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推行“最严养犬令”
作文素材杭州“限狗令”

展,是管理部门亟需思考的一个问题。
适用话题:执行力、与时俱进、城市管理难题
多向运用范例
写作范例:养狗的争议与冲突需要法律介入
当争议与冲突在某一领域集中爆发时,该领域就迫切地需 要法治,需要法律及时介入以定纷止争。一方面,为现有争端 提供解决途径,另一方面,更为人们今后的行为提供有效指引 。遗憾的是,由于行政执法的长期缺位,养狗领域已经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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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 州 “ 限 狗 令 ”素 Biblioteka 热 读 时 事 观 点P5
时事背景
早7点至晚7点禁止遛狗,遛狗不牵
绳最高可罚1000元,无证养狗最高可罚
10000元,个人养犬一户只能认养一只 ,严格规范养狗的品种和体型,禁止养
狗人私自繁衍宠物狗……2018年11月15
习惯性违法。不拴绳的犬只,乃至烈性犬四处可见,违法者得
不到有效规制,自然更加堂而皇之。狗事不能在法律范围内得 以治理,人必将深受其苦,狗祸也就成了城市痛疾。良法善治
正在于,通过广泛讨论与科学调研,在保护所有群体最基本权
利的基础上,形成最多数人接受的最大公约数共识。在依法治 狗领域,亦当如此。
多向运用范例
的重点是出户不系犬绳、不清理狗粪便等不文明养犬的行
为,处罚的重点是不按规定养犬的行为人,而不是犬本身 。 适用话题:权利与义务、自我约束、人与动物的区别
多向运用范例
写作范例:养狗,请先学会自我管理
从某种程度上说,养狗是公民自己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但这 种权利也不能滥用,更不能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侵犯他人合法权利 。在都市中养狗,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私事,这就要求养 狗人学会自我管理。养狗人对狗充满感情,但是,别要求他人像自己 一样爱狗,更别苛求他人像自己一样爱自己的狗。而且,养狗,从来
不按规定养犬(杭拱综执罚决字〔2021〕第01-0235号)

不按规定养犬(杭拱综执罚决字〔2021〕第01-0235号)【主题分类】土地城建【发文案号】杭拱综执罚决字〔2021〕第01-0235号【处罚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2004修正)16838038110130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2004修正)16838038110160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2004修正)16838038180000【处罚日期】2021.12.17【处罚机关类型】城管执法局【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拱墅区【处罚对象】徐开银【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29 14:40:07案件名称:徐开银不按规定养犬案被处罚对象名称:徐开银违法事实和违则: 2021年12月10日17时35分,我局米市巷中队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发现当事人徐开银在拱墅区五一新村8幢楼下涉嫌不按规定养犬。
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在拱墅区五一新村8幢楼下携带壹只棕黄色可卡犬,该犬只未束犬链,且不按规定时间携犬出户。
当事人现场出示了《杭州市养犬许可证》,证号:观:330****2494。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六)项之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处罚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八条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杭州市建设银行浙江政务服务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正文:----------------------------------------------------------------------------------------------------------------------------------------------------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决定(1995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杭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进行了审议,决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批准文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公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市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犬类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犬类的饲养、养殖、销售、诊疗等许可证的审批、核发,违章养犬的处理和狂犬、野犬的捕杀。
公安部门负责烈性犬、大型犬饲养的初审工作,处理犬类管理中的治安事件。
