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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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在常温下能够挥发成气体状态的有机物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如空气污染、臭味扰民、化学物质污染等。

为了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以下是一个工作方案:一、目标1.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

2.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实时了解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情况。

3.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二、工作内容1.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标准,明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排放标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2.鼓励企业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

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要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

3.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体系,包括固定监测站和移动监测设备。

开展定期监测和不定期抽查,对排放量超标的企业进行处罚。

4.鼓励企业购买和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产品。

对符合低挥发性要求的产品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整改和惩罚。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问题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

6.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信息公开制度,对排放量较大的企业要公开其排放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步骤1.全面摸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和污染源,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名录,并核实排放量。

2.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限值,明确企业的排放要求,并规定违规处罚制度。

3.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设备和定点监测站,并进行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估。

4.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和生产水平。

5.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监督力度,定期检查和抽查企业的排放清单和监测数据。

6.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限值,并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

7.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机制,共同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是一种严重影响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污染问题。

为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治理工作,特制定了以下方案:1. 建立监测体系: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源的监测体系,利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定期对重点行业和区域的排放源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污染情况。

2. 加强科研力量:增加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科研投入,开展有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提高治理效果和技术水平。

3. 制定控制策略:根据监测结果和科研成果,制定针对不同行业和区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策略,包括技术控制策略、管理控制策略和政策控制策略。

4. 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源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排放标准和限值,落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推动企业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和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5. 完善法律法规:根据治理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规范性和追溯性。

6.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该污染问题的认知度,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程度。

7. 加强合作与交流:加强国内外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社区居民等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研究和推广适用于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技术和措施,形成合力。

8.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通过实施上述方案,可以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9. 强化行业减排措施:针对重点行业,制定严格的减排目标,推动企业采取更加清洁和节能的生产工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同时,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减排措施的有效实施。

10. 引导推广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利用,如太阳能、风能等。

通过鼓励企业和居民采用清洁能源,减少传统能源的使用,从根本上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1.目标确定制定清晰的目标是整治工程的关键。

可以设定减排目标,如降低VOCs排放量10%;设定VOCs浓度控制目标,如保持室内VOCs浓度低于国家标准限值等。

2.排放源识别和排放清单编制对于VOCs排放源,进行全面的识别和清单编制。

涵盖各个行业的生产过程和操作环节,列出具体的VOCs排放源名称、类别、数量等信息。

3.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选择对排放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潜在的排放风险和可能的影响。

根据评估结果,选择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密封、捕集和回收技术,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和溶剂,安装高效的废气处理设备等。

4.建设和改造根据排放源的特点和选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建设和改造工作。

包括设备采购和安装、系统调试和优化、现有设备的改造等。

确保工程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减少对生产过程的干扰。

5.运营和监测整治工程完成后,进行运营和监测。

建立定期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监测VOCs排放量和室内空气质量,及时调整控制措施,确保达到预期的减排效果和室内环境质量。

6.培训和宣传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他们对VOCs排放控制的认识和意识。

组织相关培训,传授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技巧,推动整体改变企业的生产环境和文化。

7.定期审核和改进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对整治工程的效果进行评价。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程方案,进一步提高排放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综上所述,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需要明确目标、识别排放源、选择适宜的控制措施、进行建设改造、进行运营监测、开展培训宣传,并定期审核和改进。

通过科学合理的整治工程,可以达到减少VOCs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体健康的目的。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一、背景介绍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是一类易挥发、易燃的有机化合物,广泛存在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装修等领域。

然而,VOCs的释放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还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风险。

因此,制定科学有效的VOCs治理方案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VOCs治理技术1. 增强监测和管理(1)建立完善的VOCs排放监测网格,实时监测各类污染源的排放情况。

(2)制定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3)加强对VOCs排放相关行业的管理,包括建立专项基金,推动技术研发和资源整合,提升治理效果。

2. 污染源减排措施(1)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和工艺,减少污染源排放。

(2)加强工业废气治理,采用吸附、催化、燃烧等技术手段,降低VOCs的排放浓度。

(3)鼓励企业加强自愿减排,提供经济激励措施以及技术支持,促使企业主动采取减排措施。

3. 室内VOCs控制(1)加强室内通风,增强室内空气流动,减少VOCs在室内的积累。

(2)选择低VOCs含量的建筑装修材料和家具,避免室内空气污染源的产生。

(3)科学使用办公设备和化学制品,减少VOCs的释放。

4. 创新技术研发(1)加大对VOCs治理技术的研发投入,突破传统治理技术的限制,提高治理效能。

(2)发展高效低成本的VOCs监测技术,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3)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优化VOCs治理方案,提高治理效果。

三、VOCs治理的挑战与前景目前,虽然我国在VOCs治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例如,技术手段的创新和推广仍需加强,监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治理成本较高等。

然而,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治理经验的积累,VOCs治理的前景仍然乐观。

只要各方共同努力,制定科学的治理方案,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相信VOCs治理水平将不断提高,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 )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 )和臭氧(03 )的重要前体物。

”十三五”期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取得改善,PM2.5浓度大幅下降, 但03污染问题凸显。

03已成为环境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

加强VOCs治理是控制03污染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产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方式。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VOCs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 制定本方案。

_、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引导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施工、绿色消费,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方位、全过程开展VOCs治理,从源头减少产生量、过程减少泄漏量、末端减少排放量,大力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制鞋、化纤、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等面源领域治理,全面提升VOCs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清新空气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坚持科学精准治污。

