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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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吊顶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本章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6.1.1 本章适用于龙骨加饰面板的吊顶工程。按照施工工艺不同,又分暗龙骨吊顶和明龙

骨吊顶。

6.1.2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6.1.3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6.1.4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说明:

6.1.4 为了既保证吊顶工程的使用安全,又做到竣工验收时不破坏饰面,吊顶工程的隐蔽

工程验收非常重要,本条所列各款均应提供由监理工程师签名的隐蔽工程验收记

录。

6.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6.1.7 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

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6.1.8 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

规范的规定。

说明:

6.1.8 由于发生火灾时,火焰和热空气迅速向上蔓延,防火问题对吊顶工程是至关重要的,

使用木质材料装饰装修顶棚时应慎重。《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1995)规定顶棚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必须达到A级或B1级,未经防火处理

的木质材料的燃烧性能达不到这个要求。

6.1.9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6.1.10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6.1.11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 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

杆长度大于1.5 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6.1.12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说明:

6.1.12 龙骨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固定饰面材料,一些轻型设备如小型灯具、烟感器、喷淋头、

风口篦子等也可以固定在饰面材料上。但如果把电扇和大型吊灯固定在龙骨上,可

能会造成脱落伤人事故。为了保证吊顶工程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条并作为强制性

条文。

7轻质隔墙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说明:

7.1.1 本章所说轻质隔墙是指非承重轻质内隔墙。轻质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种类和隔墙的

构造方法很多,本章将其归纳为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四种类

型。加气混凝土砌块、空心砌块及各种小型砌块先进砌体类轻质隔墙不含在本章范

围内。

7.1.2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7.1.3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说明:

7.1.3 轻质隔墙施工要求对所使用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进场复验。目的是避免对室内

空气环境造成污染。

7.1.4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龙骨安装。

5填充材料的设置。

说明:

7.1.4 轻质隔墙工程中的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是这一分项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条规

定了轻质隔墙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其中设备管线安装的隐蔽工程验收属于

设备专业施工配合的项目,要求在骨架隔墙封面板前,对骨架中设备管线的安装进

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封面板。

7.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1.6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说明:

7.1.6 轻质隔墙与顶棚或其他材料墙体的交接处容易出现裂缝,因此,要求轻质隔墙的这

些部位要采取防裂缝的措施。

7.1.7民用建筑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的规定。

8 饰面板(砖)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本章适用于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8.1.1 饰面板工程采用的石材有花岗石、大理石、青石板和人造石材;采用的瓷板有抛光

和磨边板两种,面积不大于1.2m2,不小于0.5 m2;金属饰面板有钢板、铝板等品

种;木材饰面板主要用于内墙裙。陶瓷面砖主要包括釉面瓷砖、外墙面砖、陶瓷锦

砖、陶瓷壁画、劈裂砖等;玻璃面砖主要包括玻璃锦砖、彩色玻璃面砖、釉面玻璃

等。

8.1.2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饰面板(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记录。

8.1.3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说明:

8.1.3 本条仅规定对人身健康和结构安全有密切关系的材料指标进行复验。天然石材中花

岗石的放射性超标的情况较多,故规定对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进行检测。

8.1.4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连接节点。

3防水层。

8.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8.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8.1.7外墙饰面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

粘结强度进行检验,其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

标准》(JGJ110)的规定。

说明:

8.1.7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中6.0.6条第3款规定:“外

墙饰面砖工程,应进行粘结强度检验。其取样数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均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由于

该方法为破坏性检验,破损饰面砖不易复原,且检验操作有一定难度,在实际验收

中较少采用。故本条规定在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制作样板件并做粘

结强度试验。

8.1.8饰面板(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

和饰面的完整性。

9幕墙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本章适用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9.1.1 由金属构件与各种板材组成的悬挂在主体结构上、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

筑物外围护结构,称为建筑幕墙。按建筑幕墙的面板可将其分为玻璃幕墙、金属幕

墙、石材幕墙、混凝土幕墙及组合幕墙等。按建筑幕墙的安装形式又可将其分为散

装建筑幕墙、半单元建筑幕墙、单元建筑幕墙、小单元建筑幕墙等。

9.1.2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

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

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7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9.1.3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石材的弯曲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9.1.4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幕墙防雷装置。

