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_埃伦_M_伊梅古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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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_埃伦_M_伊梅古特

新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_埃伦_M_伊梅古特

新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德]埃伦·M.伊梅古特 著 汤 涛 编译[摘 要] 本文从新制度主义的几个分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组织理论和历史制度主义等诸方面详细探讨了新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

[关键词] 新制度主义 行为主义 偏好 聚合 理性选择 尽管新制度主义日益流行起来,但学术界却开始提出一些疑问。

批评者想知道新制度主义的哪些内容是新的。

政治学出现后,制度就是其研究焦点。

在欧洲,国家一直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

因此,“回归制度”似乎并无特别新颖之处。

新制度主义不主张人们一般地接受制度定义,而且其沿用的研究计划或方法论也不一样,这就进一步使人们感到困惑。

事实上,看似独立的学术分支如理性选择、组织理论和历史制度主义都自称是新制度主义。

但是,新制度主义确实拥有共同的目标。

本文也希望解决这些最基本的理论问题。

新制度主义对政治科学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行为主义及其批评为了理解新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我们必须追溯20世纪50、60年代的政治行为主义。

但是,政治行为主义也受到了批评,人们不清楚何种方法、理论和研究主题构成了“行为主义”。

罗伯特·达尔认为,行为主义运动表现出某种“状态”特征。

但是,行为主义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呢?杜鲁门认为,政治行为是“旨在根据被观察到的和能观察到的人类行为来说明所有政治现象的趋向或观点”。

尽管这与科学方法联系在一起,但是,科学并非行为主义的基本特征。

相反,对行为如怎样投票、市长演讲等的强调才是行为方法的核心内容。

关注可见行为恰恰是其与新制度主义不同的地方。

新制度主义强烈反对把行为确定为政治分析的基础要素,他们不相信行为能够为解释“所有政府现象”提供足够的基础。

因为,行为发生在制度环境中,因此,在理解这一概念时,必须考虑制度因素。

制度主义对行为主义的批评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它对政治行为反映偏好的假定表示质疑。

行为主义认为,人们的“真实”偏好无法准确地获得。

因此,必须依靠其行为来发现。

社会学 新制度主义

社会学 新制度主义

社会学新制度主义新制度主义是一种重视制度的学说,强调制度对社会行为产生的影响。

它在社会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研究领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

本文将围绕“社会学新制度主义”展开阐述。

第一步,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新制度主义。

新制度主义首先是一种理论框架,认为制度是社会变化和社会行为的关键因素。

它强调制度规则、组织形式以及文化价值对个体和群体行为的限制和引导。

新制度主义对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它认为制度不是简单的形式,而是复杂的构成和固定的规则体系。

新制度主义的意义在于,它从制度的角度重新审视了社会问题,研究社会问题的根本,为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第二步,我们需要了解新制度主义的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

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是社会行为的背景条件和规范约束。

制度具有“路径依赖性”,即现有制度往往在历史进程中形成并逐渐变得固定化。

同时,新制度主义强调对于制度的“转制化”,即对固定制度的改革和创造。

新制度主义中关键的概念是“依存路径”和“关键人物”,后者也称为“改革创新者”,他们促成了制度的转制化。

第三步,我们需要了解新制度主义与社会学的关系。

社会学将社会问题视为一种社会现象,通过研究社会问题的本质和原因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由于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是社会变化和行为的关键因素,因此新制度主义在社会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社会学应当从制度的角度来研究社会问题,探讨制度对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的影响。

第四步,我们需要了解新制度主义在实践中的应用。

新制度主义的理论对于政策制定、管理运营以及法律标准等领域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在政策制定中,政策制定者可以通过了解现有制度的依存路径,探讨制度的改革方式和流程。

在管理运营中,管理者可以通过制度的限制和规范,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在法律标准中,法律制定者可以通过掌握制度崩溃的因素和改革的创新者,做出更为全面、深度的法律条规。

综上所述,新制度主义是一种重视制度、注重制度对社会行为影响的学说,在社会学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新制度主义理论略述

