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2篇)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复杂的运营环境,医院中层干部的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中层干部是连接医院高层领导和基层员工的关键纽带,他们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发展和运营效果。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中层干部管理方案对于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目标设置1. 提高中层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
2. 建立激励机制,激发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加强中层干部的团队协作和沟通,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三、方案实施1. 定期培训为中层干部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科学管理知识、临床经验分享、领导力培养等方面。
培训可以由外部专家进行,也可以由医院内部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讲。
同时,可以邀请优秀的中层干部分享自己的经验,增加学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2.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评估,激励中层干部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绩效。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晋升和薪资调整的重要依据,激发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每年初,与中层干部进行一对一的工作计划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中层干部的实际情况和个人能力,确保目标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定期跟踪工作进展,及时调整和协调资源,保证工作计划的顺利进行。
4. 强化团队建设加强中层干部的团队协作和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
可以组织定期的团队建设活动,如集体拓展、团队合作训练等,增强团队成员之间的互信和合作精神。
同时,可以开展团队内部的业务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学习和进步。
5. 提供职业发展机会为中层干部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
可以组织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和学术研讨会,提供学习和展示的机会。
同时,可以鼓励中层干部参与医院内部的重大项目和改革,提升其管理和领导能力。
四、效果评估对中层干部管理方案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医院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中组发[1998]6号)的精神,医院每年对中层干部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目的(一)建立正常的干部工作反馈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二)通过述职报告,交流管理经验和工作思路,提高管理能力,增强创新意识,营造务实向上的工作氛围;(三)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四)激励干部的工作热情,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依据,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考核对象除每年7月1日以后提拔任用的干部、年终考核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援藏或援疆的干部外,全院各业务科室正副主任、各职能处室正副处长均应参加每年度年终考核。
三、考核方法与内容:(一)个人总结。
参加述职考核的中层干部总结个人年度主要工作业绩、经验与不足。
(二)述职报告。
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科(处)室第一责任人到医院述职,业务科室副主任、职能处室副处长在本科(处)室述职。
1、科(处)室述职报告会(1)参加人员范围:本科(处)同志、下属部门负责人以及其它应该参加评议的人员。
(2)科(处)室述职报告会由部门第一责任人主持,副主任或副处长述职后,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票样本见附件1)。
(3)将民主测评票封存,业务科室副主任民主测评票交人事处,职能处室副处长民主测评票交组织处。
2、医院述职报告会(1)学系主任报告时间为10分钟,其余人员报告时间为8分钟。
(2)述职报告的内容:●业务科室第一责任人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全科工作量(应与上年度同期对比),科室业绩创新,新的一年工作设想,建议及解决办法。
年度各科室医、教、研、学科评估等9项客观指标由人事处核对后统一提供给述职人员。
●职能处室第一责任人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的亮点、重点、创新点(不要面面俱到),管理经验分享,上年度述职中报告的不足之处所采取的改进措施,新的一年工作计划。
医院中层干部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第三条中层干部岗位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四)竞争、择优原则;(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与任用第四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由医院党委统一领导,医院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四)具有丰富的临床、教学、科研、管理经验;(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三)开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四)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五)公示、任用。
第三章中层干部培训与考核第七条中层干部培训工作,由医院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中层干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医院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三)中层干部应具备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九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由医院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中层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德、能、勤、绩、廉;(二)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三)履职尽责情况。
第四章中层干部奖惩与晋升第十一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中层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层干部,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
第十三条中层干部晋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二)在本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三)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一、背景医院中层干部是医院管理的关键力量,他们既是医院管理的执行者,也是医院人力资源的管理者。
有效的中层干部管理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目前,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干部队伍扁平化,人员管理、职务晋升缺乏科学、公正、公平等。
因此,本文旨在制定一项中层干部管理方案,提升医院中层干部队伍管理水平。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科学、公正、公平的中层干部管理体系,实现医院中层干部的合理分配、科学培养、公正评价、突出重用。
三、方案1、建设管理机构建立中层干部管理机构,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与服务。
中层干部管理机构应具备完整的职能、权责,中层干部也应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
中层干部管理机构应由医院高层管理人员领导,设立专职人员,各部门负责人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并聘请外部专家进行咨询和评估。
2、培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培养应通过定期干部培训、党员干部班、进修等方式进行,加强中层干部的知识技能与业务素养培养。
培训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
中层干部也要充分利用工作机会学习,提高素质。
3、实施干部调配制度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中层干部调配制度。