5幕墙防火构造。

9.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2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1.7幕墙及其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幕墙

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他连接件应采用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动措施。

9.1.8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

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

效期内使用。

说明:

9.1.8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所采用的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是保证隐框、半隐框玻璃幕

墙安全性的关键材料。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有单组份之分,单组份硅酮结构密封胶

靠吸收空气中水分而固化,因此,单组份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固化时间较长,一般需

要14—21天,双组份固化时间较短,一般为7—10天左右,硅酮结构密封胶在完

全固化前,其粘结拉伸强度是很弱的,因此,玻璃幕墙构件在打注结构胶后,应在

温度20℃、湿度50%以上的干净室内养护,待完全固化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幕墙工程使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应选用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在使用前必须对幕墙工程选用的铝合金型材、玻璃、双面胶带、硅酮耐候密封胶、塑料泡沫棒等与硅酮结构密封胶接触的材料做相容性试验和粘结剥离性试验,试验

合格后才能进行打胶。

9.1.9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铝合金型

材壁厚不应小于3.0mm,钢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5 mm。

说明:

9.1.9 本条规定有双重含意,一是说幕墙的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杆件,其截面受力部分

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但又规定了最小壁厚,即如计算的壁厚小于规定的最小壁厚

时,应取最小壁厚值,即如计算的壁厚大于规定的最小壁厚时,应取计算值,这主

要是由于某些构造要求无法计算,为保证幕墙的安全可靠而采取的双控措施。

9.1.10隐框、半隐框幕墙构件中板材与金属框之间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应分别

计算风荷载标准值和板材自重标准值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并取其较

大值,且不得小于7.0 mm。

说明:

9.1.10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是保证半隐框、隐框玻璃幕墙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当

采用半隐框、隐框幕墙时,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一定要通过计算来确定。当

计算的粘结宽度小于规定的最小值时则采用最小值,当计算值大于规定的最小值时

则采用计算值。

9.1.11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打注饱满,并应在温度15—30℃、相对湿度50%以上、洁净的

室内进行;不得在现场墙上打注。

9.1.12幕墙的防火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决定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并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

2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 mm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

3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

4防火层与玻璃不应直接接触,一块玻璃不应跨两个防火分区。

9.1.13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

计要求。

说明:

9.1.13 幕墙工程使用的各种预埋件必须经过计算确定,以保证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为了

保证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可靠,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

工时,按设计要求的数量、位置和方法进行埋设,埋设位置应正确。施工过程中如

将预埋件的防腐层损坏,应按设计要求重新对其进行防腐处理。

9.1.14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

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9.1.15单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 5.0

mm。

说明:

9.1.15 本条所提到单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的壁厚,是按照板块的大小、自重及材质、连

接型式严格计算的,并留有一定的安全系数,壁厚计算值如果大于5mm,应取计

算值,如果壁厚计算值小于5 mm,应取5 mm。

9.1.16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时

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

说明:

9.1.16 幕墙构件与混凝土结构的连接一般是通过预埋件实现的。预埋件的锚固钢筋是锚固

作用的主要来源,混凝土对锚固钢筋的粘结力是决定性的,因此预埋件必须在混凝

土浇灌前埋入,施工时混凝土必须振捣密实。目前实际施工中,往往由于放入预埋

件时,未采取有效措施来固定预埋件,混凝土浇铸时往往使预埋件偏离设计位置,

影响立柱的连接,甚至无法使用。因此应将预埋件可靠地固定在模板上或钢筋上。

当施工未设预埋件、预埋件漏放、预埋件偏离设计位置、设计变更、旧建筑加装幕墙时,往往要使用后置埋件。采用后置埋件(膨胀螺栓或化学螺栓)时,

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9.1.17主柱应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螺栓直径应经过计算,并不应小于10 mm。不同金属

材料接触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9.1.18幕墙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9.1.19幕墙工程的设计应满足维护和清洁的要求。

