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的主要工作职责1
乡镇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乡镇卫生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1.作为卫生院的领导者,院长需要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乡镇、本院的初级卫生保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培训、人事、财务、总务和村卫生室管理等工作。
2.制定本乡镇、本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安排布置、检查落实、总结评价全面工作,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
3.组织、检查本乡镇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定期深入村卫生室和农户,了解掌握下情,采取有效对策措施,不断提高预防、保健和卫生管理质量。
4.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了解掌握工作情况,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5.组织、检查本乡镇、本院的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研究。
二、副院长职责1.协助院长全面负责本乡镇、本院的初级卫生保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培训、人事、财务、总务和村卫生室管理等工作。
2.协助院长制定本乡镇、本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安排布置、检查落实、总结评价全面工作,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
3.协助院长组织、检查本乡镇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定期深入村卫生室和农户,了解掌握下情,采取有效对策措施,不断提高预防、保健和卫生管理质量。
4.协助院长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了解掌握工作情况,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5.协助院长组织、检查本乡镇、本院的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研究。
三、秘书职责1.负责院长、副院长的日常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保证卫生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负责卫生院的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和保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处理文书、文件及来访电话。
3.负责院领导的会议记录和决定的通知、传达,协助院领导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负责院领导的日常接待工作,维护卫生院领导的形象和声誉。
四、办公室职责1.负责卫生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办公室的日常管理、文秘工作、收发文件、传递信息等。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职责、制度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人员职责一、疾病控制人员工作职责1、在院长的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负责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
4、负责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生物制品以及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免疫接种,掌握全乡人群免疫水平。
5、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乡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
6、了解和掌握全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和人群营养状况,做好监督工作。
7、开展农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农业劳动卫生,对中毒者组织抢救,并调查中毒原因。
8、负责本乡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
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9、在全乡积极开展初级保健卫生工作,提高全乡居民的健康素质。
二、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
4.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负责做好本乡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
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卫生监督人员工作职责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生条件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2、承担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职责制度

