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积压物资处理申请表
加强积压物资管理,降低资金占用

加强积压物资管理,降低资金占用巴淑娜【摘要】由于在计划、采购、使用等存货管理的各重要环节及其他方面的种种原因,各单位或多或少产生了积压物资,它增加了企业资金的占用,使企业的资金周转日益艰难同时增加了成本。
为有效推动企业积压物资的处理,加强对积压物资的管理,以达物尽其用,货畅其流,从积压物资范围、积压物资对企业影响以及如何对积压物资进行管理等几方面进行分析,力求可以加强积压物资管理,降低资金占用。
【关键词】积压物资影响管理一、什么是积压物资积压物资:是指在财务账上体现的因制造计划调整、设计变更、工艺变更、定额不准、采购计划不当、产品转型等原因造成质量(型号、规格、材质、效能)不合标准或超储(战略储备除外)多余的没有使用过的物资。
按下述条件进行界定:1、库存一年以上的物资(抢险、战略储备等特殊储备物资除外)。
2、因产品改型或工艺技术变更而积压的材料、配件。
3、国家政策规定的应予淘汰的材料、配件、低值易耗品及修理用备件等。
4、因不可抗力(火灾、洪水)产生的材料、配件的毁损。
5、因特殊原因产生的盘亏。
6、已过期或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7、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品、不合格品。
8、经营中已不再需要且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9、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二、积压物资的影响制造企业采购的物料品种多、数量大,受订单需求、设计更改等因素影响不可避免会产生积压物资。
产生的积压物资有的未使用,有的由于存放时间长已经锈蚀。
积压物资既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资金占用使企业承担利息支出,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增加了企业存货管理工作的难度。
同时过多的积压物资增加了采购成本、仓储成本、管理成本等多项开支,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利润下降。
因此,加强存货管理过程中积压物资的管理对加快存货周转率,降低储备资金占用,做好成本管理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如何加强积压物资管理1.源头管理。
加强物资计划编织的科学性、合理性,重申物资计划的严肃性,各采购单位不得无计划采购、盲目采购、多头采购。
国务院关于报废、降价处理库存积压物资和防止新积压的几项规定-

国务院关于报废、降价处理库存积压物资和防止新积压的几项规定正文:---------------------------------------------------------------------------------------------------------------------------------------------------- 国务院关于报废、降价处理库存积压物资和防止新积压的几项规定(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近几年来,在利用和处理库存积压物资工作上,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机电产品和钢材库存过大的状况基本没有改变,特别是相当一部分长期积存下来的废次产品,该报废的没有报废,该降价处理的没有降价处理,这些东西实际上已经失去或大部分失去使用价值,在帐面上是一个虚数,拖的时间越久,损失越大。
同时旧的积压未处理完,新的积压又不断发生,这是我们经济领域中一个严重问题。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解放思想,采取果断措施,打开清仓利库的新局面。
清仓和处理积压物资,要从积极方面考虑,涉及到冲销资金,有关单位可能要叫困难,其实那些资金已经长期占压在那里,早就不流通了,处理积压物资,虽然要损失一部分,但至少可以使一部分活起来,把包袱甩掉。
这对改善经营管理,减少能源消耗,争取国家财政状况好转,会起很好作用。
为了对库存积压的机电产品和钢材进行处理并防止产生新的积压,特作如下规定:一、报废、降价的范围和标准。
凡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商业、供销、外贸、物资、农林牧渔、文教、卫生等部门),在1980年底以前积压的机电产品(包括农机产品)和钢材,以及生产企业1980年底以前生产积压的机电产品和钢材,需要降价处理和应该报废的,都应按规定作降价或报废处理。
报废的标准:1.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不符合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技术标准的;2.保管不善,严重锈损或超过规定存放期限已不能再使用的;3.技术落后,耗能很高(与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比较,或与国产同类产品比较,高于15%以上),效率很低,已被淘汰的;4.产品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无法改作他用和无改制经济价值的专用设备或非标准设备。
物资积压管理制度