1、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

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

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

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

告。

5、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

形性能检测报告。

7、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

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2、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石材的弯曲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

射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

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3、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幕墙防雷装置。

5、幕墙防火构造。

4、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

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

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5、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2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

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原材送检规范

工程材料检验批规程 (一)砼 普通水泥砼 1.检验项目 常规检验项目: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现场坍落度 2.取样方法及频率 (1)交货检验的砼试验应在交货地点采取。交货检验砼试样的采取和坍落度的测定应在砼运送到交货地点按规定在20分钟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分钟内完成。 取样频率及组批: A 按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B 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 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砼量大于1000 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 m3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砼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的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到达现场的混凝土第一车必须实测,以后每五车实测一次。坍落度必须满足规定和施工要求。 (4)砼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含量和特殊要求项目的取样检验频率,按合同规定进行。3.评定方法:按部位工程相同混凝土强度等级为一验收批,按GB107-87规定进行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 (二)砼外加剂 三种检验项目: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复验; 检验频率:每200T为批次,不足200T按一批计,每批至少取样一次。 (三)建筑砂浆 1.检验项目:A 稠度 B 抗压强度; 2.取样方法和数量 2.1方法 (1)试验用建筑砂浆拌合物,应根据不同要求,可以从同一盘搅拌站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 (2)在试验室取样时,可以从机械拌制的砂浆拌合物中取出; (3)施工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部位集取;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经人工再搅拌,保证其质量均匀,并尽快进行试验; (4)所取样的砂浆,应比试验多1~2倍; (5)试件制作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超过两昼夜,在标准条件下养护: A: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混凝土试块送检时间要求

混凝土试块送检时间要求 一般标准养护要在28天的时候送,可以提前三天,不能超过28天,否则要回弹,算超龄期 同条件养护在600°以上,一般从当天捣混凝土的时候,开始累积现场温度,达到600度就可以去送了。同条件天数不能小于14天且不能大于90天。 以下为项目批量样品取样数量 1. 砼抗压试块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次 2. 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时不少于1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起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不少于1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次 5. 灌注桩每浇注50m3砼,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 组不少于1次 6. 每一拆模检验批砼至少1组 7. 基坑工程的地下连续墙,每50m3或每槽段不少于1次 8. 建筑地面工程砼试块每一层(检验批)每1000m2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增加1000m2应增取1次,不足1000m2的按1000m2计。当改变配合比时,相应增加取样次数 首次使用混凝土配合比开盘鉴定至少1组 黄石市建筑工程混凝土试块 制作、养护及送检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市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提高工程的实体质量,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结构构件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小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说明(最新版)

一、常用建筑材料送样要求 一、砼、砂浆等强度检验 1、砼抗压:三块试件为一组。砂浆抗压:六块试件为一组。硫磺锚固砂浆:(5CM 立方体)三块试件为一组。水泥土:三块试件为一组。砼抗折:三块试件为一组。碎石强度:(5CM立方体)六块试件为一组。道碴强度:(5CM圆柱体)六块试件为一组。 2、试件应在28天龄期到达之前送到检测中心。除水泥土试件龄期90天或特殊要求的试件外,任何试件不得超过28天。 3、试件必须有制作日期、强度等级等记号。记号宜用钉子刻划,不宜用墨笔写。任何空白试件都不予受理。 二、水泥物理检测 1、水泥委托检验试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对有两个以上出厂编号的水泥混合取样。 2、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个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三、砼小型空心砌块、砖强度检验 1、随机抽样。 (1)砖: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2)砌块:5万块为一批,不足5万块按一批计。 2、十五块砖为一组。 3、七块砌块为一组。 四、钢筋抗拉、冷弯检验 1、原材料四根为一组。两根作抗拉试验,长度为500~550 mm;两根作冷弯试验,长度为350~400mm。 2、从每一验收批中抽取两根钢筋,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cm处截取拉力和弯曲试件各一段。 3、搭接焊接抗拉试验三根试件为一组,长度为600mm(d>25mm,长度为650mm)。 4、闪光对焊试验六根试件为一组,抗拉试件三根,长度为550mm;冷弯试件三

