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专业对照表

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专业对照表
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专业对照表

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专业对照表

一、申报专业

1.电气工程

电气自控、用电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测量技术2.建筑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施工与概预算、建筑材料及设备3.市政工程

公路与桥梁

4.机电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6.机械制造自动化

专业机械工程、港口与航道

7.测绘工程

工程测量、安全工程

一、其他大专业

机械

1.

机械设计、机械制造、仪器仪表、设备工程、电气工程2.质监与安全

计量、标准化、质量检验、劳动安全工程、劳动卫生工程、特种设备安全工程、安全检验技术、安全系统工程

林业

3.

调查规划、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森林保护、野生动物、水土保持、园林绿化、森林勘查、森林采运、林产加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地勘

4.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察、地球韧理、探矿工程

5.质量技术监督

计量、标准化、质量检验、棉麻检验、机械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床技术、仪器仪表、机械制造自动化、专用机械工程、动力机械、热工

6.农业工程

农业机械、农业电器化与自动化、农业系统工程、水产工程7.环境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生化与环境韧理、环境质量监测、环境质量评估、环境规划与管理、岩土工程

冶金

8.

钢铁冶金、冶金焦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粉末冶金、金属压力加工、冶金热能工程、耐火材料、冶金技术

9.水利水电

水文水资源、水利水电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机械、水利动能、金属结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10.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

电子技术、半导体技术、信息处理技术、通讯技术、电子系统工程、

电子专用设备、电子仪器与测量、自动控制、电子计算机、广播工程技术、电视工程技术、电影工程技术

交通

11.

水上交通、汽车运输、公路与桥梁、港口与航道、抗涝工程、航运技术、船泊技术

化工

12.

有机化工程、制药工程、无机化学工程、电化学工程、高聚物工程、石油化学、精细化学工程、化工测量、化学分析

轻工

13.

食品工程、工业发酵、制浆造纸、陶瓷工艺

14.建筑材料

水泥工艺、玻璃工艺、建筑陶瓷、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及设备15.有色金属

管理科学工程、工业工程、商业工程、管理工程、专利管理工程、工程施工与概预算

16.电气工程

电气测量技术、电工材料、电机、电器、电力电子技术、发电与输配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用电技术、电加工技术、高电压工程

17.测绘测绘工程、工程测量

18.矿山工程

安全

19.

安全工程、职业卫生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特种设备安全工程备注:

申报中级职称土建系列必须参加考试

其中:水利水电、电力系统专业须参加专业考试合格才可以

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交通运输高级工程师职称评条件及论文要求、高级职称论文评审条件 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道路与桥梁的规划、勘察、设计、科研与技术开发、工程管理、施工、监理、养护和从事汽车运输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车辆检测、公路机械运用与管理;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的规划、勘察、设计、标准及规范编制、定额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施工、监理、维护、港口机械应用以及从事地方铁路运输专业的组织高度、机务管理与维修、电器工程、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科研与技术开发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学历、资历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外语、计算机: 1、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规划、勘察、设计等工作人的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省级或二个以上市级公路规划项目,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和有关文件的编制或完成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二个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并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该项目已通过评审或交付施工。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区域性布局规划或水系航运规划或二个以上综合性港口或内河航运规划项目,并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划报告的编制。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主持完成过三个以上大、中型或五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测量或勘探,并负责提出技术报告。 4、主持完成过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三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个以上大、中型或五个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 5、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一项以上不低于由二百个主要零部件组成的汽车或工程机械专用保修设备的设计。 (二)从事科研、技术开发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省部级或主持完成过二个以上市

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报名的热潮,最近陆陆续续有很多朋友都在问同创,说这个工程技术方面的职称评审有哪些条件呢,我这样的行不行?别着急,今天同创就在这里和大家总结一下关于这个职称评审的事情。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六、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

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四)高级工程师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农业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推广研究员(正高) 一、评审范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定范围严格限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从事农学、种子、园艺、土肥、植保、农垦、畜牧、兽医、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专业的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科研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也可以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二、评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任高级农艺师(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高级工程师,下同)职务两年以上或者获得硕士学位任高级农艺师四年以上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任高级农艺师职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①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推广课题。 ②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农业技术问题,并取得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推广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指导国家重大推广项目。 ④培养出较高水平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具有培养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2。担任高级农艺师职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获国家自然科

