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幼儿园园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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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及流程

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信息传播、家园沟通和品牌宣传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内容发布、互动交流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应以服务家长、学生和教职工为宗旨,传播正能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二章管理组织第四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设立管理小组,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总体规划和日常管理。

第五条管理小组由幼儿园办公室、信息中心、教学部门、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及流程;2. 审核发布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规;3. 监督公众号运营,提高公众号影响力;4. 定期评估公众号运营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七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内容分为以下几类:1. 幼儿园新闻动态:包括幼儿园活动、重要通知、校园新闻等;2. 教育资讯:分享育儿知识、教育理念、幼儿成长故事等;3. 家园互动:发布家长会、家长学校、亲子活动等信息;4. 教职工风采:展示教职工优秀事迹、专业技能等;5. 园所环境:介绍幼儿园设施、环境、师资等。

第八条内容发布流程:1. 信息收集:各部门根据职责范围收集相关信息,整理成文;2. 信息审核:信息收集后,由信息中心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规;3. 内容编辑:信息审核通过后,由专人进行内容编辑,包括排版、配图等;4. 发布审核:编辑完成的内容提交管理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5. 发布:审核通过的内容由信息中心负责发布。

第四章互动交流第九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应积极与家长、学生、教职工互动交流,回复评论、私信等。

第十条互动交流原则:1. 尊重家长、学生、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2. 及时回复,解答疑问;3. 保持良好的沟通氛围,传播正能量。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管理小组有权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幼儿园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分。

幼儿园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学校网站管理制度

幼儿园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学校网站管理制度

幼儿园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学校网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学校网站(以下简称“新媒体平台”)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促进信息传播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媒体平台是指幼儿园用于发布信息、沟通交流的网络平台,包括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学校网站等。

第三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幼儿园应指定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新媒体平台管理人员负责平台内容的发布、审核、编辑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新媒体平台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网络安全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新媒体平台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杜绝违规信息的发布。

第八条新媒体平台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平台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九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第十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内容应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不得发布负面、敏感、引起社会不安的信息。

第十一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内容应尊重未成年人隐私权,不得公开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内容。

第十二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内容应真实可靠,不得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家长和师生。

第四章发布流程第十三条所有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审核批准,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信息发布流程应明确,包括信息的撰写、审核、批准和发布等环节,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五条新媒体平台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记录和归档制度,便于追溯和审计。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的管理,提高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效率,确保微信公众号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树立良好的幼儿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与管理。

第三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是幼儿园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的总管理责任由幼儿园办公室承担,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架构设计、版面布局;2. 负责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审核、发布和内容维护;3. 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包括内容策划、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4. 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微信公众号内容的准确性、合规性。

第五条幼儿园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所辖工作的信息提供,具体职责如下:1. 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脱;2. 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3. 按要求报送信息至幼儿园办公室审核。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六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2.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3. 体现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和幼儿园文化;4. 注重内容的质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 定期推送幼儿园活动、教育资讯、亲子知识等内容。

第七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应遵循以下要求:1. 信息内容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2. 使用规范的汉语语言,避免错别字和语法错误;3. 图文并茂,提高信息的吸引力;4.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使用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形式。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八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制定运营计划,明确运营目标;2. 定期分析运营数据,优化运营策略;3. 开展线上线下活动,提高微信公众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4. 建立与家长的互动渠道,及时解答家长疑问。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幼儿园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三微一端管理制度

幼儿园三微一端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加强幼儿园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幼儿园管理效率,更好地服务幼儿、家长和教职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微信公众号管理(1)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是幼儿园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负责发布幼儿园动态、活动信息、育儿知识等。

(2)微信公众号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更新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公众号管理员需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审美能力,保证发布内容的品质。

2. 微博管理(1)幼儿园微博是幼儿园与家长、社会互动的重要渠道,负责发布幼儿园新闻、活动预告、育儿知识等。

(2)微博管理员需定期关注幼儿园动态,及时发布相关内容,与网友互动。

(3)微博管理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3. 微信小程序管理(1)幼儿园微信小程序为家长提供便捷的服务,如报名、缴费、查询幼儿在园情况等。

(2)小程序管理员需确保功能正常运行,及时修复可能出现的问题。

(3)小程序管理员需定期更新内容,优化用户体验。

4. 一端(移动端)管理(1)幼儿园移动端是幼儿园信息化管理的重要载体,负责发布幼儿园通知、活动安排、育儿知识等。

(2)移动端管理员需定期更新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移动端管理员需关注用户反馈,及时优化用户体验。

三、制度要求1. 各管理员需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三微一端的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2. 各管理员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信息化管理要求。

