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

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
体化资质标准
作为展览行业的组织,中国展览馆协会积极推进展览陈列工程设
计与施工一体化发展,为了确保展览效果的稳定性和观众的舒适体验,制定出了一套权威的资质标准,下面分步骤来介绍一下。
第一步:评估设计能力和经验
评估展览陈列工程设计单位的人员构成、管理水平和规模等方面,要
求具有一定的展览设计能力和经验,同时需要有一定的成果展示和参
与全国或国际展览组织的经验。
第二步:评估施工能力和施工规模
评估展览陈列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施工规模、技术优势和管理
经验等方面,要求具有一定的施工能力和施工规模,同时需要有一定
的案例展示和参与全国或国际展览施工经验。
第三步:质量保障能力评估
评估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单位的品质保障能力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包括组织架构、质量保障体系、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等方面。
第四步:价值创造能力评估
评估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单位的创新能力和创造价值的能力,包
括设计创新、施工创新、项目经验和综合能力等方面,要求具有一定
的创造价值的市场能力。
实施上述四个步骤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设计和施工同时不走弯路,
有一个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成熟的施工技术。
同时,中国展览馆协
会作为权威组织,独立评估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资质标准,力求为广大业内人士提供更加权威和专业的服务,同时保障展览
陈列行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标准,除了提供权威的评估,还能够为全行业提供参考价值,进一步
提高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规范化程度,为中国展览陈列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中国博物馆协会关于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博物馆协会关于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国博物馆协会在推动行业自律作用,指导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行为,确保设计和施工任务质量,为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正式出台本领域专门标准奠定良好基础,在国家文物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中国博物馆协会邀请行业专家调研、起草了《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该办法经2013年10月协会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反复讨论修改,并获得一致通过,现已正式发布。
办法自2014年1月试行。
中国博物馆协会关于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博协第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2013年10月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的管理,提高陈列展览的质量和水平,维护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和博物馆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是指以博物馆藏品为物质基础,以博物馆学理论为指导,以陈列展览主题要求和内容大纲为依据,综合运用各种展示手段,对构成陈列展览的各种元素进行设计、制作、布展等活动。
第三条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活动的单位,可以按其注册资本、管理和技术人员状况,以及陈列展览设计施工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资质等级。
第四条中国博物馆协会是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证机构,负责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的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施工资质分为一、二、三三个等级。
第六条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一、申请甲级设计资质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二)具有承担各类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能力,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业务不少于8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展厅面积均在15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1000万元以上(含)大型陈列展览项目设计,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三)有相应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人员,有不少于8年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经历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总设计师;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高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5人,中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5人;(四)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五)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抗战纪念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管理组织方案)

抗战纪念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体化)项目技术标实施技术方案实施技术方案管理组织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承包人实施计划方案 (9)一、概述 (9)1.项目简要介绍 (9)2.项目范围 (9)3.项目特点 (9)二、总体实施方案 (10)1.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
(10)2.项目实施组织形 (10)3.项目阶段划分 (12)4.项目工作分解结构。
(12)5.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
(12)三、项目实施要点 (22)1.设计实施要点。
(22)2.采购实施要点。
(23)3.施工实施要点。
(24)4.试运行实施要点。
(29)四、项目管理要点 (30)1.合同管理要点。
(30)2.资源管理要点。
(35)3.质量控制要点。
(38)4.进度控制要点。
(43)5.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
(45)6.安全管理要点。
(53)7.职业健康管理要点。
(58)8.环境管理要点。
(59)9.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
(60)10.财务管理要点。
(65)11.风险管理要点。
(67)12.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
(79)13.报告制度。
