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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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本课程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校本课程学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更好地实施校本课程,充分发挥校本课程的教育功能,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本课程定义校本课程是指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实际情况,结合学生兴趣、特长和需求,自主开发、实施和评价的课程。

三、校本课程学生管理制度1. 学生参与原则(1)校本课程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需求,自主选择校本课程。

2. 选课制度(1)学校每年根据学生需求和社会发展趋势,制定校本课程目录,并公布于学校网站。

(2)学生在了解课程内容和要求后,可自主选择课程。

(3)学生选课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后,学校将正式开设该课程。

3. 课程实施与评价(1)教师根据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教学。

(2)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实施差异化教学。

(3)学校定期对校本课程进行评价,包括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和课程评价。

4. 课程管理(1)学校成立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负责校本课程的规划、开发、实施和评价。

(2)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师资培训等问题。

(3)学校为校本课程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师资、场地、设备等。

5. 课程调整与改进(1)根据学生反馈和社会需求,学校定期对校本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

(2)教师应关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反映,共同解决。

(3)学校鼓励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为课程优化提供有力支持。

四、奖励与惩罚1. 对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如优秀学员证书、奖学金等。

2. 对违反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校本课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校本课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校本课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和评价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校本课程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校本课程的定义校本课程是学校根据本校办学目标、师生需求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结合当地文化、传统和社会需求,通过自主设计、开发和实施,具有独特性和可操作性的一种课程体系。

三、校本课程的分类1. 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等。

2. 课程内容: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

3. 课程评价:包括教学评价、学习评价等。

四、校本课程的开发和设计1. 校本课程的开发:由学校领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和教师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

2. 校本课程的设计:根据学校的需求和课程改革的要求,设计出符合学校特色和实际情况的校本课程。

五、校本课程的实施和评价1. 校本课程的实施:校本课程由学校领导和教师按照设计的教学方案,制定出具体的课堂教学计划,进行实施。

2. 校本课程的评价:对校本课程进行定期评价,反馈教学效果,及时调整改进。

六、校本课程的管理1. 校本课程管理机构:设立由学校领导和教师组成的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负责校本课程的开发、设计、实施和评价工作。

2.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校本课程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力,确保校本课程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校本课程的宣传和推广1. 宣传活动: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宣传校本课程的特色和优势,引导师生对校本课程的认同和支持。

2. 推广活动:开展校本课程的示范课、课程展示、教师培训等活动,促进校本课程的推广和应用。

八、校本课程的保密和保护1. 保密措施:对校本课程的开发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的资料和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确保校本课程的独特性和可操作性。

2. 泄密行为:对于泄露校本课程内容和数据的行为,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对校本课程管理工作有异议的,可向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协商解决。

小学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小学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本课程的管理,提高校本课程的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本课程,包括学科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艺术课程、体育课程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校本课程的管理,确保校本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课程开发与管理第四条课程开发原则1. 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改革精神;2. 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3. 符合学校教育资源和特色;4. 注重课程内容的创新性和实践性;5. 强调课程评价的多元化和激励性。

第五条课程开发程序1. 成立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校本课程的整体规划、设计和管理;2. 教师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生需求,提出课程开发申请;3. 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对课程开发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课程开发项目;4. 教师进行课程开发,包括课程设计、教学资源准备、教学活动策划等;5. 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对课程进行评估,确定课程实施计划。

第六条课程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校本课程的整体规划和管理;2. 教务处负责校本课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3. 教研室负责校本课程的教学研究和质量评估;4. 教师负责校本课程的教学实施和学生指导。

第三章课程实施与评价第七条课程实施1. 教师根据课程实施计划,开展教学活动,确保课程目标的实现;2. 教师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提高教学效果;3. 教师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课程评价1. 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包括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2.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目标达成度、教学内容科学性、教学方法有效性、教学效果等;3. 评价结果作为改进课程、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教师管理与培训第九条教师管理1.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教师应积极参加校本课程开发,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3. 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实施计划,确保课程质量。

小学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小学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优化课程结构,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的课程资源,进一步调动学校自主开发课程和自主管理课程的积极性,逐步形成适应地方、学校和学生特殊需要的、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体系。

二、管理原则1. 以学生发展为本:校本课程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必须认真考虑学生的需要、兴趣与经验,一切从学生的健康发展出发。

2. 突出学校特色:充分发挥校本课程对学生发展的不同价值作用,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3. 注重实践创新:校本课程的教学要重视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尽可能采用合作、参与、探究和体验等有助于学生主动学习的学习方式。

4. 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的课程资源,促进课程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课程开发与管理1. 课程开发(1)学校成立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校本课程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教师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提出校本课程开发方案。

(3)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组织教师进行课程开发。

2. 课程管理(1)学校根据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要求,制定校本课程实施计划。