3. 各管理员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4. 各管理员需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三微一端的管理工作符合本制度要求。

四、监督检查1. 幼儿园领导定期对三微一端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幼儿园教代会、家长委员会等监督机构对三微一端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 幼儿园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幼儿园领导研究决定。

幼儿园公众号的管理制度

幼儿园公众号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的管理,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保障幼儿园品牌形象,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的所有内容发布、运营和管理。

第三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是幼儿园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应遵循以下原则:1. 正面宣传,传递正能量;2. 真实准确,尊重事实;3. 规范有序,注重信息安全;4. 互动交流,增强家园联系。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由幼儿园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制度,监督实施;2. 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和维护;3. 组织微信公众号内容的审核和发布;4. 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和宣传;5. 收集和分析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数据,不断优化内容和服务。

第五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审核由以下部门负责:1. 教务处:负责审核教育教学相关内容;2. 宣传部:负责审核幼儿园活动、新闻等内容;3. 办公室:负责审核内部管理、通知公告等内容;4. 家委会:负责审核家园互动、亲子活动等内容。

第三章内容发布与管理第六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内容分为以下几类:1. 幼儿园新闻:包括幼儿园重大事件、活动报道等;2. 教育教学:包括课程介绍、教学成果、师资力量等;3. 家园互动:包括亲子活动、家长学校、育儿知识等;4. 园所文化:包括幼儿园历史、文化传承、特色活动等;5. 通知公告:包括招生信息、收费标准、政策法规等。

第七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应遵循以下要求:1. 内容真实、准确、健康、向上;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3. 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发布低俗、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4. 遵守网络安全,不得发布危害网络安全的信息。

第八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流程:1. 内容提供:各部门根据职责范围提供内容;2. 内容审核:审核部门对内容进行审核;3. 内容发布:办公室负责发布审核通过的内容;4. 内容跟踪:办公室对发布内容进行跟踪,确保内容有效传播。

幼儿园园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幼儿园园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各园所微信公众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抓好官方宣传平台建设,发挥微信在对外宣传、信息发布、招生招聘和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各园所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由园所部门、个人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所有微信账号中含有园所名称(含简称),均属于园所官方账号。

第三条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由龙光教育总部统管,由各园所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微信公众平台是服务师生家长和社会大众的新媒体平台,是面向社会宣传、树立园所优质形象的重要窗口,应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龙光幼儿园品牌建设工作和龙光教育的发展全局。

第二章登记注册和年度检查第五条如园所有需求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需填写《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微信公众平台申请表》,报龙光教育总部批准后,园所负责建立与管理。

第六条凡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的园所账号,均须以园所为单位填写《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登记表》,报龙光教育总部登记备案。

如因工作变动,发生账号管理员变更、密码更改,应重新填写并及时报龙光教育总部备案。

第七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龙光教育总部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微信公众平台,龙光教育总部有权责令其停更或注销帐号。

第三章日常运营维护和内容发布第八条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各责任部门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应主动建立健全部门微信运营管理制度,明确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微信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龙光教育总部已通过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平台是:龙光教育,微信ID为LOGANEDU,是龙光教育总部官方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

由龙光教育总部新媒体部负责日常运营及管理工作,由各园所微信公众号责任部门做好园所宣传支持工作。

第十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范围、采写、报送、审核、时限严格按照龙光教育总部信息管理制度执行。

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管理方案

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管理方案

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管理方案一、方案背景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微信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应用。

在幼儿园教育领域,微信公众号也越来越受到家长们的欢迎和关注,成为了幼儿园与家长沟通的重要渠道。

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管理好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已成为每个幼儿园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方案目标本方案旨在通过对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科学管理,提高家长满意度和幼儿园知名度,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提高幼儿园品牌价值。

三、方案内容1.建立专门的微信公众号管理小组为了保证微信公众号能够得到良好的管理和维护,在幼儿园内部建立专门的微信公众号管理小组,并由相关负责人牵头负责工作。

该小组应该包括具有较强传播能力、文字功底较好、有一定设计能力等方面素质的人员。

2.规范发布内容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是幼儿园与家长进行沟通的重要渠道,因此发布的内容必须规范、准确、真实。

具体而言,应该坚持以下原则:(1)内容必须符合幼儿园教育工作方针和政策法规;(2)发布内容应该为家长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例如教育故事、活动安排、课程特色等;(3)文字要简洁明了,图片要高清清晰。