(91)承包人实施技术方案 (92)第一章编制说明 (92)第一节编制依据 (92)第二节编制原则 (92)第三节使用标准 (92)第二章工程概况 (93)第一节工程概况 (93)第二节工程特点 (93)第三章施工组织机构 (94)第一节施工组织机构的建立 (94)第二节施工组织机构的启动 (95)第三节施工组织机构的高效运作保障措施 (96)第四章施工部署 (97)第一节指导方针 (97)第二节项目施工管理目标 (97)第三节施工准备 (98)第四节先进工艺及新技术措施 (100)第五节劳动力配备 (100)第六节资源保证措施 (101)第五章施工协调管理 (103)第一节与业主的工作协调 (103)第二节与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协调 (103)第三节与分包单位的工作协调 (104)第四节协调方式 (105)第六章项目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06)第一节项目管理 (106)第二节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07)第七章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法 (109)第一节部分布展项目施工工艺 (109)第八章质量保证措施 (117)第一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117)第二节质量保证体系 (117)第三节质量管理组织措施 (118)第四节各种质量管理制度 (119)第九章安全保证措施 (122)第一节安全管理方针 (122)第二节安全保证体系 (122)第三节安全管理制度 (122)第四节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23)第五节安全技术具体措施 (124)第六节安全用电措施 (125)第十章施工管理措施 (129)第一节生产计划管理 (129)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 (129)第三节技术质量管理 (129)第十一章文明施工、消防及环保措施 (131)第一节文明施工措施 (131)第二节消防保卫措施 (133)第三节环保措施 (134)第十二章成品保护 (136)第十三章工程交付、服务及保修 (139)第十四章附件 (142)承包人实施管理组织方案 (147)1 总则 (147)1.1 与设计总院的协调规定及工作范围 (147)1.2 项目管理体系及执行程序 (147)1.3 公司总部对项目的管理 (148)1.4 EPC总承包项目部成立方案 (150)1.5 关键人员表 (153)1.6 监理规定 (154)1.7 项目控制方案 (155)1.8 费用保证及管理方案 (156)1.9 项目费用/进度综合控制方案 (157)1.10 承包商提交的主要文件 (158)1.11 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159)2 设计管理 (159)2.1 总则 (159)2.2 设计分工 (160)2.3 设计变更 (160)2.4 设计联络及设计审查 (161)2.5 设计文件的交付及交付内容 (162)3 采购管理 (162)3.1 总则 (162)3.2 采购原则及管理要求 (162)3.3 供货厂商的选择确认程序 (163)3.4 进口设备的引进方式 (164)3.5 采购文件的交付及管理 (164)3.6 制造厂(商)的伴随服务 (165)3.7 备品备件的供应 (165)3.8 仓储管理规定 (166)3.10 推荐的供货商名单 (168)4 施工管理 (168)4.1 总则 (168)4.2 施工条件的确认 (168)4.3 施工计划管理规定 (169)4.4 施工进度计划保证及管理 (169)4.5 施工承包商的选择确认管理规定和程序 (170)4.6 分包管理 (171)4.7 施工协调要求 (172)4.8 施工质量控制 (172)4.9 中间交接、检验、测试管理 (173)4.10 工程报告 (173)4.11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176)4.12 分项工程的投用及交付 (178)4.13 推荐的施工分包商名单 (180)5 开车管理和控制 (180)5.1 服务范围及期限 (180)5.2 机械竣工 (180)5.3 联动试车条件的准备和检查落实 (181)5.4 投料试车 (184)5.5 性能考核 (185)5.6 竣工文件、资料管理 (185)6 业主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187)6.1 培训目的及要求 (187)6.2 人员培训的范围及内容 (187)6.3 培训时间计划 (188)7 质量管理和控制 (188)7.1 总体要求 (188)7.2 质量计划 (188)7.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90)7.4 设计管理 (191)7.5 采购管理 (193)7.6 施工管理 (194)7.7 中间交接和试车 (195)7.8 不合格项的控制 (197)7.9 对承包商人员的要求 (199)7.10 质量监督及管理 (200)7.11 质量文件管理 (202)8 进度管理和控制 (203)8.1 总则 (203)8.2 进度管理 (203)8.3 进度计划 (204)8.4 进度控制 (205)8.5 进度计划执行效果报告 (206)9 健康安全环保(HSE)工作 (206)9.1 总则 (206)9.2现场管理要求 (207)10 保险和税务方案 (209)10.1工程保险方案 (209)10.2税务方案 (209)11.1沟通程序和工作联络 (210)11.2与业主的沟通 (212)11.3与监理的沟通 (212)11.4与项目相关方的沟通 (212)11.5工程协调会 (213)11.6会议纪要 (213)12 业主审核和批准的文件 (214)12.1项目管理文件 (214)12.2 设计文件 (214)12.3采购文件 (215)12.4 施工文件 (215)12.5调试文件 (215)13 向业主即时提交的项目管理和控制文件、图表方案 (215)13.1 项目管理文件 (215)13.2 设计文件 (217)13.3采购文件 (217)13.4 施工文件 (219)13.5调试文件 (220)14 售后服务方案 (221)15 文件、档案、信息等的移交方案 (222)15.1 文件收集整理 (222)15.2 项目文件和资料的接收和处置 (223)15.3文件的发送 (223)15.4 项目文件和资料的修改和回收 (223)15.5资料归档 (224)15.6文件、资料及信息的移交 (224)16 EPC总承包全部管理和控制表格 (224)承包人实施计划方案一、概述1.项目简要介绍(1)招标人:密云县民政局;(2)项目名称:密云区古北口长城抗战纪念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招标;(3)建设地点: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古北口村;(4)建设规模:纪念馆建筑面积1904平方米,布展面积(含墙面)约1200平方米,主展厅1个,门厅及侧厅2个。
中国博物馆协会关于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博物馆协会关于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国博物馆协会在推动行业自律作用,指导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行为,确保设计和施工任务质量,为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正式出台本领域专门标准奠定良好基础,在国家文物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中国博物馆协会邀请行业专家调研、起草了《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该办法经2013年10月协会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反复讨论修改,并获得一致通过,现已正式发布。
办法自2014年1月试行。
中国博物馆协会关于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博协第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2013年10月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的管理,提高陈列展览的质量和水平,维护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和博物馆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是指以博物馆藏品为物质基础,以博物馆学理论为指导,以陈列展览主题要求和内容大纲为依据,综合运用各种展示手段,对构成陈列展览的各种元素进行设计、制作、布展等活动。
