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引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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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涉检舆情机制应对之我见

检察机关涉检舆情机制应对之我见

检察机关涉检舆情机制应对之我见涉检舆情是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刊播、发布的涉及检察机关、检察工作、检察人员的批评性报道、评论;由社会关注的突发性事件、重大案件等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涉检舆论热点;互联网站论坛BBS、博客、新闻跟贴等涉检网络炒作负面信息。

在如今互联网时代,网络跃居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之一,如何应对涉检舆情尤其是涉检网络舆情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必须面对的一项重大挑战。

一、当前涉检舆情引发原因从当前舆情发展情况看,一些事件往往都是最先发布于网上,通过网络快速传播,而后才出现于传统媒体上,究其引发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执法办案行为有失公允。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办案中违规、违纪办案,或者虽然公正办案,却未对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当事人反馈,造成一些失误和瑕疵,又未能及时或公正处理,结果与人们的期望值出现差距,被个别人乘虚而入,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快速传播和炒作,使事态陷入混乱,激起公众不满,进而导致负面的质疑、批评和过激言论大量产生,严重损害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如2009年5月13日,上海市民杨某在其博客上发表博文,因儿子在争执中被害而对上海某区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犯罪嫌疑人袁某的决定不服,其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袁某等人的刑事责任。

博文发表后,由于访问量较少,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9年6月17日,杨某聚集40余名亲属和同乡到该院大门口集体上访,拉出横幅,并在广场上哭闹,事后在多名工作人员的反复劝说下,杨某等人才逐渐散去。

二是检察人员个人行为不当。

个别检察干警特权思想严重,作风霸道,说大话、空话,滥用、滥施检察权,给检察队伍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而在对待这些事情上,检察机关长期存在“家丑不可外扬、自身问题尽可能内部解决”的认识误区,让许多事情的真相得不到媒体的正面引导,引起不明真相事实的网民在网上高度关注,或者有个别检察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未注意自身行为,稍微行为有些不当便被不良用心人员加以“检察人员使用特权”加以炒作,从而放大了队伍形象的负面影响。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给互联网舆情的传播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自媒体平台让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同时也扩大了舆论的传播范围和速度。

由于自媒体平台的开放性和多样性,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特别是涉及到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需要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

随着自媒体平台的兴起,舆论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舆情爆发的时间也越来越短。

及时监测和预警网络舆情的变化成为必要。

政府部门和企业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舆情的变化趋势,以便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要加强舆论引导和回应。

与传统媒体相比,自媒体平台更加注重用户参与和互动,每个人都可以发布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政府部门和企业要及时回应和解答公众关注的问题,积极参与舆论引导,以防止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

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网络舆情的传播范围广泛,主体多元化,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管理网络舆情的传播和处置。

政府部门应加强与自媒体平台的合作,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明确网络舆情的产生和传播责任,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罚。

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要加强舆情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管理。

由于自媒体平台的开放和自由性,很容易出现虚假信息和谣言的传播。

政府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对网络舆情信息的核实和甄别,及时纠正和辟谣,提高公众对网络舆情信息的辨识能力,减少虚假信息和谣言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需要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加强舆论引导和回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舆情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应对和处置自媒体时代的涉检网络舆情,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自媒体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自主创业的个人或组织,利用互联网媒体平台,通过自建或借助平台进行内容生产、网络营销和品牌建设的一种新型媒体模式。

自媒体的兴起,使人们的话语权变得更加广泛和自由,也加快了舆情传播的速度和领域。

在涉检网络舆情的处理过程中,应重视自媒体的影响,采用合适的方法与手段应对。

一、自媒体的特点自媒体的特点是方便快捷,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覆盖面广泛,信息量大。

由于媒体越发依赖于网络,自媒体的影响力逐渐超过了传统媒体。

自媒体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并逐渐成为舆情传播的重要来源。

因此,在涉检网络舆情发生的各个阶段,都需要对自媒体进行重点关注。

1.舆情监测舆情监测是舆情处置中最基础的环节。

舆情监测旨在及时了解舆情发展趋势和信息流向,通过对涉房舆情的监测,及时掌握情况,便于制订相应的应对策略。

针对自媒体,应加大监测力度,及时采集数据,分析事件的演变趋势,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对涉检网络舆情做处置。

