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禁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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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药品类别

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药品类别

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药品类别1.禁止类药品是指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等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2.限制类药品是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上述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以外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严格管理的处方药;以下名单主要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布的相关目录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规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一麻醉药品:1.阿法罗定2.可卡因 3.罂粟壳浓缩物4.二氢埃托啡 5.地芬诺酯6.芬太尼7.氢可酮8.美沙酮9.吗啡10.阿片11.羟考酮12.哌替啶13.罂粟壳14.瑞芬太尼15.舒芬太尼16.蔕巴因17.布桂嗪18.可待因19.复方樟脑酊20.右丙氧芬21.双氢可待因22.乙基吗啡23.福尔可定24.阿桔片25.吗啡阿托品注射液等注: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可能存在的化学异构体及酯、醚除非另有规定;二第一类精神药品:1.丁丙诺啡 2.γ-羟丁酸3.氯胺酮 4.马吲哚 5.哌醋甲酯6.司可巴比妥7..三唑仑等注: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可能存在的化学异构体及酯、醚除非另有规定;二、终止妊娠药品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第十条规定:“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不包括避孕药品”;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终止妊娠药品品种有:1、米非司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药监市2002274号关于米非司酮片销售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于紧急避孕的米非司酮片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2.卡前列素3.卡前列甲酯4.米索前列醇5.天花粉蛋白6.芫花萜药店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米非司酮片含珠停、米索前列醇片、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缩宫素注射液、卡前列甲酯栓、利凡诺针剂、毓亭、息瘾等三、蛋白同化制剂、其他肽类激素2007年兴奋剂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8号反兴奋剂条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规定:“除胰岛素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蛋白同化制剂或者其他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品种:1雄烯二醇2雄烯二酮3雄烯二醇异构体4雄-4-烯-3α,17β-二醇5雄-4-烯-3β,17α-二醇6雄-5-烯-3α,17α-二醇7雄-5-烯-3α,17β-二醇8雄-5-烯-3β,17α-二醇9雄-4-烯二醇10雄烯二酮异构体11阿法雄烷二醇12倍他雄烷二醇异构体13雄烷二醇异构体14倍他雄烷二醇15勃拉睾酮双甲睾酮16勃地酮宝丹酮,4-雄二烯-3,17-二酮18卡普睾酮19克仑特罗20氯司替勃氯斯太宝21达那唑22脱氢氯甲基睾酮23雄-1-烯-3,17-二酮24Δ雄烯二醇25普拉雄酮26脱氧甲基睾酮27双氢睾酮28屈他雄酮羟甲雄酮295α-雄烷-3β,17β-二醇30表双氢睾酮31乙烯雌醇32氟甲睾酮33甲酰勃龙醛甲宝龙34呋咱甲氢龙夫拉扎勃35孕三烯酮羟基睾酮羟基诺龙α-羟基-5α-雄烷-17-酮β-羟基-5β-雄烷-17-酮40美雄诺龙41美睾酮42美雄酮α,17α-二甲基-5α-雄烷-3-酮-17β-醇α-甲基-17β-羟基雌-4,910-二烯-3-酮45甲基-1-睾酮46甲基去甲睾酮α-甲基-17β-羟基雌-4,9,11-三烯-3-酮48美替诺龙49美雄醇50甲睾酮51米勃龙52诺龙去甲雄烯二醇去甲雄烯二酮55去甲雄酮56诺勃酮57诺司替勃58诺乙雄龙乙基诺龙去甲本胆烷醇酮60羟勃龙氧宝龙61氧雄龙氧甲氢龙62羟甲睾酮63羟甲烯龙64.3,2-c吡唑-5α-苯别胆烷-17β-4氢吡喃醇55奎勃龙66司坦唑醇67司腾勃龙睾酮69睾酮70四氢孕三烯酮71替勃龙72群勃龙追宝龙73折仑诺74齐帕特罗注:1.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及光学异构体;2.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原料药及单方制剂;3.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酯、醚及光学异构体;4.括号内中文名为参考译名,带为暂译名;其他肽类激素品种1.促皮质素2.促红细胞产生素EPO3.促性腺激素4.生长激素5.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6.生长因子素注:1.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及光学异构体;2.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原料药及单方制剂;3.带为暂译名;四、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由麻醉药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得零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12号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自1999年8月1日起执行第二十五条规定:“麻黄素单方制剂由各地具有麻醉药品经营权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只供应各级医疗单位使用;药品零售商店和个体诊所不得销售或使用麻黄素单方制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目录:1.