第三条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活动的单位,可以按其注册资本、管理和技术人员状况,以及陈列展览设计施工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资质等级。
第四条中国博物馆协会是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证机构,负责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的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施工资质分为一、二、三三个等级。
第六条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一、申请甲级设计资质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二)具有承担各类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能力,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业务不少于8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展厅面积均在15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1000万元以上(含)大型陈列展览项目设计,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三)有相应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人员,有不少于8年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经历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总设计师;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高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5人,中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5人;(四)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五)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展览馆工程施工资质

展览馆工程施工资质展览馆作为一个能够展现文化、历史、艺术品等各种特色展览的地方,是非常重要的公共设施。
为了能够建设出高质量的展览馆,需要选择具备一定资质的施工公司进行施工。
在选择施工公司时,要考虑其资质是否合格,是否具有相关的施工实力等方面,下面将对展览馆工程施工资质进行详细分析。
一、施工资质1. 建筑业企业资质展览馆作为一个大型公共建筑,其建设需要选择具有特定资质的建筑公司进行施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资质。
对于展览馆工程来说,最好选择具有一级或者以上的建筑企业进行施工,这样可以保证施工公司具有较高的技术实力和工程管理能力。
2. 施工员工资质施工员工的资质也是施工公司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施工员工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证书,并且需要经过一定的专业培训。
同时,施工员工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建筑工程的施工规范和流程,这样可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3. 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是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特别是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如展览馆来说更是如此。
因此,选择施工公司时,需要考察其是否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公司能够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并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较强的组织和执行能力。
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施工企业是否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能力的重要标志。
一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施工企业,其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操作,能够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同时,也能够有效避免因为质量问题带来的各种风险和后果。
5. 资金实力及信誉除了以上几点外,施工公司的资金实力和信誉也是非常重要的。
资金实力能够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得到保障,使得工程能够正常进行。
而施工公司的信誉则可以反映其在行业中的口碑和声誉,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施工公司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二、施工实力1. 技术实力展览馆工程作为一个大型专业建筑,其施工过程中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实力。
展览展示公司简介范本怎么写

展览展示公司简介范本怎么写展览展示公司就是为参加展览展示活动的企业或机构提供服务的单位组织。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展览展示公司简介范本,以供大家阅读。
展览展示公司简介范本篇一北京富华创意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展览展示设计、建造工程;巡回展览、会议活动策划实施;专卖店、展示厅策划及博物馆装修;室内室外装饰设计等。
富华创意总部设于北京,服务全国各地展览会议项目,同时业务发展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
富华创意广泛的专业网络,使展商随时随地享受我们系统专业的服务体系。
专业的设计理念结合先进展览建造系统,同时配合资深技术人员的多年经验积累,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服务。
并且提供贴心配套服务:各种会议主题创意策划;舞台背景及会场布景设计制作;广告宣传板及旗帜设计制作;活动资料及宣传品设计制作;提供灯光音响及电脑设备租赁等。
我们强调与客户加强沟通,我们与客户始终保持紧密的联系,尽量了解客户的期望和需求,并提供专业咨询,为每个展台深入策划全面解决方案。
专业经验与实力:富华国际集合了业内高端人才,组成优秀团队,在专业展览会、大型商业会议、工程装修等各个领域做出骄人成绩,多次获得客户好评。
展览展示公司简介范本篇二北京点意空间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业务范围是专业从事国际、国内博物馆、科技馆、规划馆、主题馆、主题公园及展览会特装展示、主场服务等文化创意事业的专业展览公司,集策划、设计、多媒体数字影片、系统集成、施工、运营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企业;具有丰富的策划、设计经验及精湛的建造技术。
多年来公司秉承“立业为本、诚信至上、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坚持走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致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公司旗下凝聚了一批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等国际具有丰富经验创意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强的专业策划、设计、项目管理的精英团队。
大型项目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达400余人。