新制度主义理论略述

《新制度主义理论略述》摘要:并且认为,需要从组织环境的角度去分析、解释各种组织行为、组织现象,特别是制度环境,即组织所处的法律制度、文化期待、社会规范、观念制度等人们认为“理所当然的”(take-for-granted)社会事实,从而将组织研究导向一个新的理论路径,Rosemary C. R. Taylor .Political Science and the Three Institutionalism. Political Studies, 1996,and the Grass Roots: A study of Politics and Organization. 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内容摘要:新制度主义理论是在组织与制度研究者们不断对话和反思中逐步发展起来的。

本文从不同思想流派着手简要梳理了新制度主义相关理论发展的脉络,呈现了其理论发展的内在逻辑,以期为相关实证研究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新制度主义理论略述组织理论的简要回顾组织理论(组织学)是研究、解释组织现象的学科(周雪光,1999)。

早期的组织理论主要是以韦伯的关于理性组织、科层制以及一些学者如泰勒、法约尔等科学管理理论为代表。

而后,人际关系学派注意到了物化的组织结构(如资源分配、组织的正式制度)之外个人行为的重要性,以及“非正式的组织结构”的影响(周雪光,2003)。

20世纪50年代起,许多学者开始关注组织的实际运作中与韦伯式的理性组织不同的地方,比如:社会行动者在实际行动中,受到“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过程的诸多限制,而后组织结构与组织目标都发生了非预期的变化,因而奠定了早期制度学派的基本思想(Selznick,1980;March& Simon,1958)。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权变理论”(Contingency Theory)兴起,使得组织研究在超越韦伯式的理性组织理论框架后越发深入。

新制度主义

新制度主义

新制度主义新制度主义是一种经济学理论,强调经济行为是在特定环境和制度框架中进行的,制度则可以改变经济效果。

新制度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制度经济学,它将经济行为置于制度环境中分析,认为制度是影响经济行为和经济效果的重要因素。

新制度主义强调市场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力量,而是由制度规则所塑造的。

它关注市场机制外部的制度环境,包括政府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安排等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的安排可以影响市场的效率和公正性,进而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新制度主义的核心理念是制度的重要性,它强调制度对经济行为产生的影响。

制度包括正式制度(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和非正式制度(习俗、道德准则、社会规范等),这些制度规定了经济参与者行为的框架和约束。

新制度主义的分析方法主要包括制度规则分析和交易成本分析。

制度规则分析研究制度规则如何影响经济行为和经济效果,强调制度规则的设计和改革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交易成本分析研究经济交易的成本如何影响经济行为和经济效果,强调降低交易成本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新制度主义对经济政策和经济改革提出了一些重要观点。

首先,它强调制度安排对市场效率和公正性的影响,主张通过制度改革来提高市场效率和公正性。

其次,它强调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性,主张通过构建良好的市场机制和制度环境来降低交易成本。

再次,它强调市场和政府的互动作用,主张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政策的协调来推动经济发展。

新制度主义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中国在经济改革中面临着制度转型的挑战,新制度主义为中国经济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

中国需要通过改革制度规则、降低交易成本、协调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来提高市场效率和公正性,推动经济发展。

总之,新制度主义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学理论,强调制度对经济行为和经济效果的影响。

它为经济政策和经济改革提供了理论指导,对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新制度主义对于制度改革和经济转型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政治学的新制度主义:背景、观点及评论

政治学的新制度主义:背景、观点及评论

政治学的新制度主义:背景、观点及评论提要:制度研究一直是政治学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这一趋势直到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分析的兴起以后才被取代。

然而,行为主义范式与理性选择分析自身也具有其内在缺陷,新制度主义正是在批判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缺陷的基础上以及经济学等众多学科大踏步迈向制度研究的背景下产生的。

作为当今政治学研究中的前沿,新制度主义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派别,它主要由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等三个派别组成,各个派别对于制度的概念、制度的来源、制度变迁与设计、个人与制度的互动、何为好制度等都有不同观点。

在此基础上,文章对新制度主义的理论贡献及其缺陷进行了评论。

关键词: 传统制度研究行为主义理性选择新制度主义一、背景政治学关于制度的研究最早应该追述到公元300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对城邦制度的研究,首开政治学制度研究的先河。

从那以后,政治制度一直是政治学家研究的对象,早期如柏拉图对“理想国”、莫尔对“乌托邦”、安德里亚对“基督城”社会制度的研究,近代如圣西门的“实业制度”、傅立叶的“和谐社会”、洛克的政府制度、卢梭的直接民主制度、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制度、联邦党人的联邦社会制度、马克思关于生产力运动最终导致生产关系(制度) 运动等等,这些都体现了政治学家关于制度设计的智慧。

