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12.01•【字号】川人社办发〔2014〕266号•【施行日期】201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6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已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第1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政策和《经办规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52号)等文件,从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努力克服困难,严格遵守纪律,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在政策执行中不偏离、不走样。
各地要从工作大局出发,切实维护国家、省政策权威,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设置障碍。
要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好经办时限等方面的工作要求,不得延误,更不得推诿。
二、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全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系统,实现参保人员在全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我省跨市(州)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业务通过网上办理和相关资料电子化传送,并与部级转移接续平台无缝连接,实现省级对省内转移、跨省转移、市州内转移等进行全面、及时、准确监控管理的目标,并为统计分析和决策提供支持。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填写说明(人社险中心函[2011]58号附件2)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填写说明(人社险中心函[2011]58号附件2)](https://img.taocdn.com/s3/m/6d2840cc27d3240c8547ef02.png)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填写说明(人社险中心函[2011]58号附件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信息表包括“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信息”、“历年缴费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三部分。
填写说明中的“年”或“年度”,除特别注明“社保年度”外,均指自然年度。
一、编号和账户类别1.编号:必填项。
指各地按照本地规则统一编制的信息表号码。
在本行政区内应确保唯一。
2.账户类别:必填项。
指参保人员办理转移的类别,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选“一般账户”,办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的选“临时缴费账户”,在相应的“[ ]”中划“√”。
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1.个人编号:必填项。
指办理转移的参保人员在转出地业务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唯一识别号码。
2.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填项。
与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内容一致。
3.公民身份号码:必填项。
填写公民身份号码,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华侨等为统一规定的社会保障号码。
4.户籍地地址:必填项。
按照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的地址统一填写至县(市、区)级,可填写至门牌号。
如户籍地地址与身份证地址不一致的,需由参保人员做出书面说明。
5.转出单位名称:必填项。
填写办理转移的参保人员转出前所在单位名称。
如为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则填写“以个人身份参保”。
6.参加工作时间:指参保人员首次参加工作的年月,格式为YYYYMM。
因参保人员发生多次转移无法掌握等原因,确实无法填写的,可以不填(即为空),但应在信息表下方的“说明”中予以说明。
7.首次参保地实行个人缴费时间:指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所在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的时间,格式为YYYYMM。
不同类别的人员(固定工、合同工、参加行业统筹人员等)可能有所不同。
因参保人员发生多次转移无法掌握等原因,确实无法填写的,可以不填(即为空),但应在信息表下方的“说明”中予以说明。
8.本人首次缴费时间:必填项。
指参保人员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开始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政策宣传解读

第 四 步 原 内 参 容 保 地 完 成 工 作
3.将《信息表》传送给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五 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与北京市农保 间的衔接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农 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与基本养老保险合并计算。其中农转居养 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农村养老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再合并到城镇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中计算。
解读八:不再转移原则
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人员,不再转移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
解读九:关于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
对于同时在两地以上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 人,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新 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 新就业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 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 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解读七:基金转移算法
个人账户储存额: 1998.1.1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
个人账户储 存额+统筹 基金
1998.1.1后按计入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算 统筹基金(单位缴费): 以本人1998.1.1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 按12%的总和转移(不含利息) 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城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 件的,按照农转居养老保险、被征地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 的顺序计算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其中农转居养老保险缴费年 限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农村养老和被 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进行合并计算。
谢谢!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 〔2009〕66号)政策宣传解读
东莞社保转移流程

东莞社保转移流程东莞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是什么,办理社保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东莞社保转移流程,希望你们喜欢!东莞社保转移流程一、外市转入办理条件:在本市已办理停保登记办理材料: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转入社保局填写)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参保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2、携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滴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二、转出外市办理条件:在本市已办理停保登记的参保人办理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办理流程:1、已办理停保;2、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到东莞市任一家社保局自助终端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3、如市民咨询能否代办,答可以。
只需将委托人身份证给代办人即可。
如市民问能不能给身份证复印件,答可以。
但是需要委托人写份委托书,委托书要双方签名且盖指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委托人最后参保地社保局前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及时限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外市转入办理条件:在本市已办理停保登记办理材料: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转入社保局填写)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参保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2、携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滴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转出外市办理条件:在本市已办理停保登记的参保人办理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办理流程:1、已办理停保;2、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到东莞市任一家社保局自助终端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3、如市民咨询能否代办,答可以。
只需将委托人身份证给代办人即可。
如市民问能不能给身份证复印件,答可以。
但是需要委托人写份委托书,委托书要双方签名且盖指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委托人最后参保地社保局前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及时限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东莞社会保险变更单位信息变更办理条件:《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一)单位名称;(二)住所或地址;(如地址是同镇街变更,则直接到参保社保局变更地址即可;如果地址是跨镇街变更,则需带变更证明到原参保社保局撤销后在新地址重新办理登记)(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四)单位类型;(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六)主管部门;(七)隶属关系;(八)开户银行账号;(九)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经办人签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年月日
本凭证一式两联,填发此凭证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各一联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参保单位章: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落款中的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即可。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政策宣传解读