专业技术工人2000余人。
公司在香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成都、重庆、新疆、米兰(意大利)、法兰克福(德国)、首尔(韩国)、大阪(日本)等地均设有直属投资分子公司及现代化展览制作基地。
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 管理办法

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国博物馆协会第六届第二次理事长会议2015年4月27日通过)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的管理,提高陈列展览的质量和水平,维护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和中国博物馆协会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是指为生动展示博物馆藏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准确表达陈列展览主题内涵而进行的形式艺术设计,以及制作、布展等活动。
第三条 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活动的中国博物馆协会会员单位,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申报取得相应资质。
第四条 中国博物馆协会的会员单位在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招标中,在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可在其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取得本办法规定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
第五条 中国博物馆协会负责本办法所指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的认证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设计资质标准 第七条 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第八条 甲级资质标准: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业务不少于8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展厅面积均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或造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陈列展览项目设计,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 (三)有不少于8年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经历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相关专业总设计师;具备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经中国博物馆协会认证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专业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首次申报单位从获得资质之日起1年内达标); (四)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六)博物馆或其部门申请甲级资质参考上述条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展馆工程施工资质(3篇)

第1篇一、展馆工程施工资质的级别展馆工程施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级别。
甲级资质为最高级别,乙级和丙级依次递减。
各级别资质对应的施工范围和承担工程规模有所不同。
1. 甲级资质:可以承担各类展馆工程的施工,包括大型、中型、小型展馆及配套设施等。
2. 乙级资质:可以承担中型、小型展馆及配套设施的施工。
3. 丙级资质:可以承担小型展馆及配套设施的施工。
二、展馆工程施工资质的申请条件1. 具备合法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拥有稳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团队,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
3. 具备必要的施工设备、施工技术和施工材料,能够满足展馆工程施工要求。
4. 具备一定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能够确保工程质量。
5.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
三、展馆工程施工资质的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施工单位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交资质申请。
2. 审查核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3. 审批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审查核实情况,作出审批决定。
4. 公示公告:对批准的资质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5. 颁发证书:对批准的资质颁发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
四、展馆工程施工资质的维护与管理1. 定期进行资质复核,确保施工单位持续满足资质条件。
2. 对资质证书进行管理,确保证书真实、有效。
3.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工程。
4. 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依法予以处理。
总之,展馆工程施工资质是施工单位从事展馆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资质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施工水平,为我国展馆工程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2篇标题:展馆工程施工资质的重要性与认证流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展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日益增多。
展馆工程施工资质的设立,对于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简称: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手册目录第一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管理办法》第二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标准》第三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流程》第四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指南》第五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承诺书》附件一第六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报名表》附件二第七篇《法人委托书》附件三第八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四第九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无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及不良信用责任声明》附件五第十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展陈工程业绩列表》附件六第一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管理办法(2018年2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为了适应中国展览展示陈列(简称展陈)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适应国际国内展陈行业的运行机制与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促进展陈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水平的提高,提升展陈工程的质量,确保展陈工程安全;推动行业进步与繁荣;特制订《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评审管理办法》。
