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和保险法 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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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题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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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终身的生命保障,无论被保险人在何 时死亡,保险公司都会支付保险金。
生存保险
两全保险
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提供保障,若被保险 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则保险公司不会支 付保险金。
同时提供生存和死亡保障的保险,无论被 保险人在何时死亡或生存至一定期限,保 险公司都会支付保险金。
健康保险
医疗保险
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 用保障的保险,包括住 院费用、门诊费用等。
包括市场准入监管、经营行为监管、资金运用监管、偿付能力监管等。
03
保险监管的方式
分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政府监管是指政府机构通过法律法规对
保险市场进行监管,行业自律监管是指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规则和标
准对会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谢谢聆听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可以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承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保险合同的履行
保险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投保人按 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理赔的程序与原则
公平互利原则
保险合同应当公平公正,双方互利共赢, 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B
C
合同履行原则
保险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 义务,遵循合同履行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被保险 人的损失进行补偿,遵循损失补偿原则。
D
02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
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生命保障,若被保险人 在保险期间内死亡,则保险公司会支付保 险金。
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起源

保险基础知识PPT课件保险的性质功能及作用

保险基础知识PPT课件保险的性质功能及作用

二、保险学说的评价
(一)损失说:保险产生的最初目的,是解决物质 损害的补偿问题.主要有以下三说:
1、损失补偿说。 该学说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补偿合同。 2、损失分担说。 该学说强调在损失赔偿中,多数人合作的事实。 3、危险转嫁说。 该学说从危险处理的角度来阐述保险的本质,认为 保险是一种危险转嫁机制。
我国社会保障体制
社会保障范畴 社会保险
社 社会救济 会 保 社会福利 障
社会优抚
保险范畴 社 社会养老保险 会 社会医疗保险 保 工伤保险 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商 业 财产保险 保 险 人身保险
(一)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比较内容 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 社会保障种的社会保险
属性
保障对象
权利与义务对 等关系 待遇水平
各国的保险公司都从经济角度出发,协助被 保险人进行减损和防损。
保险支持着许多损失控制方案。
7. 保险推进资本有效配置
保险人会选择为最有吸引力的企业、项目和 经理人员承保和发放贷款 。
保险人从而可以鼓励经理人员和企业家按代价
多寡及损失程度,由当事人双方所签定的合同约定
救济
的受益者所获得的救济金的多寡取决于救济者的救
济及好恶,由救济方单方面决定。
第二节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一、基本职能
分散风险职能 补偿损失职能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一)积蓄资金职能 (二)防灾防损职能
三、吴定富主席的三大功能说
经济补偿 资金融通 社会管理
5. 保险促进风险的有效管理
金融体系和中介评估风险,进行风险转移、汇 集并降低风险。
(1) 风险评估定价:保险人在为企业和其他人 的潜在损失标价的过程中,引导被保险人①量 化其引起风险和降低风险行为的后果;然后② 更理性地对待风险。

《保险基础知识讲解》课件

《保险基础知识讲解》课件
•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 合适的保险产品。
保险市场
• 保险公司的类型和分类: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性质和业务范围进行分类,如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 险公司等。
• 保险市场的结构:保险市场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监管机构等组成。 • 保险市场趋势:保险市场受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呈现出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趋势。
保险消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权益
• 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及保护:保险消费者有权获得信息、选择合适的保 险产品,并享受公平和合理的理赔处理。
• 保险消费者的义务:保险消费者应履行诚实守信、交纳保费和及时通 知保险公司等义务。
保险相关法律法规
• 保险法律法规概述:涉及保险业务的法律和法规,如保险法、保险合 同法、保险代理法、投资保险法等。
结语
• 保险的重要性:保险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可以帮 助我们应对不确定事件的风险。
等程序,解除合同则需要符合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
保险责任和赔付
•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即在特定的保险事件发生后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 保险金的种类和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合同条款,保险金的种类和计算方法有所不同。 • 保险理赔程序和注意事项: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在理赔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保险基础知识讲解》 PPT课件
这个PPT课件将帮助您了解保险的基本概念,包括不同类型的保险以及它们的 作用。
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一种通过分散风险和提供经济保障的方式来保护个人和财产免受不确 定事件的影响。
保险的基本原理
• 大数法则:通过保险公司平均分担风险,使每个人可以承受风险造成 的损失。