调配原则为围绕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能力水平进行,党员和党员干部应优先考虑。
同等条件下,留用有过硬工作业绩的人员。
中层干部考核通过后,应及时调整岗位,不合格者应予以问责或调整。
岗位调配涉及到职务等级,应根据国家行政职务等级管理规定进行。
4、建立中层干部考核体系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中层干部考核体系,通过考核实现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用。
考核内容应包括综合能力、责任担当、业绩贡献等多个方面。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级,并按照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
5、实施激励和惩处机制建立激励和惩处机制,对于工作业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中层干部,应予以适当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为了提高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提出以下管理方案:
一、强化中层干部培训
1.制定中层干部培训计划,包括领导管理、沟通技巧、团队建
设等内容。
2.开设专业化、系统化、实践化的培训课程,采取学习实践相
结合的方式。
3.建立师资库,邀请内外部专家到医院开展中层干部培训。
二、建立中层干部考核机制
1.制定中层干部工作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权重和考核周期。
2.实行双向考核,即上级对下属考核,下属对上级考核,并建
立完善的考核记录系统。
3.对考核合格的中层干部给予激励,如加薪、晋升等;对考核
不合格的中层干部进行必要的惩罚和整改。
三、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中层干部选用机制,明确选用条件、程序和标准。
2.重视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为中层干部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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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层干部包括医院所属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等科室的正职、副职、护士长、副护士长。
第三条:医院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医院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胜任中层干部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热情服务,乐于奉献;
(四)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实绩明显;
(五)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正确行使职权,坚持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公论好;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第五条:担任医院中层干部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职能科室中层干部提任的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
过45周岁;临床科室中层干部年龄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确定;
(三)中层干部的职称要符合等级医院评审对应职务的职称要求;
(四)提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五)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担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两年以上;
(六)身体健康。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促进中层管理干部的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和能力,保证医院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加快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对象全院所有中层干部,包括:职能科室主任、副主任,临床、医技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
二、职位设置及任职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章,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以发展的眼光统领科室工作,注重人才培养,团结带领全科员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打造名医、名科。
3、职能科室主任、副主任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行政、后勤或临床、医技、护理管理工作5年以上,综合能力较强。
男性年龄不超过58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3周岁。
4、临床、医技科室主任须具备本科学历或高级职称,工作成效显著,任期目标完成良好。
男性年龄不超过58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3周岁。
享受十堰市级政府特殊津贴或荣获十堰市级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等十堰市级以上荣誉,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经院支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可延续任职至正式退休年龄。
5、临床、医技科室副主任岗位按科室所设专业确定职数。
6、护理管理干部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新任职务者年龄不超过38周岁。
7、临床、医技科室设置主持科室工作的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岗位一个。
床位40张以上的科室,可根据专业设置及业务发展需要增设副护士长岗位Q各科室在任护士长年龄不超过48周岁,在任未主持工作副护士长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任免办法1、中层干部的产生分公开竞聘和组织任命两种形式。
2、公开竞聘由院务办公室公布岗位要求,竞聘者自愿报名,根据竞聘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两种任职形式均由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任用。
3、中层干部一般任期为3年。
重用提拔新职务的仍须在原职务岗位任职期满考核后任用,通过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破格提拔任职的除外。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方案》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各科室。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四化”建设,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定本管理办法。
一、中层干部管理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1、政治条件:(1)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办事认真负责、工作勤奋、作风扎实,注重职业道德,能以身作则,富有开拓精神,能创造性开展工作.(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状况良好.2、业务素质。
(1)业务科室负责人要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能胜任科室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科研和创新能力.(2)职能科室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管理理论知识和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本部门工作。
3、任用资格:(1)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年龄要求:男55岁以下,女5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20年以上。