3.及时回复家长问题在微信公众号上,家长可能会提出各种问题和建议。

针对这些问题和建议,需要及时回复并给予解决方案。

同时,也可以通过回复与家长互动,增加家长对幼儿园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4.开展有针对性的营销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有针对性的营销活动,可以增强幼儿园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具体而言,可采取以下措施:(1)发布优惠促销信息或奖励计划;(2)定期举办线上互动活动或问卷调查;(3)发布优秀教育案例或教育经验分享。

5.定期更新公众号为了保证微信公众号的活跃度和吸引力,应该定期更新公众号内容。

具体而言,可采取以下措施:(1)定期发布活动、比赛等信息;(2)定期发布幼儿园内部新闻和教育成果;(3)定期发布有关幼儿园的公益信息。

四、方案实施1.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管理小组的培训,提高他们在微信公众号管理方面的素质和技能。

xx幼儿园园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xx幼儿园园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各园所微信公众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抓好官方宣传平台建设,发挥微信在对外宣传、信息发布、招生招聘和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各园所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由园所部门、个人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所有微信账号中含有园所名称(含简称),均属于园所官方账号。

第三条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由龙光教育总部统管,由各园所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微信公众平台是服务师生家长和社会大众的新媒体平台,是面向社会宣传、树立园所优质形象的重要窗口,应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龙光幼儿园品牌建设工作和龙光教育的发展全局。

第二章登记注册和年度检查第五条如园所有需求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需填写《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微信公众平台申请表》,报龙光教育总部批准后,园所负责建立与管理。

第六条凡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的园所账号,均须以园所为单位填写《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登记表》,报龙光教育总部登记备案。

如因工作变动,发生账号管理员变更、密码更改,应重新填写并及时报龙光教育总部备案。

第七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龙光教育总部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微信公众平台,龙光教育总部有权责令其停更或注销帐号。

第三章日常运营维护和内容发布第八条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各责任部门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应主动建立健全部门微信运营管理制度,明确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微信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龙光教育总部已通过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平台是:龙光教育,微信ID为LOGANEDU,是龙光教育总部官方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

由龙光教育总部新媒体部负责日常运营及管理工作,由各园所微信公众号责任部门做好园所宣传支持工作。

第十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范围、采写、报送、审核、时限严格按照龙光教育总部信息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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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
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各园所微信公众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抓好官方宣传平台建设,发挥微信在对外宣传、信息发布、招生招聘和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各园所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由园所部门、个人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所有微信账号中含有园所名称(含简称),均属于园所官方账号。

第三条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由龙光教育总部统管,由各园所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微信公众平台是服务师生家长和社会大众的新媒体平台,是面向社会宣传、树立园所优质形象的重要窗口,应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龙光幼儿园品牌建设工作和龙光教育的发展全局。

第二章登记注册和年度检查
第五条如园所有需求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需填写《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微信公众平台申请表》,报龙光教育总部批准后,园所负责建立与管理。

第六条凡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的园所账号,均须以园所为单位填写《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登记表》,报龙光教育总部登记备案。

如因工作变动,发生账号管理员变更、密码更改,应重新填写并及时报龙光教育总部备案。

第七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龙光教育总部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微信公众平台,龙光教育总部有权责令其停更或注销XX。

第三章日常运营维护和容发布
第八条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各责任部门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应主动建立健全部门微信运营管理制度,明确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微信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龙光教育总部已通过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平台是:龙光教育,微信ID为LOGANEDU,是龙光教育总部官方信息发布
的主要平台。

由龙光教育总部新媒体部负责日常运营及管理工作,由各园所微信公众号责任部门做好园所宣传支持工作。

第十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围、采写、报送、审核、时限严格按照龙光教育总部信息管理制度执行。

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微信管理员发布信息前,必须经龙光教育总部新媒体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

龙光教育总部负责对各园所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做好正面引导,并对发布容进行监控。

第十一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息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规定,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容。

第十二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和有关信息应遵守相关XX规定。

凡涉及党和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园所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

第四章信息安全和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官方微信平台的信息安全工作,不得私自将账户信息外传。

如出现管理员私自外传造成不良后果者,园所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龙光教育总部做好对XX冒用学校名义开通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实时监控,一经发现,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此类平台进行投诉并关闭。

第十五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管理与维护要严格遵守园所宣传纪律和XX规定。

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负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管理将作为纳入责任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龙光教育总部负责解释。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表1
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登记表
注:1、登记表需要签章后交至龙光教育总部备案;2、备案编号由龙光教育总部统一填写。

附表2
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申请表
注:1、申请表需要签章后交至龙光教育总部;2、备案编号由龙光教育总部统一填写。

附表3
龙光幼儿园各园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年度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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