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安全教育大会讲稿

工人安全教育大会讲稿
工人安全教育大会讲稿

工人安全教育大会讲稿

————————————————————————————————作者: ————————————————————————————————日期:

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大会

今天是项目部对大家进行的一个入场安全教育。目前我们在这里即将开工承建晋中市城区东南外环道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工程。现在我们作为一名建设者,如何在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提高和加强我们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以及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下面我就和大家共同来学习、交流这些基本的概念和知识,确保在我们的施工作业活动中安全生产、安全作业、安全生活、安全学习,共同创建和实现一个安全、和谐、温馨良好的工作环境。

首先跟大家谈谈对安全的认识。因为只有认识到了安全的意义和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才会有一个重视安全的态度、才会树立一种终身受用的安全意识。才会真正把“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第一章.安全定义和对安全的认识

一.什么是安全

我们大家谈安全,都讲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就得知道安全是什么。你也许会说,“那还不简单,就是没有危险”,不能说你的错,但那也不完全正确。辞书上给安全的释义是:没有危险,不受危胁、不出事故的状态。当然,安全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人类的任何活动都具有潜在的危害。正确了解了“安全”的定义后,我们可以知道,它是一种状态。要安全就要一直保持这种没危险、不出事故的良好状态,那么就要认识和预知危险、消除危险,这样才能算是正真意义上的“安全”。

那在我们建筑行业中讲的安全就是指在生产活动、建设施工过程中,没

有危险、不发生事故、未造成人身伤害,或将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控制在最低极限位臵。。它是一种状态,共分七个方面

①理念:就是我们对待安全的态度和信念,以及我们项目的安全文化的氛围。

②客观事物: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地质条件以及自然环境的缺陷。

③管理:管理制度、规范、技术、措施。在安全方面具体就是对人的意识的教育、行为的约束;对客观存在事物危险的辨识以及采取的措施。

④工具:对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物的防护装臵和屏蔽工具等。

⑤能力:认知安全、保持安全;辨识危险、消除危险的能力

⑥投入:消除危险求得安全付出的人、财、物。

⑦动力:为什么要安全的问题,安全理念。

二.对安全的认识

不同的人不一样的阅历、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安全有不尽相同的理解,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也难有相同的答案。从我们来到了人世间,安全就开始伴随着我们成长:慢点吃,别呛着了;别爬到床边会摔下去的;站稳扶好别倒了;路上骑车小心点,别回家太晚了……等等。现在你们长大了成年了、即将踏上工作岗位了,生活坏境会肯定发生变化,那么之前你们对安全的理解和认识可能满足不了生产建设中我们对安全的要求和规定了。所以我们本着为大家负责的态度帮助大家对安全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一)对于个人而言,安全就是生命。

人们热爱生命,因为她能让人领略到幸福和温情。我们常说安全,是因为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鲜活。世上每天都有很多不幸的事情在发生,每天都有数以百计的人因为忽视安全而丧失了性命。生命就像珍贵的青花瓷,当我们把目光投向那一个个因血淋淋的安全事故,面对那些惨痛的教训,我们怎么能说安全不是生命呢?

(二)对于家庭而言,安全就是幸福。

我们每个劳动者都由父母、妻子、丈夫、儿女等妻儿老小来组成的一个幸福家庭。记得前几年在一建筑工地看到过一幅安全标语:“你是家庭的梁、你是妻子的天、你是孩子的山、你是父母的心,请您注意安全”。可能因为我算是也经历过一些事了,也见识了很多不幸,反正当时我内心对这个很认同的。所以说如果我们不注意安全、不做好安全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职业病,轻者会造成伤残,重者会失去生命;还会给我们的家庭和个人造成痛苦、困难甚至家破人亡等灾难。有这样一句话:对于世界,你只是一名普通工作者,对于家庭,你却是他们的全部。无论是家庭生活、生产活动还是在社会生活中,安全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想想当你们出门的时候,一双期盼的眼睛默默地为你祈祷:“一定要注意安全!”当你们回家时,一桌可口的饭菜期待着你平安归来。也许你觉得这是在普通不过的事,可是,大家想过没有,如果亲人们看不到你们回家的身影,听不到你们熟悉的声音,那么,他们所承受的将是多么大的打击?一切幸福都将在刹那间戛然而止。再美好的未来,都将灰飞烟灭。

