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一、急诊科的布局与设施1、位置选择急诊科应位于医院交通便利的区域,方便患者快速到达。
同时,应与其他科室(如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有便捷的通道连接,以确保患者能够迅速转运。
2、分区设置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包括分诊区、抢救区、诊疗区、观察区、输液区等。
分诊区应靠近入口,便于快速评估患者病情;抢救区应配备先进的抢救设备和充足的空间,以应对危急重症患者的救治;诊疗区应设置多个诊室,满足不同疾病的诊断需求;观察区用于病情相对稳定但仍需观察的患者;输液区应提供舒适的座位和良好的照明。
3、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如心电图机、除颤仪、呼吸机、洗胃机、心电监护仪等。
同时,应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定期维护。
此外,还需配备充足的病床、轮椅、担架等运输工具,以及完善的通讯系统和信息化管理系统。
二、人员配备与培训1、医护人员根据急诊科的工作量和患者流量,合理配备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医疗人员。
医生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急救技能,能够快速准确地诊断和处理各种急症。
护士应熟练掌握急救操作和护理技术,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2、培训与继续教育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同时,鼓励医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课程,了解最新的急救理念和技术,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三、急诊科的工作流程与制度1、分诊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分诊制度,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进行分类,确保危急重症患者能够得到优先救治。
分诊护士应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能够快速准确地评估患者的病情。
2、抢救流程制定完善的抢救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操作规范。
在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配合,争分夺秒地挽救患者生命。
同时,应做好抢救记录和医疗文书的书写。
3、值班制度建立合理的值班制度,确保急诊科 24 小时有医护人员值班。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4、转诊制度对于超出急诊科救治能力的患者,应及时转诊至相关科室或上级医院。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
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急诊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急诊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关于急诊科概念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2009年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2009年)关于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小编也通过各直辖市和省份官网进行搜索关于《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并没获取更多资料;卫健委官方网站于2009年5月25日发布:卫医政发[2009]50号文件,关于《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版),由于时间较久,随着医疗机构的发展,已经不适用当前医疗环境;通过中国知网与万方医学数据库,查询到上海市发布关于《上海市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小编整理如下:急诊的职责和范围(1)急诊是医院急症患者诊疗的首诊场所,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急诊科实行急诊抢救室-综合监护室/急诊监护室-急诊病房/留观室等连贯性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2)急诊实行全年24h开放。
急诊科负责危重伤病急救患者连贯性一体化的救治;普通急诊和慢性病急性发作时的急诊处理;为各专业临床科室提供相关专科急诊患者诊治的场所并负责协调与管理,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3)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抢救、ICU救治和急诊病房的主要急危重病症包括:心博呼吸骤停、急性冠脉综合征、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急症与危象、急性心力衰竭、脑卒中、癫痫持续状态、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重症哮喘、内分泌危象、急性中毒、呼吸道出血、上消化道出血、急性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各种类型休克、水电质酸碱平衡紊乱、慢性病急性发作需要急诊处理者、重症感染、严重创伤(原发性创伤需要止血、清创、包扎、固定、手术者)、创伤致命性并发症(气道梗阻、血气胸、创伤失血性休克等)、急腹症、蛇犬等咬伤、中暑、电击伤、淹溺等。
床位与人员比例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急诊科建设和管理规范指南规范.doc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
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急诊科作为医疗服务的前沿部门,在保障人民健康和医疗安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急诊科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指南,从医院急诊科的布局、医疗设备的配置、医疗队伍的建设和急诊救治流程的优化四个方面出发,为医院提供具体可操作的参考。
一、医院急诊科的布局医院急诊科建设的第一步是明确场地规划和布局,为医院日后的急诊运营奠定基础。
医院急诊科首先要考虑的是场地和空间布局,以便提供足够的空间容纳病人和医疗设备,同时满足就医者和急救车的需求。
一般来说,急诊科的场地布局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1.病人流量首先要考虑的是病人的流量,医院急诊科的排队区域要足够宽敞,可以为就医者提供足够的休息和等待空间。
同时,还需要考虑病人候诊的隐私问题,将就诊窗口设计在不冲击病人队列的位置,隔断不同医生诊室之间的壁障也需要符合保密要求。
2.医护人员工作区域急诊科的工作区域既要满足医生护士等人员的工作需要,还要保证工作区域清洁整洁。
急诊科工作区域的设计需充分考虑医护人员的操作方便度,同时工作区域排风,保证通风情况符合卫生标准。
总体来说,急诊科工作区域的建设应充分考虑人性化和安全性的配合。
3.药品和设备配置区域急诊科的药品和设备配置也必须符合卫生、安全等要求。
药品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易于管理,更易于取用医疗设备数量和种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例如人工呼吸机、胸式除颤仪、消毒设备等,还要为医生极少就疗情况特别设立的绝处之境,保证治疗资产的储备和治疗效果。
二、医疗设备的配置急诊科的医疗设备是进行急性病症救治和医疗服务的重要基础。
在急诊科建设的过程中,设备的配备是远没有完结的事情。
医院管理者还要注意后续设备的维护更新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而言,急诊科的医疗设备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功能齐全急救设备要能够同时执行多种功能,并满足各种特殊患者的需求。
只有设备功能齐全,才能够应对不同病情的救治。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前言急诊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窗口,承担着救治各类急危重症患者的任务。
加强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提高急诊医疗质量,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指南。
二、急诊科建设(一)硬件建设1. 位置与布局:急诊科应位于医院交通便利、易于识别的位置,与医院入口、停车场、影像科、检验科等相关部门保持便捷联系。
急诊科内部布局应合理,分为接待区、诊断区、治疗区、观察区、抢救室等,各区域功能明确、相对独立。
2. 设施与设备:急诊科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包括呼吸机、除颤仪、心电图机、监护仪、急救药品等。
同时,应具备完善的通讯设备,确保与院内各科室、外部急救系统保持顺畅联系。
3. 信息化建设:急诊科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急诊患者就诊、检查、治疗、收费等信息的实时传输、查询和管理。
同时,加强与院内其他信息系统(如电子病历、PACS、LIS 等)的对接,提高急诊医疗服务效率。
(二)软件建设1. 人员配备:急诊科应根据工作量、患者病种、技术难度等因素,合理配置医护人员。
