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方案

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方案近年来,乡村振兴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
但是,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农村公共服务不均等的现象。
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制定具体可行的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方案。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当前,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导致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财政投入,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同时,要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二、建立多级财政联动机制为了确保财政投入的有效利用,应建立起多级财政联动机制。
政府应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划分财政责任,明确中央、省级和地方政府的分工与职责。
同时,要加强财政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和透明。
三、加强政策倾斜与衔接针对农村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问题,政府应加大政策倾斜的力度。
首先,要加强农村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农村学校的办学质量。
其次,要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此外,还要加强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提升农民的文化娱乐生活品质。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对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作用。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高互联网和通信设施的覆盖率。
同时,要推动农民信息素养的提升,培养他们利用信息化手段获取公共服务和发展机会的能力。
五、改革农村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目前,农村公共服务管理存在不少问题,如村级组织缺乏有效运作机制、资源分配不公等。
因此,政府应加强农村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的改革。
推行村级组织选举制度,加强对村级组织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建立村级公共服务项目评估和评价体系,确保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使用。
六、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农村公共服务人才的缺乏是制约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问题之一。
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人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深入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深入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27•【字号】湛府〔2016〕64号•【施行日期】2016.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深入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深入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7日湛江市深入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2016-2020年)目录一、指导思想(4)二、总体目标(4)三、主要任务(6)(一)公共教育均等化(6)(二)公共卫生均等化(8)(三)公共文化体育均等化(11)(四)公共交通均等化(14)(五)公共安全均等化(16)(六)生活保障均等化(19)(七)住房保障均等化(21)(八)就业保障均等化(22)(九)医疗保障均等化(25)(十)生态环境保障均等化(27)(十一)推进农村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29)(十二)继续创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35)四、保障措施(36)(一)加强组织领导(36)(二)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投入(37)(三)建立多元供给机制(37)(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38)(五)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38)(六)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机制(40)湛江市深入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2016-2020年)为深入贯彻《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进一步优化农村公共服务体制,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协调推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制定本方案。
公共服务均等化策划书3篇

公共服务均等化策划书3篇篇一公共服务均等化策划书一、背景与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策划书旨在推动公共服务在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提高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策略1. 加强政策制定与执行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和任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2. 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投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建立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及时反馈和改进服务。
4. 推动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加强信息公开,增强公众对公共服务的了解和参与。
5. 鼓励社会参与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共服务,形成多元供给格局。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听取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实施步骤1. 第一阶段:调研与规划开展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调研,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需求。
制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 第二阶段:重点突破针对突出问题,实施重点项目和工程,推动公共服务的改善。
加强对重点地区和群体的扶持,缩小差距。
3.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持续优化政策和措施,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4. 第四阶段:评估与调整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政策和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
四、预期效果1. 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
2. 缩小地区、城乡和群体之间的公共服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 增强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4. 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增强社会的稳定性和凝聚力。
五、风险与应对1. 政策风险: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偏差,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
2. 资源风险:资源配置可能存在不足或不合理的情况,需要加强统筹和协调。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文[2014]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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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的通知(2014年6月24日泉政文〔2014〕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泉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已经2014年6月3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福建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规划》的精神,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十二五”发展目标,立足社会公平,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机制,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和配套措施,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二)基本原则--把握重点,循序渐进。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区分轻重缓急,确立优先顺序。
重点解决需求最迫切的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均等化问题,再逐步向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推进。
--注重公平,促进均衡。
坚持底线公平、机会均等,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享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和平等的发展机会。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29•【字号】衢政发[2009]49号•【施行日期】2009.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09〕49号)为贯彻落实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改善民生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9〕1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现就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改善民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建立与就业挂钩的企业发展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
积极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扩大就业容量。
高度重视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实施优惠政策、加强信贷服务、完善担保制度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防止出现大规模破产倒闭,支持企业采用在岗培训、轮班工作等办法减少裁员。
完善落实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把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经营场地租金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扩大到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证的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等创业人员。
2009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9000人;帮助8000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加大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力度。
加强城镇劳动力就业培训和在岗培训,开展农村新生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2009年完成再就业培训5000人、职业技能鉴定35000人、双证制培训5000人。
完善面向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援助力度,提高援助实效,使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
均等化视角下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研究——以三江侗族村寨为例

