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天山区道路养护维修作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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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日常维护评定标准

道路日常维护评定标准

道路日常维护评定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道路日常维护评定标准,以确保道路的良好维护和安全性。

道路的良好维护对于保障交通畅通和减少事故发生至关重要。

本评定标准将根据道路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评定指标和标准,以便对道路的维护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测。

2. 评定指标为了评估道路的日常维护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评定指标:2.1 路面平整度- 道路表面是否平整,不出现明显的凹凸不平和坑洼?- 是否存在路面龟裂和破损的情况?2.2 交通标志和标线- 交通标志是否清晰可见,未经过磨损和模糊?- 标线是否清晰可辨,未经过褪色和磨损?2.3 排水系统- 道路是否存在积水问题?- 排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保证道路在雨天和雪天的正常使用?2.4 照明设施- 照明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保证夜间道路的良好可见性?2.5 绿化和景观- 道路两侧的绿化和景观是否得到维护和修剪,不影响交通安全?3. 评定标准针对以上评定指标,制定如下评定标准:- 优秀:所有评定指标均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

- 良好:大部分评定指标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

- 一般:部分评定指标达到标准要求,但仍有改进空间。

- 不合格:多数评定指标未达到标准要求,需要立即维修和改进。

4. 评定流程评定流程如下:1. 对道路进行实地巡查,记录各项评定指标的情况。

2. 根据实地巡查结果,对每个评定指标进行评分。

3. 根据评分结果,判定道路的维护评定等级。

5. 结论本文档制定了道路日常维护评定标准,以及评定指标和评定标准的具体内容。

通过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评估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道路维护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和改进,以确保道路的良好维护和安全性。

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天山区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天山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功能,确保天山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整体品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舆论、群众监督,注重“定期考核看效果、年终考核看实绩”,强化工作重点与考核重点相结合,坚持正向激励,促进市政设施管护考核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二、考核分类(一)天山区36条城市主干道及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由市政设施养护处负责。

(二)天山区63条城市次干道、818条巷道及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绿化护栏的维护由山区养护零补队负责。

(三)BRT护栏的维护工作由天山区环卫清运队负责。

三、考核机构考核组织单位为天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局,被考核单位为市政设施养护处、天山区养护零补队、天山区环卫清运队。

四、考核依据(一)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二)城乡建设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三)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6-2005);(四)城乡建设部《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五)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六)《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政府令);(七)《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检查井设施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政府令);(八)《乌鲁木齐市道路修补操作规程》(市城管委编制);(九)《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五、乌鲁木齐天山区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表(总分100分)被考核单位:总得分:考核人员:。

道路养护标准

道路养护标准

道路养护标准
道路养护是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工作,也是提高道路使用寿命的关键环节。

为了规范道路养护工作,提高道路养护质量,制定了道路养护标准,以便指导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道路养护工作。

首先,道路养护标准包括了道路养护的基本原则。

道路养护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结合、分类管理、科学施养”的原则,即在道路养护工作中,要提前预防道路损坏,及时维修已经损坏的路面,根据道路使用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并且要科学施行养护工作。

其次,道路养护标准还包括了道路养护的具体要求。

在道路养护工作中,要根
据不同的道路类型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包括路面修补、路肩清理、排水系统维护等内容。

同时,还要根据道路养护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养护周期和养护方法,确保道路养护工作的全面、及时和有效性。

此外,道路养护标准还强调了养护工作的质量控制。

在道路养护工作中,要严
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养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还要加强对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养护工作中的问题,确保道路养护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最后,道路养护标准还强调了养护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在道路养护工作中,要
加强对道路养护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分析,建立健全道路养护档案和数据库,为道路养护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道路养护标准是指导道路养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提高道路养护工作
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道路养护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道路养护标准进行养护工作,不断提高养护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和提高道路使用寿命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政道路养护和维修工作标准

市政道路养护和维修工作标准

市政道路养护工作标准I总则为加强城镇道路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镇道路的服务水平,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城镇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的养护。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一般规定、路基养护、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Ⅱ基本规定一、城镇道路的养护应包括道路设施的检测评定、养护工程和档案资料。

道路设施应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基、停车场、广场、分隔带及其他附属设施。

二、城镇道路应根据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类别和技术状况进行养护和评价。

三、根据各类道路在城镇中的重要性,宜将城镇道路分为下列三个养护等级:Ⅰ等养护的城镇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中的广场、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Ⅱ等养护的城镇道路:次干路及支路中的商业街道、步行街、区间联络线、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事业所在地;Ⅲ等养护的城镇道路:支路、社区及工业区的连接主次干路的支路。