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②获两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五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三篇),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 (三)外语水平要求与研究员相同。高级农艺师(副高)(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 1。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农艺师职务工作2 年以上; 2。获得农业硕士学位或具有农业本科学历,担任农艺师职务5 年以上;3。取得后学历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学专业应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 年以上;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一般应任本职务满3 年,不满3 年的,必须取得重大科研成果。 工程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应用研究员(正高)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后任高级工程师职称;获得博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两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四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任高级工程师五年以上。上述人员在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业绩突出,能指导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最新版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 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

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评定条件 职称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助理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很好评,各地的程序大同小异,只要符合条件,持相关资料,填表上交就成了。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到当地人事局咨询。下面助理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要求及注意事项供参考: 有关要求: 1、申报对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就不行) 2、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 (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3、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注意事项编辑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专业对照表

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专业对照表 一、申报专业 1.电气工程 电气自控、用电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测量技术2.建筑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施工与概预算、建筑材料及设备3.市政工程 公路与桥梁 4.机电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6.机械制造自动化 专业机械工程、港口与航道 7.测绘工程 工程测量、安全工程 一、其他大专业 机械 1. 机械设计、机械制造、仪器仪表、设备工程、电气工程2.质监与安全 计量、标准化、质量检验、劳动安全工程、劳动卫生工程、特种设备安全工程、安全检验技术、安全系统工程

林业 3. 调查规划、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森林保护、野生动物、水土保持、园林绿化、森林勘查、森林采运、林产加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地勘 4.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察、地球韧理、探矿工程 5.质量技术监督 计量、标准化、质量检验、棉麻检验、机械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床技术、仪器仪表、机械制造自动化、专用机械工程、动力机械、热工 6.农业工程 农业机械、农业电器化与自动化、农业系统工程、水产工程7.环境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生化与环境韧理、环境质量监测、环境质量评估、环境规划与管理、岩土工程 冶金 8. 钢铁冶金、冶金焦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粉末冶金、金属压力加工、冶金热能工程、耐火材料、冶金技术 9.水利水电 水文水资源、水利水电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机械、水利动能、金属结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10.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 电子技术、半导体技术、信息处理技术、通讯技术、电子系统工程、

电子专用设备、电子仪器与测量、自动控制、电子计算机、广播工程技术、电视工程技术、电影工程技术 交通 11. 水上交通、汽车运输、公路与桥梁、港口与航道、抗涝工程、航运技术、船泊技术 化工 12. 有机化工程、制药工程、无机化学工程、电化学工程、高聚物工程、石油化学、精细化学工程、化工测量、化学分析 轻工 13. 食品工程、工业发酵、制浆造纸、陶瓷工艺 14.建筑材料 水泥工艺、玻璃工艺、建筑陶瓷、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及设备15.有色金属 管理科学工程、工业工程、商业工程、管理工程、专利管理工程、工程施工与概预算 16.电气工程 电气测量技术、电工材料、电机、电器、电力电子技术、发电与输配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用电技术、电加工技术、高电压工程 17.测绘测绘工程、工程测量 18.矿山工程 安全 19.

副高职称评定学分标准[精品文档]

2005年晋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学分审核标准 一、工作在三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包括自治区卫生厅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本年度须获得25个学分,五年累计学分要达到125个学分。其中一类学分须达到70分(包括国家级学分一年5分),其余为自治区学术团体或各地公布并向自治区备案的二类学分。均按医学三级学科分年度进行审核。 二、工作在地、州、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包括各地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本年度须获得25个学分,五年累计125个学分。其中一类学分须达到60分(包括国家级学分一年5分),其余为自治区学术团体或各地公布并向自治区备案的二类学分。均按医学二级学科分年度进行审核。 三、工作在县或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包括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个体诊所):本年度须获得25个学分,五年累计125个学分。其中一类学分须达到50分(包括国家级学分一年5分),其余为自治区学术团体或各地公布并向自治区备案的二类学分。均按医学二级学科分年度进行审核。 四、参加已经卫生部或自治区卫生厅批准的的指令性培训项目获得的学分,将计入本人年度学分总数。 五、下列情况或途径获得的学分证明不能作为年度学分审核的依据: (一)未经国家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或公布,以学术团体、医学杂志、药品生产经营厂家等名义举办的学术活动所授予的学分证明;

