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挂下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严格挂职管理制度

严格挂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各级挂职干部的管理,规范挂职工作,提高挂职干部履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设立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挂职单位挂职的干部,包括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的挂职干部。
第三条挂职管理是指党政机关对下派挂职干部进行限期学习、工作的一种管理方式,是党政机关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的重要形式和途径。
第四条挂职管理严格按照挂职干部的挂职合同执行,对挂职干部履职不力、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处理。
第五条挂职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遵循干部管理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培养选拔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高强、管理水平优秀的挂职干部。
第二章挂职干部的选拔和任职第六条挂职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干部政策,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
第七条挂职干部的选拔对象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政治品德优良、工作能力突出、成绩优异、具有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的干部。
第八条挂职干部的选拔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申请、筛选和批准。
在申请阶段,挂职干部根据挂职单位的需求提出申请,挂职单位进行初步筛选后推荐给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综合筛选后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九条挂职干部经过选拔后,应签订挂职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挂职期限、职责、工作安排、待遇等。
第三章挂职干部的管理第十条挂职干部应按照挂职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挂职职责,服从挂职单位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挂职单位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应遵守挂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挂职单位的形象和利益,尊重挂职单位的领导和同事。
第十二条挂职干部需要经常向挂职单位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接受挂职单位的考核和评价。
第十三条挂职干部在挂职期满后,应及时向原工作单位报到,履行原任职单位安排的工作。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7.11.05•【字号】甬卫发[2007]171号•【施行日期】2007.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卫发〔2007〕171号)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现将《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今年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选调卫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是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提高卫生行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落实今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单位、各处室要本着实际工作需要和培养锻炼卫生管理人才的原则,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宣传发动,认真调查摸底,选准选好上挂下派对象,及时推出岗位,切实做好上挂下派的各项工作。
请各单位、各处室于11月30日前,将《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需求计划申报表》报市卫生局政治处。
联系人:曹继承,联系电话:87363799,传真:87363579附件: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二○○七年十一月五日附件: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波市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卫生系统的实际,决定在市卫生系统中开展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锻炼、服务基层和加强自身建设为目标,通过上挂下派,对年青干部进行多岗位培养锻炼,提高实际工作能力,通过双向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年青干部的成长步伐,为“卫生强市”提供人才保障。
挂靠队伍管理制度

挂靠队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挂靠队伍的管理,提高队伍成员的素质,确保挂靠队伍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挂靠队伍的成员和相关单位,具体执行由挂靠队伍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挂靠队伍的管理原则是依法管理、公平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
第四条挂靠队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挂靠队伍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挂靠队伍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挂靠队伍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挂靠队伍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挂靠队伍的组织管理第六条挂靠队伍应当依法设立,明确队伍的名称、组织形式、宗旨和章程,必须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第七条挂靠队伍应当按照章程规定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实行民主管理,健全权力制衡机制,确保队伍内部事务公开、民主、透明。
第八条挂靠队伍的领导机构应当遵循全员参与、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维护队伍的整体利益。
第九条挂靠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完善的组织架构。
第十条挂靠队伍应当建立成员管理档案,定期进行人员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成员信息,保证队伍管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挂靠队伍的运行管理第十一条挂靠队伍应当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合理分工,统筹协调,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和效果的实现。
