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聘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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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申请表

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申请表
是否为会计高端人才
取得会计高端人才证书时间及类别
曾参加过何专家库及任何职
其他
奖励或荣誉称号
获得时间
授予单位
荣誉称号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单位
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职务
论文、著作或课题
日期
名称
出版刊物、出版社或立项单位
合(独)著、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工作内容
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完成情况及效果
负责人:
单位推荐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家
申请表
单位
姓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填表时间:年月日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相系电话
最高学历
学历及毕(肄、结)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
学制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所在部门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年限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已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18.08.13•【字号】渝水〔2018〕194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水〔2018〕194号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加强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和涉水行政许可事项专题技术评审专家管理,我局制定了《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联系人:宋泉岑,联系电话:89079067,157****1309,传真:89079071。

重庆市水利局2018年8月13日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水利建设项目和涉水行政许可事项专题技术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管理,提高技术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技术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根据《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23号),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水利局技术评审专家的申请、聘任、使用、管理和考核。

市级水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等其他事项需临聘的专家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已入选重庆市水利局建立的水利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且以独立身份参加技术评审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公开征聘、集中入库、资源共享”原则。

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工作可聘用专家库中专家。

第五条重庆市水利局勘察设计处(总工办)负责专家的资格审查、培训、考核,以及专家库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专家库组建第六条重庆市水利局设立专家库,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遵循“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认定、统一入库、集中管理”原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北京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及选聘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北京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及选聘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北京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及选聘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5.03.05•【字号】京人社专技发〔2015〕51号•【施行日期】2015.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北京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及选聘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51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在部分系列高级职称试行社会化评审的实施办法》、《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和《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对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和选聘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换届调整范围经市人力社保局授权组建的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含专业学术评议委员会),均须换届调整。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包括: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教练员、工艺美术、广电播音、新闻、出版、翻译、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等系列各级别评委会。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包括: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技校教师、公证员、律师等系列各级别评委会。

其中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和技校教师系列各级别评委会换届调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含专业学术评议委员会)包括:各高等学校、党校和有关科研机构各级别评委会。

该评委相应换届调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评委会换届要求(一)本次评委会换届调整,以我市现有职称评审专业布局为基础,突出专业评审、行业管理等特色,兼顾新兴产业领域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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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评标专家,聘任书篇一:评标专家聘书补办申请表评标专家聘书补办申请表注:请将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粘贴在“粘贴照片”处。

篇二:评标专家各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的通知》(京人发【201X】42号)废止。

附件:《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O一一年九月四日附件: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评标专家队伍的管理和建设,根据《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的审核、认定、聘用、培训、考核等管理。

第三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综合管理北京市评标专家,委托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北京市评标专家库运行、专家信息的日常维护及服务工作,委托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北京市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增选、信息修改、聘书管理等日常工作。

会同市政府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考核认定评标专家资格,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考核工作。

二申请和认定第四条入选北京市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申请时,年龄未满70周岁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部分专业技术要求的具体条件,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政府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条北京市评标专家候选人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第六条申请程序:(一)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北京市评标专家库申请系统,在线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申请表。

岗位聘任申请书怎么写范文

岗位聘任申请书怎么写范文

岗位聘任申请书怎么写范文聘用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聘用人员的档案放在人才服务中心或交流中心,证明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是单位缴纳社保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收据,在单位财务凭证中可以复印。

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聘任申请书,希望大家喜欢。

聘任申请书1学校领导:本人___,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12月出生,__年7月安顺师专物理专业毕业,__年分配到安顺开发区参加教育教学工作,__年9月贵州师范大学物理教育成人本科毕业。

20__年3月取得小学数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本人热爱中国共产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实践”____”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在教育工作中,以教书育人为天职,热爱教师,安心教育,服从领导,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同志,热爱学生,勤勤恳恳做好本职工作,深受学生家长的好评。