农业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的防疫、检疫,犬类免疫证的核发,狂犬病等犬类疫情的监测,以及犬类诊疗所的监管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狂犬病人的诊治以及监测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干部、职工、居民、村民和学生中开展宣传教育,自觉遵守本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限制养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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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哪些狗不能养:34种禁养⽝在⼀般限养区公寓楼禁⽌饲养的烈性⽝品种有:1、藏獒2、⽐特⽃⽜梗3、阿根廷杜⾼狗4、巴西⾮拉狗5、⽇本⼟佐⽝6、中亚牧⽺⽝7、川东⽝8苏俄牧⽺⽝9、⽜头梗10、英国马⼠提夫11、意⼤利卡斯罗12、⼤丹⽝13、俄罗斯⾼加索14、意⼤利扭玻利顿15、斯塔福16、阿富汗猎⽝17、波⾳达⽝18、威玛猎⽝19、寻⾎猎⽝20、巴仙吉⽝21、⽃⽜⽝22、秋⽥⽝23、纽芬兰⽝24、贝林登梗25、凯丽蓝梗26、雪达⽝27、灵缇⽝28、德国牧⽺⽝29、罗威纳⽝30、德国笃宾⽝31、⽐利时牧⽺⽝32、拳师⽝33、中华⽥园⽝34、上述⽝之间繁衍的⽝。
34种准养⽝在重点限养区内准许饲养的⽝类品种有:1、北京⽝2、西施⽝3、玛尔济斯⽝4、巴哥⽝5、吉娃娃6、博美⽝7、拉萨⽝8、⽇本仲9、蝴*⽝10、约克夏梗⽝11、丝⽑梗⽝12、喜乐蒂13、雪纳瑞(迷你型、标准)14、贵宾⽝15、卷⽑⽐熊⽝16、中国冠⽑⽝17、查理⼠王⼩猎⽝18、⽇本璜⽝19、西藏璜⽝20、意⼤利灰猎⽝21、英国猎兔⽝(⽐格⽝)22、迷你杜宾⽝(⼩⿅⽝)23、可卡⽝24、巴吉度猎⽝25、猎肠⽝26、西⾼地⽩梗27、⽇本狐狸⽝(尖嘴⽝)28、万能梗29、猎狐梗30、威尔斯柯基⽝31、苏格兰梗32、布鲁塞尔猎⽝33、史宾格⽝34、上述33种⽝之间繁衍的⽝。
以上可养⽝要求⾝⾼在45厘⽶以内,⾝长在60厘⽶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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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养犬(杭上综执罚决字〔2021〕第17-0317号)

不按规定养犬(杭上综执罚决字〔2021〕第17-0317号)
【主题分类】土地城建
【发文案号】杭上综执罚决字〔2021〕第17-0317号
【处罚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2004修正)16838038110130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2004修正)16838038110160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2004修正)16838038180120
【处罚日期】2021.12.20
【处罚机关类型】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杭州市
【处罚对象】徐文忠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40:00
2021年12月1日9时,,本机关丁桥中队执法人员接到相关投诉,在杭州市上城区紫丁香街239号前发现壹只棕色博美犬,体长35厘米,体高25厘米,未系犬绳,未找到犬主,为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执法人员对该犬只进行了抓捕。
2021年12月5日,犬主徐文忠到中队认领该犬只,出示了该犬的《杭州市养犬许可证》,证号为观:
201****501144。
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该行为系属不按规定养犬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八条第第(二)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或扫描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不按规定养犬(杭建综执罚决字〔2021〕第03-0355号)

不按规定养犬(杭建综执罚决字〔2021〕第03-0355号)【主题分类】土地城建【发文案号】杭建综执罚决字〔2021〕第03-0355号【处罚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2004修正)16838038110000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2004修正)16838038180000【处罚日期】2021.11.23【处罚机关类型】城管执法局【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杭州市【处罚对象】赵新亚【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29 14:39:35姓名:赵新亚,性别:女民族:汉族 2021年10月18日15时10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依职权巡查至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16幢前,发现该处存在违规遛犬情况,执法队员向遛犬人亮证告知公务后进行检查,经查,犬只主人为赵新亚,犬种为京巴,体色为白色,身长约50厘米,身高约20厘米,该犬已束犬链,未悬挂犬牌,执法队员现场已拍照取证。
执法队员向当事人送达《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建综执接调字【2021】第8208579号)。
当事人赵新亚逾期未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进一步调查查明,该犬平时由赵新亚饲养于杭州市建德市,犬主为赵新亚本人,已取得养犬许可证,证号1798。
10月18日15时开始,当事人赵新亚于在环城北路16幢前遛该犬,该犬已束犬链,未悬挂犬牌,此时非规定的遛犬时间,属于不按规定养犬,于2021年10月15时10分被执法队员查获。
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二)在准养犬颈部系挂由犬类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犬牌;(六)允许携带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
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二)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的规定,结合《建德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