四、城镇道路的技术状况评价应分为四级:A——优级、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五、城镇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等。

六、城镇道路养护工程应根据其工程性质、技术状况、工程规模、工程量等内容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和改扩建工程四类。

并可按下列规定划分:1 保养小修——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

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其工程数量不宜大于400m2。

2 中修工程——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维修工程。

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其工程数量宜大于400 m2,且不宜超过8000 m2。

道路及排水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道路及排水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道路及排水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6835-78 道路及排水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道路、桥梁及排水养护维修作业人员、设备和过往车辆的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车辆通行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开发区内主次干道在开放交通条件下的养护维修作业。

第三条参加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第四条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一旦已经设置,在未完成作业之前不能随意撤除、改变设置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区范围。

必须用清楚和确定的方法引导车辆驾驶员以及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区域,所有的安全设施要处于清晰可见和良好的状态,确保养护维修作业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

第五条道路、桥梁及排水养护维修的安全作业,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交通行业的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章道路、桥梁及排水养护安全作业第六条从事道路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具有反光功能的桔黄色安全标志服。

第七条道路、桥梁及排水养护按作业区交通控制要求设置相关的渠化设施和标志。

道路工程规范要求对道路维护保养的要求

道路工程规范要求对道路维护保养的要求

道路工程规范要求对道路维护保养的要求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道路作为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道路的正常使用和延长其使用寿命,道路工程规范对道路维护保养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本文将就道路工程规范要求的道路维护保养内容展开讨论。

一、路面平整度的维护路面平整度是道路维护保养中的重要指标,也是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和舒适性的关键要素。

根据道路工程规范的要求,道路维护保养中应当定期进行路面平整度的检测,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例如,对于路面上出现的凹陷或破损区域,应及时进行补修或重新铺设路面,以确保其平整度符合规范要求。

二、排水系统的维护道路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道路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至关重要。

根据道路工程规范要求,道路维护保养中应定期进行排水系统的检查和清理工作。

对于排水管道的堵塞或损坏,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并防止道路因积水而造成损害。

三、路面标线的维护路面标线对于交通安全和规范有着重要的作用。

道路工程规范要求,道路维护保养中应当对已磨损的路面标线进行重新划线或刷新。

此外,对于标线的损坏、破损或模糊不清,也应当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

通过对路面标线的维护,可以提高道路的可视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绿化带的维护道路绿化带是城市道路美化和环境改善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道路工程规范的要求,道路维护保养中应当定期对绿化带进行修剪和管理,确保其景观效果和绿化功能。

同时,对于绿化带中的植被生长过于茂盛或有病虫害的情况,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治理,以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五、交通设施的维护交通设施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路灯等设施。

道路工程规范要求,在道路维护保养中应当对交通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对于损坏或失效的交通设施,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以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六、病害治理的要求道路工程规范要求,在道路维护保养中应针对各种病害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小修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治区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提高公路的养护质量,提升公路的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H11-2004)、《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O-2007)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干线公路小修保养是指对管养的普通干线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

小修保养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 1O-2009)界定。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四条:公路小修保养要以保持路况良好为目标,以养护质量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并结合相关专项养护活动,积极倡导预防性养护,努力提高公路的服务水平和综合抗灾能力。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

农村牧区公路和边防公路及其他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制定相关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自治区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公路交通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

2、根据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安排,对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及日常养护进行管理。

3、组织自治区小修保养等各类养护技术培训,提高自治区养护管理人员水平。

4、负责督查全区小修保养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养护专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全区公路养护检查评比工作。

5、负责全区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工作,不断提高养护科技水平。

6、负责全区养护体制、模式的调查研究,以便适应新形势下的公路养护管理。

乌鲁木齐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乌鲁木齐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质量乌鲁木齐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质量一、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分车带、花带、花坛(台)、中心绿岛和沿街绿地的绿化养护。

(一)街道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级:1、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10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无死树、枯枝。

4、树木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5、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

6、种植5年内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的树种,规格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 保存率达95%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档,无病虫害症状。

9、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

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

枯黄率控制在1%以内。

10、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二级: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基本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基本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基本清洁。

3、行道树缺株在2%以下,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4、树木基本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

5、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悬挂物,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无在树池中堆放杂物等现象。