(三)对于企业而言,安全就是效益与发展

我们说安全是效益,这几乎是一个毋庸臵疑的定律。安全既是企业的效益也是个人的效益。一个员工在工地受到伤害,企业要100%的承担医药费用,同时个人除了承受巨大的肉体伤害(甚至还有伤残的可能),也要承受因工伤影响个人收入。所以安全就是效益,效益就是企业的发展、企业的盈利,效益就是职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如果一个企业安全事故连续不断,那么就必然会影响队伍的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率,同时也会影响企业信誉及企业形象,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影响更会是难以估量。失去了安全,就会面临着危险;丢掉了安全,就可能孕育着灾难。那些本是职工辛苦工作换来的产值,就会这样被安全事故所无情地吞噬了。你们说,如果没有了安全,企业还有什么效益可言呢?

(四)对于管理者而言,安全就是责任

责任心是安全的屏障。我们公司有着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但是安全不仅仅是制度,它更需要我们每一个管理者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践中,正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才导致了许多事故的发生,如果每个安全责任人能够安不忘危,乐不忘忧,责任到位,严格按规章办事;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细节;措施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许许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作为企业安全管理者,要对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负责,严格地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既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他人负责,牢固树立安全管理中多一点安全风险预控,少一点亡羊补牢;多一点骂声,少一点哭声的安全责任,安全才有保障。如此说来,安全它不是责任又是什么呢?

可是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生命,这些耳熟能详的警世标语时时都能听见和看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也是员工皆知的硬道理;违章作业就是自杀,违章指挥就是谋杀,这也是管理工作者明知的道理。但是,在一起起安全事故中,又有多少人明知警示和硬道理而不顾,用生命去触及安全;又有多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者明知的“违章作业就是自杀,违章指挥就是谋杀”道理而不顾,用员工的生命和国家的财产触及安全。所以我认为:安全不光是一条条规章制度、不是口号和一种形式。安全生产最大最危险的隐患是人的不安全意识和不安全行为,人的安全行为是取决于一个人对安全的态度。让大家能完全领略到“安全”其中的真正含义和重要性、让大家能对安全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树立一种积极的态度,才是为什么一开始我就给大家讲对安全的认识的目的所在。态度决定一切,只要我们有对生命、家庭、企业负责的认知态度去对待安全,其他的都不是问题。安全意识靠教育可以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没有我们可以学,安全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积累。

第二章.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

一.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强调《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基础上于2006年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且对培训教育的内容、课时都有明确规定。

二.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

(一)提高预防灾害和事故的能力。

(二)提高处理灾害和事故的能力。

(三)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根本途径。(企业为员工着想,希望新员工能够通过安全教育意识上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并充分了解工作期间可能发生的危险,做好自我防护。)

三.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

安全是企业生产的必备条件,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如果一个企业由于安全管理不善而导致事故的话,那么将会有以下后果:

(一)造成较大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甚至导致企业的倒闭

(二)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事故调查、善后)

(三)影响企业职工的士气;

(四)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企业为自己着想,因为企业也不希望员工发生意外,一旦发生事故,企业的生产、效益和声誉都将受到影响。)

第三章.您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33、34、35条对1至10级伤残的工伤员工的待遇作了明确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对职工因工死亡的补偿问题作了规定。《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二.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由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是必然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辐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及其可能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运转时存在的危险因素等。从业人员了解这些危险因素,对于其提高防范意识,十分必要。

三.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

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最直接的感受。因此,赋予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的权利,有利于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使生产经营单位主管人员能经常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规定从业人员的这一权利,也有利于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制止和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不得因为员工对其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过批评、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安法46条)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属于三违的内容),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总的概括,是导致事故人方面的因素,违背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侵犯了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是直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实践中,许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关。因此,规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于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有效地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从业人员自身的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及管理人员不得因为员工行使了这种权利而打击报复员工!!!

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由于生产经营场所自然和人为的危险因素的存在不可避免,经常会在生产经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些意外的或者人为的直接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危险情况,将会或者可能会对从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本项规定是一项比较新的规定,在国外法律中也不多见,充分体现了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对人民群众生命权的高度重视。(从业人员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必须明确四点:一是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必须有确实可靠的直接根据,凭借个人猜测或者误判而实际并不属于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除外,该项权利也不能滥用。二是紧急情况必须直接危及人身安全,间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不应撤离,而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三是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首先是停止作业,然后要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措施无效时,再撤离作业场所。四是该项权利不适用于某些从事特殊职业的从业人员,比如飞行人员、船舶驾驶人员、车辆驾驶人员等。)

——什么样的情况才算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冒顶、片帮、坠落、倒塌,危险物品泄漏、燃烧、爆炸等紧急情况并且无法避免时)

——什么样的措施才是可能的应急措施?