(二)以国家级学术团体名义公布,但未经省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或备案的所谓“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明; (三)未经自治区卫生厅同意在异地举办的,也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管理和监督的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2005年1月1日起未经自治区卫生厅备案各地自行公布的自治区级二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五)经核实,在擅自更改项目举办地点、时间、内容和项目负责人的情况下举办的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六)已被自治区卫生厅通报取消的项目学分证明。 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卫生厅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可从自治区卫生厅文件中获取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也可从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网站中直接下载(卫生部网站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a3026719.html,,卫生厅网站地址:www.xj https://www.360docs.net/doc/4a3026719.html,);各地、州、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可从各地、州、市卫生局索取2005年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和相关信息。也可直接从卫生部官方网站和自治区卫生厅网站下载;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由我厅直接下发到县(市)级卫生

2020年全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0 年全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晋升正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大学本科以上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副高级资格,并聘任满 5 年。 2、晋升副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②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不少于 2 年;③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不少于 4 年;(以下4-9条,须具有中级资格,并聘任不少于 5 年);④大学本科以上毕业; ⑤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 年;⑥大学普通班毕业;陕西省护理副高职称申报条件⑦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 年以上(含25 年); ⑧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 年以上(含28 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 年),仅限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 ⑨中专毕业连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25 年;(本条仅适用于全省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和山区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三)外语条件:陕西省护理副高职称申报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 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 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 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能力条件:陕西省护理副高职称申报条件根据陕人社发〔2009〕168 号文件,专业技 术人员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科研能力条 件如下: 陕西省晋升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科研能力条件 单位类别正高级资格要求 在任职期内至少有 2 篇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 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著性论文,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获得省、部级表彰和奖励的前3 名;城市医 疗卫生单位(除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获市、厅(局)级科技奖励 2

高级工程师评审量化标准

高级工程师评审量化标准 一、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时,在工作经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方面的基本要求如下: 1.必备条件 (1)主持过国家、省部级、股份公司下达的重点科研项目,其成果通过鉴定或省部级、股份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作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大型或国家、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改造,且技术含量高,工艺先进,质量优秀;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省部级下达的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产品关 键技术获得国家专利。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具有开拓新研究领域和解决设计、施工、制造中的重大技术难题的能力和经历。 (3)任高级工程师以来,在国际或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 (4)具有指导本专业其他高级工程师工作的经历,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2.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组织或主持过国家、省部级或股份公司重点科研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了显著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各等奖或省部级三等、股份公司科技进步二等 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奖人(等级内额定人员,下同)。 (2)组织或主持过国家、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与施工,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或詹天佑 土木工程大奖或国家优秀勘察设计金质奖、省部级、股份公司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的项目总 体或关键项目技术负责人。 (3)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有创见性的技术专著、论文,填补国内空白,得到国家、省部级、股份公司有关部门认可;或获得一级学会 优秀论文一等奖。 (4)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其关键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对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5)在本专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作为专家多次参加国家、省部级、股份公司组织的本专业重大项目的技术论证、成果鉴定、标准规范的审查等。 二、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时,在工作经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方面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从事生产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1) 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主持承担本专业、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或专项技 术管理工作的经历,或有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改造、工艺技术质量 改进项目的全过程经历。 (2) 熟悉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解决本企业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不少于二项。 (3) 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判断和综合能力,曾为改进本企业施工生产工作提 供决策依据、咨询或建议,能协调各部门间的技术工作。 (4) 能组织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会议,起草有关技术文件或系统的专题技术总结报告,

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最新稿)

黑龙江省党校教师系列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党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党史党建、管理学、法学、文化学、现代科技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党校(包括企业党校)、干部院校、干部培训中心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中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党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讲师、副教授或高级讲师(只适用于县区级党干校)、教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十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有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掌握,能够关注

