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的知识点
高中政治:唯物辩证法知识点

高中政治:唯物辩证法知识点线索一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多样性。
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要求我们从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出发认识和观察事物,并学会运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以及系统优化的方法去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
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求我们明确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并要求我们做好量变的准备,促进事物的质变。
线索二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规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具有两种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问题的精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线索三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要求:创新之所以把创新放在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主要是因为创新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要求。
创新的哲学基础,即辩证的否定观。
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其实质是“扬弃”。
要创新就要善于运用批判性思维、善于独立思考,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主要是指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推动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发展。
【误区警示】误区一联系具有普遍性,因此世界上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和周围其他事物联系着的,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但承认联系具有普遍性并不意味着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
联系还具有客观性、条件性,把联系的普遍性理解为世界上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是否认了联系的客观性和条件性的错误观点。
误区二联系具有客观性,因此联系具有不变性事物联系的客观性与建立新的具体联系并不矛盾。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一种哲学方法论,它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根本实在,意识是物质世界的产物。
唯物辩证法强调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是通过实
践来获得的,这种认识是辩证的、发展的和相对的,具有一定的历史性。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辩证思维: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复杂系统,矛盾
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辩证思维强调以矛盾为中心的思考方式,通过对
矛盾的分析和对立面的对立、斗争、统一的思考,揭示事物的内在规律。
3.发展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事物是不
断变化、发展的。
事物的发展是由内部的矛盾推动的,矛盾的斗争推动着
事物的变化。
唯物辩证法强调发展是绝对的,它是事物内部矛盾的不断统
一和解决过程。
4.相对性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认识是相对的,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是
有限的、相对的。
认识受主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完全把握事物的本质。
唯物辩证法呼吁人们要坚持相对真理,不断提高认识的相对性,通过实践
不断纠正和丰富认识。
5.历史性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具有历史性。
事物的发展
是不断演化的,历史是事物发展的总和。
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要从历史的
角度来看待现象,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和历史变迁的规律。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包括辩证思维、实践基础、发展观点、相对性观点和历史性观点。
这些特征使得唯物辩证法成为一种科学的思维
方式和认识方法,为我们认识世界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唯物辩证法的二个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二个总特征
第一个总特征是矛盾。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通过
矛盾的斗争来进行的。
这一斗争不仅存在于不同事物之间,也存在于同一
事物内部的不同要素之间。
矛盾是推动事物变化和发展的动力,没有矛盾
就没有事物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不仅是事物存在的基础,也是
事物发展的基础。
唯物辩证法将矛盾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
是事物内部的主要冲突和矛盾,决定了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次要矛盾
则是在主要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次要矛盾。
第二个总特征是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发展是事物内在的必然性,
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量的积累引起质的变化
的过程,也就是所谓的辩证唯物论的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马克思主义
认为,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事物的发展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
发展的过程中,事物的旧的形式和内容不断被新的形式和内容所取代,从而推动事物向更高的阶段发展。
唯物辩证法还强调了事物的对立面的统一,事物的发展是通过矛盾的统一和斗争来实现的。
总结起来,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是矛盾和发展。
矛盾是事物内在
的基础,是推动事物变化和发展的动力。
发展是事物内在的必然性,一切
事物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矛盾和发展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矛盾推
动事物的发展,而发展不断产生新的矛盾。
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为我
们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提供了重要的思维框架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事物的质量变化与数量变化密切相关
对立统一
两个对立面的统一,构成复杂的事物体系
否定之否定
事物的发展是循着螺旋上升的轨迹
矛盾普遍存在
1
阶级矛盾
社会的基本矛盾,贯穿于整个社会发展
生产关系和生产力
2
进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社会发
展的重要矛盾