第四章.安全方针及安全理念

一.安全生产方针

在这点上我们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持一致,就是“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企业生产组织领导者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进行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理念

(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一切生产活动都离不开人的参与,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人的思想意识和技术程度,直接决定着安全生产的状况。同时,一切生产经营生活的目的都是为了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充分肯定人在安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与目的地位,以实现员工全面发展为目标,从员工的根本需求和思维习惯出发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让安全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员工。简而言之,就是强调在安全文化建设中要坚持尊重人、依靠人和为了人。

尊重人:首先,就是要尊重人的生命,树立“生命至上、人命关天”的安全理念,同时“人”不但是安全生产中的操作者,而且是安全生产中最终的受益者。所以我们企业安全管理在理念上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人身安全与经济利益或其他安全发生冲突时,要无条件地保护人的生命,这体现在我们日常工作中致力于劳动者劳动条件的改善、职业疾病的防治、生产环境的优化、生产工具设备的技术进步以及各项确保人员安全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等。

依靠人:就是要发挥人的作用,树立“事在人为”的观念,贯彻“全员

参与”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责任意识,这是安全发展观的基本前提。要认识到在“人”与“物”的关系中,人是占主导地位的。安全生产中人与劳动环境、人与劳动工具关系中,人是主要方面,抓住了“人”这个主导因素,也就抓住了安全生产关键。所以我们企业安全管理坚持群众路线,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奖惩激励机制等,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意识提升,引导员工树立“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的安全作业观。

为了人:就是要保障员工安全,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工作理念,这是安全发展观的根本保证。安全是人类文明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如果员工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如果员工的财产安全得不到保护,企业科学发展就得不到积极的响应。因此,安全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必须是为了人:

(二)生产一定要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第五章.我项目的特点及主要涉及到的安全问题前面和大家说过,我们项目在这从事的是铁路工程。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非管理和技术上的缺陷以及地质灾害等原因;工程施工中参与人员多、大型机具多、工

程占地范围大,加之施工中涉及隧道开挖、爆破作业、高边坡、高空作业、立体交叉作业等诸多危险因素,施工现场复杂又变化不定,主要存在以下伤害事故:

一.机械设备伤害事故

(一)事故类型

在使用机械过程中,发生的撞伤、碰伤、绞伤、夹伤、打击、切削等伤害。

(二)事故危害程度

机械伤害会造成人员手指绞伤、皮肤裂伤、断肢、骨折,严重的会使身体被卷入轧伤致死,或者部件、工件飞出,打击致伤,甚至会造成死亡。

(三)事故征兆

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经常带病工作,设备发出异常声音;安全防护装臵不健全或形同虚设;修理、检查机械时,未断电检修,电源处未挂警示牌等;违章作业,随便进入危险作业区;不熟悉操作规程,无证上岗,安全意识差等。

二.物体打击

(一)事故类型

人为抛掷杂物伤人;起重吊装、拆装、拆模时,物料掉落伤人;施工机具作业时引发物体飞出伤人、车辆运行过程中物体撒落伤人;车辆运行过程中碾石伤人;孤石及危石松动坠落伤人;张拉作业意外伤人等。

(二)事故危害程度

由于作业人员违规作业、材料堆放不平衡、装运物不规范等原因,坠落物或飞出物速度快,对作业人员造成砸伤,甚至威胁生命,事故发生往往比较突然。

(三)事故征兆

隧洞内及路基边坡开挖时危石或清理不彻底;临边、洞口等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物料堆放不平稳;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工具袋,乱扔乱抛物料(工具);起重吊装、拆卸、人员进入危险区;设备、张拉作业防护不到位等。

三.高处坠落

(一)事故类型

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尾水渠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二)事故危害程度

高处作业中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坠落人员身体摔伤,严重的可导致人员伤亡。

(三)事故征兆

洞口、临边等防护设施不齐全;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板材质或铺设不符合要求;起重吊装、吊篮架、提升架等安装情况不好、装臵失灵导致坠落或失稳;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条件)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带劳动防护用品或其存在缺陷等。