古典意义上的制度研究主要体现在法(公法) 、体制(民主与专制) 、组织(政府权力分配) 等领域;近代以来,制度研究的对象进一步扩展,开始包括国家宪法、选举制度、政党制度、中央与地方政权之间的关系等领域。

总的说来,制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分析政治形式与政治原则之间的关系,即如何通过建立和完善某种政治形式来实现某种政治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几乎所有的政治学研究都是制度研究。

传统制度研究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体制基本稳固的前提下开始受到两个方面的挑战:第一来自于政府公共政策研究的挑战。

政治学家开始把关注政治现象的焦点由制度建构、制度解释、制度设计转向了公共政策,即具体的政府过程研究上去;第二个挑战来自于研究方法的挑战。

政治学中的新制度主义

政治学中的新制度主义

政治学中的新制度主义引言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研究的是社会生活中的权力、权威和秩序。

随着时间的推移,政治学不断发展和演进,新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涌现,为学者们提供了更丰富的研究视角。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在过去的几十年中逐渐发展壮大,成为政治学领域的一股强大力量。

本文将围绕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基本概念、原理、与传统政治学的比较以及在我国的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

主体部分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概述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主要研究的是制度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及其变迁。

这一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逐渐形成,并在90年代得到广泛认可。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研究方法具有开放性,它吸纳了行为主义、后结构主义等众多新兴理论,注重从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发掘深层次的制度结构。

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与传统政治学的区别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与传统政治学的主要区别在于研究视角和理论基点。

传统政治学主要权力、利益和冲突,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则更注重制度、规范和认知。

此外,传统政治学往往以国家为中心,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则更注重多元化的行为体和网络关系。

然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并不完全否定传统政治学的理论,而是在其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和深化。

三、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我国的实践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我国也有着广泛的应用。

结合我国的政治体制实践,我们可以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角度对其特点进行分析。

我国政治体制的突出特点是以为领导核心,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这一体制体现了强大的适应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保持稳定和发展。

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政治体制具有一定的优势。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发展历程表明,它已经成为政治学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独特性和价值在于其强调制度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并从多元化的角度研究政治现象。

通过与传统政治学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在我国政治体制的实践中,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优势。

新制度主义理论观点评析-2019年精选文档

新制度主义理论观点评析-2019年精选文档

新制度主义理论观点评析在政治学领域,正迅速兴起的新制度主义是相对于旧制度主义而言的,其首要关注的问题是制度的概念、性质以及制度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和塑造。

即在界定制度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制度是如何构成个人行为,如何在行动者之间分配权力,及如何塑造个人的决策过程和结果的。

由于关于制度的广泛性的内涵而使新制度主义学者认为,新制度主义不仅涉及几乎整个社会科学领域,而且触及到经济、政治、社会和意识形态多方面,甚至可以用之解释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和行为。

目前,新制度主义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政治学家,这不禁使我们要追根问源,新制度主义源何兴起?一、新制度主义的渊源制度一直是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但是,随着资本主义代议民主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政治学研究对象发生了重大转变。

受科学主义和量化分析的影响,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行为主义逐渐成为政治学主流理论,制度研究被排除在外。

在研究对象上,行为主义以政治行为和行为互动代替传统的政策和制度;在研究方法上,行为主义借助于各种科学技术手段,采用量化和实证分析来研究政治现象;在研究起点上,行为主义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认为个体的真正偏好只有通过一定的行为才能具体地表现出来,而集体现象是个体行为的聚集,个人的偏好只有通过利益聚集机制才能带来最佳的效果。

然而,到了70年代,世界环境又发生了重大变化。

西方各国纷纷陷入滞胀的困境,凯恩斯主义失灵,新古典综合派也遭到沉重打击,各种其它经济学派诸如货币主义、供给学派、理性预期学派等纷纷借机登场,对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学说提出尖锐的批评,认为造成滞胀的原因是政治对经济的干预及其错误政策。

