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岗位职责
01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01研究生院工作职责第一篇:01研究生院工作职责研究生院工作职责研究生院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国家发展目标、方针政策、科技发展和社会需要,研究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参与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的决策,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3.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加强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
4.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5.组织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的开课和考核,做好各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
6.参与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学位点和各类专业学位的申报、建设、管理,组织招生专业及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办理有关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审核和授予事宜。
8.负责学校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和研究生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和派遣工作。
9.对校内各学院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10.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经费预算、建设项目、研究生教学和管理人员编制,负责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及使用的宏观协调,合理分配和使用有关教育资源。
11.努力发展国际和国内研究生教育协作关系,开展校际联合培养研究生和招收境外研究生工作。
12.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研究生院研究生發佈系統北師大心理學北大研究生院清華人大*************************************************************** ********** 法學哲學教育北大心理學系:發展與教育心理學應用心理學國際關係學院:外交學 9社會學系:社會學(女性學)3社會學 57對外漢語教育學院:漢語言文學學 9漢語國際教育碩士 30人大考研書籍*************************************************************** *****************030208-外交学00-无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604-政治学原理809-国际类综合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外语国际类综合含国际关系理论、国际关系史、当代中国外交******************複試的題目*************************************************************** **********************010103-外国哲学00-无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601-中西哲学史801-哲学专业综合哲学专题,外语哲学专业综合科目包括除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以外的七个专业单元,考生选择其中两个单元答题。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科室设置与职责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科室设置与职责根据学校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设置方案,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设立综合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培养工作办公室、学位办公室、研究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五个科室。
各科室及人员主要职责如下:1.研究生学院职责范围研究生学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的职能部门,统筹管理全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教学基础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与过程质量监控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
(2)制订并组织落实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
(3)组织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宣传、研究生招考与录取工作。
(4)组织、协调和管理学校研究生培养日常工作,服务、指导二级单位研究生培养工作。
(5)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指导教学院审查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负责毕业证学位证管理。
(6)组织开展学校学位点建设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过程进行质量监控,组织研究生培养过程评估与学位点评估工作。
(7)组织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及研究生教学基础建设;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组织开展与培养基地、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合作。
(8)组织学校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与考核工作。
(9)编制学校研究生教育经费预算并进行管理。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生工作部职责范围研究生工作部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协调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1)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2)组织协调在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全校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和研究生文体活动。
(4)组织开展研究生学风建设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研究生奖惩工作。
(5)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开展毕业生情况调查。
(6)负责全校研究生奖学金、困难补助以及“三助”管理。
研究生处工作职责与岗位任职条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处工作职责与岗位任职条件研究生处是学校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内设招生与综合管理、培养与学位管理2个管理岗位。
一、工作职责(一)研究生处工作职责1、组织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创新项目及研究生创新基地的申报与管理。
3、负责硕士专业学位点的申报、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4、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与录取工作。
5、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命题、组考、评卷、复试及录取工作。
6、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教学运行管理与督查、教材建设、课程建设、任课教师选聘、教学用书遴选及管理。
7、负责硕士研究生导师及专业学位领域领衔人的遴选与管理。
8、负责联合培养主体的确定与管理,组织开展联合培养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审、论文答辩与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10、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负责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负责毕业证学位证管理,负责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11、负责研究生“三助”与助学贷款等工作,负责研究生科研创新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12、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包括研究生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开拓、就业数据统计上报、就业派遣、就业管理等工作。
13、负责研究生教育有关的统计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4、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研究生培养日常工作。
15、负责研究生教育经费预算编制与管理。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生处负责人岗位工作职责1、主持研究生处全面工作。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加强管理,保证研究生处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贯彻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针政策。
编制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制订研究生教育的相关管理制度。
2023大学研究生工作部职责

2023大学研究生工作部职责
作为2023年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研究生招生管理: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组织和实施招生宣传活动,接收并筛选研究生入学申请,审核和录取入学资格,协助完成新生报到和注册等工作。
2. 研究生学籍管理:负责研究生学籍档案管理,包括研究生入学登记、学籍档案更新、学籍证明办理等。
3. 研究生培养计划管理:协助指导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和选课计划,组织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提供研究生学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
4. 研究生综合管理:负责研究生学位申请和评定工作,组织研究生学术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批,协助跟踪研究生毕业就业情况,提供相关支持和指导。
5. 学科竞赛和科研项目管理:组织和管理研究生参加学术、科研类竞赛和项目申报工作,提供相关指导和支持。
6. 学风建设和学业支持:负责研究生学风建设工作,开展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教育活动,提供学业辅导和资源支持,促进研究生学业发展和学术成果的提升。
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研究生工作部的职责,具体职责可能还会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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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职能与岗位职责.