医护人员应具备丰富的急诊医疗经验、熟练的急救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培训与考核:急诊科应定期开展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急救技能和业务水平。
同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医护人员熟练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
3.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急诊科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急诊就诊流程、急诊抢救流程、急诊观察流程、急诊患者转诊流程等,确保急诊医疗服务有序、高效。
三、急诊科管理(一)质量管理1. 医疗质量管理:急诊科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急救措施及时、准确、有效。
加强对急诊患者的病情评估,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减少误诊、漏诊。
2. 护理质量管理:急诊科应加强护理质量管理,确保护理措施到位、护理安全。
护士应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协助医生进行救治。
3. 药品质量管理:急诊科应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急救药品的供应、储存和使用安全。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引言急诊科是医院最重要的科室之一,负责医院内急救和紧急情况下的诊疗工作。
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至关重要,涉及医疗、人员、设备等多方面的问题。
本指南将讨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旨在为医院提供参考建议,帮助医院更好地建设和管理急诊科。
急诊科建设人员建设急诊科的人员建设是急诊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需要有足够的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团队。
急诊科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且在急诊医学领域有一定的专业经验。
在人员的招聘方面,要注意选拔专业背景符合相关要求的医学人才,可以通过内部转岗、外部招聘等多种渠道寻找适合的人才。
设备建设急诊科的设备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急诊科需要有一些重要的仪器和设备来进行诊疗工作。
这些设备包括心电图机、血压计、呼吸机、监护仪等。
急诊科设备的购买要注意选择口碑好、实用性强、稳定性高的产品。
流程建设急诊科的流程建设是指急诊科内部诊疗和急救流程的建设,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是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
首先需要建立流程,然后按照流程分工合作,落实责任,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服务质量。
急诊科管理急诊科的管理是急诊科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管理策略急诊科的管理策略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医院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定位,选择不同的管理策略。
可以采取“内外兼修”、“全面管理”等办法来加强急诊科的管理。
人员管理急诊科人员管理是急诊科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来加强和规范人员管理。
对于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不同类别的人员,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以保证急诊科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
财务管理急诊科财务管理是急诊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对急诊科的收支、成本、用途进行全面、精准的监管,以确保科室正常、可持续发展。
急诊科建设和管理是医院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重视。
医院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养和财务管理,以保证急诊科的稳定发展和顺利运营。
急诊科建设及管理指南(试行)

急诊科建设及管理指南(试行)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为了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医疗机构的急诊科,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急诊科应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急诊科全天候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
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
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急诊科应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
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楚明显。
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急诊科医疗急救应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急诊科应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儿科急诊应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11.急诊科的抢救室应该在急诊分诊处附近,根据需要设置足够数量的抢救床,每张床的净使用面积不应少于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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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建立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标准化建立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开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立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效劳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当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效劳,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效劳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视,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立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平安。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
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效劳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阔,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儿科急诊应当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一条急诊科抢救室应当临近急诊分诊处,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抢救室内应当备有急救药品、器械及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当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置的功能。
第十二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在急诊临时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根据医院承当的医疗任务和急诊病人量确定。
急诊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第十三条急诊科应当设有急诊通讯装置〔、传呼、对讲机〕。
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和保卫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并逐步实现与卫生行政部门和院前急救信息系统的对接。
第三章人员配备第十四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医护人员。
第十五条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根本理论、根底知识和根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十六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构造合理。
