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建设工程市场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效率、降低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
(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等证明材料。
3. 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信用平台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须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行为。
4. 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符合工程要求的施工、设计、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
(2)投标人须具备符合工程要求的施工、设计、监理等岗位资格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符合工程要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人员。
5. 资金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程所需的注册资本。
(2)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程所需的流动资金。
(3)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程所需的预付款。
6. 设备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2)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程所需的检测设备。
(3)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程所需的监理设备。
7. 技术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程所需的技术水平。
(2)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程所需的创新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程所需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8. 服务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三、资格审查程序1.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在进行招标过程中,为了确保公平竞争和项目的有效实施,投标人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
这些要求通常包括公司注册和合法经营记录、财务状况、经验和技能等方面的证明。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公司注册和合法经营记录:投标人通常需要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这些文件表明投标人是一家合法存在并具备经营权利的企业。
此外,还可能需要提供公司章程、法人代表授权书等附加文件。
2. 财务状况:为了确保投标人拥有足够的财力进行项目实施,招标机构通常会要求投标人提供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这些报表可以反映投标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和财务稳定性。
3. 经验和能力:投标人通常需要提供过去类似项目的经验和能力证明。
这可以包括成功完成的项目案例、参与相关行业协会的证明、技术人员和管理层的资历证明等。
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投标人具备必要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来实施招标项目。
4. 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对于某些项目,招标机构可能会要求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承诺。
这些承诺可以包括产品保修、培训、用户支持等。
投标人需要清楚地说明他们愿意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范围和限制。
5. 资源和供应链管理:在招标项目中,投标人需要向招标机构提供他们拥有的资源,如人力资源、设备、供应链等。
这可以包括公司组织结构图、员工数量和资质、设备清单、供应商合作关系等。
这些资料可以反映投标人的实力和能力来满足项目的需求。
6. 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投标人需要承诺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并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这可以包括道德行为准则和承诺书、反腐败和反贪污承诺、道德道德政策和流程等。
这些文件可以确保投标人在项目实施中遵循诚信和法律规定。
总之,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目的是限制参与招标的范围,并确保投标人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来完成项目。
招标机构需要仔细审查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制定适当的要求。
通过合理的资格要求,可以提高项目的竞争性,确保投标人能够按照要求和预期成功完成项目。
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投标人资格与业绩评审要求

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投标人资格与业绩评审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 注册资格要求投标人在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时,必须具备合法的注册资格。
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必须依法在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依法缴纳税款,具备良好的纳税记录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
2. 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在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时,必须具备健康的财务状况,以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必须有稳定的经济实力,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需满足一定标准投标人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结构,资产负债比例应在合理范围内投标人必须具备足够的自有资金或信用额度,以满足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
3. 技术能力要求投标人在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时,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且这些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投标人必须具备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承担相应工程建设任务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能够推动工程建设技术的创新与进步。
二、业绩评审要求1. 相关工程类别和规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时,必须具备相关工程类别和规模的业绩。
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的业绩必须与本次招标工程具有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类别投标人的业绩必须具备一定的工程规模和完成质量,以证明其具备承接本次招标工程的能力。
2. 业绩时间和地点要求投标人在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时,必须具备一定的业绩时间和地点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的业绩必须在近五年内完成,以证明其具备较新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投标人的业绩必须在相关地点完成,以证明其具备适应当地环境的能力。
3. 业绩证明与资料要求投标人在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时,必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和资料,以评估其业绩真实性和可信度。