新参保地受理 《申请表》并审
核有关资料,
原参保地收到 《通知书 》 后,为参保人 建立专门 标 识
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15个 工作日内生成《联系函》, 向申请人原参保地发出
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15工作 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信息表》
新参保地收到《信息表》和转入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举例说明
参保人张三(女性),非本市户籍,存在以下两种 情况分别区别建立临时账户:
☆ 情况一:参保人30岁时在北京市参保,后停止参 保,现在北京市重新就业参保,参保时年龄为41 岁。 ☆情况二:参保人从未在北京参保,现在北京市重新 就业参保,参保时年龄为41岁。
解读六:“10年”原则
一是户籍所在 地: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在户 籍所在地,由 户籍所在地办 理
3
新就业地社保机 构受理《申请表》 审核相关资料。 符合转移条件的, 在受理之日起的 15个工作日内 生成《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转移接 续联系函》,并 向参保人员员参 保地社保机构发 出。
4
原参保地社保机 构在收到《联系 函》之日起的 15个工作日内 完成相关手续。
第四步相关手续内容:
1.核对有关信息 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信息表》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表》 并审核有关资料,并在15个工作日 内生成《联系函》,向申请人原参 保地发出
收到《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办结 终止参保人的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 划转基金并向参保 人的新参保地经办 机构发出《信息表》 生成《信 息表》
2
三:转入流程
需要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书 面告知不能办理转移的原因和 政策依据,15工作日内为其建 立临时缴费账户,并向其原参 保地发出通知书 申请人提出申请,出示 缴费凭证,并填写《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 续申请表》
人社部发[2009]187号
![人社部发[2009]187号](https://img.taocdn.com/s3/m/72129726453610661ed9f43c.png)
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 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为做好《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领会《暂行办法》精神。
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事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是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是一件利民生的好事、顺民意的实事。
全面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也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和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暂行办法》的政策要点,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高度,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上来,积极主动、认真细致、不折不扣地做好《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任务安排、工作进度、配套措施、应急预案和检查监督等作出具体安排。
特别是元旦、春节将至,这一期间也是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高峰期,要抓紧作出具体部署,做到有预案、有措施,重点加强经办服务一线窗口的工作力量,确保实施工作有序进行。
各地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请于2010年1 月底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三、全力做好经办服务工作。
为保障《暂行办法》实施到位,部里制定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北京社保2019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培训

联系函回执》
8、接收《信息表》 9、临时缴费账户转入 10、业务办结反馈
北京社保
15
临时建账地 (转出地)
1、临时缴费账户转出申请
2、生成并发送《临时账户转移 联系函》
5、接收《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 回执》
6、办理减少,临时账户转出
7、打印并发送《信息表》
北京社保
具体内容
8
关于待遇领取地
首先考虑户籍地,是社会保险关系在户籍地 的,由户籍地办理;
不在户籍地,按照“从长” 和“从后” 确
定。 都没有超过10年的,则转回户籍地。
北京社保
具体内容
9
临时账户
男50、40女周岁人员建立临时缴费账户,临时 账户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临时账户转移,统筹部分(单位缴费)和个人 账户全中转移。
北京社保
具体内容
6
关系的接续
各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累计计 息;
退休手续办理前,账户不能清算,只能转 移;
出国定居、到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甚 至死亡的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给付或 者继承;
北京社保
具体内容
7
基金的转移
个人账户:2019年前及之后个人缴费及 利息(滚存息)一并转移。
统筹基金:98年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 基数的12%的总和进行转移。
北京社保
一般账户业务流程
原参保地 (转出地) 1、打印《参保缴费凭 证》
4、接收《联系函》
5、办理减少,参保关系 转出
6、发送信息表,基金转 出
新就业地 (转入地) 2、转入申请
3、发送《联系函》
7、接收《信息表》 8、办理参保关系转 入 9、业务办结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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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参保单位(章): 申请人(签字):王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8XXXXXXXXX
年月日××××年××月××日(落款中的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即可)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相关指标解释
1、姓名:身份证信息中中文汉字“姓名”。
2、性别:身份证信息中的“性别”。
3、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码。
4、原个人编号:原参保地区业务管理系统中记录的识别码。
5、户籍所在地:身份证信息中“户籍地址”的具体信息。
6、原参保所在地区名称:原参保地的行政区划名称。
7、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行政区划代码:原经办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8、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名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全称。
9、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电话: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联系电话。
10、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地址: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所在详细地址。
1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邮政编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所在地的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