文化艺术系列专业职称资格评审

文化艺术系列(专业)职称资格评审 材料申报、审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适用范围 按照规定的职能和权限,由省文化厅负责组织评审(含委托评审)的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员及相关单位。 二、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 (一)评审条件及主要政策依据 广东文化艺术系列各专业的评审条件执行原省人事厅颁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艺术人员高、中级专业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职[2000]3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告》(粤文职改[2000]0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文职改[2000]0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文职改[2000]0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文职改[2000]07号)、《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89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 (二)相关规定及说明 1、关于学历和资历的规定。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有中专以上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即资历)。有效资历系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累计。初、高中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后又继续接受较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应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开始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起计。 参加工作后又继续接受较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即后续学历)的,可以后取得的较高学历为学历条件,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累计为

职称评审前考核用表资料讲解

表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能力业绩评分表

年月日 能力业绩评分表评分说明 一、本评分说明不随本表报送。 二、评分标准 学术水平、业绩成果评分采取“基准分+加分”的方式评定,满分为100分。 (一)学术水平评分 1.对照《专业技术资格能力业绩评审条件》(见附件5)相应内容,参评人员有符合评审条件的学术成果,即可获得学术水平评分项的基准分(24分);除上述基准分项目外,参评人员另有符合评审条件的学术成果项目,即可列为加分项目,每项可获加分8分。 2.每个基准分项目及加分项目的学术成果发表刊物层次、采用单位等条件高于评审规定条件的,每项加3-6分。 3.学术水平项评分最高不得超过40分。 (二)业绩成果评分 1.对照《专业技术资格能力业绩评审条件》相应内容,参评人员业绩与成果有二项符合评审条件规定者,即可获得业绩成果项的基准分(每项18分,共36分);除上述基准分项目外,申报人另有符合评审条件的业

绩成果项目,即可列为加分项目,每项可获加分8分。 2.每个基准分项目及加分项目的业绩与成果的获奖层次、表彰奖励等条件高于评审规定条件的,每项加3-6分。 3.业绩与成果项评分最高不得超过60分。 三、有关要求。该表用1张A4纸正反打印,请勿改动表格结构,填写时请认真阅读评分说明。 表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前考核民主测评表

说明(请认真阅读): 1.民主测评项目总分为20分,德、能、勤、绩、廉每项分值均为4分。 2.参加民主测评人员根据参评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在每个测评项目中按优、良、 值分别为4、3、2、1分。 3.得分:各项目测评分总和;参评人员最终得分=测评得分总和÷测评人数×5。 4.民主测评评定等次:优秀(最终得分85分及以上)、称职(最终得分66-84)、

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共1772人阅读 总则 一、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分发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观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试行)》结合我省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岗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已制定申报评审条件的工程专业除外)。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l、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以下条件: 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二年以上。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 (3)理二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五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4)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4)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辖市或厅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②参与完成过一项以上对中型以上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产品的研究、设计工作。 ③参与完成过一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中某一部分的研究、设计工作。 ④参与完成过一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和较复杂产品的某一过程的研究、设计工作。

2011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新)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规章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申报职称是不需要考试的,也不需要培训。申报的条件是:技术员: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以上。助理工程师: 4. 本科毕业后,见习一年以上。 5. 大专毕业后。见习三年以上。 6. 中专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 *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电子工程技术工程师: 5. 硕士学位,工作2年以上; 6. 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3年以上; 7. 大专毕业,工作8年以上,获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4年以上; 8. 中专毕业,工作15年以上,获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8年以上。 *取得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证书。 *《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 *在具有CN、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出版著作一部(学会会刊优先刊登论文,评审职称有效)。 *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应根据你自己现符合的条件报评职称哈,具体你可以到广东省电子学会咨询,他们是受广东省人事厅授权的广东省电子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委托受理全省范围内各行各业、各种所有制(含民营、私营、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的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定申请并可提供专人的申报直通车服务。学会的网址是: 评定标准: 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评价、规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业名称对照表