《保险的基本知识》课件

《保险的基本知识》课件

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
由政府或相关机构举办,通过强制性缴费 方式筹集资金,为参保人员提供养老、医 疗、失业、工伤等保障。
由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提供的自愿性保 险产品,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保障。包括个 人保险和团体保险等。
2023
PART 02
保险合同要素
REPORTING
保险标的
01
保险标的是指保险所要保障的对 象,如财产保险中的房屋、汽车 、货物等,以及人身保险中的人 的生命或健康。
保险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保险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报批和备 案保险条款和费率、虚假宣传、销售 误导等,这些行为会扰乱保险市场秩 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法律责任
对于违法行为,监管机构将依法进行 处罚,包括罚款、撤销任职资格、禁 止进入保险业等措施,严重者将承担 刑事责任。
2023
REPORTING
保险的投诉与纠纷处理
投诉渠道
法律途径
了解保险公司的投诉渠道,如客服电 话、在线投诉等,及时反映问题。
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寻求法律途径解 决纠纷,如起诉或仲裁。
纠纷协商
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纠纷,寻求双方 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23
PART 04
保险与社会保障
REPORTING
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通过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 支持,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
THANKS
感谢观看
解除则是指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 情况,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 照合同约定进行操作。
2023
PART 03
保险的购买与理赔
REPORTING

保险法讲义课件

保险法讲义课件

保险法讲义课件一、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定义1.1 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是指在一定的费用(保险费)交纳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承担一定风险的经济行为。

1.2 保险的定义根据《保险法》,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对被保险人的财产或人身安全进行的保险保障。

二、保险合同2.1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分为标准保险合同和非标准保险合同。

标准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统一格式的合同,被保险人只能选择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金额。

非标准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特殊要求进行订立的合同。

保险合同的主要要素包括: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以及保险责任等。

2.2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解除保险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以下程序:投保申请、保险公司审核、投保人接受、合同生效。

保险合同可以通过解除、终止或者解除终止的方式终止。

解除是保险合同任何一方因违约行为提出解除合同的方式;终止是因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到期终止;解除终止是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方式。

三、保险责任和保险金3.1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承担的、在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发生时对被保险人进行的经济赔偿责任。

3.2 保险金保险金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发生时给付的金钱。

四、保险费的计算和缴纳4.1 保险费的计算保险费的计算是根据被保险保单条款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计算。

4.2 保险费的缴纳保险费的缴纳是指被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将保险费款项支付给保险公司。

五、保险索赔5.1 保险索赔的条件保险索赔的条件包括: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保险公司认定赔付金额和赔付方式。

5.2 保险索赔的流程保险索赔的流程包括:索赔申请、索赔资料的准备、保险公司的认定和赔付。

六、保险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6.1 保险法律责任保险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保险法知识讲座》课件