根,长度为400mm。 五、碎石、黄砂送样要求 1、黄砂、碎石均以400m3或600t为一组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为一批。 2、取样: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八份(碎石共十五份),组成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四份(碎石八份)组成一个样品。 (3)、从火车、汽车、轮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八份(碎石十六份)组成一组样品。 3、每组砂样品的最少取样数量(Kg): 4、每组碎石样品的最少取样数量(kg): 六、砼、砂浆配合比 1、各种原材料、外加剂必须提前30天送达检测中心(特殊情况提前10天)。 2、取样要求:水泥:20Kg。砂:40Kg。碎石:60Kg。

混凝土送检规范

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批量及龄期 一、项目批量样品取样数量 1.砼抗压试块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次; (2)(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时不少于1次; (3)(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不少于1次;(4)(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次; (5)(5)每一拆模检验批砼至少1组; (6)(6)灌注桩每浇注50m3砼,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且不少于1次;(7)基坑工程的地下连续墙,每50m3或每槽段不少于1次; (7)(8)建筑地面工程砼试块每一层(检验批)每1000m2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增加1000m2应增取1次,不足1000m2的按1000m2计。当改变配合比时,相应增加取样次数;(9)首次使用混凝土配合比开盘鉴定至少1组; 2.砼抗渗试块 ①对有抗渗要求的砼结构,其砼试件应在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②对地下防水砼,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当连续浇注的砼每500m3应留置不少于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 ③对地下防水预拌砼,当连续浇注砼每500m3应留置不少于2组试件,且每部位(底板、侧墙)试块不少于两组;当每增加250~500m3砼时,应增加两组试样,当砼增加量在250 m3以内时不再增加试件组数,每组6块。 备注: 1、砼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和随机性,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用于砼结构实体检验留置的砼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各种砼强度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 ②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其留置的组数应根据砼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材料送检规范

送检取样 一、水泥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水泥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水泥(散装≤500吨/批、袋装≤200吨/批)。 2. 取样方法:随机在不同部位至少20袋水泥中均匀抽样经搅拌均匀后,取10㎏试样。 二、钢筋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炉批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60吨/批。 2. 取样方法:每批任意选取两钢筋切取两根用于拉伸试验,两根用于冷弯试验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取样长度:拉伸试验一般为400~500mm,弯曲试验一般为350mm。 三、钢筋单、双面搭接焊及电渣压力焊试验 1. 取样频率: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取样长度:拉伸试验一般为450mm。 四、钢筋闪光对焊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仍按一批计算。 2. 取样方法: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抗拉3个接头冷弯为一组。 五、钢筋机械连接试验 1. 取样频率:同型号、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不足500个接头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另取3条钢筋作为母材抗拉试验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 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试验 1.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取样方法:按膨胀方向中心分上、中、下抽取共9个试样为一组,每个试样平整切割成100×100×100mm。 七、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5块为一组做强度试验。 八、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10块为一组。 九、蒸压灰砂砖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10~20块为一组。 十、烧结普通砖 1. 取样频率:每3.5~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仍作为一批。

钢筋送检规范

钢筋送检规范 1、钢筋送检长度要求:新规范规定,550mm三根、450mm两根。 2、钢筋。执行的标准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I499—1998、《钢筋 混凝土同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及现行有关标准。 3、钢筋应按进场时钢筋批号及直径分批送。每60t为一批,不足60t按一批计。 每批送检1组。每批钢筋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并按如下方法取样: (1)、拉伸2根:任选两根钢筋去掉端部100mm,切取长约500mm或10d+200 (32以上取长约800mm)。 (2)、冷弯2根:任取两根钢筋切取,长约350mm或5d+150. (3)、钢材化学分析1根:任取一根钢筋切取中部一段长约300—400mm(凡 进口钢材;外观质量不合格钢筋;检验中发现热区脆断、焊接及化学性能不良的钢筋必须做化学分析)。 4、每一单位工程基础和主体使用的钢筋应分别送检。 5、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 (1)、在同一台板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板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 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2)、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弯曲点应打磨与母材平齐)。 6、钢筋电弧焊接接头按下列规定取样试件: (1)、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 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两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做一批。 (2)、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7、由渣压力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样试件。 (1)、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两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2)、全部试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材料的送检取样要求规范