物资积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物资积压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物资积压对组织造成的损失,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管理的物资积压情况。
三、管理原则1. 合理规划:根据需求预测和库存情况,合理规划物资采购和使用计划,避免不必要的积压。
2. 积极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物资积压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积压物资的数量和损失。
3. 经济效益:通过优化物资采购、储存和使用流程,降低物资积压造成的成本损失。
4. 信息透明: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物资积压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五、管理流程1. 监测积压情况:每个部门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发现和报告物资积压情况。
2. 分析原因:对于发现的物资积压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会商,分析积压原因,制定解决方案。
3. 排除障碍: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物资积压,包括加快物资消耗速度、促销积压物资等。
4. 优化管理:对于积压物资的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包括采购计划调整、库存管理调整等。
5. 跟踪效果:对于采取的措施进行跟踪,评估减少积压物资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方法。
六、责任分工1. 采购部门负责根据需求采购物资,并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避免采购重复或过剩。
2. 仓储部门负责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提供准确的积压情况报告,并做好库存管理工作。
3. 生产部门负责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调整物资采购计划,避免因生产变化导致的积压物资。
4.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物资采购和使用过程,避免不必要的采购和浪费。
5. 领导层负责对物资积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根据情况决定调整物资积压管理政策。
七、监督检查1. 领导定期对物资积压工作进行检查,要求相关部门提供积压情况报告和处理方案。
2. 监督部门对积压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
3. 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将积压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八、处罚规定对于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物资积压问题的部门和责任人,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奖励。
项目现场剩余材料及废料处理规定及流程管理

项目现场剩余材料及废料处理规定及流程管理1. 剩余材料的现场管理1.1剩余材料指项目现场废旧材料(施工剩余边角料、临时设施拆除物料等)及库存积压材料(确认在本项目施工中不再使用或使用可能性极低的材料),班组施工中多领或不再使用的完整材料,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作为正式材料管理。
1.2现场施工应贯彻工完料净的原则,谁施工谁负责现场的清理和废旧材料的回收工作。
1.3回收的材料统一交项目材料员管理,并建立回收记录。
1.4项目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建立废旧材料仓库,设专人管理,将废旧材料整理分类,对有使用价值的进行维护,在满足相应质量技术要求前提下尽量利用。
1.5剩余材料出入库应办理手续,不得随意拿用或化公为私。
1.6项目应严格材料预算编制审核管理,贯彻限额领料制度,减少材料库存积压和浪费。
1.7项目应按月将库存积压材料情况报公司营运部提供给采购部、加工厂,以便于在公司范围内平衡调剂利用。
2. 剩余材料调拨、回收及废料处理2.1项目剩余材料可在公司各个项目间调拨使用,调拨价格以账面价格为基准,可参照市场价格调拨双方协商作适度浮动调整。
2.2严禁项目随意对外进行剩余材料处理,项目在对外处理剩余材料前应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写明处理明细和处理理由,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采购部、加工厂、项目总监、分管副总审批。
2.3待处理的剩余材料,经鉴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废料进行处理,利用价值较高的完整材料,将其装运回公司或其它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与其实际价值相比较,费用比例较低的,应将其装运回公司或其它项目。
废料标准:a.施工剩余各种边角余料(型材长度在1米以下但不包括大型或优质元钢、贵重或特殊材质专用材料;板材面积在0.5平米以下;管材长度在1米以下);b.各种严重损伤、变形、锈蚀、不能使用的金属材料;c.各种机加工屑及料头,各种维修更换下来的零件、配件;d.各种施工措施、临时设施拆除后无再使用价值的材料;e.因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已形成积压、直接利用价值较低的材料。
呆滞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呆滞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库存成本,确保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呆滞物资的入库、储存、处理及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呆滞物资得到合理处置。
第二章呆滞物资的定义及分类第四条呆滞物资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各种原因而长期滞销、积压,无法按原用途使用的物资。
第五条呆滞物资分为以下类别:(一)库存积压物资:指库存超过合理库存量,长期滞销的物资;(二)过期物资:指超过有效期,无法使用的物资;(三)报废物资:指因损坏、老化等原因无法修复或使用的物资;(四)其他呆滞物资:指其他无法按原用途使用的物资。
第三章呆滞物资的入库及处理第六条呆滞物资入库时,应办理以下手续:(一)由相关部门填写《呆滞物资入库单》,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原因等信息;(二)仓库管理员对呆滞物资进行验收,确认信息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三)将呆滞物资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第七条呆滞物资处理方式如下:(一)对于库存积压物资,可通过降价销售、赠送、捐赠等方式进行处理;(二)对于过期物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三)对于报废物资,可进行拆解、回收或销毁;(四)其他呆滞物资的处理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处理呆滞物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处理过程合法、合规;(二)优先考虑环保、安全、经济效益;(三)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仓库管理员负责呆滞物资的日常管理,包括入库、储存、处理等工作。
第十条企业设立呆滞物资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呆滞物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定期对呆滞物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对呆滞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企业总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浅谈如何加强平衡利库,有效降低库存积压