研究生学院职能与岗位职责研究生学院是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研究生教育和行政管理机构,代表学校统一领导和协调全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与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加大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研究生的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研究生会,指导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负责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监督和考核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落实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负责研究生招生;负责校内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解,参与研究生教育经费的分配;负责三级学位的日常工作;调查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地制定和实施工作;承担甘肃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长单位工作。
研究生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一般由主管副校长兼任,常务副院长负责学院日常教学与管理事务。
研究生学院院长主要职责审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招生计划;审核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调动有关研究生的经费、人员、物资并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创造应有的研究生培养条件;处理研究生违纪和学籍问题;解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协调研究生学院对外的各种关系和友好往来;履行甘肃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理事长的职责。
研究生学院常务副院长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研究生学院日常工作;领导学院党支部开展工作;负责学校学科(学位点)建设和全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培养和学位授予任务的完成;兼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担任甘肃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长职务,主管甘肃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单位工作。
研究生学院副院长1 主要职责主管学位办工作,协助院长和常务副院长,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学校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学位点申报与建设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及管理工作;调查和研究学位授予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硕士研究生岗位职责内容及任职资格

硕士研究生岗位职责内容及任职资格
硕士研究生岗位职责内容
硕士研究生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完成研究课题:根据研究方向和经费预算,完成研究课题的
设计、调研、数据收集和分析等工作。
2.撰写研究论文:根据研究成果撰写研究论文,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结论等部分。
3.参加学术交流: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和研讨会等,
交流学术观点,了解最新学术动态。
4.指导本科生:对本科生进行学术指导和课程讲解,帮助他们
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5.完成毕业论文:撰写毕业论文,形成完整的研究系统,进行
答辩,取得硕士学位。
任职资格
一般而言,要担任硕士研究生这一职责,需要具备以下资格:
1.硕士研究生学位:必须通过考试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硕士学位。
2.学术背景:具有扎实的学科背景,尤其是对相关领域的热点
和前沿问题有深入了解。
3.科研经验:参与过科研项目或发表过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
科研能力和经验。
4.沟通能力:能够与相关部门、同事和学生良好地沟通和协调,形成良好的工作合作关系。
5.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够按时保质保量
完成岗位职责。
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能

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能
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职能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研究生招生宣传:研究生工作部需要加强对研究生招生的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研究生考生发布招生信息,提供优质的招生服务,以吸引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
2. 研究生教育工作:研究生工作部需要负责研究生的教育工作,包括研究生招生宣传、研究生课程设置、研究生教学管理、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等,以保证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3. 研究生管理服务:研究生工作部需要提供研究生管理服务,包括研究生档案管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研究生事务管理等,以方便研究生学习和生活。
4. 研究生科研工作:研究生工作部需要负责研究生的科研工作,包括研究生科研启动资金的管理、研究生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研究生科研绩效的考核等,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
5. 研究生文体活动:研究生工作部需要组织研究生的文体活动,包括研究生运动会、研究生文艺比赛、研究生拓展活动等,以丰富研究生的课余生活,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6. 研究生党团工作:研究生工作部需要负责研究生党团工作,包括研究生党组织的建立和管理、研究生团员的发展和管理、研究生党团活动的组织等,以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职能需要全面覆盖研究生学习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管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研究生院 综合办 职责

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协调院内各办公室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总体发
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2.负责研究生院综合性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动态等
文字材料的汇总、撰写和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协调研究生院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工作,管理研
究生院日常运行经费。
4.负责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研究生教育管信
息系统和研究生院主页的建设、更新维护和完善工作。
5.负责研究生基本信息管理及毕业研究生学历信息注册
等工作。
6.负责研究生各类统计数据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7.负责研究生院日常行政事务(含资产管理、工会活动
等)、院务会议会务等工作。