建筑材料及制品取样方法指南 1、水泥: 连续进料的同种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随机取样,袋装水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组成混合样。散装水泥从不小于3个车罐中取等量水泥。物理检验12kg 化学分析:1 kg (存放期超过3个月必须进行复检)2、砂: 同产地同规格,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以一批论。8点、均布、等量取样,取样前先将表层砂铲除。 物理检验20kg 化学分析:1 kg 3、碎石或卵石: 同产地同规格,400m3或600T为一批。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在碎石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各5个部位上,取等量的15份,混均组面一组试样。 取样数量:大于40 kg 4、砼配合比: 注:新进材料必须送检,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从新送检:所用材料已过期(水泥为3个月);所用材料产地、品种、品质等有变化。 1)普通砼: 水泥:1袋或20 kg 砂:70 kg 石:80kg(最大粒径≤31.5㎜);或120 kg(最大粒径>31.5㎜)粉煤灰10 kg 外加剂:2 kg 2)抗渗砼: 水泥:1袋或50 kg 砂:60kg 连续级配石:60kg 粉煤灰10 kg 外加剂:2 kg 或大/小石:80/60 kg 3)水工/水下砼: 水泥:1袋或50 kg 砂:60kg 连续级配石:60kg 粉煤灰10 kg 外加剂:2 kg 或大/小石:80/60 kg 4)抗折砼: 水泥:2袋或100 kg 砂:80kg 连续级配石:140kg 粉煤灰10 kg 外加剂:2 kg 或大/小石:100/100 kg 5、砂浆配合比: 注:新进材料必须送检,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从新送检:所用材料已过期(水泥为3个月);所用材料产地、品种、品质等有变化。 1包或10 kg 砂:20kg 石灰膏:1kg 外加剂:1kg (石灰膏、外加剂为可选)6、轻集料: 同产地、品种、密度和质量等级,每200 m3为一批。10点或10袋、均布、等量取样,取样前先将表层铲除并避免离析。 细集料:10L 粗集料:50L 7、粉煤灰: 以连续供应的每200T(按含水量小于1%的干灰的重量计)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计。取样数量:不少于3 kg

2020年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

作者:旧在几 作品编号: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 时间:2020.12.1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摘录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D.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说明:D.0.1 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D.0.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说明:D.0.2 本条规定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并给出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龄期的确定原则: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相等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与结构混凝土的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等相同,可较好地反映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由于同条件养护的温度、湿度与标准养护条件存在差异,故等效养护龄期并不等到于28d,具体龄期可由试验研究确定。 D.0.3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0°C 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说明:D.0.3 试验研究表明,通常条件下,当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C?d时,由于基本反映了养护温度对混凝土强度增长的影响,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之间有较好的对应关系。当气温为0°C及以下时,不考虑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与此对应的养护时间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当养护龄期小于14d 时,混凝土强度尚处于增长期;当养护龄期超过60d时,混凝土强度增长缓慢,故等到效养护龄期的范围宜取为14d~60d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通常低于标准养护条件下的混凝土强度,这主要是由于同条件养护试件养护条件与标准养护条件的差异,包括温度、湿度等条件的差异。同条件养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复检要求汇总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 (一)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1 执行标准: GB1499.1-20RR 2 ?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 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弯曲试验。超过 60t的部分,每增加 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 ?执行标准: GB1499.2-20RR/RG1-20RR 2 ?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 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冷弯试验。超过 60t的部分,每增加 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三)余热处理钢筋 1 ?执行标准: GB13014-1991 2 ?验收批次: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 的钢筋组成。用《碳素结构钢》(GB/T700--20RR)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 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四)冷轧带肋钢筋 1 ?执行标准: GB13788-20RR 2 ?验收批次: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 筋组成,每批不大于 60t。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 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 CRB650 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五)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 ?执行标准:GB/T701-20RR 2 ?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盘条钢筋 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超过 60t的部分,每增加 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六)冷轧扭钢筋 1 ?执行标准:JG190-20RR 2 ?验收批次:检验批应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每批 应不大于20t,不足20t应按一批计。。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七)冷拔低碳钢丝 1 ?执行标准:JGJ19-20RR 2 .验收批次:取样批量:冷拔低碳钢丝应成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 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 量不大于50t。 a)甲级钢丝按盘编号,逐盘取样,截去端头50cm后取2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 180。反复弯曲试验。拉力 试样长40cm,弯曲试样长 15cm t b)乙级钢丝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中任取3盘,截去端头50cm,每盘各截取长、短试件各一根,分别做拉 力和反复弯曲试验。长试件长40cm,短试件长15cm=