.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业名称和代码一览表 职称系 专业技术名称代 对象及适用范围 统名称码 高校高校教师01高校教师 ( 含实验教师 ) 中专中专教师中专教师 ( 含实验教师 ) 哲学党校系统从事哲学、逻辑学、心理学理论教学、科研人员 经济学党校系统从事经济学、经济管理理论教学、科研人员 科社党校系统从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教学、科研人员 党建党校系统从事党建理论教学、科研人员 党史党校系统从事党史理论教学、科研人员 中文02党校系统从事中文理论教学、科研人员 行管(党校)党校系统从事行政管理、领导科学理论教学、科研人员 法学党校系统从事法学理论教学、科研人员 英语党校系统从事英语教学人员 数学党校系统从事数学教学人员 社会学党校系统从事社会学教学人员 公共管理党校系统从事公共管理教学人员 中学中学教师03中学教师 ( 含实验教师 ) 小学小学教师 04 小学教师 ( 含实验教师 ) 幼儿教师幼儿教师 中文语文、文秘、公关等专业 政治政治教育、法律及相近专业 数学数学及相近专业 体育体育、运动训练、形体训练、武术等专业 物理物理 化学化学 电子技术 电子技术、通讯 ( 信 ) 技术、电子测量、广播电视、声像设备、电 子仪器仪表、导航、自动化等专业 机械制造与加工机械制造、机械加工、机电一体化、金属加工与处理等专业 交通运输汽车制造、汽车与摩托车维修、汽车驾驶、装卸机驾驶等专业 化学工程 化学工艺、化工装备技术、化工过程控制、石油炼制、橡胶工艺、 05高分子材料、化学制药、造纸等专业 餐旅服务烹饪餐厅客房、导游等专业 商贸与核算 商品经营、商品储运与配送、市场营销、统计核算、财会电算化、 电子商务等专业 管理(技校)教育管理、物业管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等专业 园林技术 园林、花卉盆景、园艺、林产品加工专业 建筑工程 ( 技校 ) 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材料、硅酸盐工艺、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等 专业 冶金(技校) 钢铁冶炼、粉末冶金、有色金属冶炼、冶金热能技术等专业 纺织纺织工艺、服装工艺等专业 化学研究化学研究 自07 然自动化研究工业与自动控制、计算机技术等

江苏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出版、发行、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有培养和指导本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能力;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中国中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标准

上报评审材料目录一览表 序 号 材料名称份数材料要求 1本人申请1  2职称评审表11--7页个人填写。 3参评论文1申报高职:选定一篇已发表的论文。 4技术总结1--2中级:二篇或发表论文一篇。初级:一篇。5学历证明1评审要求的学历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6破格报告1破格评审:单位出具报告加盖公章。 7发表的论文各1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封底。 8获奖证书、证明各1科学技术奖要附反映本人排名的证书。 9外语、计算机证各1外语、计算机证原件。高会附高会证原件。 10大推荐表20或 1 B4纸复印:高级20份、中初级1份 11小推荐表1按单位、系列汇总上报 注:除评审表、考核表、大推荐表,其它表格材料和复印件均为A4纸 集团公司 关于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职改办发(2010)1号 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各医院、学校: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职改(2010)002号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实际,现就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