《保险法知识讲座》课件

3 保险合同的要素和形式
了解保险合同的要素,以及保险合同可以采 用的不同形式和结构。
4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终止
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终止条件,包括合同 成立的方式和合同解除的情形。
二、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责任免除与限 制条款
解读保险合同中的责 任免除与限制条款, 了解保险公司在何种 情况下不承担赔偿法知识的有效方法与技巧,让您更好地应对实际保险问题。
三、保险经营管理
1
保险公众宣传和广告
2
探讨保险公司进行公众宣传和广告的法
律要求和限制。
3
保险公司的资质和经营方式
了解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以及不同的经 营方式,包括直接业务和再保险。
保险监管及投诉处理
介绍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作用,以及 投诉处理的程序和方式。
四、保险市场发展趋势
保险市的现状与趋势
分析当前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和 未来趋势,为您提供洞察市场的 角度。
保险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探索保险产品的创新方向和未来 发展的趋势,为您提供新的投保 选择。
保险科技的应用
介绍保险科技在保险业中的应用, 包括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大数据 分析。
五、保险案例分析
保险案例的分析和评估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探讨保险索赔的核实和赔偿额的计算。
案例中的保险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法
针对案例中出现的保险法律问题,讨论解决方法和法律规定的适用。
缔约方的义务
详细讨论保险合同中 缔约方的义务,包括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 权利和责任。
索赔处理有关 的条款
深入了解保险合同中 与索赔处理有关的条 款,包括索赔条件、 索赔流程和索赔金额 的计算方法。
保险金的给付 和计算方法
介绍保险合同中保险 金的给付方式和计算 方法,让您清楚知道 如何获得合理的保险 赔偿。

保险基本知识(共32PPT)

保险基本知识(共32PPT)

报案与受理 现场查勘 审核与定损 核定赔款金额 支付赔款
保险的理赔流程
保险的投诉与纠纷处理
了解保险合同条款 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 投诉处理流程:提出投诉、调查处理、调解、裁决 注意事项:保留证据、选择正规渠道
各类保险的具体情况介 绍
人寿保险
定义: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种类: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作用:提供经济保障、规划未来、遗产规划 投保人:符合法律规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活动。
保险公司内部 监管部门:负 责保险公司内 部监管,执行 公司合规管理。
监管机构对保险 公司的检查与处 罚:对保险公司 进行现场检查, 对违规行为进行
处罚。
保险行业的法规体系与建设
保险法规的起源与发展
保险法规的主要内容与分 类
保险法规的执行与监管机 构
保险法规的未来趋势与展 望
保险行业的自律组织与作用
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 用保险等 意外伤害保险: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残疾或死亡为保障对象,分为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
保险的特点
互助性:保险是多数人互助共济的机制,客户可以借助保险公司的力量来规避风险。
契约性:保险是一种契约关系,客户和保险公司之间需要遵守合同条款。 法律约束性:保险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双方需要履行合同义务。
添加副标题
保险基本知识
汇报人:
目录
CONTENTS
01 添加目录标题 03 保险的种类与特点
02 保险的起源与内涵 04 保险合同的核心要

05 保险的购买与理赔 流程

《保险法知识讲座》PPT课件

《保险法知识讲座》PPT课件
2、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通过保险合同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 。 3、保险条款是记载保险合同内容的条文、款目,是保险合同双方享受权利
与承担义务的主要依据,一般事先印制在保险单上。
三、保险合同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 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六、保险代理人、经纪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 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 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 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 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 利益;
三、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1、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2、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持保险合同有效的重要条
件之一 。
第十二条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
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三、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1、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由法律确认的 权利和义务。
二、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指商事保险公司通过与投保人订立商 事保险合同,将收取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保 险基金,用于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 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或对人身伤亡或丧失 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给予保险金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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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
46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 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 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 该行为无效。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 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 赔偿金。
3
第一章 总则
第6条 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 立的保险公司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 业保险业务。
第7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 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4
第二章 保险合同
12条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 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 益。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 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13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 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 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 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 的合同内容。
5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5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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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27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 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 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28条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 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 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并不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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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
34条 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 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 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35条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3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 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 费: (一)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 (二)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
16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17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 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 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 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 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 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18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 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 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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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21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 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
24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 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责任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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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
42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 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 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 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 额的数额。
43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 后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 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 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 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 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参考用书和命题范围
(06年版) 的《保险基础知识》和《法规汇编》 保险原理知识占25分,课本第一章至第五章。 财产保险知识占10分,课本第六章。 人身保险知识占20分,课本第七章。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占10分 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占5分,课本第八、九章 《保险法》判断题占20分 其它法规占10分,《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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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 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 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
31条 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 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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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要点介绍
需时80分钟
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 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 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5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 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11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
39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 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 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40条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 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 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 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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