(2)业务科室负责人年龄要求:男58岁以下,女55岁以下,临床科室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20年以上,医技科室要求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3)护士长年龄要求应在5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采取两种方式.(1)择优聘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期述职、民主评议、党支部审定,由院长聘任.(2)竞争上岗: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党支部审定,由院长聘任.四、中层干部任期内管理1.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后任期一年,年终每位中层干部必须进行个人述职,并由医院考核组对其进行任期目标考核.中层干部述职必答内容:(1)科室管理;(2)科室业务发展和人员培训;(3)科室各项业务指标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上年比较增减情况;(4)科室行风建设;(5)个人医德行为(有无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收取”红包”、药品回扣等).2.对聘期内不能较好履行职责者实行诫勉制度,并限期整改,到期后不能整改者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党支部讨论通过,院长有权予以解聘.(1)收受”红包”和回扣,影响恶劣者;(2)管理能力低下,团结协作意识淡薄,无所用心,不求上进,造成科室秩序混乱,多项规章制度无法实施落实,多项责任目标不能达到.(3)本人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4)导致医院资金、财产、设备等重大损失;(5)严重违反院纪院规,受到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者.五、科室负责人的权利科主任(科长)是科室工作的全权负责人,护士长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科室护理工作,科主任(科长)的权利包括:(1)行政领导权: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以岗位责任为核心的科室内部规章制度及多种形式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医德医风的监督管理.(2)人事管理权:科主任(科长)拥有对本科室人员的选择权、职称晋升的建议权,不合格人员退用权.(3)业务建议权: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在医院宏观调控下,依据医院规章制度,科主任(科长)有对本科室业务发展、新技术、新项目开展以及人员进修、培训和参加各种业务活动的决定权.(4)经济分配权:在医院调控的范围内有权在科室内进行二次分配.六、中层干部管理的纪律和监督在中层干部管理中应遵守下列纪律:(1)不准超职数分配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2)不准临时决议干部任免;(3)不准拒不执行干部轮岗,交流的决定;(4)不准在任用干部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6)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院支部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院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举报,申述,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xx县妇幼保健院xx年三月十二日第二篇: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是医院的中坚力量,是医院人才与干部建设的关健环节,本办法涉及到的中层干部包括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业务科室正副主任及各学(班)组组长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或组长(3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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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中层干部聘用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聘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一)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有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五)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七)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八)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三章中层干部任免(聘任、解聘)程序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一)由党组织及院办牵头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公布竞聘信息;(二)根据科室发展需要,由科室推荐、个人报名,全院竞聘,在纪检监测部门的监督下产生。
(三)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竞聘答辩与民主推荐。
参加人员范围可设在院领导班子、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部分中层干部中进行。
(四)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竞聘结果提交医院党支部及工会集体研究决定;(五)对中层干部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并经任前谈话后,由医院办公室下发任命文件,医院对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聘用制管理,两年一聘,年度述职考核称职者可连续聘用,否则给予解聘,与其相对应的责任和权力解除。
第六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去、解聘其职务:(一)考核被确认为不胜任现职工作;(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三)因科室撤销、合并而失去职位;(四)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五)因违规违纪、经司法党纪受到相应处理的;(六)因其它原因需要免去、解聘职务。
第七条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因个人或其它原因主动提出辞去职务的,需写出书面申请提交院党支部研究,未经批准,不得离职。
第八条中层干部因退休等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第九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第四章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第十条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主任对院长负责,接受分管领导管理,对科室负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护士长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除接受相关职能科室的管理外,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第十二条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第十三条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第十四条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考核办、药剂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
第十五条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
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项临时性工作。
第十七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
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的考评权,享有本科室人员职称晋升的推荐权。
第十八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二次分配经济权。
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数量与质量,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拟定科室人员的二级经济分配方案,经科务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九条科主任享有科室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含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权,负责制定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护士长享有本科室内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
督促、检查科内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护士长享有对科内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权,对本科护理人员职称晋升推荐权。
第二十二条护士长享有本科护理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指导职能。
负责制定科内护理业务学习计划、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护理带教工作并组织实施,对本科护理人员送出进修、实习推荐权。
第二十三条护士长对科内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管理、保管等职能。
具体负责管理、领用、报废工作。