麦角酸2.麦角胺3.麦角新碱4.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注:1.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2.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五、放射性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号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自1989年1月13日起施行第十二条规定:“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手续,经能源部审查同意,卫生部审核批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准生产、销售放射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指用于医学诊断或治疗含有放射性核素的药品和制品,包括用于制备放射性药品的放射性核素发生器和非放射性药盒、永久植入体内的放射性制品及体外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六、疫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药品批发企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后可以经营疫苗;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如:乙型肝炎疫苗、人用狂犬病纯化或地鼠、疫苗百白破混合疫苗等;七、疗用毒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毒性药品管理品种目录一毒性中药品种27种砒石红、白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子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一枝嵩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二毒性西药品种12种去乙酰毛花甙丙阿托品洋地黄毒甙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升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砷酸钾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年亚砷酸注射液注:1、除亚砷酸注射液以外的毒性药品西药品种是指原料药;中药品种是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2、毒性药品的西药品种士的年、阿托品、毛果芸香碱等包括其盐类化合物;八、第二类精神药品1.异戊巴比妥2.布托啡诺及其注射剂3.咖啡因4.安钠咖5.去甲伪麻黄碱6.地佐辛及其注射剂7.芬氟拉明8.格鲁米特9.喷他佐辛10.戊巴比妥11.阿普唑仑12.巴比妥13.溴西泮14.氯氮卓艹+卓15.氯硝西泮16.地西泮17.艾司唑仑18.氯氟卓乙酯19.氟西泮20.劳拉西泮21.甲丙氨酯22.咪达唑仑23.纳布啡及其注射剂24.硝西泮25.奥沙西泮26.氨酚氢可酮片27.匹莫林28.苯巴比妥29.替马西泮30.曲马多31.唑吡坦32.扎来普隆33.麦角胺咖啡因片注:1.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化学异构体及酯、醚除非另有规定九、上述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以外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2007年兴奋剂目录三麻醉药品品种82大麻和大麻酯83古柯碱84右吗拉胺85海洛因86芬太尼及其衍生物87氢吗啡酮88美沙酮89吗啡90羟考酮91羟吗啡酮92哌替啶四刺激剂含精神药品品种93阿屈非尼94肾上腺素95安非拉酮96阿米苯唑97苯丙胺98安非他尼99苄非他明100布基曼坦101布罗曼坦102丁丙诺啡103卡非多104去甲伪麻黄碱105氯苄雷司106克罗丙胺107克罗乙胺108环唑酮109屈大麻酚110二甲基苯丙胺111香草二乙胺益迷奋112乙非他明113依替福林114泛普法宗115芬布酯116芬坎法明117芬咖明118芬乙茶碱119芬氟拉明120芬普雷司121呋芬雷司122辛胺醇123异美汀124左旋甲基苯丙胺125甲氯芬酯126美芬雷司127美芬丁胺128美索卡129哌甲酯130甲基苯丙胺131对-甲基苯丙胺132甲烯二氧苯丙胺133甲烯二氧甲苯丙胺134莫达非尼135尼可刹米136去乙芬氟拉明137奥克巴胺138奥替他明139奥洛福林140对羟基苯丙胺141匹莫林142喷他佐辛143戊四氮144苯甲曲秦145芬美曲秦146芬特明147普罗林坦148丙已君149司来吉兰150西布曲明151异庚胺五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152麻黄碱153甲基麻黄碱六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154士的宁七其它品种155比索洛尔156布地奈德157布美他尼158布诺洛尔丁酮心安159坎利酮160卡替洛尔161卡维地洛卡维地罗162塞利洛尔双胺心安163氯噻嗪164氯噻酮165氯米芬166环芬尼167地奈德168地塞米松169代血浆170表睾酮171艾司洛尔172依他尼酸173氟氢可的松174氟米松175氟尼缩松176氟可龙177氟替卡松178福莫特罗179呋塞米180氢氯噻嗪181羟乙基淀粉182吲达帕胺183拉贝洛尔降压乐184左布诺洛尔左旋丁酮心安185甲泼尼龙186美替洛尔187美托洛尔188纳多洛尔羟氢萘心安189去甲苯福林190奥克巴胺191氧烯洛尔192苯丙甲胺193吲哚洛尔194泼尼松龙195泼尼松196丙磺舒197普萘洛尔198沙丁胺醇199沙美特罗200索他洛尔201螺内酯202他莫昔芬203特布他林204噻吗洛尔205氨苯蝶啶206曲安西龙207氨鲁米特208阿那曲唑209依西美坦210福美坦211来曲唑212睾内酯213那洛西芬214托瑞米芬215氟维司群216美托拉宗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严格管理的处方药一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可待因Codeine以含可待因碱计不超过15mg,且该制剂中不含其它列入特殊管制药品的复方制剂按处方药管理;二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双氢可待因Dihydrocodeine以含双氢可待因碱计不超过10mg,且该制剂中不含其它列入特殊管制药品的复方制剂按处方药管理;三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Oxycodone以羟考酮碱计不超过5mg,且该制剂中不含其它列入特殊管制药品的复方制剂按处方药管理;四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右丙氧酚Dextropropoxyphene以右丙氧酚碱计不超过50mg,且该制剂中不含其它列入特殊管制药品的复方制剂按处方药管理;。