2.信息分析在涉检网络舆情处理过程中,应对舆情涉及到的各类信息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从而全面了解问题的发生原因、舆情传播渠道、表达情绪等行为背后的核心问题。

当涉检网络舆情牵涉到自媒体时,应关注其发稿人和平台的背景,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确定舆情的信息来源、推动力量,及时掌握用户情感信息和反馈意见,为处理舆情提供科学依据。

3.合理引导针对自媒体所涉及到的涉检网络舆情,舆情处置方需要现场对涉事群众进行引导,尤其对于情绪较为激动的当事人,应进行更加细致、深入的谈心工作,全面了解事态的发展过程,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以达到舆情处置的最佳效果。

4.舆情应对建议当自媒体所涉及到的涉检网络舆情被公众关注之后,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建议和预案是十分必要的。

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应在第一时间以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开实时信息,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并及时回应市民诉求。

同时,采用公开合理的方式加以引导,传递合理的信息,及时调整社会民意,形成公众理解。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自媒体时代的到来让每个人都有了发表意见和观点的平台,网络舆情也随之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涉检网络舆情是指与法律法规有关的网络言论和舆情信息,涉及刑事案件、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

在自媒体时代,如何应对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应对涉检网络舆情需要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

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收集涉检网络舆情信息,可以帮助政府和相关机构及时了解舆情动态,做出科学决策。

监测机制应该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确保对网络舆情的监测能够依法进行,同时也需要考虑保护个人隐私的问题。

应建立健全的危机处理机制。

当涉检网络舆情突发时,需要迅速反应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建立快速高效的协调机制,及时调集专业人员和资源,尽快控制和处置危机。

要善于倾听和回应民众的诉求,通过开展公开对话等方式,增强公众对政府和相关机构的信任和支持。

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

在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和影响力往往较大,因此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舆情的界定、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为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提供法律依据。

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散布虚假信息、侵犯他人权益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第四,应加强社会共治,形成多方参与的机制。

涉检网络舆情涉及的问题复杂多样,单靠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力量往往难以解决。

需要加强政府、媒体、企业、公众等各方的合作,形成多方参与的机制。

政府要加强与媒体、社会组织等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和规范,提高舆论导向的正确引导。

企业要加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公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理性表达意见,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是在自媒体时代必须面临的挑战。

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健全的危机处理机制、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加强社会共治等措施都是有效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途径。

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及应对策略

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及应对策略

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及应对策略简介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的公众舆论。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变得越发重要。

本文将介绍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及相应的应对策略。

网络舆情监测机制网络舆情监测机制是指对网络上的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的系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1. 关键词监测:通过设定关键词,实时监测与关键词相关的内容,包括社交媒体上的话题、评论和新闻报道等。

2. 数据爬取:利用网络爬虫技术,收集和整理互联网上的舆情数据,包括社交媒体平台、新闻网站、论坛等。

3. 自然语言处理: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文本数据进行情感分析、主题分析等,以获取对舆情的更深入理解。

4. 舆情监测工具:利用专业的舆情监测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和报告生成。

应对策略针对网络舆情,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对策略:1. 及时响应:对于网络舆情中出现的负面或争议性言论,组织应及时回应,防止矛盾升级。

对于正面的舆情,可以适时进行宣传和回应。

2. 舆情引导:通过积极引导舆论,塑造正面形象。

可以利用社交媒体、等方式与公众进行沟通,解释事实真相,回应疑虑。

3. 预警机制:建立有效的舆情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跟踪重要舆情事件,以便组织能够快速做出应对措施。

4. 危机管理:对于突发事件或危机舆情,应建立完善的危机管理机制,合理规划危机应对策略,并进行危机公关工作,以减轻负面影响。

5. 舆情分析:通过对舆情数据的分析,了解公众的关切点和情绪变化,为组织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结论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和应对策略对于组织维护公众形象、化解危机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有效的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响应和合理引导舆情,组织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种网络舆情挑战,保护自身利益。

以上是关于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及应对策略的简要介绍。

针对具体情况,可以进一步制定更具体的策略和措施。

浅谈公安机关如何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导控工作[5篇范例]

浅谈公安机关如何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导控工作[5篇范例]

