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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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有两个,一个是联系的观点,另一个是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有两个,一个是联系的观点,另一个是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有两个,一个是联系的观点,另一个是
(1)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旧事物区分的标准不在于产生时间的新旧,而在于是否符合历史必然性。

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2)事物是永恒发展的表明: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发展的,正如恩格斯所说:“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

一切在历史上产生的都要在历史中灭亡。

唯物辩证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内容)莫陌独家整理

唯物辩证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内容)莫陌独家整理

唯物辩证法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内容,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范畴、思维方法。

一、唯特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和永恒发展)◆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永恒发展: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道路是曲折的。

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1)、矛盾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2)、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3)、斗争性是矛盾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享的性质和趋势。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有重要作用。

(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第一,提供矛盾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第二,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

(3)、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表现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量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质变过程中,斗争性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完成质变。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当中,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
首先,唯物辩证法具有具体性的特征。

辩证法的具体性体现在对事物
的全面把握和具体分析上。

辩证法认为事物是具体存在的,它不存在于抽
象的空间中,而是在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形成和发展的。

事物的
具体性体现在它有自身的特定属性和规律性。

辩证法要求我们通过具体的
实践来观察、分析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能抽象地把事物割裂出来研究。

辩证法认为具体的事物是由矛盾体、矛盾双方和矛盾的斗争所构成的,因此,我们必须以矛盾为核心来分析和认识事物的发展规律。

其次,唯物辩证法具有发展性的特征。

辩证法的发展性体现在对事物
发展的历史性和不断变化的过程的认识上。

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在不
断发展和变化的,没有一个事物是永恒不变的。

事物的发展是一种渐进和
质变的过程,它包括事物的生存、发展、消亡和代谢的各个阶段。

辩证法
强调事物的发展是由内部的矛盾运动和外部环境的影响所决定的。

辩证法
认为事物的发展是螺旋式的,总是以更高的形式和更高的质量水平出现。

唯物辩证法对于事物的发展和变化现象进行全面的、深入的分析,揭示事
物发展的规律,为我们认识和改造事物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思路。

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不是。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

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联系的观点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要用联系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地看问题。

发展的观点认为世界是变化发展的,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反对静止地看问题。

矛盾的观点是指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2、矛盾观点即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提供了理解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矛盾双方的平衡与稳定
矛盾的同一性意味着矛盾双方的平衡与稳定,这种平衡与稳定是相 对的、暂时的,随着条件的改变,平衡与稳定会被打破。矛盾的斗争性ຫໍສະໝຸດ 矛盾双方的排斥与对立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 排斥、相互对立,这种排斥与对 立表现为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 矛盾两种形式。
矛盾双方的差异与
变化
矛盾的斗争性还表现为矛盾双方 的差异与变化,这种差异与变化 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的矛盾运动,由此形成一个周期性的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形
式。
03
意义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深刻的规律,只有深刻把握这个规律,
才能科学揭示事物运动的根本动力。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现实意义
指导人们正确认识事物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的统一,这要求人们在认识事 物时,既要看到事物的曲折性,又要看到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从而坚定信心、积 极乐观地对待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挫折。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目录
CONTENTS
• 联系的观点 • 发展的观点 • 矛盾的观点 • 辩证否定的观点
01
CHAPTER
联系的观点
联系的普遍性
总结词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状态中。
详细描述
联系的普遍性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之一,它认为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而是与周围的事物存在着千丝万 缕的联系。这种联系不仅存在于事物之间,还存在于事物的内部各要素之间。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 思维,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在量变的基础上发生质变, 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
03
CHAPTER

唯物辩证法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又称唯物史观或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论述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方法论和态度,它的具体总特征主要有:
一是“物质观”。

唯物辩证法把物质性作为客观事物及其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认为唯有明确了物质因素与其间相互作用机制,才能解释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及其彼此之间的关系,由此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物质观”。

二是“变化观”。

唯物辩证法认为,客观事物的本质都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其发展是无端性和目的性的统一,所以它们具有发展性,即“辩证发展观”。

三是“历史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单一又不断发展的,它存在于更高维度的历史空间中,也具有历史意义,这就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观”。