3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矛盾,是人类社会 和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想,强调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以及矛盾的普遍存在。 以下是其总体特征。
物质决定意识
思维
我们的思维是通过物质的变化而 承载的。
生产
我们的社会形态取决于物质生产 方式的变化。
文化
我们的文化实践是依赖于大众物 质生活水平的提高。
辩证思维方式
矛盾分析
寻找各种事物内部矛盾,并加以分析
否定之否定,发展是螺旋上升的
1 阶段性否定
任何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存在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趋势,即一定历史阶段分为起承转合四 部分
2 连续性和飞跃性
阶段性发展构成了物质世界的连续性,而阶段之间的变化则产生了物质世界的飞跃性
特殊到一般,再到特殊
观察一般,领悟特殊
对于万千事物,我们要发现其 共同点,才能领悟其中的规律
矛盾斗争是推动力
对立面斗争
一切事物内部都蕴含着对立面, 其斗争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动 力
阶级斗争
阶级对立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 动力
物种斗争
进化史上物种之间的竞争是生态 环境决定的
质量变化和量变化的关系
质变 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站立-直立 愚钝-聪明-智慧 单细胞-多细胞
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及相互关系

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及相互关系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它是一种研究事物发展和变化规律的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具有两个总特征:对立统一和质量互变。
第一个总特征是对立统一。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和对立面,这种对立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对立面的存在使得事物具有了运动和变化的可能性。
对立面既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通过斗争和统一,推动事物的不断发展。
例如,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是社会发展
的动力,而这种矛盾和对立也需要通过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来解决。
第二个总特征是质量互变。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性质和质量是不断变化的。
事物的质量并非静止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着质的变化。
这种质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结果,表现为事物内部质量的增减、转化和替代。
例如,水的沸点在不同的气压下会发生变化,这就是质的变化。
对立统一和质量互变是相互关系的。
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而质量互变则是事物发展的结果和表现。
对立统一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而质量互变则是事物发展的过程和表征。
在事物的发展
过程中,对立面通过斗争和统一不断推进事物向前发展,同时也使得事物的质量发生变化。
这两个总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
总之,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对立统一和质量互变相互关系密切,共同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这些规律的认识和应用,对于我们正确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推动社会进步和个人成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辩证性是指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和方法是辩证的,即通过对事物之间矛盾、对立和统一的把握来认识和改造世界。
辩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矛盾普遍性: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内部自己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存在于一切事物和现象之中。
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由对立面统一的矛盾而产生的。
2.矛盾特殊性: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的矛盾都有其特殊性,即具有相对的、临时的、发展的特点。
这种特殊性使得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可以转化为对立面。
3.矛盾斗争:矛盾中存在着对立面的斗争,这种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的斗争是通过对立面的消灭和转化来推动事物的进步和发展。
唯物性是指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是以物质及其运动为根本,物质是客观实在,是世界的本原,思维是物质的反映。
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物质的存在形式或物质的运动形式,物质是唯一可认识的,也是唯一可以改造的。
根据辩证唯物论的基本原理和特点,可以进一步展开以下几个方面的阐述:1.辩证唯物论的根本原理。
辩证唯物论根据对待世界的根本立场,强调人们在思维认识中应当把物质放在首位,并认为物质的历史性是认识论的基础。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辩证唯物论认为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但又指出矛盾只存在于一定的范围和一定的时期,具有相对性、临时性和发展性。
3.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辩证唯物论认为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是人类对世界的能动反映。
唯物辩证法认为认识的根本问题是关于人能否认识客观世界和认识能否达到真理。
4.辩证唯物论的历史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论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过程,主张历史发展是以物质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变革为基础的。
5.辩证唯物论的社会实践观。
辩证唯物论认为,人的实践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方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总而言之,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辩证性和唯物性。
辩证性体现在把握事物之间矛盾、对立和统一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认识和改造世界。
唯物辩证法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又称唯物史观或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论述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方法论和态度,它的具体总特征主要有:
一是“物质观”。
唯物辩证法把物质性作为客观事物及其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认为唯有明确了物质因素与其间相互作用机制,才能解释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及其彼此之间的关系,由此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物质观”。
二是“变化观”。
唯物辩证法认为,客观事物的本质都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其发展是无端性和目的性的统一,所以它们具有发展性,即“辩证发展观”。