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等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工程的图片、报告等资料,以证明其工程质量和完成情况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工程的用户评价或推荐信等,以证明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表现和口碑。
招投标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投标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投标是政府采购和企事业单位采购的重要方式之一,它旨在保障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确保公共资源的高效利用。
作为投标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才能参与投标活动。
以下是招投标中常见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法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合法登记在册的企业、机构或个人。
法定资格条件是招投标活动的基本要求,确保投标人具备法人身份、经营合法性以及相关从业资格。
同时,不同招投标项目可能对法定资格条件有不同的要求,投标人需要根据具体招标文件来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法定资格条件。
2. 经济实力条件:投标人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以确保有能力履行合同。
这一条件通常包括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净资产等指标的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等材料以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
3. 技术能力条件:针对特定的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以确保能够完成项目所需的工作。
这包括投标人的人员组织架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质、工作经验、相关的设备和技术设施等。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相关项目的经验介绍等材料以证明自己的技术能力。
4. 商业信誉条件:商业信誉是评价投标人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投标人需要具备良好的商业声誉,未曾被有关部门记载不良记录或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这一条件旨在保证投标人的商业行为合法合规,能够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5. 适用性条件:不同的招投标项目可能还有其他适用性条件,如特定行业执业许可证、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投标人需要根据具体招标文件来确定自身是否符合这些条件。
投标人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之前,需要详细了解并确保自己满足以上所列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同时,投标人还需要密切关注招标文件的更新和补充,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和公告,确保自己始终符合招投标的要求。
如果投标人不能满足资格条件,将无法参与招投标,因此在决定参与投标之前,投标人应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全面的评估。
总结起来,招投标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涵盖了法定资格条件、经济实力条件、技术能力条件、商业信誉条件以及其他适用性条件。
投标人资格资质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投标是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方式,是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手段。
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投标人资格资质法律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的法律规定1.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招标投标领域的基本法律,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作出了以下规定:(1)投标人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合法的民事主体资格。
(2)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不得有违法行为,如串通投标、行贿、虚假投标等。
2.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进行了细化,具体规定如下:(1)投标人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合法的民事主体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等,具体等级要求由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违法行为:①串通投标;②行贿;③虚假投标;④骗取中标;⑤擅自改变中标结果;⑥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3. 《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除了《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进行规范,主要包括:(1)《招标投标法》配套规章:《招标投标法》实施办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2)行业主管部门规章:如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3)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省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进行具体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审查1. 招标人审查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时,应当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进行审查。
公司参加采购招标条件

一、招标公告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我公司参加采购招标的条件公布如下: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信用等级不得低于BBB级。
3.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记录。
4.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等。
5.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6.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招标人提出的问题。
7.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无重大投诉。
二、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企业信用等级证书;(4)相关资质证书;(5)近年来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6)近年来的合同履约证明;(7)近年来的售后服务记录;(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2.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现金、支票等形式。
2.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人,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标报价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方式,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
2. 投标报价应真实、合理,不得低于成本价。
3.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五、开标、评标及中标1. 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 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方面。