第十二条挂靠队伍应当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成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
第十三条挂靠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规范队伍管理行为,加强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第十四条挂靠队伍应当加强队伍内部沟通和协调,构建和谐团结的工作氛围,促进成员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五条挂靠队伍应当做好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促进队伍的发展壮大。
第四章挂靠队伍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挂靠队伍管理部门对挂靠队伍的管理实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十七条挂靠队伍应当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和业绩成果。
中级管理人员(职工)上挂下派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中级管理人员(职工)上挂下派实践锻炼实施办法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中级管理人员职工的实践锻炼,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中级管理人员职工的上挂下派实践锻炼。
三、实施要求1. 上挂实施要求:- 中级管理人员职工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备上挂条件,并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评定和批准。
- 上挂期间,中级管理人员职工应认真履行被挂职务的工作职责,积极研究、实践和掌握新技能和新知识。
- 上挂期满后,中级管理人员职工应按时回到原岗位,并向上级主管汇报研究成果和实际工作经验。
2. 下派实施要求:- 中级管理人员职工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备下派条件,并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评定和批准。
- 下派期间,中级管理人员职工应认真履行被派职务的工作职责,发挥所长,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 下派期满后,中级管理人员职工应按时回到原岗位,并向上级主管汇报研究成果和实际工作经验。
四、实施流程1. 上挂实施流程:- 中级管理人员职工向上级主管提出上挂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 上级主管评估并提出意见,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 公司相关部门根据需求和条件,决定是否批准该中级管理人员职工上挂,并确定上挂期限。
- 上挂期间,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跟踪和督导,并与中级管理人员职工进行评估和汇报。
- 上挂期满后,中级管理人员职工回到原岗位,并进行经验分享和总结。
2. 下派实施流程:- 中级管理人员职工向上级主管提出下派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 上级主管评估并提出意见,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 公司相关部门根据需求和条件,决定是否批准该中级管理人员职工下派,并确定下派期限。
- 下派期间,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跟踪和督导,并与中级管理人员职工进行评估和汇报。
- 下派期满后,中级管理人员职工回到原岗位,并进行经验分享和总结。
五、奖惩措施对于积极参与上挂下派实践锻炼的中级管理人员职工,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对于不配合或不履行职责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上挂下派工作实施方案

上挂下派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上挂下派工作是指在上级单位的指导下,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下级单位,由下级单位具体实施的一种工作模式。
这种工作模式能够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上下联动,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当前的工作环境下,上挂下派工作模式已经被广泛应用,为了更好地实施上挂下派工作,制定一份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实施目标。
本次上挂下派工作的实施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上挂下派的方式,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下级单位,避免工作任务集中在上级单位,提高工作效率。
2. 促进信息共享,上挂下派工作模式能够促进上下级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信息互通,避免信息孤岛的情况发生。
3. 加强协作配合,通过上挂下派工作,能够促进上下级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上挂下派计划,上级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上挂下派计划,明确任务分解的内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2. 下发任务通知,上级单位将制定好的上挂下派计划下发给各下级单位,明确任务内容、完成标准和验收要求。
3. 下级单位接收任务,下级单位接收上级单位下发的任务通知后,认真研读任务内容,明确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
4. 组织实施工作,下级单位根据上挂下派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人,分解任务细节,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5. 完成任务验收,下级单位完成任务后,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任务完成质量符合要求。
6. 反馈总结,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完成的任务进行总结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参考。
四、实施保障。
1. 健全的组织机制,建立健全的上挂下派工作组织机制,明确各级单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信息化支持,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上挂下派工作的信息平台,实现任务下发、进度跟踪、成果展示等功能。
3. 人员培训,对上下级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上挂下派工作模式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执行力。
上挂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上挂借⽤⼈员管理办法 什么是上挂借⽤⼈员?对于上挂借⽤⼈员⼜有怎样的管理呢?下⾯就不妨和店铺⼀起来了解下上挂借⽤⼈员管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上挂借⽤⼈员管理规定 第⼀条为进⼀步严格⼲部队伍管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员⾏为,防⽌⼈员抽调、借⽤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部⼈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办法。