8.负责研究生院印信、公文、档案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负责协调研究生管理队伍培训及相关考核组织工作。
10.负责督导督查研究生院各办公室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
作风建设。
11.负责学科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及部省合建相关工作。
12.负责接待校外来访和对外联络工作。
总的来说,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是负责研究生院整体协调、日常行政事务以及为院领导决策做好咨询和辅助的重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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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岗位职责研究生院岗位职责【篇一:研究生助理工作职责】机电工程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一、辅导员助理由学院学生办从学院在读优秀研究生中遴选产生,并在每年秋季学期进行述职、考核和补充。
辅导员助理岗位总计10人,每两人一组,分别协助一、二、三年级本科生年级主任、分团委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做好各方面工作。
二、辅导员助理应深入工作实际,开拓思路、锐意进取、积极作为,按照各年级每学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内容务实求实地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三、各方面工作重点(一)、一年级:关心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帮助他们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严格学习纪律,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
对一年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人文素质、感恩及责任意识教育。
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学习目标规划,走访宿舍,检查学生到课率,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促进班级团结、班级凝聚力。
(路通、何举刚)(二)、二年级:引导学生树立专业意识,帮助他们建立专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对学生所学专业及相关课程给予一定指导。
促进学生英语四六级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掌握各项技术技能。
以走访宿舍、座谈会、后进学生、问题学生谈心等方式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态度,进行英语四六级学习方法指导与交流。
(杨辉军、王彦杰)(三)、三年级: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明确就业形势,积极培养学生考研意识和就业筹备意识。
开展考研引导、就业方向指导,按照考研、就业、中间徘徊者几个不同的就业去向计划类型进行分类引导,对挂科较多学生进行特别辅导。
(王永威、刘文洲)(四)、团学工作:通过学院七大学生社团,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开展课余科技、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工作重点是积极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引领学生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促进3j科技协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调查学生对团学活动的喜好,开展适销对路的团学活动;对各社团成员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对社团的建议和意见,促进社团更好的发展;协助分团委书记做好诸如校运会、大型团学活动的筹备工作。
(孙旋、马国栋)(五)、党建工作: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共青团员和党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党建系统的信息更新和信息统计,完成标标准化及示范性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荆戈、张凯)五、深入学生生活、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主动与辅导员沟通交流,找准工作切入点,根据年级主任安排,对特殊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引导他们树立自强、自立、自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辅导员助理要参加学生工作会议,每月向主管书记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做好每个阶段工作总结,各助理之间要互相监督和督促,促进工作实效。
【篇二:助研岗位职责】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明细12注:全职是指按照各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工作。
3篇二: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2009-2010学年校办字34号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已于2009年12月1日经2009-2010学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二○○九年十二月一日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环节,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学校科研活动中的作用,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责任意识,规范研究生助研岗位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助研是指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承担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撰写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等具体研究任务的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助研岗位分为学校设立、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设立两种类别。
学校设立的助研岗位(以下简称学校助研岗位)由研究生院负责审批,科研处进行备案;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设立的助研岗位由设岗人自行管理,设岗及津贴发放情况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学校助研岗位的设置(一)承担科研项目,项目经费充足,且项目经费属学校管理;(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向学校助研“资金池”提供了足额的助研资助资金。
(二)总名额为各年级相应名额的累计之和。
第三章学校助研岗位的申请第七条申请设立学校助研岗位,既可集中办理,也可临时办理。
集中办理的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的9月中旬、第二学期的3月初;临时办理可根据科研项目立项情况随时进行。
第八条集中办理程序期的3月初确定岗位人选、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助研岗位设置审批表》后交所在学院(系)汇总,由各学院(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9月20日或第二学期的3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由研究生院核准、备案,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四)以上时间安排可根据每学期的具体情况由各相关部门协调后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时间安排需提前通知各学院(系)。
第九条临时办理程序参照第八条“集中办理程序”进行。