(2)教师根据校本课程实施计划,开展校本课程教学活动。

(3)学校定期对校本课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课程。

四、课程评价1. 评价目的:通过评价,全面了解学生、教师和课程的发展状况,为学校课程改革提供依据。

2.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发展、教师教学、课程实施等方面。

3. 评价方式: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4. 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学生和家长,促进课程改进。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加大经费投入,为校本课程开发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3.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开发和管理校本课程的能力。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课程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课程的管理工作,包括校本课程、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等。

第三条学校课程管理应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素质教育理念,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课程管理工作负有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估的责任。

第六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严格遵守课程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学习效果。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七条学校应根据国家对教育的政策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在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教育阶段设置相适应的课程。

并定期对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八条学校应组织开展课程研究和改革,完善和优化课程体系,提高课程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学校应重视文化传承与时代融合,注重本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以培养学生热爱传统文化、国家、民族、地方文化为目标。

第三章课程开发第十条学校课程开发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注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

第十一条课程开发应突出素质教育的特点,注重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十二条课程开发应注重教学手段和手法的创新,提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鼓励教师采用新的教学技术和手段。

第十三条课程开发应注重跨学科教学的开发,鼓励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合作,促进学科之间的整合。

第四章课程实施第十四条学校课程实施应坚持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保证课程质量,确保学生学习效果。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课程实施工作机制,包括教学环境、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等方面的保障。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教学管理和指导,及时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五章课程评价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课程评价体系,包括课程质量评价、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等。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课程评价机制,对课程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校本课程管理,确保校本课程的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本课程定义本制度所称校本课程,是指学校在完成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特色、学生需求和教师专长,自主开发或选用的课程。

第三条校本课程开发原则1. 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2. 注重学校特色,发挥学校优势。

3. 尊重学生需求,关注学生个性发展。

4. 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1. 学校成立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和管理工作。

2. 校本课程开发应结合学校特色、学科优势和学生需求,制定课程开发计划。

3. 校本课程开发者应具备相关学科背景和教学经验,确保课程质量。

4. 校本课程实施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注重教学效果。

第五条校本课程管理1. 学校教务处负责校本课程的常规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师调配等。

2. 校本课程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备课、上课,做好课程实施工作。

3. 学校定期对校本课程进行评估,确保课程质量。

第六条校本课程考核与评价1. 校本课程考核应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实际收获。

2. 学校设立校本课程评价委员会,负责对校本课程进行定期评价。

3. 根据评价结果,学校对校本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课程质量。

第七条教师激励与保障1. 学校鼓励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对优秀校本课程开发者给予适当奖励。

2. 学校为校本课程开发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包括培训、交流和科研等。

3. 学校关注校本课程教师的专业成长,为其提供职业发展机会。

第八条学生管理与服务1. 学校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校本课程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2. 学校引导学生合理选择校本课程,确保学生学业平衡。

3. 学校关注学生在校本课程学习过程中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辅导与支持。

第九条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学校有权责令整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主管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旨在规范和管理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和评估,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企业的可连续发展。

第二条定义和解释1.校本课程:校本课程是指依照企业特色和需求,在教学大纲、教材之外由企业自主开发和实施的课程。

2.校本课程管理团队:负责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和评估的专业团队。

3.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高层领导和教学专家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和评估工作。

第二章校本课程开发第三条校本课程拟题1.校本课程开发前,应由所属部门或个人拟题,包含课程名称、课程目标、适用班级和教学时长等。

2.拟题应符合企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第四条校本课程开发计划1.开发校本课程前,应订立开发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开发计划应经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校本课程开发流程1.校本课程开发应依照以下流程进行:课程设计、教材编写、教学资源准备、教学实施计划订立、教学评估等。

2.校本课程的开发流程中,应充分考虑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创新教学方法的应用。

第六条校本课程开发质量掌控1.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应建立质量掌控机制,确保课程设计的科学性和教学活动的有效性。

2.开发团队应定期组织评估和反馈,及时修正和完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第三章校本课程实施第七条老师培训1.实施校本课程前,应对相关老师进行培训,包含教学理念、教材使用、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2.培训内容和方式应依据不同班级和教学对象的特点进行针对性设计。

第八条教学管理1.校本课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教学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2.教学管理应包含教学计划订立、课堂教学监督、作业批改、学生评价等环节。

第九条课程资源管理1.校本课程实施中所涉及的课程资源应进行统一管理,并保证老师和学生的正常使用。

2.课程资源应分类整理、备份,并建立合理的授权和共享机制。

中心小学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课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深化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特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学生个性,发挥教师特长,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丰富学校课程体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三、管理原则1. 以学生发展为本,尊重学生兴趣和需求,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2. 发挥教师主体作用,鼓励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3. 整合校内外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家庭、社区等资源,丰富校本课程内容。

4. 注重课程特色,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四、课程开发1. 校本课程开发由学校课程发展委员会负责,下设课程开发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2. 校本课程开发应遵循以下程序:(1)调研:了解学生需求、教师特长、学校特色及校内外资源,确定课程开发方向。

(2)设计:根据调研结果,制定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内容、实施方式、评价方法等。