经济学家们开始关注制度因素对经济的作用,并且用本质上属于经济领域的方法,来解释政治现象。

正是经济学家这种向政治领域的挺进,引起了政治学界对于制度研究的重新关注。

尤其是在美国的民权运动、学生运动和越南战争等一系列政治事件和政治现象上,行为主义无法对其加以理论解释,更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政治理论家的反思和批判,并产生了变革现代政治学的要求,形成了一些新的理论和方法,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新制度主义。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理论分析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理论分析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理论分析【摘要】新制度主义政治学是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一种政治学理论,旨在通过制度分析来解释政治行为和政治变革。

本文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核心观点、研究方法、实践应用、与其他政治学理论的比较以及局限性等方面展开分析。

通过对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深入探讨,可以揭示现代政治制度变革的规律及其对政治实践的影响。

本文对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启示和未来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兴起为我们理解政治现象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政治改革和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忽略了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

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进一步探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与其他政治学理论的结合,以完善政治分析的深度和广度。

【关键词】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理论分析、背景、研究目的、意义、核心观点、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比较、局限性分析、启示、未来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

1. 引言1.1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理论分析的背景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的一种政治学理论,它主要关注政治制度在政治行为和政治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传统政治学的批判和挑战,其背景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的制度化理论和制度主义思潮。

传统政治学主要关注政治行为和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则强调政治制度对政治行为的制约和塑造作用,并强调政治制度对政治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今天,政治体制和制度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理论分析正逐渐受到政治学界和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出现和发展,可以说是对传统政治学理论的一种重要补充和完善,为我们深入理解和分析当下政治现实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

通过对政治制度的研究和分析,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为我们提供了更为深入和全面的政治学视角,为政治现实的解读和理解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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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德]埃伦·M.伊梅古特 著 汤 涛 编译[摘 要] 本文从新制度主义的几个分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组织理论和历史制度主义等诸方面详细探讨了新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

[关键词] 新制度主义 行为主义 偏好 聚合 理性选择 尽管新制度主义日益流行起来,但学术界却开始提出一些疑问。

批评者想知道新制度主义的哪些内容是新的。

政治学出现后,制度就是其研究焦点。

在欧洲,国家一直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

因此,“回归制度”似乎并无特别新颖之处。

新制度主义不主张人们一般地接受制度定义,而且其沿用的研究计划或方法论也不一样,这就进一步使人们感到困惑。

事实上,看似独立的学术分支如理性选择、组织理论和历史制度主义都自称是新制度主义。

但是,新制度主义确实拥有共同的目标。

本文也希望解决这些最基本的理论问题。

新制度主义对政治科学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行为主义及其批评为了理解新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我们必须追溯20世纪50、60年代的政治行为主义。

但是,政治行为主义也受到了批评,人们不清楚何种方法、理论和研究主题构成了“行为主义”。

罗伯特·达尔认为,行为主义运动表现出某种“状态”特征。

但是,行为主义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呢?杜鲁门认为,政治行为是“旨在根据被观察到的和能观察到的人类行为来说明所有政治现象的趋向或观点”。

尽管这与科学方法联系在一起,但是,科学并非行为主义的基本特征。

相反,对行为如怎样投票、市长演讲等的强调才是行为方法的核心内容。

关注可见行为恰恰是其与新制度主义不同的地方。

新制度主义强烈反对把行为确定为政治分析的基础要素,他们不相信行为能够为解释“所有政府现象”提供足够的基础。

因为,行为发生在制度环境中,因此,在理解这一概念时,必须考虑制度因素。

制度主义对行为主义的批评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它对政治行为反映偏好的假定表示质疑。

行为主义认为,人们的“真实”偏好无法准确地获得。

因此,必须依靠其行为来发现。

无论出于什么意图和目的,表达的偏好就是人们内心真实的反映。

偏好通过行为表现出来。

另一方面,制度主义者对“表现出来的”和“真实的”偏好之间的差别很感兴趣。

也许有很多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某些人在特定环境做出的政治选择可能会偏离具备同样偏好的同一个人在其他环境下的选择。

例如,他们也许相信其追求的结果是不可能的,因此,应该投票赞成另外不同于其初始的选择,这种选择是能够实现的。

制度主义要分析的是,为什么这些行为者会选择某种特殊的利益界定,而非其他同样似是而非的界定。

利益的界定是必须加以分析的政治结果而非表面价值上采取政治行动的起点。

其次,制度主义认为,行为主义对偏好的聚合,以及将个人行为的聚合看成是集体现象,都存在颇多问题。

达尔认为:“对个人偏好的分析无法完全解释集体的决定,我们还需要弄清个人决定借以被聚合为集体决策的机制。

”尽管行为主义假定偏好能够被聚合,而且利益聚合机制是有效的,但制度主义对聚合(aggregation)概念本身存在着争议。

新制度主义的各个学派拒绝承认利益聚合的可能性,但它们赞成政治决策不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2003年第6期DOI:10.15894/ 11-3040/a.2003.06.021建立在个人偏好的聚合上。