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3篇)

第1篇一、前言为确保施工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 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具体资格要求1. 资质要求(1)投标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相关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
2. 业绩要求(1)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须完成过类似工程,且工程规模、技术难度、质量等级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关工程的合同、验收报告、工程结算等证明材料。
3. 人员要求(1)投标企业须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
(2)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4)质量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同类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5)安全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同类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4. 资金要求(1)投标企业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实力,投标保证金不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
(2)投标企业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公开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公开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合法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者相关行业资质证书,以证明其合法经营的资格。
2. 财务实力,投标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通常需要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或者银行资信证明,以证明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资金的能力。
3. 经验和能力,投标人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经验和能力,通常需要提供类似项目的业绩或者相关的技术人员证明,以证明其具备完成招标项目的实际能力。
4. 诚信记录,投标人需要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记录,不能有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良信用记录。
5. 其他特定要求,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可能会有其他特定的资格要求,比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资质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招标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招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并确保自身
符合相关要求。
同时,招标单位也应当依法合规地制定和执行资格要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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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应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资质或高新企业认定资质;3.投标人应是工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单位,并具有先进、成熟的工商信息系统软件;4.投标人所投工商信息系统软件应有软件产品著作登记;5.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八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需求一、招标项目概况1、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所招标的内容为河南省工商局金信工程工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工商信息系统),要求提供一套成熟的且有成功案例的一体化工商综合管理系统软件,以及其它应用系统的集成、省局数据集中、省局应用集中、软件实施(包括二次开发)、数据迁移、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项目验收后的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
软件须充分满足河南省工商系统的实际需要,支持省级的业务系统集中部署,支持部分市局的单独部署。
具体招标内容如下:1.1 河南省工商局金信工程工商信息系统(见下表);1.2河南省工商局业务软件的集成;1.3河南省工商局信息系统的实施和数据迁移工作;1.4河南省工商局工商信息系统的培训等工作;1.5 河南省工商局省级数据集中工作;1.6其他保证业务软件平稳上线的工作。
2、项目背景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经过十余年努力,在网络建设、应用软件开发、信息资源利用、设备配置、维护管理、管理制度制定、技术培训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具备了一定的基础。
我省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已经组织开发了大量的业务处理应用系统,这些系统数据库结构各异、采用不同的软件技术,而且许多应用程序紧密捆绑数据库,各业务功能软件涵盖多业务功能,自成体系,与其它业务软件功能交叉,数据无法分离和共享,程序本身维护、修改困难,难以实现相关业务、不同程序之间的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
目前的软件系统由于其封闭性,已不能适应工商业务的快速变化,无法根本满足工商目前业务的需求,限制了新时期工商日常工作;而同期,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监管制度、更新监管手段,先后推出了以市场主体准入、经营和退出行为全程动态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12315行政执法和案件执法及广告监测、商品流通领域监测、商标网上服务、网上登记年检等一系列新的监管和服务措施,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和水平,优化了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深化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监管方式改革,2006年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从不断提高依法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责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战略高度出发,以科学的发展观和全局“一盘棋”的指导思想,提出整合职能和资源,扩大系统功能,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优化组合、资源共享、相互支持、紧密协作,充分发挥改革成果的综合利用效能,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整体合力,提高政务信息共享能力,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2006年5月,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下文启动“企业信用监管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金信工程)”。