1.股份公司取消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同时废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铁股份职改〔2009〕002号)文件。 企业一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的评审由股份公司职改办统一委托国资委进行评审。 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的评审纳入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下发高级经济师(企业二级法律顾问)任职资格,同时下发高级经济师技术资格证和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证。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后,在学历、资历方面具备经济师所需条件,可按集团公司社会考试的规定,审核聘任为经济师(企业三级法律顾问)。 2、自今年起,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停止对大专证书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同时不再对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进行破格评审。 3、今年股份公司暂停教育、卫生高级和档案中级的评审,集团公司暂停技校系列中级的评审,上述系列可按评审权委托地方评审。高级职称由股份公司、中级职称由集团公司职改办出具委托函。 4、在集团公司海外项目施工的技术人员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海外工作满两年,可免试计算机。回国后参评仍需参加计算机考试。 5、有初级评审权的单位,在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或聘任中,要严格按照中央职改领导小组(职改字[1986]第78号)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制定我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审范围 (一)部社科、经济、会计、图书、档案、新闻、出版、工程等8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信息与通信工程、无线电管理与技术、网络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工程建设、标准化、质量与可靠性、计量、科技管理、情报工程、工程技术咨询及中介技术服务等11个专业分评委会,面向部直属各事业单位、部属各高校开展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并承担其他单位委托评审的有关工作。 (二)社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开展研究员、副研究员评审工作;出版、档案、图书、新闻等4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开展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开展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开展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开展信息与通信工程等11个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其他不具备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委托其他具有评审权的地区、部门或单位的评委会进行。 第三条组织机构 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人事教育司组织实施,委托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负责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材料审核、证书管理、业务咨询、日常服务等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适当收取评审费用;委托有关单位负责部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或分评委会)的日常管理与服务、评审会筹备、评审组组织、评审会议记录、评审材料报送等工作。委托工作由人事教育司发文予以明确。 第四条组织评审 (一)报送推荐材料 每年组织1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当年5月1日—6月30日为报送推荐材料时间,具体安排以人事教育司通知为准。各单位人事部门按照部职称工作管理办法、各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具体条件(见附件一),组织开展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工作,并及时将以下材料交送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1.加盖本单位印章的推荐函1份。其他单位委托评审需提供书面委托函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汇总表》(见附件二)1份;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三)1份; 4.按《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四)整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1套。 (二)审核推荐材料 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于当年7月30日前完成相关推荐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材料送相应评委会(或分评委会)委托单位。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推荐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应及时通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予以补充。 (三)召开评审会 各评委会(或分评委会)委托单位负责制定年度评审工作计划、组织初评工作、召集评审会,并承担评审会议记录、评审档案资料归档、评审材料上报以及其他服务工作。各评委会按年度评审工作计划,于当年10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1.初评工作 各评委会(或分评委会)委托单位根据当年申报人员情况,按专业组建若干评审组。每个评审组由7名以上(单数)的评委会委员和评委会以外的专家组成。初评工作由评审组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包括破格晋升人员答辩、民主评断申报人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形成评审组书面推荐意见,并说明破格晋升和未推荐人员的理由。向评委会推荐的申报人员,必须获得评审组到会人数1/2以上(不含1/2)的同意票数。各评审组要及时填写被推荐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五)“专家评断组或同行专家意见”,由评审组组长签字。 2.评委会评审工作 社科等7个非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的委托单位,要召集本评委会2/3以上(不含2/3)的委员出席评审会。评审会由主任主持,主任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的,由副主任主持。评审会先由评审组介绍初评情况,再由评委会进行充分酝酿,最后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对评审通过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组织意见”,由高级职称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报人事教育司。 工程系列各分评委会的委托单位要召集本分评委会不少于17名的委员出席评审会。评审会由常任主任主持,常任主任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的,由常任副主任主持。评审会先由评审组介绍初评情况,再由评委会进行充分酝酿,最后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分评委会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11个分评委会常任主任等人员,审核各分评委会评审工作程序,认可评审结果。对评审通过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组织意见”,由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字,报人事教育司。 (四)公示评审结果 人事教育司组织相关单位人事部门,将已通过评审人员的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五)确认评审结果 公示结束后30天内,对无异议的评审结果,人事教育司将发文予以确认。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根据确认文件及时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办理评审材料归档等手续。对个别评审不准确,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评审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复议。 第五条其他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拟召开评审会的时间。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三)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申报材料目录》整理装袋,并在材料袋上粘贴统一格式的《申报材料目录》。 (四)各单位人事部门要负责组织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见附件六)。 (五)申报人员要提交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完成的2篇代表论文、著作或技术报告。 1.代表论文至少有1篇在国家科技期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申报人员是其中1篇代表论文、著作的第一作者,是另一篇的前两名作者之一。 2.代表著作包括著作、译作、公开出版的教材或技术手册等。著作的字数应在5万字以上;译作的字数应在10万字以上;教材或技术手册的主要章节由申报人直接参与编写,字数应在5万字以上。 3.代表技术报告应是申报人员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的技术报告,并项目已通过鉴定。 4.代表论文、著作或技术报告标题要同时填写在《申报材料目录》第6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任现职后主要论著”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内,并排列顺序相同。 5.申报人员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代表论文的原件、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复印件及《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七),翻译论文还应附外文论文原件;代表著作的原件、著作封面和目录复印件及《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翻译著作还应附外文著作原件;代表技术报告的原件、项目通过鉴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技术报告存档档案号及《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其他非代表论文只提交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其他非代表著作只提交著作封面和目录复印件。 (六)申报人员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的国家级(或相当于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一级学会、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方面奖项,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有关情况,要同时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获奖情况”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内,并排列顺序相同。其他获奖情况可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内。以上获奖情况应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报评审考评结合的高级职称,还要提交本人通过相关考试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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