慎用药品一览表(药剂科编)

慎用药品一览表(药剂科编)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氨酚伪麻美芬片〔日片〕/氨麻美敏片Ⅱ〔夜片〕[日夜百服咛]
1.药3-7天病症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维C银翘片
2.服药3天后病症无改善,或病症加重,应立刻停药并去病院就诊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阑尾炎、急腹症患者禁用
便秘、肠梗阻、骨质疏松等
磷酸铝凝胶
糖尿病患者服用不超过一袋
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和高磷血症禁用
便秘
复方铝酸铋颗粒
1、用药不成间断,直到完成一个疗程
尚不明确
便秘、稀便、口干、腹泻、恶心等
西咪替丁胶囊
本品用药7天病症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男性乳房肿胀、性欲减退、眩晕、腹泻、皮疹、头痛等
经期、孕期禁用
尚不明确
金百洗液
1.禁止内服 2.治疗期间防止房事 3.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妇科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来自经期、孕期禁用尚不明确
复方黄松洗液
1.禁止内服 2.治疗期间防止房事 3.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妇科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经期、孕期禁用
尚不明确
除湿止痒洗液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复方硫酸亚铁叶酸片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12岁以下儿童不保举使用
常见胃肠反响、中枢神经系统反响
右旋酮洛芬氨丁三醇片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不宜使用
对本品过敏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消化道溃疡、 肝功能不全、支气管痉挛、凝血功能不全等禁用
胃痛、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痛皮疹等
醋氯芬酸片
老年患者一般更容易呈现副作用,应慎用

药品禁忌症

药品禁忌症
青光眼、尿潴留、幽门梗阻、前列腺肥大忌用。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
应用强心甙期间禁用。
科恒(的确当)滴眼液
霉菌性角膜溃疡、树枝状或地图状角膜炎禁用。
润洁滴眼露(蓝)
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
(意可贴)醋酸地塞米松粘贴片
严重活动性结核病、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早期妊娠、角膜溃疡、严重心或肾功能不全者均禁用。
人工牛黄甲硝唑
达芬霖(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
2岁以下小儿、孕妇禁用。
美沙拉嗪肠溶片
对水杨酸类有过敏使者、2岁以下儿童禁用。
阿奇霉素
心脏病患者慎用。
甲硝唑
哺乳期妇女、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有中枢神经系统病变者禁用。
阿司匹林
1、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症,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4、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氧氟沙星片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盐酸莫西沙星片)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司帕沙星片)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甲磺酸培氟沙星胶囊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盐酸环丙沙星片)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依诺沙星胶囊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尼美舒利分散片
(须凭处方购买)12岁以下儿童禁用。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8岁以下儿童禁用。
联磺甲氧苄啶片(增效联磺片)
1、三个月以内孕妇忌用。2、有器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强力痔根断
完全性机械性肠梗阻、绞窄性肠梗阻、脱肛患者及孕妇忌服。
净石灵胶囊
双肾结石,直径超过1.5cm或结石嵌顿时间很长者忌服。

儿童不能吃的药这10种用药禁区你知道吗

儿童不能吃的药这10种用药禁区你知道吗

儿童不能吃的药这10种用药禁区你知道吗儿童不能吃的药导语:儿童身体各器官发育不成熟,在用药过程中要比成人更加谨慎,这样才能既帮助孩子早日康复,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对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

01小儿用药特点1. 药物吸收多口服用药时,婴幼儿的胃酸偏少,胃酶活性较低,胃排空迟缓,肠蠕动不规则,特殊转运能力弱,某些易受胃酸、胃酶和肠道酸碱度影响的口服药物,小儿的吸收量较成人多。