本人刻苦钻研,虚心学习,讲求实效,对每一个学生负责,符合小学高级教师条件,现申请聘任小学数学高级教师职务。

在教学方面,我能适应小学数学科的循环教学,每学期都能依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备课做到“四备六熟”,上课做到精讲多练,批改做到精批细改,辅导做到耐心分析,帮助学生总结出掌握某类问题规律,测试做到有测必改,有测必评。

我始终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切实推行,“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授课原则,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承受能力合理设计每一节课。

在学校每学期两次常规教学工作检查中,我所写的教案以及作业批改获得领导和同行的一致好评。

对学生,我做到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讲究形式多样,追求实效,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形成良好的、和谐平等的育人氛围。

身教重于言传,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学生会模仿教师。

我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一切活动,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树立“学校是我家”,学校发展,我发展的”双赢”观念。

在班集体的管理中,遵循学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实施管理,面向学生未来,防微杜渐,少批评多鼓励,防患于未然,树立班级科学化管理,形成具有鲜明个性的班级文化。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3.07.19•【字号】厦工信政法〔2023〕172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工信政法〔2023〕172号各有关单位:《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已经第20次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19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家库的建设和维护第三章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第四章评审专家抽取方法第五章项目评审工作规定第六章评审专家的评价和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厦财购〔2015〕20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厦财采〔2022〕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项目专家评审工作,提高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评审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核查、评估、咨询、验收等评审专家参与的工作遵照本办法执行。

市工信局组织或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级产业资助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的,按照国家或省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或省无相关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因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工作需要,临时、短期聘请专家参与核查、评估、咨询、验收等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评审专家是指经市工信局审核后,取得项目评审资格以独立身份参加市工信局项目评审工作,并纳入市工信局评审专家库的专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通用类专家为从事财务、法律、金融领域的专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业务类专家为除通用类专家从事领域外,从事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专家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由省财政厅确认并颁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的人员。

第三条评审专家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省评审专家库建立、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统一建库、资源共享、管用分离、划分区域、随机抽取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的政府采购活动聘请使用评审专家要按照本规定从全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的政府采购活动聘请使用评审专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六条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要持《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和本人身份证。

评审专家库以外专家要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专业职称证书。

第二章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第七条省财政厅主要职责:(一)建设全省评审专家库;(二)明确山东省评审专家聘任条件;(三)审查评审专家人员资格,颁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四)动态管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及时更新评审专家库人员信息;(五)制定全省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规则;(六)监管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七)对全省评审专家进行复验;(八)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处罚;(九)其他监管事项。

第八条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要职责:(一)征集本地区的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向省财政厅推荐;(二)监管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三)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处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四)省财政厅规定的市级财政部门应承担的其他监管事项。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评审专家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由省财政厅确认并颁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的人员。

第三条评审专家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省评审专家库建立、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统库、资源共享、管用分离、划分区域、随机抽取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的政府采购活动聘请使用评审专家要按照本规定从全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的政府采购活动聘请使用评审专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六条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要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和本人。

评审专家库以外专家要持本人、工作证和专业职称证书。

第二章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第七条省财政厅主要职责:(一)建设全省评审专家库;(二)明确省评审专家聘任条件;(三)审查评审专家人员资格,颁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四)动态管理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及时更新评审专家库人员信息;(五)制定全省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规则;(六)监管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七)对全省评审专家进行复验;(八)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处罚;(九)其他监管事项。

第八条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要职责:(一)征集本地区的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向省财政厅推荐;(二)监管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三)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处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四)省财政厅规定的市级财政部门应承担的其他监管事项。

第九条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要职责:(一)征集本地区的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向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推荐;(二)监管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三)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处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四)省财政厅规定的县级财政部门应承担的其他监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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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或参与评审的重大项目:来自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评审意见:
(盖章) 月


专业特长的具体说明:
本人声明: 本人上述所填内容均真实有效。本人愿 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 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声明人: 年 月 日
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任申请表
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称 学历 现从事专业 单位地址 评定时间 所学专业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是否在职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从事时间 邮编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政治面貌 籍贯 职务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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