(3)评审:课程开发小组对课程方案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4)实施:教师根据课程方案开展教学活动,注重教学效果。

(5)评估:对课程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3. 校本课程开发应注重以下内容:(1)基础课程:结合国家课程,开发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2)拓展课程:关注学生兴趣和特长,开设丰富多彩的拓展课程。

(3)实践课程: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五、课程实施1. 教师应根据课程方案,制定教学计划,确保课程顺利实施。

2. 教师应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3.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设备,支持校本课程实施。

4. 定期开展课程评价,了解课程实施效果,及时调整课程方案。

六、课程评价1. 评价方式:采用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多种方式。

2. 评价内容:课程目标达成度、教学内容质量、教学方法创新、学生参与度、课程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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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管理制度校本课程是学校课程重要组成部分,重视校本课程开发,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之一,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发挥教师特长、办出学校特色。

为了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促进我校校本课程的研究、开发和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优化课程结构,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进一步调动学校自主开发课程和自主管理课程的积极性,逐步形成适应地方、学校和学生特殊需要的,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

二、管理原则
1、以学生发展为本,学校课程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必须认真考虑学生的需要、兴趣与经验,一切从学生的健康发展出发;
2、充分发挥校本课程对学生发展的不同价值作用,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3、校本课程的教学要重视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尽可能地采用合作、参与、探究和体验等有助于学生主动学习的学习方式;
4、在鼓励教师及有关人员创造性地开发课程的同时,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教学和教材的规范管理;
5、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注意发挥家长和社会力量的作用;
三、课程开发
1、在校本课程开发中,教师要确立“针对校本,面向课程,凸显个性,动态发展”的目标。

“针对校本”,就要以学校为本,以学校为基础,针对缺陷,发挥优势,挖掘资源,组织人员,在学校中开发校本课程。

“面向课程”,就要认真做好涉及校本课程开发的环境分析、课程目标设置、课程组织、课程实验和课程评价五个部分工作,加强三个环节的研究,即确定开设的科目;形成校本课程的指向;制定校本课程开发、实施、评价的计划。

“凸显个性”,就要在课程开发时,把张扬学生个性,体现老师个性和强化课程个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动态发展”,就是说校本课程是动态发展的,好的课程不断完善,新的课程不断加入,一些不受学生欢迎或准备不足、教学效果不好的课程将被淘汰。

2、教师提出课程开发构想与意向,并以教研组为单位在学期第三周向教导处递交课程纲要。

课程纲要包括:课程目标、内容简介、课程进度计划、课程评价方案、选报(人数)要求等。

四、课程实施
1、经学校审核同意开设的校本课程,由教务室在第四周将拟开设课程目录会同年级组向全体学生公布。

2、教研组长负责安排校本课程教学任务。

拟开设的校本课程原则上由申请该课程的教师本人承担,特殊情况也可由教研组统筹安排。

3、教师在接到校本课程开设任务通知后,应认真做好上课准备。

待学生选课结束后,由教务室正式下发开课通知。

原则上每门课程应有10人以上学生选课才准予开课,特殊情况则由教导处与开课教师商定。

五、教师管理
1、接到教务室开课通知的教师应按要求到指定教室(地点)上课,做好学生出勤登记。

2、教师按照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组织教学,在教学中应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计划作出适当修改。

3、教师做好所开设课程的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在校本课程结束后把学生考勤登记册、学生成绩册交到教务室归档。

4、开发校本课程的教师应自编讲义(或课件)。

5、教师开设学校课程情况应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中,并作为教学工作内容之一。

六、学生管理
1、学生应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愿选择学校课程,在指定时间内登陆学校网站“校本课程选报系统”根据教务室公布的学校课程拟开设目录认真选择。

如学生所选课程因选课人数等因素未能开课,应在接到教务室通知后重新选择。

2、学生在收到校本课程上课通知后,应服从学校安排到指定教室(地点)上课。

3、学生应认真参加校本课程的学习,不得随意缺课,如无故缺席1次或因故缺席3次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并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建设,有权向任课教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5、学生达到出勤率的要求并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合格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成绩按优、合格、不合格记录归档。

七、教务管理
1、教务室应会同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导处的安排提前做好校本课程开设目录。

一般在第四周确定开课课程,第五周确定选课名单,第六周正式上课。

2、做好选课指导。

对首次选报未成功的学生应通知学生重新选报,并将选课情况下发到班级,及时向学生公布。

3、教务室认真排出校本课程开课课表,确定上课教室(地点),在可能情况下满足教师对教室或设备的要求,编制学生名单和考勤登记册,交到上课教师手中。

4、做好日常教学检查,负责处理调课、代课,师生请假等事宜,并收集校本课程的问卷调查情况。

5、做好校本课程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八、课程评价
1、每学期校本课程结束后,学校将评选出优秀校本课程,并编入《校本课程优秀集》,进行交流与推广。

2、学校鼓励优秀校本课程教师在教学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讲义,在专家指导下形成校本教材。

九、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教导处。

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教导处
附:校本课程评价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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