第⼆条本暂⾏办法所称抽调、借⽤是指因⼯作需要,暂时将⼈员从原单位脱产抽调、借⽤(含挂职锻炼、上挂锻炼)到其他单位执⾏指定⼯作的⾏为,抽调、借⽤⼈员在抽调、借⽤期间与原单位⼈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武胜县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抽调、借⽤⼈员适⽤本暂⾏办法。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得抽调、借⽤⼈员。
借调、调动⼈员不适⽤本办法,借调、调动⼈员相关事宜按照《武胜县⼈事调配联席会议规程》执⾏。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因⼯作需要抽调、借⽤⼯作⼈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 (⼀)在⼀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员不⾜的。
(⼆)⼯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员不⾜,不能保证完成⼯作任务的。
(三)因设⽴专项⼯作机构,暂时⽆法解决⼈员编制的。
(四)因完成政府中⼼⼯作、重⼤活动等,确因⼈⼿不⾜,不能完成⼯作任务的。
第五条拟抽调、借⽤⼈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正式在编在职⼈员。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抽调、借⽤单位所需要的⼯作能⼒和其他条件;抽调借⽤到专业性较强⼯作岗位的⼈员需具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体健康。
第六条⼯作⼈员抽调、借⽤期限。
(⼀)抽调、借⽤期限以完成相应⼯作为限,时间⼀般不得超过⼀年。
(⼆)⼯作⼈员抽调、借⽤期满后应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作。
(三)因⼯作需要需延长抽调、借⽤时间的,应提前两周按照⼲部管理权限向组织⼈社部门提出书⾯申请,重新办理抽调、借⽤⼿续。
集团公司上挂下派实施方案

集团公司上挂下派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集团公司的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完善。
上挂下派作为一种管理模式,已经成为了集团公司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
上挂下派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集团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确定1. 提高管理效率:通过上挂下派,可以实现更加有效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 优化资源配置:上挂下派可以将资源合理配置到各个分支机构,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
3. 加强业务统一:上挂下派可以使得各个分支机构更加统一,实现集团公司整体发展。
三、实施方案1. 确定上挂下派责任人:集团公司需要明确上挂下派的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各个分支机构的工作。
2. 制定上挂下派管理制度:集团公司需要制定上挂下派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分支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3.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集团公司需要建立起上挂下派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各个分支机构之间的信息畅通。
4. 加强培训和考核:集团公司需要加强对上挂下派责任人和各个分支机构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上挂下派的顺利实施。
四、实施步骤1. 选派专业团队:集团公司需要选派专业团队,负责上挂下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 制定详细计划:专业团队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责任人、时间节点、目标等。
3. 各个分支机构配合:各个分支机构需要积极配合上挂下派实施方案,确保实施顺利进行。
4. 定期评估和调整:集团公司需要定期对上挂下派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
五、预期效果1. 提高管理效率:上挂下派可以使得管理更加精细化,提高管理效率。
2. 优化资源配置:上挂下派可以使得资源更加合理配置,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
3. 加强业务统一:上挂下派可以使得各个分支机构更加统一,实现集团公司整体发展。
六、总结上挂下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集团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上挂下派,才能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发展和管理效率的提高。
希望集团公司能够认真贯彻实施上挂下派实施方案,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新余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上挂下派锻炼实施办法(试行)--新余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新余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上挂下派锻炼实施办法(试行)--新余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新余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上挂下派锻炼实施办法(试行)为拓宽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锻炼渠道,提高干部多岗位工作能力,有选择、有步骤实行市纪委监察局(含派出纪工委,下同)机关干部下派农村、社区、企业和县(区)纪委监察局锻炼,县(区)纪检监察干部上挂市纪委监察局锻炼,促进用人机制的创新,深入推进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选派范围和条件1、选派范围:下派锻炼的干部一般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中选派;上挂锻炼的干部一般从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乡镇纪检干部和市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中选派。
2、选派条件:(1)原则上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
(2)下派锻炼的干部一般从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派。
(3)上挂锻炼的干部应有一定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能力。
二、名额和时间1、下派锻炼的名额由市纪委干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实际情况提出,上挂锻炼的名额原则上每个县(区)每次不少于1名。
2、上挂下派锻炼的时间原则上为1年,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若无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抽调或替换。
三、选派程序1、根据工作需要,下派干部建议人选由市纪委干部室提出,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上挂干部建议人选由县区纪委提出,市纪委干部室审定。