梨树乡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人员职责一、疾病控制人员工作职责1、在院长的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2、负责本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3、负责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4、负责本乡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生物制品以及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免疫接种,掌握全乡人群免疫水平;5、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乡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6、了解和掌握全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和人群营养状况,做好监督工作;7、开展农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农业劳动卫生,对中毒者组织抢救,并调查中毒原因;8、负责本乡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9、在全乡积极开展初级保健卫生工作,提高全乡居民的健康素质;二、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4.掌握本乡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6、负责做好本乡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卫生监督人员工作职责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生条件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2、承担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3、督促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到有体检资质的县疾控中心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4、协助片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5、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6、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7、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8、对医疗单位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9、对辖区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10、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四、防疫专职人员职责1、在公卫的领导下和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疾控工作,收集掌握本地与计划免疫有关的基本资料;2、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3、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工作;4、负责乡村计划免疫冷链设备管理,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5、做好疫苗的计划、接收、贮存、分发工作;6、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接种和疫苗使用情况;7、定期召开村卫生室工作例会,培训乡村医生;8、监督、管理、指导村级乡村医生各项工作;9、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提高健康意识;10、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疾病控制工作信息;11、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工作;12、及时报告、处理或协助上报、处理异常接种反应、疫情及突发卫生事件;13、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五、公共卫生科相关工作制度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 转诊、借用必须登记, 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 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档案信息及时录入居民健康管理系统;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 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 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二、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1、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 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3、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 65 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 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4、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5、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三、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1、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2、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 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3、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5、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6、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2、居民健康档案由乡镇、社区中心站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3、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 出院后继续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4、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 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5、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6、熟练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 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六、慢性病监测制度1、公共卫生管理科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2、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3、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二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管理科报告, 公共卫生科收到报告卡, 审核合格登记后, 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4、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5、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 一经查实加倍处罚;七、35 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1、免费为 35 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2、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 35 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登记本,交给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5、定期对各科室 35 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考核范围;八、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 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3、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九、资料管理制度1、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 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2、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3、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 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4、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5、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意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6、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 5 盘或 5 本或 5 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 3—5 倍罚款;7、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8、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 责任自负;9、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10、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十、老年保健工作制度1、设专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3、对以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 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5、对于高危行为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十一、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 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 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十二、服务随访制度1、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病人,至少每 3 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掌握病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 90%以上;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6、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干部联系, 并通知患者家属, 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十三、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2、掌握辖区内 0-6 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3、每年第一季度做好上年度工作总结并制定年度散居和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计划;4、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5、按时参加上级的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6、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7、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好儿童保健科研工作;8、做好 0-6 岁儿童的健康宣教工作;十四、妇女保健工作制度1、社区卫生中心应有专人负责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妇女保健各项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开展工作, 做好阶段性和年终工作总结;3、掌握辖区内人口、育龄妇女、孕产妇等基本情况,掌握辖区内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情况,掌握妇女病防治开展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4、开展相关内容的健康教育,提高服务对象主动保健的意识;5、完成各项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考核评估;6、定期参加工作例会、参加专业技术与管理培训,完成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水平;7、做好妇女保健相关基础信息的采集、登记、统计与管理;8、配合上级业务指导单位开展专项调查和适宜技术研究;9、做好社区卫生中心妇女保健日常工作;十五、免疫规划管理制度1、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制度1要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2做好预防接种信息登记报告,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登记、录入和更新, 及时将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并查询掌握流动儿童接种信息;尚未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上报;3对未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的适龄儿童,应及时将儿童的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录入到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系统, 并及时补充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并及时统计分析;4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长期保管;儿童预防接种个案的基本信息未经儿童监护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2、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1所有疫苗有专人管理,做好疫苗领发登记;为保证疫苗来源正规渠道, 应从本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 领取时要索要疫苗批签发或批检验证明文件复印件、进口疫苗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过期疫苗要登记并上交;2每年及时正确地制定下一年的疫苗需要量计划及时掌握疫苗使用量及耗损量;3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均按照冷链要求操作;4冷链应有经培训的专人管理,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做到账物相符、专物专用;5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充足冷链设备,并对其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3、免疫接种服务管理制度1根据辖区接种对象数量,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周期;根据具体情况可设立周、旬或半月接种门诊,并设成人接种日,向成人提供疫苗接种服务;2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掌握接种对象;3对接种对象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及时预约接种通知,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4免疫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严格按要求进行;4、接种率监测和评价制度1按统一要求做好接种率监测,做好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每月评价疫苗接种情况;2开展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活动;3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管理制度,对疫苗接种后的各种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填写异常反应调查表,采取适当措施对患者及时救治,异常反应要及时上报;4防止各种预防接种差错与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要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避免更严重的不良后果发生;。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责(一)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一、医院支部书记职责1.在上级和院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总支、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委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院长职责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
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三、业务副院长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内容

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内容
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着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向居民普及疾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知识。
2. 疾病防控:负责基本的传染病控制与检测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开展疫苗接种、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 健康体检:组织和开展常规的健康体检工作,对居民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的评估,并提供相关健康指导和建议。
4. 儿童保健:负责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包括新生儿筛查、儿童普查、接种疫苗等,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5. 孕产妇保健:提供孕前妇女健康咨询、孕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后恢复等服务,关注孕产妇的健康需求。
6. 慢性病管理:负责慢性病的管理和控制工作,提供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指导、健康管理计划等服务。
7. 突发事件响应:协助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助组织疫情排查、医疗救治等工作。
8. 医疗服务:提供基层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急诊、常见的内科疾病、妇幼保健等基本医疗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可能会根据地区、机构等差异而有所不同。
以上提到的内容仅为一般性的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乡镇卫生院的主要工作职责1