浅谈公安机关如何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导控工作[5篇范例]第一篇:浅谈公安机关如何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导控工作浅谈公安机关如何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导控工作摘要:以郭美美事件为切入点,本文在探讨网络舆情传导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了涉警网络舆情的特点,明确了公安机关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导控工作的重要性,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公安机关;网络舆情;涉警事件自2011年郭美美事件在网络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了公众对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的信任危机,三年后的今天郭美美由于涉嫌赌博而被落网,这种信任危机并未能解除,反而激起了网民对公安机关处理事件的态度及动因的激烈质疑。

因此如何正确引导网络舆情成为了摆在公安机关能力建设面前的现实课题。

一、涉警网络舆情的特点1、涉警网络舆情的界定涉警网络舆情是指网民针对发生在一定的事件和空间内的围绕公安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所产生和持有的具有一定倾向性的社会政治态度、情绪和观点的总和,它反映的是网民的政治立场和利益诉求与警方进行互动的动态发展过程[1]。

2、网络舆情的传导机制网络舆情案件的有些是基于现实的社会性事件而传播的,有些则是纯粹的谣言散播,但总体而言网络舆情通常都会经历四个发展阶段:形成和扩散、高涨、波动、消退[2]。

网民出于有意或无意的目的以特定的形式将相关事件传播到互联网上并发表自己对该事件的理解和看法,随着关注人数的增多,大量的网民会以各种形式在网络上交流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舆情集聚速度会以指数形式上升,在全社会构筑舆论高潮;这种高潮不会一直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高潮阶段形成的舆情会逐渐沉寂,但有些悬而未决的事件会在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因为某些偶然因素的影响而引发新的高潮,这就是舆情的波动阶段,以郭美美事件的发展为例,自2011年爆发,由于事件中所涉及的相关人物、相关部门的事件真相未能水落石出,公之于众,于是在2014年郭美美被捕后再次掀起了舆论高潮;在事件得到公正处理或网民有新的关注目标之后,这一舆情便会慢慢淡化,最终沉寂。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给互联网传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

通过自媒体平台,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自己的内容生产者和传播者,信息传递的速度和范围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随之而来的是涉检网络舆情的频繁出现,这对社会稳定和个人权益都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应对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成为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需要通过加强信息核查和辟谣来遏制。

由于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快速性,许多谣言往往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个人权益。

对于涉检网络舆情,我们首先需要对信息进行核查,确保所传播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

同时也要加强辟谣工作,及时公布事实真相,防止谣言蔓延。

只有通过加强信息核查和辟谣,才能有效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处置需要多方合作,形成多层次网络治理体系。

由于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传播者,各类网络舆情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广,因此单一的处置手段往往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为此,我们需要形成多方合作的网络治理体系,在政府、企业、媒体、社会组织等各方之间建立起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理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方参与的网络治理网络,共同应对涉检网络舆情、保护公共利益。

在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处置需要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

只有建立起健全的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潜在的网络舆情风险,才能有效稳定网络舆情、维护社会稳定。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通过大数据技术,对互联网上的舆情进行大范围、全方位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舆情动向,提前预警和应对潜在的网络舆情风险。

只有通过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我们才能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的网络舆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

在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处置需要强化法制建设和社会责任意识。

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轻易成为信息传播者,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明确各类网络舆情的法律责任和处置流程,形成对涉检网络舆情的有效处置机制。

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机制问题研究

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机制问题研究[摘要]网络的飞速发展,给检察机关带来了新一轮挑战,涉检网络舆情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影响。

为此,作为检察机关要高度关注和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对涉检网络舆情的产生原因、后果认真加以研判,及早制定预警、预防和妥善应对措施。

须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规范和正确引导,以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建立起有利于处置涉检网络舆情的制度与途径,确保使其成为促进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的有力手段。

[关键词]涉检;宣传;网络舆情;引导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正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

由于互联网的虚拟、开放、隐蔽等特性,一个细小的案件,通过网络的传播和放大,就可能引发巨大的网络舆论效应,进而形成危机事件。

从“躲猫猫”到“欺实马”再到“邓玉娇”,不断激起的网络舆情漩涡已经向我们展现出当今网络舆论的复杂态势和巨大影响。

在网络已开辟出一个“平民化、广泛化、自由化的大麦克风时代”背景下,涉检网络舆情势必或已经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及形象产生恶劣影响,并涉及到检察机关工作开展和队伍建设。