2、市纪委干部室负责协调市委组织部、县(区)纪委和县(区)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为上挂下派锻炼干部办理相关手续。
四、干部待遇和管理1、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上挂下派干部的职级安排其担任相应的职务,不占接收单位的领导职数。
上挂下派锻炼的干部承担接收单位同职级干部的同等工作职责,享受接收单位同职级干部待遇。
2、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下派锻炼的科级干部一般安排担任县(区)纪委常委或监察局(分局)副局长,一般干部安排担任县(区)纪委机关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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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上挂下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以人为本,人才强企”发展战略,加速集聚三支力量,增强三种能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用人范围,使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员工的个人愿景有机地结合,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宿迁烟草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挂下派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锻炼、服务基层、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目标,通过上挂下派,对上挂人员进行多岗位培养锻炼,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使上挂人员熟悉上级机关办事程序,提高宏观决策和政策理论水平;使下派人员丰富基层工作经历,提高处理具体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
通过双向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加快三支力量的迅速成长。
第三条下派人员从市局机关各部门中选派;上挂人员从县(区)局(营销部)机关和市县两网人员中选派,聘用人员仅限在本县(区)上挂。
第四条上挂下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开拓进取,
工作扎实,作风正派;
(二)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党团员和先进个人优先。
第五条上挂下派时间原则上为两年,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上挂下派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
第七条上挂人员选派程序:
(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区)局(营销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单位、本部门上挂人员需求计划,报市局人劳处(或市局人劳处根据党组意见提出上挂需求,制定上挂工作方案);
(二)人劳处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申请,分析岗位需求,提出意见,报党组研究,发布上挂信息;
(三)各单位各部门对符合上挂条件的同志,向市局人劳处进行推荐;
(四)市局人劳处对推荐的人选组织考试或进行考核,并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提出初选名单;
(五)市局人劳处将初选名单报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下派人员选派程序:
市局人劳处根据领导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经党组研究通
过后实施。
实施的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的文件执行。
第九条上挂下派人员的管理,实行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
第十条接收单位对上挂下派人员的工作要有明确分工。
要把上挂下派人员纳入本单位人员管理范围,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教育、严格监督。
要向派出单位及时反馈上挂下派人员的工作学习表现及年度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上挂下派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单位,参加接收单位的党组织生活。
不转行政和工资关系,工资、奖金和福利等由原所在单位发放。
第十二条接收单位要关心上挂下派人员的成长进步,为他们提供工作和基本生活条件,解除其后顾之忧。
(一)上挂下派人员因公出差、学习、会议等经费开支由接收单位负责。
(二)聘用人员上挂的,在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原岗位平均工资水平)的同时,发给上挂补贴,第一年每人每月100元,二年以上(含二年)每人每月150元,由接收单位发给。
(三)聘用人员上挂结束回原单位的,上挂补贴于次月取消;如安排在机关留用的,按机关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执行;
在机关工作的非上挂人员不享受上挂补贴。
第十三条上挂下派人员应做到:
(一)服从接收单位的领导,克服临时思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虚心向接收单位的干部和群众学习。
(二)严格要求自己,勤政廉洁,艰苦朴素,团结同志,树立良好形象。
(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接收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干实事,求实效。
(四)每年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文章。
(五)每年向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和市局人劳处写一份思想工作汇报。
第十四条上挂下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退回原单位: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等方面有问题的;
(二)群众意见大、失去信任的;
(三)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有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挂派的。
以上情况需要做出组织处理的,由原单位按照组织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上挂下派期满后的考核工作,由市局人劳处牵头,会同接收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鉴定,考核鉴定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六条上挂下派期满后,原则上回派出单位工作。
上挂下派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并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对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优先使用。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局人劳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宿迁烟草系统上挂人员需求计划申请表
附表二:宿迁烟草系统上挂下派人员审批表
附表一
宿迁烟草系统上挂人员需求计划申请表填报单位:
填报人:填报时间:
附表二:
宿迁烟草系统上挂下派人员审批表
单位:填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