试样送检流程表

试件送样及送检流程一、原材见证取样、送检流程及归档资料

二、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送检流程及归档资料(现场制作)

三、实验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的取样标准 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的验收,水泥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应由生产厂家的质量部门提供给使用单位,作为证明其产品质量性能的依据, (1)、取样 ①、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②、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作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③、对已进场的每批水泥,视在厂存放情况,应重新采集试样复试其强度及安定性,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必须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④、取样要有代表性,所取试样总数不少于12Kg,拌和均匀后分成两等份,一份由试验室按标准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以备复验用。 (2)、水泥重点检测指标 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 2、钢筋原材的取样试验

(1)、钢筋原材试验应按批进行。 (2)、每批由同一厂别、同一炉缸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组成。 (3)、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数量不得大于60T,每批取试样一组。 (4)、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1组(2根拉力、2根冷弯、1根化学)。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时,拉力1根。 (5)、取样方法: ①、按规定凡取2个试件的,均应从任意两根(或两盘)中分别切取,即在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②、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取自不同盘。 ③、试件在切取时,在钢筋任意一端截去500mm后切取,即在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注意事项: ①、钢筋的材质证明要“双控”,各验收批钢筋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缺一不可,材质证明与实物应物证相符。 ②、钢筋出厂质量合格证应有生产厂家质量检验部门的盖章,质量有保证的生产厂家,钢筋标牌可作为质量合格证。 ③、钢筋试验报告单中应有试验编号,便于与实验室的有关资料查证核实。试验报告单应有明确结论并盖章齐全。

取样送检规范

取样送检规范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1.¥取其精华¥ 2.一、钢筋 3.钢筋进场时的验收: 4.钢筋进场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 标准规定。 5.验收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取样方法: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 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7.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备注:取样时,从任一 钢筋端头,截取500~1000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 8.冷拉钢筋:应进行分批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等级、同直径的冷拉钢筋为一个检验批。 9.取样数量: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 10. 11.二、钢筋焊接 12.钢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为: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钢筋气压焊。 13.取样方法: 14. 1、闪光对焊:在同一工作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检验批。当同一台班内不足 300个接头时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15.其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拉伸试件长度一 般≥500m 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16.验收方法: 17.(1)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袭纹; 18.(2)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Ⅰ~Ⅲ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Ⅳ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Ⅱ~ 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 19.(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20.(4)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21. 2、电阻点焊: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相同的焊接制品,即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件为一批。 22.热轧钢筋点焊做抗剪试验,试件为3件,长度一般≥600mm;拔低碳钢丝焊点,除作抗剪试验外,还应对较小钢丝做拉伸试验, 试件为3件,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 23. 3、电弧焊: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类型、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不足 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24.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50mm)。 25. 4、电渣压力焊: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在现浇砼框架结构中,每一楼 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作为一批。 26.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试件长度一般≥500 mm(500~600mm)。 27.验收方法: 28.(1)接头焊包均匀,不得有流疱、裂纹,焊包自钢筋表面至其外边缘宽度≥2mm,厚度≥4mm; 29.(2)焊接时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其零线不得接在构件主筋上; 30.(3)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31.(4)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32.(备注:对焊接检验报告复查时,其焊接的力学性能必须大于或等于其原材的力学性能。本现场暂时未使用到预埋件T型接头埋 弧压力焊及钢筋气压焊,因此不予赘述。) 33.三、水泥、砂石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1