皮肤用药时,由于儿童的皮肤娇嫩,血管丰富,药物容易透皮吸收,皮肤破损时吸收量就更多了。

如有用硼酸溶液湿敷治疗尿布皮炎,发生病儿中毒死亡的报道。

故皮肤用药,小儿的吸收量也较成人多。

2. 血药浓度高一方面,小儿尤其是新生儿细胞外液较多,这样就影响了某些按脂——水分配系数在体内分布的药物(如磺胺、青霉素、头孢菌素、速尿等),可使血中药物浓度增高。

另一方面,由于婴幼儿体内血清蛋白量不仅比成人少,而且与药物的结合力也较弱,因而造成血中游离药物浓度增高。

易出现多种不良反应。

3. 代谢排泄能力弱药物的代谢和排泄有赖于肝脏和肾脏功能是否健全。

婴幼儿肝、肾发育尚不完善,所以对药物的清除和排泄较慢。

如新生儿用磺胺类药物可使血胆红质浓度增高加之代谢能力较低易出现核黄疸症。

又如新生儿肝脏功能不健全,服用氯霉素后可引起“灰婴综合征”。

故小儿不准服用氯霉素和磺胺药物。

02儿童10种用药禁区一、解热镇痛药物1.阿司匹林及其复方制剂禁忌:3个月以下儿童,以及有水痘或流感样症状的儿童或青少年禁用。

原因:儿童患者,尤其有发热及脱水时,使用阿司匹林易出现毒性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儿童使用阿司匹林,可能发生瑞氏(Reye’s)综合征(一种常见的急性脑部疾病,病死率高达50%)。

2. 萘普生、双氯芬酸、尼美舒利、美洛昔康、吡罗昔康禁忌: 2岁以下儿童禁用萘普生;12岁以下儿童禁用尼美舒利;14岁以下儿童禁用双氯芬酸;15岁以下儿童禁用美洛昔康;儿童禁用吡罗昔康。

种常见儿童禁用或慎用药物

种常见儿童禁用或慎用药物
以下是一些常用儿科用药,细化到具体年龄段的儿童,还要结合说明书要求来使用:
药物
成分
小儿氨酚黄那敏
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
氨金黄敏
对乙酰氨基酚+金刚烷胺+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
小儿氨酚烷胺
对乙酰氨基酚+金刚烷胺+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用于发热、头痛、四肢酸痛
铁剂(硫酸亚铁、枸橼酸铁铵糖浆等)
忌空服服用,否则刺激胃肠道;也忌与牛奶、豆浆、苏打饼干、菠菜汁、茶水等同服
阿司匹林
新生儿禁用,对12岁以下的儿童患流感或水痘后要忌用,易患雷耶氏综合征,开始时发热、惊厥、频繁呕吐,最后昏迷、肝功能受损,很容易误诊为中毒性脑病或病毒性脑炎
小儿退热片、APC
新生儿禁用,需医生指导使用
与速尿合用,增加耳毒性和肾毒性;不宜与头孢唑琳合用,可致肾功能衰竭;与抗组胺合用,掩盖耳毒性。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无味红霉素
2个月以内尽可避免使用,2个月以上慎用或医生密切监护使用。可导致婴儿肥厚性幽门狭窄,用药时应监测有无胆汁的呕吐及喂食后的刺激反应。
本类药物有肝毒性,严重者导致儿童肝脏损伤、肝功能衰竭、药物性肝炎,甚至死亡。
维生素C
新生儿慎用。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维生素D
儿童应谨慎给药。过量可引起低热、呕吐、腹泻、厌食、甚至软组织异位骨化、蛋白尿、肾脏损害等症,婴儿服过多,则引起婴儿高血压。
氨茶碱
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超量会导致氨茶碱急性中毒,出现烦躁不安、出虚汗、心动过速甚至休克死亡,应严格按医生指导掌握用量