乡镇卫生院的主要工作职责1乡镇卫生院是一种综合性机构,负责所在地区的医疗卫生工作、组织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指导和会诊工作。
作为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乡镇卫生院承担着医疗防疫、保健等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我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责包括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卫生院要负责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发现并报告传染病病例、开展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登记管理、慢性病管理、精神疾病管理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等。
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方面,卫生院要使用适宜的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处理常见病和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同时,卫生院还要健全消毒、隔离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政策,提供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在承担公共卫生管理方面,卫生院要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工作。
综上所述,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要承担多项任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我们负责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本镇内的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和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2.我们将加强对职业卫生方面的监管,确保企业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我们将加强对职业卫生方面的监管,以确保企业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3.在学校卫生方面,我们将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学生的健康状况。
我们将定期进行学校卫生检查,以确保学生的健康状况。
4.我们将定期组织对食品卫生的检查,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我们将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以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5.我们将加强对村级预防保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我们将加强对村级预防保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乡镇卫健岗位职责

乡镇卫健岗位职责一、岗位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乡镇作为连接城乡的纽带,承担着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职责。
乡镇卫健岗位是乡镇卫生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和实施乡镇居民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控制、基本医疗服务等工作。
本文将介绍乡镇卫健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二、岗位职责1. 健康教育乡镇卫健岗位负责组织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乡镇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意识。
具体职责包括:- 制定乡镇健康教育计划,根据乡镇居民的健康需求和特点,确定教育内容和方式。
- 组织编制健康教育材料,包括宣传手册、海报、宣传片等,向乡镇居民传播健康知识。
- 开展健康讲座、培训班等活动,邀请专家和医生为乡镇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
- 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体检和定期健康检查,提醒居民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 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活动,如健康咨询日、健步行等,提醒居民关注健康生活方式。
2. 疾病预防与控制乡镇卫健岗位负责组织和参与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保障乡镇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具体职责包括:- 参与制定乡镇疾病预防控制计划,根据疫情和疾病流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 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确保乡镇居民接种疫苗的覆盖率。
- 负责乡镇卫生院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加强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疑似病例,阻断疾病传播链。
- 组织开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乡镇居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 基本医疗服务乡镇卫健岗位负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乡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具体职责包括:- 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诊疗服务,包括门诊就诊、常规检查、药物治疗等。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儿童免疫、慢性病管理等。
- 整合乡镇医疗资源,提供转诊服务,将需要进一步治疗的病人转送到更高级的医疗机构。
- 协助乡镇居民购买和使用医疗保险,提供医疗费用报销服务。
- 组织和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记录乡镇居民的健康信息,及时掌握健康状况。
2024年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职责

2024年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职责2024年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一部分,负责为乡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工作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门诊医生:乡镇卫生院门诊医生是乡镇居民首先接触到的医疗卫生人员,主要工作是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开具处方药物,并提供必要的医学建议和健康教育。
2. 医技人员:乡镇卫生院的医技人员主要包括化验师、检验师、放射技师、药师等。
他们负责进行常规化验、检验、放射诊断和药物配制等工作,确保患者的诊疗准确性和药物安全性。
3. 公共卫生人员: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人员主要负责卫生健康教育、疫苗接种、疾病监测和控制等工作。
他们会开展宣传活动,提醒居民预防疾病,同时进行常规的疫苗接种和疾病监测,及时发现并控制传染病。
4. 病案人员:乡镇卫生院的病案人员主要负责患者病历记录和病案管理。
他们会对患者进行病历编写、归档和管理,确保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记录完整、准确和保密。
5. 保健专家:乡镇卫生院的保健专家主要负责卫生保健工作,例如体检、健康评估、家庭医生签约等。
他们会定期进行居民健康检查,提供健康评估和指导,提醒居民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6. 护理人员:乡镇卫生院的护理人员主要负责患者的日常护理和病情观察。
他们会协助医生进行治疗操作、给药和病情观察,并提供患者的日常生活照料。
7. 后勤人员:乡镇卫生院的后勤人员主要负责院内的清洁、卫生和设备维护等工作。
他们确保医疗环境的干净和卫生,以及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
8. 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卫生院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他们会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卫生院的正常运行。
以上是乡镇卫生院2024年工作岗位的一些主要职责。
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服务乡镇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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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的主要工作职责
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
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我镇卫生院应承担本镇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 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
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
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四、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