例》1921年,北洋政府颁布了《市自治制》,9月颁布了《市自治制施行细则》1928年7月,中华民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特别市组织法》和《市组织法》1930年5月,中华民国颁布了新的《市组织法》1943年中华民国政府修改《市组织法》1933年12月,中共在江西苏区公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规定苏区城市分中央直属、省属、县属、区属等四类1943年10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各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草案》,规定边区市制设县级市、区级市和乡级市三级,均设参议会,议员分配实行“三三制”(二)新中国成立后市政体制的演进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1950年1月又颁布了《市人民政府组织通则》。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对地方各级政权机构作了明确规定。
1954年12月,我国颁布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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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行政监督体制的比较
通过比较对完善中西方行政监督体制有着重要作用。
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是一个国家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使得行政权利的行使更加公正、合法,也将大大提高行政效率,更好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政治的建设,提高政府行政体系的整体效率和功能。
中西方行政监督体制的涵比较
中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涵。
在我国,对公共行政权利的监督被约定俗成的称作行政监督,是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政党、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民、新闻舆论等多种政治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
严格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行过程中遵纪守法、认真执法和履行公务,做到确实保证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西方行政监督体制的涵。
西方学者对于行政监督体制的含义与中国学者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分歧,西方学者主要从三权分立的角度来理解行政监督体制的含义。
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本主义的发展,以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来组建国家的管理机构,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互相制衡,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完善。
中西方行政监督体制主要特点比较
由于中西方行政监督体制的历史背景和含义都有所不同,其主要容和分类也都存在着不同之处,这也体现了中西方国家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其行政监督体制的差异性。
为了更好地行使一个国家的行政权力,监督体制就需要适应一个国家的国情,只有适应本国国情才能使行政监督体制发挥最大的效用。
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
中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
行政监督体制作为现代过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行政监督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全民性。
行政监督在法律形式上具有全民性,所有公民都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反映自己的要求并对政府的工作及政府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公民拥有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等权利。
广泛性。
行政监督的容十分广泛,涉及到行政机关的各项决定及日常事务的处理,对每一个公务行为进行监督,做到有政府行为就有监督。
多样性。
行政监督的主体有很多,监督方式多样化,每个监督主体都有一种监督方式。
每一种监督方式又有多个监督手段,通过各种各样的监督手段对行政管理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及时性。
行政监督在政府的管理过程中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一旦运用行政权力的时候,就会伴随着行政监督,行政监督的存在也是经常性的,不会只是临时性的存在、出现。
法制性。
行政监督是依法监督,是国家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整个监督活动都是依照法律进行,其本质上也是一种法制监督。
强制性。
行政监督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可依照法律采取强制手段,不以被监督者的意愿为转移。
公开性。
行政监督必须要公之于众,保证行政监督的公开透明,适应政治的要求,跟好地行使民众监督的权力。
限制性。
监督主体进行监督时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监督,不能肆意扩大自己的权力也不能任意使用权力,监督主体也需要受其他监督者的监督。
西方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
西方的行政监督体制伴随着资产阶级的产生而不断完善,以权力相互制衡为基础,三权分立学说为理论,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利益集团、在野党、反对党的监督。
随着资产阶级的快速发展,价值观念的多元化,西方国家出现很多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为实现自身的利益向政府提出要求,这些利益集团往往又和在野党、反对党有一定的联系,为各取所需,
他们会时刻监督政府,对执政党政府产生强有力的约束。
监督对象直指最高领导人。
在西方国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他们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而这三者之中,行政机构的权力最容易形成独裁与专制,行政机关掌握的权力最大,掌握的资源最多,所以,立法、司法机关要对行政最高领导人总统的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
监察机构独立性强。
西方国家的监督机关权力独立于行政权之外,直接对最高行政首长或议会负责。
行政监督是权力之间的相互监督,所以,要给予行政监察机构很大的独立性和主动权,这样才能使行政监督具有威慑性。
监督法制完备。
西方政治的发展更加推动了行政监督体制的发展,而西方各国都很注重行政监督的法制建设,只有行政监督的法制化,使行政监督容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行政监督才更具有效能。
舆论监督得力。
对于西方国家来说,舆论监督对行政监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闻媒体被称为政府的第四部门,新闻媒体往往能与掌握政治权力的三个部门抗衡,对于政府来说是一种无形的监督。
官员的职业伦理意识较强。
西方国家为控制政府官员越轨,建立了有形的监督网络机制,提高政府官员的认识,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不断增强公务人员的廉政意识,在行政人员的心里设置了一道无形的道德防线,加强官员的职业
操守。
中西方行政监督体制的比较对中国的启发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行政监察工作要有新的路,建立公正廉洁的政府,反腐倡廉工作要取得实质性突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行政监督的工作要取得更进一步的发展,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之处,取长补短,结合本国国情完善行政监督体制。
在西方国家,形成了部与外部两套监督体系,使整个政府都处于严密的监督下,对于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完善行政监督体制过程中明确改革的目标,兼顾公正和效率。
行政监督体制的改革目标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受政治、经济、文化的环境影响。
要使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更加完善就必须与我国的基本国情相适应,在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注重公平公正,依照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维护我国公民的利益。
对于我国来说,要健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是人民专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政权力要受到人民的制约,所以要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就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提供坚强的后盾。
社会新闻媒体的监督要有一定的限度。
由于目前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运用各种媒介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交流,新
闻媒体更是如此,但也因网络信息的过于发达,使得许多媒体滥用自己的监督权力,上传许多公民个人的隐私信息,使得许多公民不敢在公共场合公开谈论自己对政治的见解,不仅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也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公民的基本权益遭受到侵害,同时也阻碍了政治的发展进程,所以,新闻媒体的监督要有一定的限度,正确运用网络媒介行使监督的权力,在监督政府机关及国家公务员权力运用的情况下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
防止监督权力的滥用。
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国的反腐力度不断加大,而与此同时伴随的是行政监督权力也在不断加大,监督权力的扩大也会导致监督权力的滥用,对此,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一定要正确行使行政监督权力。
首先,除了行政机关的部监督,也要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行政监督的效率;其次,不仅要加强行政机关部的监督,还要加强行政机关的外部监督,使国家机关权力受到全方位的监督;最后要加强政治的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有效地防止国家行政机关监督权力的滥用。
加强法律建设、健全法律体系是保障行政监督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基础。
西方国家的行政监督体制较中国完善其重要原因就是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关于行政监督的法律还有很多空缺,加强行政监督的
立法,是进一步完备行政监督体制的重要任务,有关行政监督的法律、法规、条例等更加完备,监督会更有效的被执行,因此健全法律体系是行政监督体制完善的前提条件。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要不断健全法律体系,使行政监督工作能够有法可依,国家公务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防止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滥用权力,避免腐败问题的滋生,而行政监督体制保证了廉洁政府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府效能,是推动政治建设的动力,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