杭州遛狗时间规定
杭州遛狗时间规定杭州市政府近日起草了一项关于杭州遛狗时间规定的新规定草案,旨在加强对市区遛狗行为的管理,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公共安全。
根据草案内容,杭州市将对市区遛狗时间进行规定和拓宽。
首先,根据草案,杭州市区遛狗时间将调整为早上6点至晚上10点。
这一时间段充分考虑了晨练、娱乐和宠物的需求,让市民有更多的时间与宠物一起外出锻炼和享受亲子时光。
同时,晚上10点之后则需要停止遛狗活动,以确保市民的夜间休息质量和社区安宁。
其次,草案还提到了对宠物饲养人的责任和义务。
宠物饲养人需要在遛狗时保证宠物的行为规范,并随手清理宠物排泄物,不得随意扔弃。
这样可以避免宠物排泄物对环境和他人造成污染和危害。
同时,宠物饲养人需确保宠物自身健康,并配备合适的牵引绳、嘴套等遛狗器具,避免宠物的伤害和咬伤等安全风险。
此外,草案还规定了对遛狗行为的监管和处罚。
如果宠物饲养人违反规定,如未按时清理宠物排泄物、使用不合适的遛狗器具、擅自进入禁止遛狗区域等,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
同时,对于严重违规者,当事人可以被要求接受宠物行为培训,以提高宠物饲养和管理意识。
最后,草案还明确规定了公共场所的宠物进入与使用规定。
在公共场所如公园、游园等,宠物需用牵引绳牵引,并佩戴嘴套。
对于一些特定场所,如儿童游乐区、人流密集区等,禁止携带宠物进入,以确保人群的安全和舒适。
总之,杭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遛狗时间规定的新草案旨在加强对市区遛狗行为的管理和控制,保护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公共安全。
草案规定了市区遛狗的时间段、宠物饲养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违规者的处罚和公共场所的使用规定。
相信这一新规定的推行将为杭州市区的宠物饲养人和市民带来更好的生活体验和社区环境。
不按规定养犬(杭上综执罚决字〔2021〕第15-0345号)
不按规定养犬(杭上综执罚决字〔2021〕第15-0345号)
【主题分类】土地城建
【发文案号】杭上综执罚决字〔2021〕第15-0345号
【处罚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2004修正)16838038110130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2004修正)16838038110160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2004修正)16838038180120
【处罚日期】2021.12.16
【处罚机关类型】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杭州市
【处罚对象】陶满红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40:15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2月15日14时5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查到当事人陶满红在杭州市上城区塘工局路向江来对面遛犬,犬为灰黑色雪纳瑞犬,性别雄性,犬长40cm,犬高35cm,未系犬绳。
犬只已办理《杭州市养犬许可证》,证号:观3301077678,犬主为当事人朋友唐盈东,因去外地,暂时将犬只寄养在当事人处。
当事人携犬外出不在规定
时间内(19时至次日7时)。
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六)项之规定,该行为系属不按规定养犬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扫描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决定(2002)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限制养犬
规定》的决定(2002)
【发文字号】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公布日期】2002.01.14
【实施日期】2002.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决定
(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2002年1月14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公布)
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二条修改为:“从事犬类养殖、销售的,须经犬类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发《犬类养殖许可证》、《犬类销售许可证》。
依法开办犬类诊所的,应报犬类主管部门备案。
”
二、删去第二十三条。
三、删去第二十六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
》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杭州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犬类专项整治的通告
杭州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犬类专项整治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02.11.12•【字号】杭城法[2002]75号•【施行日期】200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杭州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犬类专项整治的通告(杭城法[2002]75号2002年11月12日)为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环境整洁,保障城市居民人身健康和安全,创建无违法养犬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决定在全市各社区逐步开展犬类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社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止擅自饲养观赏犬。