医院用药部分儿童、孕妇禁用药品

医院用药部分儿童、孕妇禁用药品
孕妇混悬剂慎用、注射剂禁用
孕妇禁用,因稀释液含苯甲醇新生儿禁用
孕妇及准备怀孕的妇女禁用,8岁以下儿童禁用
孕妇及准备怀孕的妇女禁用,8岁以下儿童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孕妇禁用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孕妇、儿童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 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妊娠3月内禁用 孕妇禁用 除非危及生命,孕妇禁用 孕妇禁用 禁用于孕妇、哺乳期及婴儿。禁用于临产妇
20
呼吸系统药 非那根(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液)
阿斯美(复方甲氧那明)
21
抗抗癫痫药
硫酸镁针
22
麻醉用药
23
编号
24
25
降血糖药
分类
利尿药 影响血液及造血
系统药物
26 抗变态反应药物
27 抗甲状腺激素类
28
抗肿瘤药
29
泌尿系统药
30
免疫调节剂
31
抗过敏药
丙泊酚针
阿卡波糖片
药品名称
呋塞米 华法林 前列地尔 异丙嗪 赛庚啶 甲巯咪唑 氟尿嘧啶 重组人干扰素a-2b 非那雄胺片 匹多莫德口服液 他克莫司软膏 聚乙二醇干扰素 他克莫司胶囊 环孢素软胶囊 西替利嗪片 赛庚啶片 愈创木酚磺酸钾
8岁以下儿童禁用 孕妇、哺乳期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孕妇、2岁以下儿童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孕妇禁用 孕妇禁用 孕妇禁用、10岁以下儿童禁用 孕妇禁用 经期、孕妇禁用 孕妇禁用 孕妇禁用 孕妇禁用
克拉霉素缓释胶囊 盐酸左氧氟沙星分散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十种高毒禁用农药

十种高毒禁用农药

(Yoshimura et al. 2013)国内外除有机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外被禁用的十种高毒农药1.毒鼠硅性质:又称杀鼠硅。

剧毒急性杀鼠剂,产品为白色结晶粉末。

熔点230~235 ℃。

味苦,难溶于水,易溶于苯、氯仿等有机溶剂,遇水能缓慢分解成无毒物。

由对氯苯基三氯硅烷与(冲)(冲)三乙醇胺反应制成。

口服急性LD50(mg/kg):1~4(褐家鼠),0.2~2.0(小家鼠),4.0(长爪沙鼠),3.7(黑线姬鼠),8.0(猫),14.0(猴)。

适口性较差。

多数摄食毒饵之鼠在数分钟内痉挛死亡。

二次中毒的危险小。

使用浓度为0.5%~1.0%的黏附毒饵。

宜现配现用。

由于其剧毒,且药性发作太快,保存、使用需特别注意安全1。

被禁用原因:其饱和水溶液放置5个月,仍可保持稳定的生物学活性。

化学性质稳定,在植物体内可长期残留,对生态环境可造成长期污染,即使被动物摄取后仍不能分解,吃了被这些鼠药毒死的动物仍可导致二次中毒;同时毒鼠强还具有植物内吸特性,毒鼠强对所有温血动物都有剧毒,其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100倍,砒霜的300倍,5毫克即可至人死亡(Micskei et al. 2010)。

结构:2.除草醚性质:除草醚为醚类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

纯品为淡黄色针状结晶,工业品为黄棕色或棕褐色粉末。

难溶难溶于水,易溶于乙醇、醋酸等,易被土壤吸附,向下移动和向四周扩散的能力很小。

在黑暗条件下无毒力,见阳光才产生毒力。

温度高时效果大,气温在20℃以下时,药效较差,用药量要适当增大;在20℃以上时,随着气温升高,应适当减少用药量。

被禁用原因:除草醚是二苯醚类除草剂开发的第一个品种,由于对水生动物低毒,自20世纪60年代迅速取代五氯酚钠用于稻田除草,在我国稻田化学除草中曾起过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动物试验的深入,现已明确除草醚对哺乳动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且经皮吸收后的致畸和致癌作用远比经口后更为强烈,而经皮吸收是人体接触除草醚最可能的途径,危险性更大,鉴于此,国家农业部已明令禁止再使用除草醚。

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药品类别

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药品类别

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药品类别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药品类别 1.禁止类药品是指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等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

2.限制类药品是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上述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以外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严格管理的处方药。

以下名单主要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布的相关目录整理。

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42 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三十条规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一)麻醉药品:1.阿法罗定 2.可卡因芬太尼芬太尼 7.氢可酮 8.美沙酮 15.舒芬太尼 16. 9.吗啡3.罂粟壳浓缩物4.二氢埃托啡 11.羟考酮 12.哌替啶5.地芬诺酯6. 10.阿片 13.罂粟壳 14.瑞四、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45 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由麻醉药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得零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 12 号《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自 1999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第二十五条规定: 》“麻黄素单方制剂由各地具有麻醉药品经营权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只供应各级医疗单位使用。

药品零售商店和个体诊所不得销售或使用麻黄素单方制剂”。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1(麦角酸 2(麦角胺 3(麦角新碱 4(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注:1.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2.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五、放射性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规定:“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手续,经能源部审查同意,卫生部审核批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无许可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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