在他们看来,利益聚合是不可能的。

通过形成新的观念、重新界定其偏好等,利益聚合机制重新塑造而不是总结了利益。

因此,集体决策的机制没有衡量个人偏好的总和。

具体地讲,例如选民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

如果选民能够自由表达其关于公共事务的全部观点,那么,结果就可能因为众说纷纭而更混乱,无法形成共同接受的政策。

政治程序和政治实践限制着允许在偏好缺少自然平衡时做出决策的政治过程。

制度主义的第三个挑战是规范的。

如果制度主义是正确的,那么,政治行为和集体决策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都将是决策程序的产物。

如果政治过程是决定性的,那么分析家对政策的估量也将随之改变。

利益将不再被看成个人的主观估量;集体决策将不再被看成个人意愿的集合。

但是,承认制度中存在偏见,使制度主义因此负担两大责任。

制度主义应该讨论偏见的方向和内涵,同时,也应该提出一些促进制度结果公正性的途径。

制度的传统在社会和政治理论中,新制度主义最初的三个假定如行动中表现的偏好与兴趣不应和“真正的”偏好混为一谈;聚合利益的途径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扭曲;制度结构可能会给予某些利益以特权并可能需要改革比较老的传统。

卢梭在其著作中对霍布斯、洛克等人提出了批评。

他们假定在特定的历史和社会环境中,强者的行为反映了自然的偏好以及人类的特征。

而卢梭则认为,行为和偏好不是一回事,偏好是社会及其规则和制度的产物。

法律和风俗塑造了人们的偏好,并使权力和特权得以制度化。

为了发现人的真正而非被社会秩序污染的本性,必须在“前”社会状态中想像人类,剥去所有社会交往甚至语言的影响。

为了恢复人们的自然自由,卢梭建议利用社会契约。

它将允许人们发现一种运用全部力量防护和保卫个人及其财物的共同体,其中,每个人在与其他所有人联合的同时,仍然能够独立自主,和以前一样保持着自由。

制度———核心是法律和宪法———因此发挥着双重作用。

它们束缚和腐蚀人类的行为,但它们也提供了解放人类的途径。

社会制度不包括人类的基本特性,相反,作为历史的产物,制度促生了特定行为。

而作为人类的创造物,它们能够被政策加以改变。

政治制度可以更公正,在这些制度下做出的政治决策也将为塑造更好的公民而改变它们。

与当代制度主义最为密切的是卢梭关于政治过程组织影响政治决策的质量和公正的观点。

政治决策源于一套可能塑造或者歪曲决策的特定制度程序,因此,依靠这种整合个人意愿的集体决策方式,最终结果可能反映公众的利益,也可能是歪曲他们的利益。

卢梭关于公意和所有人意愿的论述提出了聚合利益的问题。

所有人的意愿与公意存在很大差别;后者只考虑共同利益,而前者考虑的是私人利益,它只是许多特殊意愿的集合。

也就是说,卢梭拒绝把利益聚合作为决定公众利益的方式。

为了实现公意或公众利益,人们必须运用程序而非个人偏好的简单聚合。

但卢梭也没有就公意的内容做任何阐述。

相反,他认为应该依靠政治程序来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那么,怎么确定公意呢?卢梭认为,每个公民都应该只表达他自己的观点。

这就勾勒出了全民投票的过程:其中,公民受到保护以免受政党和利益集团的影响,他们彼此隔离,就论题进行个人投票。

另外,他对“差异的集合”在某种意义上与特定意愿增减互不相关的看法,以及对全体一致的强调,勾画出一种协商或对话过程,公众可以由此找到共同的基础,就公众利益达成一致。