第二章展陈工程资质评审适用工程范围第一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规划馆、专题馆、展览馆等在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展览展示陈列工程项目。
第二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规划馆、专题馆、展览馆等在各类公共场所进行以展览展示陈列为目的的工程项目配套服务的室内装饰设计与制作、光环境设计与制作、高新科技展项设计与制作、展陈组合设计与制作、景观设计与制作、展陈设备设计与制作、辅助展品设计与制作、观众服务系统设计与制作等辅助工程项目。
第三章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第一节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每年将于年中及年末根据申请企业数量开展两次评审工作,具体申请办法参照《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流程》。
第二节凡符合《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流程》中规定的适用范围和通用标准的展陈工程企业,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对照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标准申报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三节申报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的展陈工程企业,可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官方网站上根据展陈工程资质评审要求,自行进行电子文本申报。
第四节参评企业按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将相关书面文本资料提交展陈工作办公室。
第四章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展陈专家委员会”和“展陈工作办公室”第一节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聘请相关方面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影响力的业内专家出任“展陈专家委员会”委员。
该委员会受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的领导,负责资质标准的修订、资质等级评审组织、参与相关培训和国内外考察等工作;并下设“展陈工作办公室”,专司日常工作。
第二节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聘请展陈行业领域的专家组建“展陈专家委员会专家库”。
专家库成员参与资质评审。
第五章资质评审和认证第一节展陈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库成员对参评企业的资料进行评审。
第二节由“展陈工作办公室”对申报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的展陈工程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
第三节评审认证1、由“展陈工作办公室”随机抽取专家,举行评审会,对经过初审的参评展陈工程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评审分抽样实地考察和专项会议评审等多种形式。
3、评审结果(1)展陈工程企业资质由“展陈专家委员会”确认。
(2)展陈工作办公室通过相关途径公布评审结果。
(3)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为获得展陈工程资质认定的企业颁发《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
(4)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届次评审结果。
第六章《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第一节《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是对展陈工程企业承包、设计、承建、施工、服务质量、信誉的认定,是展陈工程企业参与投标、承揽工程项目的重要凭证之一。
第二节《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由展陈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每证一号,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复制。
第三节《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
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节《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自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满,按照《展陈工程资质证书到期年审办法》规定进行资料审核。
审核未通过、资质证书过期超过6个月未提交年审申请或者在三年期间发生本办法第7款第6条情况的企业单位,资质等级资格撤销。
第五节《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只限被认证的展陈工程企业使用。
如有遗失,应及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并申请补办。
第六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换、伪造、涂改、出借、转让;除发证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扣押和没收。
第七节已取得认证的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企业登记项目,应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向展陈工作办公室提交证书信息变更申请。
第七章已取得认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撤销其资质等级、并做出公示公告第一节出卖、出借、转让、涂改、复制《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
第二节伪造《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承揽设计、施工或其他业务。
第三节企业经营中或项目操作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第四节严重违反各级政府部门、各类馆厅、展览组织者、地方和行业协会所主办的会展、事件活动的有关规定,遭到投诉、限制和处罚,并经展陈工作办公室调查属实。
第五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项目变更备案手续。
第六节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舞弊、欺诈行为。
第八节在有效期内企业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资质要求。