因此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已成为一项重大挑战。

一、含义、特点“涉检网络舆情”是指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国内外网络媒体和网络受众关注的,对检察工作或检察队伍的事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带有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

涉检网络舆情,对检察机关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特别是对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及形象的树立有特殊的作用。

目前,涉检网络舆情主要是通过网络论坛、新闻跟贴和影响日益强大的博客网站三种途径共同反映而形成,作为对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社会监督形式,涉检网络舆情具有自身的特点:1.对象的特定性。

即涉检网络舆情的对象只能是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国内外网络媒体和网络受众关注的,与检察工作相关的人或事。

2.舆情的难控性。

指在网络媒体上对舆论进行控制是比较困难的,一旦出现非理性的涉检网络舆情,欲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控制是不太现实的。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在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影响力也非常大。

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策略。

及时发现并跟踪舆情动态。

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极快,不少涉检舆情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上升,对社会治安和司法公信力造成严重威胁。

涉检部门需要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进行跟踪和监测。

这可以借助网络舆情监测与分析系统、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热点话题进行实时追踪和分析。

及时了解舆情的发展趋势和传播路径,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策略。

积极回应并传播权威信息。

针对涉检网络舆情的谣言、偏见和误导,相关部门应积极回应并传播权威信息,遏制不实消息的传播。

可以通过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权威的声明和回应,以及利用涉检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等方式,迅速传达相关知识和真相,有效疏导公众情绪,避免舆情的进一步扩散和恶化。

涉检部门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司法权威认同,使公众更加理性地对待涉检事件和舆情。

加强网络舆情管理与引导。

在自媒体时代,舆情引导比以往更具挑战性。

网络上存在大量的个人自媒体和非官方媒体,信息来源的多样性和发布的无序性给舆情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了更好地引导网络舆情,涉检部门应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网络自媒体的合作,建立与之的沟通渠道和合作机制,共同维护网络舆情的秩序和稳定。

要注重对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规范,加强对舆情传播的监管和引导,引导网络舆论的合理表达,促进网络舆情的公平、客观和理性传播。

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需要及时发现并跟踪舆情动态、积极回应并传播权威信息,以及加强网络舆情管理与引导。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和司法公信力,建设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浅谈自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自媒体时代的来临给社会带来了诸多益处,但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迅速,舆情风向转变迅速,因此如何应对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自媒体时代的特点、涉检网络舆情的表现形式、应对策略以及处置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自媒体时代的特点是信息传播快速、终端多样、内容丰富。

在这个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自媒体,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发布信息。

这导致信息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同时也让网络舆情更容易出现。

由于自媒体缺乏专业审核,虚假、不实信息可能通过自媒体平台传播开来,引发涉检网络舆情。

涉检网络舆情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虚假信息、敏感信息、不当言论、攻击性信息等。

虚假信息可能给公众带来误导和损失,敏感信息可能触及政治、宗教、民族等敏感领域,不当言论可能伤害公众感情,攻击性信息可能引发舆论风波。

如何应对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涉检网络舆情,我们应该采取的应对策略主要包括预防、监测和引导。

预防是指在信息发布前加强审核,杜绝虚假信息;监测是指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信息;引导是指通过发布正能量的内容来引导公众舆论,提高公众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

在实际处理涉检网络舆情时,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处置方法。

要及时回应,对于出现的虚假信息要第一时间进行辟谣或澄清,对于不当言论要及时发表观点,并据实回应。

要采取慎重处理的态度,尤其是对于敏感信息,需要仔细权衡各方利益,避免引发更大的舆论风波。

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的处置方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对不当言论者进行惩处。

利用自媒体平台的工具也是一种有效的处置方法。

自媒体平台通常都具有举报、删除等功能,我们可以通过这些功能来处理涉检网络舆情,让不良信息得到及时处理。

我们也可以利用自媒体平台开展正面宣传,通过发布正面信息来抵消涉检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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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第120页]2011年2月(总第267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 NO.2,2011(Cumulatively ,NO.267)[摘要]随着网络的广泛普及和网民数量的日益增加,涉检网络舆论将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这给检察机关带来了新一轮挑战,涉检网络舆情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影响;要想缓解网络舆论造成的负面冲击波,必须正确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建立快速反应的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将网络舆论引向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