因此,可以说利益是整合的,而不是聚合的。

但是,卢梭的制度规则依然模糊晦涩。

这不仅是卢梭个人论述不清晰的问题,也反映出制度主义的基本观点存在一些问题。

制度主义集中于说明偏好和决策怎样成为制度的产物。

制度规则和程序通过各种方式扭曲了偏好和决策。

但是,如果偏好扭曲了,那么“真正的”偏好是什么呢?尽管行为主义传统通过假定人们由其行为展现偏本期聚焦:全球化与新制度主义新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好来巧妙处理这一问题,但制度主义传统无法接受这一假定。

卢梭认为,在特定的历史和社会环境下,贪婪的行为并不是人类贪婪本性的体现。

但是,人们需要一些标准来检验特定制度是如何严重地扭曲了政治行为和政治决策的。

因此,制度主义寻找这些标准会很困难,因为制度主义拒绝用行为主义和社会决定论来对政治偏好及其结果的质量进行规范判断。

行为主义把偏好假定为主观赋予的,并接受被定义为正义的利益平衡,只要满足最低的条件。

换句话说,政治过程的公正替代了任何关于结果的判断。

社会决定论路径的正义标准以客观利益如源于阶级、性别或社会职位的利益为基础。

社会结构和社会公平理论为批评性审视政治中的偏好和政治过程的结果提供了有利的视角。

制度主义传统对这两种方法都加以拒绝。

制度主义者责备行为主义者接受表面的偏好表达和政治中的利益聚合。

他们试图通过正式程序来界定真实的公正。

托克维尔对地方政治制度和参与的兴趣就是制度主义强调规范的例证。

罗尔斯所谓的“无知之幕”、哈贝马斯的“理想话语环境”,以及洛伊(Lowi)的“司法民主”都是当代基本路径的例证,虽然其具体建议大不相同。

对现存程序及其扭曲的分析,为制度主义建议提供了指南。

但制度主义没有提出可实际运用于评估政治选择及其结果的规范理论。

制度主义既避开了个人利益的简单聚合,也避开了社会秩序理论。

制度主义必须寻找实现“差异的集合”的途径。

因为依靠程序标准,所以,制度主义仍然保持着自由主义的传统。

制度主义理论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自由主义传统,它包括各种制度主义流派。

理性选择与组织理论理性选择理论是对相互依赖环境下理性行为者所作选择的分析。

即,它通过博弈论等工具对理性行为者的策略行为进行研究。

由于这一理论应用于政治行为,因此它集中于考察阿罗的不可能定律。

因为多层偏好无法以促进稳定政治选择的方式来排列,所以,多数规则具有与生俱来的缺陷。

除非符合特别严格的条件,否则,任何获得多数选民支持的主张都可能被其他多数选民提出的其他建议所击败。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和解释政治选择呢?制度允许政治选择,因为它不允许人们考虑每种可能的选择。

而且,因为政治行为者明白这些规则的影响,因此,他们企图通过投票或尽量按照这种方式来利用这些规则,从而实现最符合偏好的结果。

因此,投票———可能是研究最多的政治行为———表达的不是选民的真正偏好,而只是诚实和策略的模糊混合物。

由选票聚合而成的决策并不是真实偏好的简单总结,而是游戏中特定决策规则的产物,同时也是关键行为者利用这些规则的结果。

囚徒困境就是关于偏好的最佳例证。

尽管在理性选择理论中,制度规则被赋予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理性选择观点并没有特别强调不同制度规则的相对公正或不公正。

例如,对美国国会的研究,并没有详述哪种利益被特定宪法条款赋予特权,也没有详细谈及怎样才能改善国会的决策。

对政治权力的分析也倾向于限制为单纯的制度权力如委员会的权力或议程制定者的权力。

国会议员的偏好和选民偏好之间的关系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很多研究假定,议员的偏好表达了选民的利益,但是这就忽视了利益聚合的问题,这些利益应该与选民利益一致。

理性选择的经验研究和规范研究都集中关注个人效用,并以此判断政治制度和结果。

埃尔斯特曾经指出,理性选择理论只是告诉我们,什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我们的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就使人满意的意义而言,很难设想其他任何理论能告诉我们应该要求什么。

如果这意味着在游戏规则下做出偏离理想偏好选择的行为者应该集中精力改变游戏规则的话,制度主义会认可这一观点。

但是,这似乎并非极端理性选择强调的观点。

布坎南和塔洛克将全体一致视为决策必须遵循的法则,一种可以促使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制度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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