第八章对于利用《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违法乱纪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一节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节本管理办法由展陈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展陈工作办公室2018年2月9日第二篇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评审标准(2018年2月9日)第一章本标准适用于展陈工程企业承揽以下所列工程(含类似)的资质认定,并作为参与投标以下所列工程(含类似)的资质凭证之一第一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规划馆、专题馆、展览馆等在各类公共场所进行以展览展示陈列工程项目。
第二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规划馆、专题馆、展览馆等在各类公共场所进行以展览展示陈列为目的的工程项目配套服务的室内装饰设计与制作、光环境设计与制作、高新科技展项设计与制作、展陈设备设计与制作、展陈组合设计与制作、辅助展品设计与制作、景观设计与制作、观众服务系统设计与制作等辅助工程项目。
第三节本标准为会展行业展览展示,展陈工程及相关服务企业、单位的通用标准,分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标准。
第二章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报条件第一节具有法人资格。
第二节从事《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管理办法》中第2款业务范围的工程业务活动。
第三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登记注册。
第四节 同意公开企业相关参评信息。
展陈工程企业申报资料一 序号 申报资料一 备注说明分级要求 一级 二级 三级1 目录标题及页码标注有有有2 资质评审申请承诺书(附件一)选择等级及勾选资质申请并加盖公章有有有资质申请报名表(附件二)勾选及加盖公章有有有法人委托书(附件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有有资质评审申请公司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四)按要求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有有有无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及不良信用责任声明(附件五)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有有有3 参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年检并加盖公章注册资本500万(含)以上;经营时间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200万(含)以上;经营时间2年(含)以上注册资本50万(含)以上;经营时间1年(含)以上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情况简介和身份证复印件如实申报并加盖公章有有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14000环境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加盖公章自选,作评议参考。
自选,作评议参考。
自选,作评议参考。
获得的市级以上涉及经营活动的荣誉证书、证明等资料企业单位及内部人员36个自然月内所获证书,加盖公章自选,作评议参考。
自选,作评议参考。
自选,作评议参考。
其他资质等级评定、级别盖公章自选,作评议参考。
自选,作评议参考。
自选作评议参考。
需要说明及提交的其他资料自选,作评议参考。
自选,作评议参考。
自选,作评议参考。
展陈工程企业申报资料二4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称∕学历证书注:企业须为以下要求人员提供在职证明或聘任证明管理层(含符合要求的企业外聘顾问)获省级管理类、土木工程类﹑展陈艺术类等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确认的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者2人 1人 1人 设计部门获规划设计、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相关学科专业的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者 15人11人5人技术部门获预算、安全、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相关学科专业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者 7人5人3人财务人员获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具有会计师或经济师职称证书者3人(学士学位,会计师或经济师) 2人(学士学位,会计师或经济师﹚ 1人(学士学位,会计师或经济师﹚ 5员工社会保障情况需提供企业社会保障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有有6 安全管理体系 体系建立及应急措施 有 有 有7 公司组织体系组织体系表,各部门人员数量及详表有 有 有备注:分级要求中相对应的数值为各企业单位所申请资质等级的最小值序号 申报资料二 备注说明分级要求 一级 二级三级 1 目录标题及页码标注 有有有第三章 展陈工程资质适用和推荐的展陈工程范围 第一节 一级资质:设计施工展陈工程面积和展陈工程合同的金额不限,优先获得展陈专家委员会及展陈工作 办公室向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会员单位、国家及各2申请之日前36个月内规划馆、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主题馆、产业馆、展览馆等在各类公共场所以展览展示陈列为目的的建设工程项目; 为规划馆、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主题馆、产业馆、展览馆等在各类公共场所以展览展示陈列为目的的建设工程项目配套服务的室内装饰设计与制作、光环境设计与制作、高新科技展项设计与制作、展陈设备设计与制作、展陈组合设计与制作、辅助展品设计与制作、景观设计与制作、观众服务系统设计与制作等辅助工程项目业绩列表(见附件六)并附合同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36个月内符合标准的单体合同累计数量申报5个及以上项目合同,其中至少有1个1000万以上的项目申报3个及以上项目合同,其中至少有1个750万以上的项目申报至少1个500万以上的项目合同36个月内符合标准的工程项目累计完成面积 5000平米 3000平米 2000平米36个月内符合标准的工程项目累计完成合同额 3000万 1200万 500万3申请之日前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说明需提交上两年度报当地工商税务机关年审通过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税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
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有 有 有备注:分级要求中相对应的数值为各企业单位所申请资质等级的最小值级政府展陈行业主管部门、展馆及各类展厅建设组织者、相关的各行业协会和地方协会的工程资格推荐;第二节二级资质:优先获得在展馆或分项分包中,展陈专家委员会及展陈工作办公室向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会员单位、国家及各级政府展陈行业主管部门、展馆及各类展厅建设组织者、相关的各行业协会和地方协会推荐作为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项目的承建商、或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下的展陈工程项目的设计承建商、搭建商的资格;第五节三级资质:优先获得在展馆或分项分包中,展陈专家委员会及展陈工作办公室向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会员单位、国家及各级政府展陈行业主管部门、展馆及各类展厅建设组织者、相关的各行业协会和地方协会推荐作为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项目的承建商、或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展陈工程项目的设计承建商、搭建商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