6、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5%以上, 保存率达90%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明显断档,无明显病虫害发生。

9、草坪生长旺盛、常绿、无杂草丛生,定期修剪。

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规范

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规范一、装备要求:1、汽车应配备相应的维修设备和工具,如振动压路机、洒水车、铲车、搅拌机、打捣机等。

2、施工现场应提供足够的保护设备,如护栏、标识牌、警示灯等。

3、施工队伍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和工具。

二、施工前准备:1、对施工路段进行勘察,了解路面情况和损坏程度。

2、确定修复养护的优先顺序,根据路面损坏情况确定修复方法和材料。

3、清理施工路段,清除杂物和碎石等障碍物。

4、配置好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做好准备工作。

三、施工方案确定:1、根据路面状况确定修复方案,包括修复方法、材料选用、施工工艺等。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步骤、施工流程、工期计划等。

3、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四、施工步骤:1、清理路面:清除石块、泥土、杂草等杂物,确保路面清洁。

2、修复损坏路面:根据损坏情况选择合适的修复方法和材料,进行修复工作。

3、铺设新路面:根据需要进行沥青铺装或水泥铺装,采用合适的工艺进行施工。

4、压实路面:使用振动压路机等设备对路面进行压实,确保路面平整和牢固。

5、标线标识:根据需要进行路面标线标识工作,确保交通通畅和安全。

六、施工质量验收:1、对修复后的路面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根据验收结果对施工进行整改或调整,保证修复效果持久。

七、施工后养护:1、对修复后的路面进行定期检查和养护,保持路面平整和坚固。

2、及时处理路面出现的裂缝、坑洼等问题,避免损坏进一步扩大。

3、定期清理路面,避免积水和杂物对路面造成损坏。

综上所述,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规范是确保路面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依照规范进行施工,才能保证修复效果和使用寿命。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都能认真执行施工规范,共同维护好我们的道路。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规范DB37/T938-2007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服务的定义、养护维修等级及要求、施工安全、服务时限、管理责任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CJJ3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JGJ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3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3.2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是指以保持城市道路功能为目的而进行的修复、加固等施工作业。

4养护维修等级根据各类道路在城市中的重要性,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分三个等级:一等养护的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中的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

二等养护的城市道路:次干路及支路中的商业街道、步行街、区间联络线、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事业所在地;三等养护的城市道路:支路、社区及工业区的连接主次干路的支路。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等级由各城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5养护维修要求5.1城市道路应当保持平整完好,无沉陷,无坑槽,无松散,无破损,无错台,不影响交通。

5.2道路养护单位应当按照道路类别、级别、养护等级分别制定巡查周期和定期检测制度,对路面状况进行评价,提出养护对策。

5.3城市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等。

5.4道路养护维修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5.5沥青、砂土等结构的人行道维修应符合相同材质车行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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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天山区道路养护维修作业标准
(试行)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提高道路养护维修水平,维护道路设施功能,保证道路完好、畅通。

依据《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和《乌鲁木齐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一、沥青砼路面
1、对春融期间发生的翻浆路面可采用简易处理方法(花砖垫铺),保证道路基本畅通,待气温回升达到油面铺设条件(5°以上),再进行彻底维修,采用下列方法简易处理。

(1)翻浆发生在城市主干道道路,可将翻浆处按规则几何图形,铺设花砖材料,施工中要求花砖铺砌牢固、稳定、平顺。

(2)翻浆发生在次干道及巷道道路,可将翻浆处按规则几何图形,铺设花砖材料,施工中要求花砖铺砌牢固、稳定、平顺。

2、对进入正常施工期的翻浆、坑槽、碎裂、松散等项目应实行挖补工艺维修,因基础的原因路面出现翻浆、坑槽、沉陷应先处理好基础,再修补面层。

基础施工中,要将淤泥清除干净,换填石灰土或手摆块石材料,使基础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面层施工中,必须采用切割机切成矩形组合图形进行修补,修补后的路面达到密实平整,
接茬平顺。