省工商局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金信工程总体技术设计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要求,通过梳理业务、规范流程、利用平台、整合资源,为解决数据标准不统一、技术体系不一致、应用功能不相同、信息资源不共享等突出问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把信息化建设放到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用“立足工商”、“跳出工商”的大手笔,以统一思想、科学论证、统筹规划、调整结构、按需配置、整合资源、集中管理、创新机制为指导原则,筹建以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专网为传输处理平台的数据和业务全省大集中的、集日常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企业分类监管和12315行政执法系统等各类业务系统于一身的工商信息系统,为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全省综合监管执法和社会公众信息查询提供服务;本项目是金信工程总体规划中河南省工商局工商系统中的应用软件采购项目。
3、软件使用对象工商信息系统的使用对象为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业务工作人员,目前全省约有3万多人,已包含有250万余户企业的相关信息。
4、网络系统现状各地市现有网络通信平台及接入由多家ISP提供,目前省局与地市局、以及地市局与县区分局之间采用2M SDH相连,工商所与县区分局之间采用 ADSL 拨号的方式相连;省局数据中心与洛阳灾备中心之间采用1000M VPN连接。
5、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现状省局从2005年先后下发了企业(个体)注册登记(C/S)系统、政务信息系统、12315申诉举报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企业经营行为监管系统、经济户口、广告监测系统、公众服务网站等业务应用软件系统。
本次系统建设要充分考虑原有的系统建设情况,考虑数据迁移的可行方案。
二、项目要求1 总体要求工商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为了适应河南工商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要求;是为了规范工商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是为了规范内部管理,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支撑河南工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的监管职能、监管模式和服务模式、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发生变化,要求工商信息系统能适用工商行政管理的不断发展变化。
工商信息系统必须按照一盘棋的原则,统一规划、协调实施,统一考虑所有工商业务和管理需求,统一考虑所有业务开展形式,采用一体化的设计思想,对业务进行梳理、分类,根据现有法律环境和机构管理模式,确定业务范围和业务流程,适应各类业务流程的变化和工商机构的重组。
要求具有统一的图形化工作流引擎,满足工商各种业务在需要时进行灵活的流程定制,适用各类业务功能和流程的变化,具备文书、组织机构、报表、证照管理、打印等各种组件。
工商信息系统各组成部分作为同一个系统的不同功能模块要求基于统一的数据标准,实时进行数据交互和有机链接,并能够与其它政府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换。
工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省级工商系统大规模成功应用先例,在国内具有较高的技术领先性,并提供该软件在其它省工商系统目前运行情况的用户证明材料。
本项目总体体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其中,应用系统的总体构成如下图所示。
工商信息系统总体构成图2 技术要求1、系统应遵循J2EE技术规范,采用B/S/S三层技术架构,充分考虑跨平台移植和跨平台通讯能力,具有良好的可拆分性,可按功能、规模进行伸缩、扩展,快速搭建应用。
2、数据库设计采用国家工商总局最新颁布的数据标准,并考虑到数据量不断增长的需求;技术规范采用国家工商总局最新颁布的技术规范。
二次开发和运行维护期间都必须符合国家工商总局最新颁布的标准,并提供数据标准的维护功能。
3、操作系统平台、数据库、应用程序服务器应采用主流产品,并符合业界公认的主流技术标准,不允许捆绑其它第三方产品(开源项目除外)。
4、对外数据交流和共享以及业务协同立足于提供标准的服务接口及调用。
5、具有图形化业务工作流引擎和完善的权限控制体系。
6、通用功能(如文书管理、组织机构、报表、证照管理等)采用组件化开发。
7、技术文档和工作文档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8、严格按照软件实施规范进行软件的上线实施和维护。
9、能够支持5000个用户并发操作,并提供权威机构的测试报告。
10、支持全省工商系统的数据和应用集中。
11、系统必须满足的标准及规范包括:《金信工程总体技术方案》《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规范-市场主体分册》《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规范-广告分册》《市场监管数据规范》《行政执法数据规范》《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数据元》《商品和服务分类代码》《工商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系统建设规范》《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规范(GS/T1-2004)》《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管理系统规范》《广告许可管理系统规范》《市场综合监管系统规范》《12315申诉举报管理系统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规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报表制度(2008)》12、对于查询功能,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自定义,且用户之间不相互影响。
13、对于打印功能,必须支持可视化界面进行预览和调整。
14、要求实现单点登陆和身份认证。
15、采用ESB技术实现应用的集成。
3 软件功能要求河南省工商信息系统软件要求按照一体化的设计思想,统一考虑所有工商业务,设计开发统一的工商信息系统。
各功能模块作为工商信息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涵盖登记、综合监管、行政执法、信用监管、警示信息、直销、商品监管、12315指挥调度、广告监测等功能,要求与网上业务实时交换数据,与12315呼叫中心、广告监测采集系统等进行有机链接,与其它政府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换。
按照金信工程总体技术方案中对应用系统的设计要求,结合河南省工商系统的实际情况,河南省工商信息系统如图所示,包括以下功能模块:3.1 市场准入与退出管理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注册登记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规范企业的准入,把好市场主体入门关。
是整个市场监管的首要环节,是工商机关对企业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包括内资、外资(含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集团的设立、变更、注销、歇业、复业、迁移、改制等各项登记注册业务,还涵盖了迁入迁出、证照管理,为后续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包括内资、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合作社及上述各类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集团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由以下登记业务构成:1)名称预先核准登记2)企业设立登记3)变更登记4)注销登记5)备案登记6)企业迁入迁出7)企业改制8)个体工商户歇业复业登记如下图所示:登记管理由受理、审核、批准、发照、归档等业务环节组成。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具备如下功能:1)对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登记,并支持冠省名企业在市、县局进行注册登记和冠市名企业在县区局进行注册登记;2)建立或更新企业注册登记信息;3)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和监督管理部门的提示或警示信息,对企业的市场进入行为、经营行为、退出行为和投资行为有针对性地管理;4)利用网络将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及时分发到企业所在地的工商所;归档工商所反馈的回查、检查、巡查信息,建立企业“经济户口”动态信息;5)市场主体退出管理提供企业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管理功能;6)对企业的行业构成、区域布局等进行统计分析;7)对企业的迁入迁出信息进行管理;8)对国有企业的改制信息进行跟踪和管理;9)能够自动生成、显示、打印各业务环节的文书材料;10)允许对已录入的信息进行查询和修改;2、广告登记管理广告登记管理由以下5类业务构成:●广告经营许可●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烟草广告登记如下图所示:登记管理由受理、审核、批准、发证、归档等业务环节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