四.触电事故

(一)事故类型

分为电击事故和电伤事故。

(二)事故危害程度

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器官,会破坏人的心脏、肺部、神经系统等,使人出现痉挛、呼吸窒息、心室纤维性颤动、心跳骤停甚至死亡。电流通过体表时,会对人体外部造成局部伤害,对人体外部组织或器官造成伤害,如电灼伤、金属溅伤、电烙印,易发生一般事故。

(三)事故征兆

由于施工用电不规范或者违章作业,可能导致触电。触电者有疼痛发麻,肌肉抽搐,严重的会引起强烈痉挛。触电事故一般多发生在每年空气湿度较大的7、8、9三个月。

五.爆炸事故

(一)事故类型

分为炸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和其他爆炸,矿山施工发生多为炸药爆炸。

(二)事故危害程度

爆炸通常伴随发热、发光、压力上升、真空和电离等现象,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分直接的破坏和冲击波的破坏。爆炸时猝不及防,可能仅在一秒钟内爆炸过程就结束,设备损伤、人员伤亡等巨大损失也将在瞬间发生(三)事故征兆

火工品爆炸事故发生前,多是存在管理漏洞,如有消防隐患、火工品附近有明火出现、看守人员思想情绪不稳定、起爆网络部联通、爆破人员未经培训上岗、哑炮排除不完全、在残眼打钻等违章操作和私藏炸药等征兆。

六.坍塌事故

(一)事故类型主要包括土方坍塌、隧洞坍塌、挡墙坍塌、模板坍塌、脚手架坍塌、拆除工程的坍塌、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坍塌事故等类型。前六种类型一般发生在施工作业中,后一种一般发生在使用过程中。

(二)事故危害程度

因塌落物自重大,突发性强、作用范围大,往往伤害人员多,后果严重,容易造成重大或特大人身伤亡事故。

(三)事故征兆

在安装、拆除、开挖等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超过自身极限破坏强度现象,如:边坡出现裂缝、支架变形及基础下沉或结构失稳等异常现象。

第六章,安全生产相关基础概念

一.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二.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是一种动态事件,它开始于危险的激化,并以一系列原因事件按一定的逻辑顺序流经系统而造成的损失,它的发生可能会导致生产、科研活动的暂停或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形成某种程度的灾害,因此事故与灾害往往连

在一起,所以事故也称为事故灾害。

事故有生产事故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之分。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规定为: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三.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四.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例如管理能力、制度执行、操作技能、心理状态、知识水平、生理作用等),物的变化(例如设备及电器老化、锈蚀,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位移和与施工进度的不衔接),以及环境的影响(例如污染、风蚀、暴晒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如果不发现、不查找、不消除,会打扰和影响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危险源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应三个要素构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危险物质量的大小。

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例如,物质的压力、温度、化学稳定性,盛装压力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障碍物等情况。

触发因素虽然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如易燃、易爆物质,热能是其敏感的触发因素,又如压力容器,压力升高是其敏感触发因素。因此,一定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六.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主要内容包括下面三个方面):

(一)组织纪律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组织纪律性要求。项目部的组织纪律,要求每个部门、班组成员,包括部门领导班组长在内,必须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得讨价还价,挑肥拣瘦,要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安排和调度指令,在生产劳动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从数量上和质量上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从而保证施工进度和项目整体目标计划的实现。

(二)操作纪律

它是根据生产规律的要求,对班组在生产技术、工艺等方面提出的必须遵循的操作规范。具体表现为要求班组的每个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技术安全规程等等。并以此来保证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使员工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三)工作时间纪律

它是从员工的共同利益出发,对每位员工提出的以主要翁态度从事劳动,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企业作贡献方面的要求,具体表现为要求每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出满勤、干满点、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时间不串岗、不脱岗、不妨碍他人工作,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充分而又合理地利用工时,将全部工作时间用于生产。

(七).不安全行为

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也是“三违”的部分内容。

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现场管理者的不安全行为和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现场管理者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现场检查不细致,对生产现场的电源和周围环境未查清;现场管理混乱,分工不明确;安全措施的制定存在漏洞,不完善。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操作动作不正确;习惯性违章;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不正确等。根据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是:

(一)安全意识不强。个别作业人员忽视安全规定,甚至故意采取不安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