[关键词]检察;涉检;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当今社会,网络舆论的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媒体相比较,网络舆论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民意和社会心理,网络为我们检察机关了解民情民意提供了渠道,是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正确应对和引导网上舆情,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涉检网络舆情势必会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及形象产生严重的影响,并涉及到检察机关工作开展和检察队伍建设。

一、涉检网络舆情的成因互联网已经与社会生活发生了密切联系,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方面,人们通过网络表达意愿已经成为常态。

个别当事人通过网络表达心中不满,将网络作为发泄情绪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有的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进行炒作,有意给司法部门增加压力。

从“周久耕天价烟”、“杭州欺实马(70码)案”到“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借车事件”和“检察机关女书记员掌掴小学生事件”等,无不显示了网络舆情的复杂态势和巨大影响。

因此,努力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成因的分析,是新时期检察宣传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一般来讲,形成涉检网络舆情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有以下原因:(一)个别国家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注重自己言行,在网络上产生一些负面信息,也间接给检察机关造成了负面影响,当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结果与人们的期望值出现差距时,社会上就会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而当这些怀疑又没有得到很好的证实时,就会引起网民的共鸣,引发网络舆情。

(二)对大众社会心存顾虑,缺乏应对网络的经验。

在近年的检察工作中,部分检察领导干部和宣传人员局限于对检察机关地位和检察工作的传统认识,忽略了群众想知道什么的问题,忽视了对检察工作的主动宣传,对网络舆情心存顾忌而刻意回避。

当人们对涉检的一些问题最需要了解事实真相,而又得不到及时的合理解释和听不到来自正规渠道的消息时,网络舆论在这儿便会慢慢获取人们的信任,进而使检察机关陷入网络舆情之中。

(三)执法办案中的失误与瑕疵,未能及时妥善解决。

随着近年来职务犯罪手段越来越高明、行为越来越隐蔽、关系越来越复杂,个别干警在执法办案中造成一些失误和瑕疵,又未能及时或公正处理,被个别人乘虚而入,在网上快速放大和炒作,使事态陷入混乱,激起公众不满,进而导致负面的质疑、批评和过激言论大量产生,严重损害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二、涉检网络舆情的特点目前,涉检网络舆情主要是通过网络论坛暴光、新闻跟贴和影响日益强大的博客网站三种途径共同反映而形成,作为对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社会监督形式,涉检网络舆情具有自身的特点:(一)对象的特定性。

涉检网络舆情对象的特定性是指涉检网络舆情的对象只能是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国内外网络媒体和网络受众关注的,与检察工作相关的人或事。

(二)舆情的难控性。

涉检网络舆情的难控性是指在网络媒体上对舆论进行控制是比较困难的,一旦出现非理性的涉检网络舆情,要想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控制是不太现实的。

(三)评价的负面性。

涉检网络舆情评价的否定性是指已经传播或正在传播的舆情是对与检察工作中有关的人或事的进行的一种否定性评价,质疑检察机关的办案公正性,这对检察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严重影响着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因此正确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对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及形象有着特殊的作用:其一,检察机关有自身的工作性质,内设有关综合、业务等部门,一般群众并不了解其职能,通过网络的公开、传播、影响,使得群众更加相信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及检察队伍形象,有利于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其二,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连这最后一道防线都无法保住,社会秩序将严重混乱。

三、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在网络已开辟出一个“平民化、广泛化、自由化的大麦克风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如何增强忧患意识、阵地意识,正确认识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并积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已成为检察机关如何适应新形势下舆论环境的一项重大挑战。

首先,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对检察工作的重大影响,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网络操作水平的干警作为网络宣传评论员,建立一支上下一体,统一联动的检察网络宣传评论员队伍,全面开展网络宣传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

并根据舆情的级别和程度,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预案上报告领导,做到迅速反应,积极应对,做好涉检网络舆情引导。

坚持以“主动引导”的处置原则,发现网络舆情后,迅速调查了解事实真相,梳理出网民存在的各种情绪,通过信息发布、网上发帖、跟帖、撰写发表网评文章等形式,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及时掌握网络信息主导权。

其次,在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发生时,从某种程度上说,不应将网民放在对立面,要用诚恳态度对待网民,对待网络热议的事件,要快速调查,快速处置,及时发布信息,引导网民舆论导向。