平整度≤7毫米,密实度>95%,厚度±10%,接茬<5毫米。

且沥青砼在运输过程中要加盖保温被,确保沥青砼的施工温度。

3、道路出现裂缝应进行灌缝处理,防止雨雪水渗入而破坏道路基础,缝宽在10毫米以内,可用沥青灌缝,缝宽大于10毫米,可用沥青砂补缝,灌缝前要将缝中杂质清除干净。

4、路面拥包(油包、油垄)的处理,因面层原因引起拥包可用加热器烘烤铲除法或铣刨机削平法处理,因基层原因引起严重拥包,应先处理基层,再补修面层。

三、人行道及侧石
1、人行道及侧石养护要求。

经常保持人行道的平整,及时清除人行道上的杂物及尘土,保持花砖铺装人行道的稳定,发现松动及时补充嵌缝材料,填充稳固。

人行道花砖损坏或歪斜的,应及时调整或更换。

2、整体铺筑的人行道,要采用机械切缝或人工凿缝,按矩形开挖。

人行道板块料铺砌,应平稳不活动,完整无缺损,检查井与路面高差±10毫米,修补平整度±10毫米,道板高差小于10毫米。

3、侧石及平石修补直顺度20毫米~30毫米,相邻高差小于5毫米,完整无缺损,接缝处要勾缝饱满,对树根挤坏人行道的侧石而影响行人及排水时,应同园林部门联系妥善解决。

四、道路挖掘修复
1、道路挖掘修复的基本要求,挖掘道路应当先割后挖,挖掘道路的沟槽,应当素土或灰土回填,分层夯实。

不具备素土或灰土回填条件的,必须采取水撼砂回填。

对不具备沥青砼路面修复条件的道路挖掘工程,可采用铺砌板石、水泥砼预制块、灰土等材料简易处理,待季节条件允许后,再进行面层修复。

2、沟槽水撼砂,撼砂前,应将沟槽内残土及沟槽边缘扰动、松散的原土清除干净,水撼砂应使用50毫米以上型号的振捣棒,砂应采用洁净、坚硬,符合规定级配要求的粗、中砂,撼砂每层厚度在50厘米以内,饱水后用振捣棒撼实,经自检与监理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一层水撼砂,直至撼到路面结构层以下止。

撼砂密实度应符合以下要求:路槽底面以下深度大于150厘米时,密实度大于或等于90%,深度在80~150厘米,密实度大于93%,深度在0~80厘米,密实度大于95%。

3、窑灰土、二灰土结构层,施工中应对该材料采用场外集中机械拌合,摊铺采用推土机配合人工将拌合材料均匀地摊铺在预定的宽度、高度上,碾压成型,密实度大于95%,施工时严格控制石灰剂量与最佳含水量。

4、三灰碎石结构层,施工中对该材料应采用场外集中机械拌合,拌合中控制配合比与最佳含水量,将拌好的混合料运至现场,均匀摊铺,消除粗细料离析现象。

用振动式压路机碾压,再静压使表面没有
明显轮迹。

成型后进行养生,养生时始终保持表面潮湿或湿润,在此期间要封闭交通,养生期为7天以上。

5、沥青砼面层,面层施工是道路施工的关键工序,为了减少路面修复后所产生沿纵向沟槽裂缝,应在新旧路接茬处,铺设土工布,土工布铺前应喷洒沥青粘合油,沥青砼摊铺时,在具备条件处,应采用机械铺装,严格控制摊铺厚度,做好接缝,对横向工作缝,采用锯缝平接方法,对纵向缝采用铣刨机铣去因管线施工而破坏的纵向沟槽边缘路面,同时接缝处进行必要的人工修补,碾压过程要连续均匀,不允许快速碾压,经反复碾压后,消除轮迹。

达到修复后的路面平顺,密实效果。

五、桥梁
1、桥面铺装破损要及时补修,对损坏面积较大,需加铺面层时,应经核算桥梁负荷能力后,允许铺装时可加铺一层沥青砼或水泥砼结构层。

2、桥面排水管和排水槽要及时清理疏通,若管的长度不足,应予以接长,避免桥面水沿侧墙和腹板流淌。

3、桥面伸缩缝要经常检查,如有杂质物块要及时清理干净,使其发挥正常作用,如有损坏、老化,要及时修理或更换。

4、桥体和栏杆要完好、齐全,油漆无剥落,且在每年进行油饰一次,油饰中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对旧油漆剥落破皮处,清除
干净,并用砂纸打磨平顺,对栏杆结构物有破损应先修复再油饰,油饰后的结构物必须达到油漆的颜色和光泽均匀,无漏涂,附着良好。

重点桥梁及指令性标志每月水刷一次,大型桥梁栏杆每两月刷一次,雨后及时水刷。

5、人行地道桥、人行天桥各种指令性标志、装饰、照明损坏应及时修复,保持整洁,夏季无积水,冬季无冰包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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