均等化视角下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研究——以三江侗族村寨为例●卢纯胡媛[摘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有效缩小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的公共服务差距,逐步实现全社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保证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本质要求。
均等化的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它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水平、社会生产的效率、达到的效果等的变化而变化。
从2009年至2017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按照广西“六个一”标准完成了170个行政村(社区)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基础建设。
侗族村寨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结合了传统村落已有的文化资源,积极寻求民族文化传承与现代文化需求的对接和平衡,初步形成了具有侗族特色的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服务。
但是侗寨各村屯在设施数量、质量和使用效率上存在明显差异,设施的均等化水平亟待提高和完善。
因此,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均等化路径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使文化资源与文化需求精准配置,搭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平台,多渠道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积极提升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关键词]均等化;侗族;传统村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广西有12个世居民族,民族历史文化积淀浓厚,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多为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现代化的场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
随着国家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的一步步完善和落实,广西近十年来以政策为指导、经济为保障、群众为根本,铺展开了对民族地区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使各地少数民族也有途径和方式享受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政策和福利,加快了当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然而,受环境、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广西一些偏远地区民族村寨的公共文化设施仍处于基础建设阶段。
三江侗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北部,是中国5个侗族自治县之一,也是侗族人口最多的县份,约23.55万人口(约占该县总人口的58%),现辖6个镇、9个乡,共160个行政村和10个社区。
①其境内的侗族传统村落保留有木楼建筑、戏曲歌舞、节庆习俗、村规民约等传统文化活动场域,与现代化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互补互融。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02•【字号】三政发[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三政发〔2010〕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为查清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县的人口变化状况,全面、准确地掌握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09〕6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09〕61号)精神,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性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县人口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清十年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XXX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具有重大的意义。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加强组织领导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国家为保障人民基本权益而提供的服务,例如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住房等。
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服务的机会、质量和水平应该是平等的。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旨在解决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不平等现象,缩小城乡、地区和群体之间的服务差距,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全国范围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相对平等、覆盖面广、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均衡。
2.原则:(1)公平原则: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所有人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2)区域均衡原则:基本公共服务应当满足不同地区的需求,重点改善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服务条件。
(3)法治原则: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当坚持法治原则,依法规范服务提供与服务管理。
(4)效益原则:在保障服务均等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服务的效益和质量。
三、重点推进的措施1.加强政策支持。
建立国家层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体系,制定细化可操作的政策细则,对落后地区和贫困地区加大倾斜力度。
2.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通过增加设施、提高设施水平,建设更多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基础设施。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基层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保障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4.完善公共服务评估机制。
建立科学的公共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制定评估标准和程序,定期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纠正不平等现象。
5.加强信息化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资源的共享和整合,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6.设立专项资金支持。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资金的分配应当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差异性,重点支持落后地区和贫困地区。
7.积极发挥社会力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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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好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建设会议精神,确保《广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提出的免费服务任务的完成,最大限度提升流动人口基本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一盘棋”工作机制的全面建立,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创新机制为核心,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通过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促进流动人口与城镇居民服务均等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初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构建全县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 实现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公共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2011年,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2年,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13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统筹管理、综合决策工作机制。
成立三江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加强统筹协调,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政策,落实部门责任,形成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合力。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全面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职责,各乡镇要强化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工作理念,同时,指导村(社区)加强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为辖区居民(含流动人口)提供优质高效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
(二)大力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纳入到政府信息化建设体系,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信息共享程度。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应用、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相关职责部门的业务工作需求,设置不同的信息应用和管理权限。
各乡镇、村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及时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硬件建设。
2011年所有乡镇都必须配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用微机。
(三)各相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完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政策,履行部门职责。
县人口和计生局要使流动人口享有与具有我县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
加强对乡镇、村的管理,督促其及时采集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及时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系统。
县财政局要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投入标准,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管理项目和开支,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正常开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落实好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流动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将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免费提供岗位信息;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提高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社会保障水平。
县公安局要做好对出租屋房东的管理,落实“以房管人”措施,对符合落户条件的流动人口,根据本人意愿,准予其户籍迁入本县落户。
县教育局要结合我县实际,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安排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完善流动人口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享有公平均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县卫生局要为流动人口提供与区域内户籍人口同等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均等化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采集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加强房屋出租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县司法局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援助。
县工商局在办理各种证照时,要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服务。
(四)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口计生部门在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要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投入、同考核。
1.宣传教育服务强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关爱流动人口”“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留守老人”等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制作和发放免费宣传品,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保障流动人口免费参加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以及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
2.免费技术服务完善政策,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按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孕情环情检查。
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我县接受健康检查免费率达到100%,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95%。
3.优生优育服务全面启动流动人口“优生促进工程”,对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已婚待孕妇女组织开展免费新婚培训、孕前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培训、孕前优生筛查,对高危人群提供叶酸或复合营养素等服务项目;推广出生缺陷风险评估,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开展幼儿早教;做好宣传倡导,防止发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证母婴安全。
4.生殖健康服务依托各级卫生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免费落实结扎、放环手术,提供必要的随访服务,每年进行一次妇检、康检,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实行网络化管理。
5.奖励优待服务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各有关单位对自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流动育龄夫妻,要按规定给予奖励;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我县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
为重病和夭折的独生子女父母开展特殊救助。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工作开展阶段(2011年9月1日—9月20日)县级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活动相关准备工作,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为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推进阶段(2011年9月21日—11月30日)各乡镇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导小组定期对各乡镇和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31日)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评估。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2—2015年)全面总结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经验,基本实现均等化服务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措施,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兑现目标奖惩措施,形成统筹管理、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
(二)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队伍建设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根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要,建立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
乡(镇)村干部、计生专干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经费保障机制将流动人口纳入人口总数,按照经费投入的标准,把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要加强支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正常开展。
(四)考核评估制定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考核评估意见,将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情况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体系,每年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1年9月12日三江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长: 唐利林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成员: 曹业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覃富聪县人口和计生局局长谢少奎县卫生局局长唐祖悦县财政局局长石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韦运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梁日美县公安局副局长吴群星县教育局局长陈小明县工商局局长覃建勋县司法局局长荣福清房管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覃富聪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772--8612130“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的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和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公共服务政策的调研、建议;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完善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