三是“历史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单一又不断发展的,它存在于更高维度的历史空间中,也具有历史意义,这就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观”。
四是“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把物质观、变化观和历史观作为一种辩证法,不拘泥于单一的事实,而是把客观事物的双重性、内在联系性和矛盾性等作为分析客观事物的视角,把研究事态的发生变化的实质性联系和矛盾性作为从事实中揭示事态的分析的视角,从而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辩证法。
总之,唯物辩证法的特征非常明显,它是一种十分独特的认识论,被众多学者和思想家所津津乐道,并在学术界获得了普遍的认可。
它提出并回答了客观事物如何演变及达到其目的问题,从而对历史事件和现代社会对现有知识和实践给予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唯物辩证法总特征的理解

唯物辩证法总特征的理解唯物辩证法是一种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观点和方法,它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是科学思维的重要工具。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全面性、发展性、矛盾性、阶级性和实践性。
首先,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一是全面性。
它强调对事物的全面认识和研究,不仅要关注事物的表面现象,还要揭示其深层次的本质和内在规律。
全面性意味着探索事物的多个方面和层面,在分析问题时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研究,以便获得更加全面准确的认识。
其次,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二是发展性。
它强调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没有任何事物是静态的。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既渐进又螺旋上升的过程,存在着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因此,理解事物的本质就必须从它的发展变化中去深入地把握。
第三,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三是矛盾性。
它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矛盾既存在于事物的内部,也存在于事物之间。
事物内部的矛盾呈现为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推动事物的变化与发展;而事物之间的矛盾则表现为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和相互转化。
第四,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四是阶级性。
它认为一切事物都具有阶级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唯物辩证法探究和揭示了阶级社会存在的规律性,强调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
唯物辩证法以阶级斗争为基础来分析和解释社会现象和历史变革,对于促进社会的进步和革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最后,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五是实践性。
它强调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检验的标准,强调理论必须以实际相符合。
唯物辩证法不仅是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更是为了改造世界而服务的。
它要求将认识和实践相结合,把理论联系到实际,将普遍规律与具体情况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体现了它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全面性、发展性、矛盾性、阶级性和实践性是唯物辩证法讲求思维方法和认识世界的标志和特征,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思想和实践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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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的知识点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是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用于分析和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有着许多独特的特征,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1.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辩证法。
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灵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色之一。
辩证法强调矛盾、对立和统一的关系,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矛盾的斗争和统一的解决而实现的。
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的片面性和绝对性,强调事物的全面性和相对性。
2. 唯物辩证法的另一个特征是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唯物辩证法的立场和态度,它认为物质是唯一的客观存在,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唯物主义强调实践的基础和决定作用,认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认识和改造世界。
3. 唯物辩证法还具有批判性的特征。
批判性是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和目的,它强调对传统观念和制度的批判和超越。
唯物辩证法认为真理是历史的产物,是通过实践和批判来逐步发展和改进的。
4. 唯物辩证法强调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
客观性是指事物存在的独立性和客观规律性,主观性是指人的认识和实践的主动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客观世界是客观存在和主观认识的统一体,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和认识的重要性。
5. 唯物辩证法注重历史和发展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历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总和。
唯物辩证法强调历史的连续性和发展的必然性,认为事物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
6. 唯物辩证法强调整体和个体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是由个体构成的,个体又是整体的一部分。
唯物辩证法强调整体和个体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反对把整体和个体对立起来的片面观点。
7. 唯物辩证法强调实践和理论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出发点,理论是实践的总结和指导。
唯物辩证法强调实践和理论的相互渗透和统一,反对把二者割裂开来的形而上学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辩证法,它体现了唯物主义、批判性、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强调历史和发展、整体和个体、实践和理论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
只有深入理解和运用唯物辩证法,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