一、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前的检验 1、进行建筑物定位放样的测量仪器,如经纬仪、水平仪、标尺、钢尺等都应经过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有合格报告书和合格标识后,方可入场使用。 2、进行各类配比计量的衡器,如地磅、台磅、磅称、手提称、天平等都应经过当地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属下的计量所进行检测,具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入场使用。 3、对进场的各类建筑机械、设备,如打桩机、提升机、塔吊、打夯机、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等,使用前必须经过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进行使用。 二、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 1、对于地方材料,如砂子、石子、粘土、石灰、水、机砖、空心砖等原材料,使用前必须送到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后,凭检验合格报告单,方可用于该工程。 2、水泥进场除了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外,还要按不同标号、不同编号和进场批次由监理人员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对标志、外观检查,并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钢筋的焊接不论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还是气压焊,均应在现场按每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5、防水材料进场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工地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应由监理人员见证)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当采用防水涂料,其涂膜总厚度不得少于2mm;当采用防水卷材,则卷材质厚不得少于4mm。 6、混凝土预制构件,如预制桩、预制门窗过梁、预制木砖、预制砼板等所有预制构件,进场后要进行非破损的强度检验,符合设计要求

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摘录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n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n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n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 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 组,且不应少于3 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说明: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 方法进行。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 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 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 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 龄期试件强度相等 的原则确定。 说明:本条规定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 验,并给出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龄期的确定原则: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 龄期的试件强度相等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与结构混凝土的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等相同,可较好地反映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由于同条件养护的温度、湿度与标准养护条件存在差异,故等效养护龄期并不等到于28d,具体龄期可由试验研究确定。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

材料送检规范

材料送检要求 一、水泥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水泥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2)同一水泥生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散装水泥:≤500t/批 袋装水泥:≤200t/批 (3)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二、钢筋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钢筋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2)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 ①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批。②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③钢筋焊接网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应大于20T/批。 三、砌体: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砌体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并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 (2)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①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②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亦为一批。 ③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 ④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亦为一批;烧结砖类每3.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亦为一批。 四、轻板墙体材料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对于进场墙体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并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 五、砂、碎石及卵石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送检试块统计表

混凝土及砂浆试块成型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试块 标号 部位及编号成型 时间 试验时间 试验报告 目录 备 注 一、混凝土 1 C25 110kV出线构架10.11 2 C25 110kV母线构架10.15 3 C25 110kV主变及引线构架10.18 4 C2 5 二次设备室柱基础10.21 5 C25 值班室屋面梁及板10.22 二、砂浆 1 M7.5 挡土墙用10.15 2 M7.5 挡土墙用10.26

混凝土及砂浆试块成型记录 工程名称:第2次施工(委托)单位: 序号试块 标号 部位及编号成型 时间 实验时间 试验报告 编号 备 注 一、混凝土 ①C15 220kV出线构架基础2006.8.8 9.5 049 ②C15 220kV母线构架基础2006.8.9 9.6 048 ③C15 110kV母线构架基础2006.8.9 9.6 048 ④C20 110kV进线构架基础孔桩体2006.8.13 9.10 051 ⑤C15 110kV进线构架基础2006.8.14 9.11 050 ⑥C20 110kV进线构架基础孔桩体2006.8.15 9.12 046 ⑦C15 220kV出线构架基础2006.8.16 9.13 045 ⑧C15 110kV进线构架基础2006.8.17 9.14 046 ⑨C20 主控楼基础孔桩体2006.8.17 9.14 047 二、砂浆 ①M10 北面挡墙砌石2006.8.8 9.5 066 ②M5.0 北面围墙基础砌石2006.8.10 9.7 065 ③M10 南面挡墙砌石2006.8.13 9.10 064 ④M5.0 东面围墙砌砖2006.8.10 9.7 065 ⑤M5.0 南面围墙基础砌石2006.8.16 9.13 043 ⑥M5.0 西面围墙砌砖2006.8.19 9.16 044