第十条学校助研岗位实行编号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助研岗位设置审批表》中“岗位编号”项,由设岗单位在提交审批表时自行编制,编号规则为“zy”+“学校统一的6位单位代码”+学院自编顺序号(按学期编写,三位数字,栺式如“001”)。
第四章岗位津贴第十一条助研岗位津贴的经费来源主要为导师的科研经费和学校筹集的其他经费。
第十二条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的指导标准:第十三条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设助研岗位的津贴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学校指导标准,经费由导师自筹解决,岗位津贴需经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由财务处发放。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注:1.本表一式三份,设岗单位、人事处或教务处、研究生部各保存一份。
2.本表按设岗类型及具体类型分别填报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附件4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依据表设岗单位(公章):年月设岗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注:本表由设岗单位保存。
4附件5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表格设岗单位(公章):研究生部:年月设岗单位负责人:经办人:5篇四:吉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试行办法吉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4]20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为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规范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助”指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科研助理。
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面向研究生设立“三助”岗位。
研究生通过从事“三助”工作而获得岗位津贴。
第三条研究生“三助”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总体原则和实施方案,监督全校“三助”工作执行情况。
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四条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严格考核的原则。
第五条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者须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二章经费来源和资助标准第六条研究生“助教”与“助管”岗位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第七条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一)“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标准为:4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资助;(二)“助研”岗位津贴,资助标准和资助时间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项目规定和承担任务情况确定。
“助研”岗位津贴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月发放总额度不超过3500元。
第三章申请条件和原则第八条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须思想品德优良,综合素质较好,责任心强,学有余力。
第九条申请“三助”岗位,须经其导师同意,而且能够保证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
第十条在读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不能申请“助教”和“助管”岗位。
第四章岗位职责和岗位设置第十一条“助教”岗位(一)岗位职责。
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收集和准备教学资料、随堂听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课程、参与课程监考判卷等教辅工作。
(二)岗位设置。
学校每年提供100个“助教”岗位。
“助教”岗位由各教学单位提出需求计划,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确定聘任计划。
(三)设置原则。
设置“助教”岗位的课程原则上是必修课,设岗教师有辅助教学意愿,重点包括必修课程的一般网络课程、数理基础课程习题课、慕课(mooc)和开放实验室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等。
第十二条“助研”岗位(一)岗位职责。
协助导师或项目组完成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承担科研平台建设等辅助工作。
(二)岗位设置。
研究生导师可利用科研项目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岗位。
“助研”岗位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三条“助管”岗位(一)岗位职责。
辅助学校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管理工作。
(二)岗位设置。
学校每年提供300个“助管”岗位。
“助管”岗位由各用人单位提出需求计划,由研究生院确定聘任计划。
第十四条“助教”和“助管”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
“助管”每周的工作时间应当保证16个小时。
第五章岗位聘任第十五条每年春季学期末,各用人单位提交“助教”和“助管”岗位需求计划。
秋季学期初,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聘任计划。
第十六条各用人单位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助教”、“助管”岗位人员进行公开选聘。
“助研”岗位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自行选聘,秋季学期初,由所在培养单位将设岗情况和聘任结果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同等条件下,“三助”岗位优先选聘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第十七条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三助”岗位。
“三助”岗位申请者须填写《吉林大学“三助”岗位申报审批表》。
聘用结果由研究生院公布。
第十八条“三助”岗位聘期原则上为一学年。
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承担“三助”工作的,须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学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六章管理和考核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导师或项目负责人对“三助”获聘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日常管理以及学期考核。
第二十条“三助”学期考核工作在每学期末进行。
获聘人员须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工作考核表》、《吉林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工作考核表》、《吉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工作考核表》,“助教”和“助管”考核表报研究生院,“助研”考核表由各培养单位留存。
同时,将“三助”学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第二十一条对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的、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受到纪律处分的、擅自离岗的,应当终止聘任,并取消其下一学年内的“三助”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