除正在承受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的医师外,急诊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根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心电复律、呼吸机、血液净化及创伤急救等根本技能,并定期承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十七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应当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急诊科诊疗质量、病人平安管理和学科建立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构造梯队合理。
急诊护士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历,经标准化培训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承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十九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历的护士担任。
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1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历的护士担任。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条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承当各种病人的抢救、鉴别诊断和应急处理。
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承当本专业的急诊工作。
第二十一条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和其他辅助人员。
第四章科室管理第二十二条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标准、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效劳质量及医疗平安。
第二十三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标准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
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第二十四条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展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平安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第二十五条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二十六条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七条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展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
第二十八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二十九条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标准,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展隔离。
第三十条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三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平安管理。
第三十二条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
第三十三条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
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效劳。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
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展急诊会诊。
第三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
第三十六条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平安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平安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三十七条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第五章检查评估第三十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置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急诊科进展检查指导与质量评估。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的对急诊科的检查指导和质量评估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条开展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的地区,急诊医师应当经过标准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四十一条承当核辐射及化学中毒等患者救治任务的急诊科,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防护设备和物品。
第四十二条纳入院前急救网络并承当院前急救任务的急诊科,还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车辆、设备和装置,按院前急救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十三条设置急诊科的专科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进展建立和管理。
第四十四条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根本标准2.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附件1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根本标准一、仪器设备心电图机、心脏起搏/除颤仪、心脏复苏机、简易呼吸器、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负压吸引器〔有中心负压吸引可不配备〕、给氧设备〔中心供氧的急诊科可配备便携式氧气瓶〕、洗胃机。
三级综合医院还应配备便携式超声仪和床旁*线机。
有需求的医院还可以配备血液净化设备和快速床旁检验设备。
二、急救器械一般急救搬动、转运器械,各种根本手术器械。
三、抢救室急救药品心脏复苏药物;呼吸兴奋药;血管活性药、利尿及脱水药;抗心律失常药;镇静药;止痛、解热药;止血药;常见中毒的解毒药、平喘药、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失衡类药、各种静脉补液液体、局部麻醉药、激素类药物等。
附件2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一、急诊医师应掌握的技术和技能〔一〕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休克、急腹症、消化道大出血、黄疸、血尿、抽搐、晕厥、头痛等〕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二〕掌握以下心脏病和心率失常心电图诊断:室颤、宽QRS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三〕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处理原则和根本技能;〔四〕掌握急性中毒的诊断和救治原则;〔五〕掌握暂时未明确诊断急危重症的抢救治疗技能;〔六〕能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气道开放技术,电除颤,溶栓术,动、静脉穿刺置管术,心、胸、腹腔穿刺术,腰椎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三腔管放置术等;〔七〕熟练使用呼吸机,多种生理监护仪,快速床旁检验〔POCT〕技术、血糖、血气快速检测和分析等。
二、急诊护士应掌握的技术和技能〔一〕掌握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二〕掌握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三〕掌握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四〕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五〕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六〕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七〕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八〕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