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摘录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D.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说明:D.0.1 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 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D.0.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 的原则确定。

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

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摘录 7.4.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附录D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D.0.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说明:D.0.1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D.0.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说明:D.0.2本条规定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并给出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龄期的确定原则: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试件强度相等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与结构混凝土的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等相同,可较好地反映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由于同条件养护的温度、湿度与标准养护条件存在差异,故等效养护龄期并不等到于28d,具体龄期可由试验研究确定。 D.0.3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0°C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说明:试验研究表明,通常条件下,当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Cd时,由于基本反映了养护温度对混凝土强度增长的影响,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

材料送检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材料送检规定 一、工程质量材料送检规格、数量: ⑴钢筋原材及焊接接头送检:基础分部各种规格一批;主体分部各种规格按建 筑面积每3000㎡一批。 规格:①钢筋力学性能拉伸长10d+200mm,冷弯短5d+150mm,二长二短一组;重量偏差520mm长,五条一组。(注:原材复检拉伸长10d+ 200mm,4条一组,配一条化分) ②双面搭接焊5d(焊口)+250mm(一边长) 三条一组;要复检六条一 组。 ③电渣压力焊10d+200mm(总长) 三条一组;要复检六条一组。 ④闪光对焊长10d+200mm,短5d+150mm 三长三短一组焊口磨 平;要复检六条一组。 ⑵水泥物理性能送检:砌体水泥物理性能送检一批次,室内外装饰水泥物理性 能送检按同一品种送一批次。 规格和数量:1包 ⑶砂物理性能送检:砌体砂物理性能送检一批次,室内外装饰砂物理性能送检 一批次。 规格和数量:15kg ⑷砌体砖:一般按建筑面积每3000㎡左右一批次。或按规范规定要求。(蒸 压加气砼砌块18块一组。灰砂砖7块一组。普通砼砖20块一组。粉煤灰砖12块一组) ⑸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按每个砂浆强度一个(砂30kg,水泥1包,石灰膏 1灰桶)。 ⑹混凝土抗压强度送检: ①普通混凝土试块龄期28天:按基础、柱、梁板、每次浇筑1组(如果 大体积:连续浇筑1000立方以内,按100立方送一组,连续浇筑2000 立方以内,按200立方送一组)。 ②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龄期600°C.d(对3000㎡以下的工程,留置组

数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对超过3000㎡以上的工程,每超 过500㎡留置数量不得少于1组)。 〔7〕砌体砂浆抗压强度试块龄期28天:每层不应少于1组(每层按每300㎡1组)。 〔8〕电线电缆送检按同一型号规格送一卷,剩余电流动作保护送检按每一生 产批送检三个,镇流器性能送检按每一生产批送检三个, 〔9〕建筑门窗送检三个为一组(1.5X1.5、2.1X2.1、3.0X3.0)﹔ 铝合金型材 3段500mm。 〔10〕给水管PVC-U直径大于50的送3条1米,小于50的送12条1米﹔管件9个弯头,9个直通,9个三通(另外还要各粘三套一起送样)。 给水管PP-R送3条1米,管件9个弯头,9个直通,9个三通(另外 还要各粘三套一起送样)。 〔11〕排水管PVC-U直径大于50的送3条1米,小于50的送12条1米﹔管件9个弯头,9个直通,9个三通。 二、安全帽、安全网送检(私人住宅楼1000㎡以下免送) 1、安全网送检(5000㎡以下一组,2张) 2、安全帽送检(面积小于5000㎡一组,2顶一组) 面积5000一15000二组,15000一25000三组,25000一35000四组, 35000一45000五组,45000一55000六组, 三、施工现场检测 1、建筑垂直度、沉降 2、外墙砖粘结强度 3、室内环境 4、结构楼板厚度 5、给水管水压 6、建筑防雷接地电阻 7、建筑电气等电位 四、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检测 1、临时用电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检测 2、临时用电接地及等电位电阻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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