第二十四条护士长享对科内消毒灭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指导职能,负责健康教育、卫生宣教等工作,对病区内病人陪护管理,协助科主任进行科室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科室建立健全科室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科务委员会,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工作人员代表共3-4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本科学科发展规划,落实目标管理中工作计划,讨论决定二级分配方案及其权限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二十六条中层干部享受相应标准的干部岗位津贴以及量化绩效考核。
第五章中层干部考核第二十七条严格中层干部考核制度,由医院党支部及考核办负责中层干部考核的组织工作,医院办公室协助完成。
第二十八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院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使考核工作更具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二十九条考核分为任职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等形式。
(一)任职考核是指对拟任职人选进行的任职前的专项考核;(二)平时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进行的日常性考核,医院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了解考核中层管理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三)年度考核是指以岗位目标责任为依据,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中层管理者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进行的综合考核;(四)任期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调动、任期届满的全面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内容。
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的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核德、能、勤、绩、廉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工作业绩。
德:主要是政治态度和立场、政治理论素养、组织观念、思想品质和作风、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能:通过学理论、学业务,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水平的情况,抓质量、抓安全、抓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等。
勤:主要是在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措施、完成任务目标、履行岗位职责中所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责任感情况等。
绩:主要是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以及取得的有效成果和实际贡献等。
廉:主要是在科室管理和从事医疗业务过程中廉洁行为情况,以及医德医风考核。
第三十一条年度考核、评议的程序(一)每个中层干部年底要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做好述职准备。
(二)由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考核科室职工参加的述职评议会,被评议人作述职报告,到会人员进行无记名的打分测验。
(三)考评组与部分骨干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科室情况和被考核人进行广泛了解考察。
(四)考评组综合分析、认真研究考核情况,提出评鉴意见,向医院汇报。
(五)由医院分管领导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三十二条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评定标准如下: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尽职敬业,熟悉业务,精通管理,组织领导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团结协作好,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公认,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效果显著,实绩突出。
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不廉洁问题,能够团结协作,注意联系群众,熟悉业务,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工作努力,能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明显。
基本称职: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现不廉洁问题,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基本达到任职要求,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不够熟悉,虽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平平。
不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如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凌驾于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之上;道德品行不端,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等。
(二)组织领导能力差,难以打开局面,明显不能胜任现职。
(三)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如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团结;因主观武断,导致重大管理失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职工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
(四)存在以权谋私、不廉洁问题。
(五)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本科室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或产生较大社会负面影响。
(六)工作实绩差,完不成工作任务。
第三十三条在年度考核中,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时不胜任票达30%以上,经检查不存在人为因素的应视为不称职,予以免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达20%以上的要给予诫勉,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考核结果是中层干部任免、奖惩和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考核、评议中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提醒和告诫。
对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干部,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发现中层干部有违纪问题应及时进行查处并视情况进行调整。
确定考核档次时,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同级干部的20%。
第三十五条干部本人对考核或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得到组织反馈意见后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组申请复核,考核组应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在15日内向本人作出回复。
如本人仍有异议可越级向局党委申诉。
第六章中层干部行为规范第三十六条中层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部署,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十七条坚持院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中层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勤政廉政,尽职尽责,求实务实,努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第三十九条要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要始终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医院交付的各项指令性工作。
凡院部作出的决策、议定的事项、部署的工作,必须无条件执行、不折不扣落实、按时如质完成,坚决杜绝“中梗阻”现象,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对于执行不力的中层干部,将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第四十条及时在本科室传达院部各种会议精神,及时学习和贯彻落实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并做好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