要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早说早主动,遏制谣言滋生,堵住谣言的传播。

对发生的突发事件浅析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引导机制潘宇(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广西贺州542800)118[上接第118页]!!!!!!!!!!!!!!!!!!!!!!!!!!!!!!!!!!!!!!!!!!!!!!狭隘、注意局限、思维迟滞、行动刻板,从而导致了正常处理事物的能力下降,连正常情况下很容易做到的事都做不到了。

而且与此同时还有许多因素影响着应激能力的发挥,诸如机体的状态,人的个性特征、以往的生活经历及文化教育等。

在这种心理状态下,要求防卫人恰如其分地掌握好防卫的分寸,这是不可能的、不科学的,也是强人所难的,因而依照主观说就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防卫人比较熟悉不法侵害人,再加之是非暴力侵害,正确认识了防卫人的责任能力与责任意思,使得防卫行为“适人”然而也完全可能发生另外一种惨状:防卫人不了解不法浸害人或者在高度紧张的状况下,无法发挥自己应有的认知能力,在完全能够制止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防卫人包括受害人或第三人因为无法确认不法侵害者的责任能力与责任意思,只能袖手旁观,尤其是当无法采取其他方法加以避免不法侵害的损害结果发生时,只能眼睁睁的等待着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肆意践踏,这样法律的正义就无从说起。

第四,从人类之生物的本性来看,面对危险人类有两种做法,一是逃离现场,二是实施反攻击或者抵御行为,如若根据主观说,在面对不法侵害又无法确定侵害者的责任能力与责任意思,为了防止发生触犯法律的可能性,受害人只能选择逃离现场。

更进一步来说,如果不能逃跑的情况下,就只有忍受不法侵害了,这是对人性的扭曲。

综上所述,不法侵害中的“不法”应当作客观违法理解。

这正如前苏联学者基里钦科所说的:“……侵袭者的侵犯由于故意,还是由于可以原谅的错误,是没有区别的。

侵袭者侵犯合法权益,而这种侵犯行为又是不法的,那么,这种侵犯对防御者来说,就是一种犯罪,而对这种犯罪是容许实施正当防卫的”[4]。

[参考文献][1]姜伟,正当防卫[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2]姜伟,正当防卫[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3]傅顺贤,鼓励正当防卫和自首的心理学意义[J],律师世界,2008(2).[4]马克昌,犯罪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作者简介]曾冰(1981—)男,湖南衡阳人,硕士研究生,湖南衡阳市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刑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基金项目]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基金资助项目(编号:S08-04)。

已经形成热点的,检察机关回应要及时。

检察机关的角色既是发布者,也是网民,扮演检测舆情,引导舆情的角色,将网络舆情话语权主动掌握在手,遵循承担责任、真诚沟通、速度第一、权威证实的原则,坦诚客观面对涉检网络舆情,及时找准问题的关键,在事发第一时间内对事件进行客观分析,主动阐明立场,阳光查处,防止流言扩散。

同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上级检察院等领导机关进行汇报或通报,争取党政机关、上级检察院、宣传部门和媒体的配合、支持,以控制舆情的进一步扩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再次,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在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主动把检察职能向社会延伸,向企业和群众贴近。

从而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检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健全涉检网络舆情引导机制(一)建立应急预警机制,联手处置网络舆情。

“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检察机关要按照涉检网络舆情的性质、涉及范围、影响程度分为特大、重大和一般三个等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对可能产生的现实危机的走向、规模作出快速反应,及早通知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应对危机的准备。

同时,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主动引导”为主的处置原则,快速建立起与相关职能部门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积极采用舆论引导的方式应对和化解网络舆情危机。

(二)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涉检网络舆情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努力加强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快速有效的应对机制,全面提升与新闻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和引导舆论的能力。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正面内容在网络的宣传力度,增强检察工作宣传的主动性、预见性,形成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要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当前社会矛盾,理性合法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对涉检的重大敏感案件、突发性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要努力抢占先机,把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面对网络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的新格局,各级检察机关应善于将网络当作反腐败的平台,要进一步加大网络宣传力度,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发挥好网络这个窗口、纽带的积极作用,把握社情民意、推动科学执政,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形象,确保检察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作者简介]潘宇,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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