四是“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把物质观、变化观和历史观作为一种辩证法,不拘泥于单一的事实,而是把客观事物的双重性、内在联系性和矛盾性等作为分析客观事物的视角,把研究事态的发生变化的实质性联系和矛盾性作为从事实中揭示事态的分析的视角,从而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辩证法。

总之,唯物辩证法的特征非常明显,它是一种十分独特的认识论,被众多学者和思想家所津津乐道,并在学术界获得了普遍的认可。

它提出并回答了客观事物如何演变及达到其目的问题,从而对历史事件和现代社会对现有知识和实践给予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一、立足于现实世界:唯物辩证法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现实世界。

它认为物质是世界的实际基础,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和产物。

唯物辩证法关注的是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运动规律,不同于唯心主义的空洞抽象和主观主义的臆想。

二、阐明了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唯物辩证法是研究事物发展和变化的规律的科学方法。

它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在的矛盾推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唯物辩证法强调对矛盾的辨析和处理,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普遍运动的。

唯物辩证法通过矛盾的斗争和统一来推动事物的不断发展。

五、反对形而上学观点:唯物辩证法坚决反对形而上学观点,主张辩证地看待世界。

形而上学观点片面地看待和理解世界,不关注事物的发展和矛盾的斗争。

唯物辩证法强调通过对矛盾的分析和认识,揭示事物本质和运动的真相。

六、强调了社会历史的性质和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社会历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动力。

它强调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变革。

唯物辩证法关注社会历史的具体实践和社会变革的规律。

总之,唯物辩证法是一种以现实世界为出发点和归宿的科学方法,它通过对事物发展和变化的规律的研究,强调了整体性和统一性,注重实践和个体的发展,反对形而上学观点,强调了社会历史的性质和动力。

唯物辩证法为我们认识和改造现实世界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理论基础。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它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双方相互作用、制约、转化的规律。

在任何事物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同时又存在着相互通联、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一切事物的发展变化之中,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则。

对立统一规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立双方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对立双方是事物内部矛盾的两个方面。

如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阶级和阶级斗争。

对立双方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推动事物发展变化。

没有对立双方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事物发展就没有动力。

2. 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对立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通联、相互依存、相互贯通。

对立双方相互对立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对立双方相互通联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条件。

3. 对立双方的斗争与统一对立双方通过斗争实现相互转化,进而实现对立的统一。

这种斗争与统一的过程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基础上,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重要原因。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两个对立的方面相互斗争、相互制约,这种斗争和制约导致事物的变化,最终实现了对立方面的转化和事物发展的统一。

如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等,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最终导致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转化。

对立统一规律不仅适用于自然界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贯穿于各种特殊规律中。

正是由于对立统一规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才使唯物辩证法成为认识事物发展变化的最根本的原理和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总原则。

它揭示了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和统一性,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内容。

对立统一规律的贯彻运用,有助于正确把握事物发展的方向,推动事物发展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贯穿于一切具体问题的研究中,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的深刻内涵包括了对立双方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以及对立双方的斗争与统一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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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一种哲学方法论,它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根本实在,意识是物质世界的产物。

唯物辩证法强调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是通过实
践来获得的,这种认识是辩证的、发展的和相对的,具有一定的历史性。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辩证思维: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复杂系统,矛盾
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辩证思维强调以矛盾为中心的思考方式,通过对
矛盾的分析和对立面的对立、斗争、统一的思考,揭示事物的内在规律。

3.发展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事物是不
断变化、发展的。

事物的发展是由内部的矛盾推动的,矛盾的斗争推动着
事物的变化。

唯物辩证法强调发展是绝对的,它是事物内部矛盾的不断统
一和解决过程。

4.相对性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认识是相对的,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是
有限的、相对的。

认识受主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完全把握事物的本质。

唯物辩证法呼吁人们要坚持相对真理,不断提高认识的相对性,通过实践
不断纠正和丰富认识。

5.历史性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具有历史性。

事物的发展
是不断演化的,历史是事物发展的总和。

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要从历史的
角度来看待现象,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和历史变迁的规律。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包括辩证思维、实践基础、发展观点、相对性观点和历史性观点。

这些特征使得唯物辩证法成为一种科学的思维
方式和认识方法,为我们认识世界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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