紧盯VOCs治理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按照”一地一策、一行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原则,科学施策、精准治理,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确保治理务实有效。

坚持源头治理优先。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源头治理,严格产业准入,大力推进生产和使用环节彳氐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切实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

坚持激励约束并举。

建立健全彳氐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的激励政策体系,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排污许可等措施严格涉VOCs行业环境监管。

坚持多方协作共治。

加强部门联动,强化VOCs治理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加强督促指导,充分调动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治理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众绿色消费。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到2023年,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到2025年,钢铁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o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o一、完善市场化机制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等交易市场建设,加强不同市场机制间的衔接。

探索完善市场化环境权益定价机制,健全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制度。

做好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与能耗双控制度的衔接。

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引导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

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

健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

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35%,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8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柒45%,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区域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的池塘面积比例达到80虬加快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灶具、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农药包装回收行动,开展农田残留地膜监测,农药塑料包装清理整治工作。

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以县为单位,建设一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

严格落实池塘尾水排放标准,拦截和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三、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我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综合治理,降低VOCs的排放总量,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注重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全市VOCs污染整治任务,大幅减少重点行业VOCs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化工企业通过源头控制、工艺改进、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表面涂装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等措施,包装印刷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等措施,全过程控制和减少VOCs排放。

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污染治理,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已建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和要求。

二、重点治理行业重点治理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

三、治理标准及要求(一)化工行业产生VOCs污染的企业均应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从源头控制VOCs废气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

治理后橡胶制品行业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其它化工企业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1.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体系,细化工作程序、检测方法、检测频率、泄漏浓度限值、修复要求等关键要素,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设置编号和标识,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

2.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控制。

工艺废气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在空气中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它们主要分为食品挥发性有机物、建筑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等几类。

这些化合物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还对大气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因此,制定一套综合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从源头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是治理的重点。

对于食品和建筑等领域,应推广使用低挥发性的食品添加剂、涂料、清洁剂和胶水等产品,减少其挥发性有机物的释放。

针对工业排放,应加强企业的环保监管,实施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监测措施,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合理范围内。

其次,加强大气环境的监测和控制,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和组成进行实时监测。

通过建立监测网络,对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定点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严格控制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避免对空气质量造成污染。

另外,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和回收利用也是治理的重要手段。

针对工业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可以采用物理吸附、化学吸收、膜分离等技术进行处理。

通过净化废气,将挥发性有机物转化为无害物质,达到减少排放的目的。

对于挥发性有机物富集的废水和废液,也可以采用蒸发、萃取和吸附等方法进行处理,将其转化为可再利用的资源。

同时,加强社会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宣传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害性,向公众普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方法和技术,引导人们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释放。

通过开展公众参与的活动,增加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共同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工作。

最后,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发展。

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特征、传输规律和影响机制的研究,提高治理效果。

同时,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先进的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备和工艺,提高治理效率和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制定一套综合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需要从源头控制、大气监测、废气废水处理、公众宣传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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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37号)和《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以X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X〕65号)要求,切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污染治理,不断改善空气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环境准入,对新、改、扩建涉及VOCs项目实施严格的环评审批制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加强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和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严格执行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立健全VOCs污染监测与监管体系,减少重点领域VOCs 排放总量,有效减少印刷、钣金喷漆、餐饮等行业及加油站VOCs排放量,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安排部署。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辖区内使用印刷、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调查,做到调查全面、底数清楚、重点明确,并在VOCs排放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进行VOCs排放源清单编制工作,建好VOCs污染治理台账。

(二)加大审批力度。

严格项目准入制度,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排放VOCs的,应安装废气收集、回收或净化装置。

实施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把VOCs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

(三)加强油烟巡查。

深入推进餐饮业油烟综合整治,要求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

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露天烧烤和产生油烟的露天餐饮加工污染源控制管理。

在每年的重点时段,由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定期开展针对重点区域经营露天烧烤和餐饮加工专项清查联合行动。

(四)加强油气管理。

全面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

加强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管理,实现VOCs稳定达标排放。

由工业和商务局完成剩余5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管理,并鼓励设置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装置。

(五)加大查处力度。

加快落实“黄标车”淘汰政策,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在重点区域(限行区)、重点时段,由公安、交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大对超标排放车辆、违法上路车辆及非法营运车辆查处力度。

(六)加大整治力度。

严格禁止汽修企业露天喷漆作业,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或治理装置未正常运行的汽修企业,全面禁止任何喷漆作业。

提高干洗行业干洗用溶剂冷凝回收率,推广使用配合冷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

加强使用印刷、表面涂装重点行业VOCs排查力度,积极推广使用水性涂料等环保型涂料,鼓励生产、
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由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大上述行业VOCs排查整治力度,进行VOCs排放源清单编制工作。

(七)建立完善台账。

加强VOCs行业内部环保管理,做好VOCs 排放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建立完善的台账。

(八)加强监管力度。

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从原辅材料、工艺流程、废气处理设施、废物流向等方面全过程加强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

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污染源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对发现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企业,从严处罚,拒不改正的,相应生产环节立即停产整治,实现稳定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全面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监管,增加监管频次。

(九)加大宣传力度。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建立绿色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在生活中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布重点企业环保管理信息,鼓励引导社会参与监管监督。

三、工作步骤
(一)2月23日-2月28日。

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完成本辖区印刷、钣金喷漆、餐饮等行业VOCs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摸底调查确定全县VOCs治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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