自本通告发布后,凡擅自养犬户在规定的期限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视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1、主动上交犬只,并取得收犬机构(收犬机构: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受理中心,地址:体育场路238号,电话:96310、85157974)开具的《收犬凭证》的;2、自行宰杀犬只,并取得所在社区证明的;3、主动到办证机构(养犬办证机构:杭州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地址:体育场路238号,咨询电话:85063102)办理《养犬许可证》或者到社区填报《养犬办证承诺书》的。
二、经批准养犬的养犬户,应当严格遵守《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
除每天19时至次日的6时外,不得携犬出户遛犬。
在允许携犬出户时间内,必须在准养犬颈部系挂办证部门统一制作的犬牌,并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三、本通告发布后,擅自养犬户不按本通告规定改正违法行为的,除由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捕杀或没收犬只外,将对养犬人给予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四、本通告发布后,经批准养犬的养犬户违反《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由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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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推行“最严养犬令”
作者:
来源:《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高中版》2019年第01期
2018年11月15日,浙江杭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规养犬和不规范遛犬行为的专项治理,向不办狗证、不牵犬绳遛犬和随地便溺不清理等行为说“不”。
这一规定也被杭州市民称为“最严养犬令”。
按照规定:早7点至晚7点禁止遛狗,遛狗不牵绳最高可罚1000元,无证养狗最高可罚10000元……
杭州为什么要启动文明养犬大整治?这不禁让人想起最近一段时间,杭州发生的几起因狗而起的恶性事件:9月9日,杭州一位陈姓女子遛狗不拴绳,导致一头法国斗牛犬猛地扑向一名孕妇。
之后,孕妇的老公用脚踢了一下狗。
看到爱犬受委屈,陈姓女子开始辱骂孕妇,最终上升到肢体冲突,造成已经怀孕八个多月的孕妇出现流产征兆。
11月3日晚,杭州的徐女士因用脚驱赶一只没拴绳而追逐其儿子的哈巴狗,遭遛狗男子殴打致手指骨折,全身多处挫伤。
而在全国范围内,因狗而起的恶性事件并不少见。
成都、武汉等地也因此相继出台了养狗新规。
管狗要从管人做起
“狗的问题,源头是人的问题。
”管狗,要从管人做起,重点要管住两类人,一是养狗的人,二是管狗主人的人。
狗可以不懂事,人必须明事理。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个养犬人的义务。
可现在有一些养狗人只图自己开心方便,无视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
如此一来,势必将自己的爱犬置于矛盾的焦点,不仅是对爱犬的不负责任,也会影响所有爱狗人士的形象。
文明来自长期的习惯养成。
各类文明养犬规定的贯彻执行,贵在持之以恒。
管理不文明養犬,应该像查酒驾一样严格才能取得效果。
要让“养狗必办证”“遛狗必拴绳”的观念像“喝酒不开车”一样深入人心,成为习惯。
对不文明养犬行为,须严格依法依规管理,让违法违规养犬的处罚落到实处,才能画定文明养犬的底线。
同时,还应对养狗管理者加强监督与考核,对失职渎职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犬患的形成,与相关管理部门长期的懈怠甚至失职不无关系。
因此,管理部门必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才能营造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文明城市。
在推进文明养犬这个问题上,我们既不能用恶犬伤人事件否认狗是人类的朋友,也不能以“狗是人类的朋友”为由和稀泥、捣糨糊,为不文明养犬行为脱责。
只有立好规矩、管好人,你的爱犬才可能成为别人眼里的朋友。
“最严养犬令”不能缺了“最严执行令”
尽管舆论对类似的“最严养犬令”并非无异议,但平心而论,各地对养犬纷纷推出“严刑峻法”,显然也是为现实所逼,迫不得已而为之。
有报道称,仅2018年前10个月,全国范围内犬类伤人事件已发生7700多起。
显然,狗患扰民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是普遍现象。
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不仅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甚而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若再不严加整治,势必危害更大。
其实,有关文明养犬的规定,此前各地也相继出台过。
诸如养狗须上牌或领证、出门遛狗要牵绳并及时清理粪便等,许多养犬人也未必不知晓。
但实际情况如何呢?无证养狗、不拴绳遛狗几乎司空见惯,没几个人把它当回事。
何以至此?盖因类似的规定从未有人来监督执行,也就沦为一纸空文。
因此,尽管眼下各地均推出各种版本的“最严养犬令”,但如果依然像过去那样,并不重视落实与执行,那么,所谓的“最严”很可能仍是看起来挺吓人,实则是连鸟儿都不怕的稻草人。
现实中,我们并不缺“最严最美”的法规条文,缺的是认认真真将其当回事,并落实在生活中。
法规不完善可修改,然一旦颁布,就必须确保其执行。
德国、日本等国对养狗的法律规定,不仅比我们的详尽,也更严苛。
有的甚至对养狗人要进行养前培训,还得给狗买保险,并
规定须终生养护,若随意遗弃会受到高额罚款。
至于出门遛狗时拴绳、清理粪便等,更是最基本的约束。
文明要靠法律与规则涵养。
法律与规则的权威,也正体现在违者必究的铁面无私上。
“最严养犬令”的成败与否,关键还得看后续的监督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