浅谈如何加强平衡利库,有效降低库存积压发表时间:2018-03-12T16:08:07.390Z 来源:《电力设备》2017年第29期作者:陶粤湘向梅[导读] 摘要:库存物资平衡利库是物资管理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有效减少库存积压,降低库存金额,提高管理效益。
(国网娄底供电公司;国网株洲供电公司)摘要:库存物资平衡利库是物资管理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有效减少库存积压,降低库存金额,提高管理效益。
关键词:加强;利库;降低;库存积压一、库存的定义、平衡利库的概念及平衡利库工作的必要性1.库存的定义库存一般是指处于储存状态的物资。
更广义的库存还包括处于制造加工状态和运输状态的物资。
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特别是随着生产现代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和企业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为了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从而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往往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物资。
例如,一个工厂为了使生产能连续进行,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一个商场为了满足顾客的需求,就必须有足够的商品;一个银行为了能正常地服务于顾客,每天需要有足够的现金等。
如果没有库存,各企业组织将无法正常地运转。
2.库存的作用库存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企业的未来发展都起着积极的作用。
1).库存的缓冲作用库存最根本的作用就是缓冲作用,它对平衡供需关系、缓解供需矛盾起着缓冲器的作用。
例如,配网所某10KV线路因为过负荷,导致10KV电缆及电缆头烧毁损坏,需紧急抢修,如果零时组织采购,供货商不一定有现货,如没有库存备品,那将严重影响抢修的顺利实施,这时摆储存在仓库的物资就发挥了需求不确定性的缓冲器作用。
此外,库存还能缓解供需不平衡的矛盾,它即可用于满足不确定因素引发的突然增加的需求,也可以用来解决突发因素造成的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
2). 库存的保障与润滑作用因为我们工程项目的计划性不强,加之工农矛盾时有发生,如等到工程开工再供货将不可避免出现物资供应不上的风险,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库存物资将对工程进度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闲置与报废物资处理暂行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闲置与报废物资处理暂行办法》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闲置与报废物资处理暂行办法为加强我校闲置与报废物资的管理,充分发挥资产的效益,根据《北京市(市级)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闲置物资的处理第一条闲置物资的范围:1.两年内不用而完好的或可修复而未修复的设备;2.因教学、科研、生产任务变动或课程内容变化,以后不再使用的设备,或者是使用未超过五年,性能下降,不能满足教学、科研、生产要求又不属报废的设备;3.新增添两年以上未安装使用的仪器设备;4.库存积压两年以上的各类低值易耗品。
第二条使用保管部门应定期对所保管和占用的资产进行清查,对产生的闲置物资及时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物资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第三条闲置物资的校内外调剂手续,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
调剂闲置物资手续经有关职能部门会签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其进行适当调剂和处理。
第四条闲置物资的利用,本着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
校内必须办完转帐手续后方可利用。
调剂到校外,原则上应有偿,对调剂到校外的物资,价格在一万元以上的,要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五条闲置物资的校内外调剂、处理所收款额,全部上交校财务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处统一安排使用。
二、报废物资的处理第六条报废物资的确定:l.修理费用接近同种新产品价格的设备;2.主要部件和主要零件损坏严重,无修理价值的设备;3.设备陈旧过时,精度和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或无改造价值的仪器设备;4.国家规定不准使用的仪器设备或已到报废期的设备;5.老化变形、锈蚀腐烂、降低标准也不能使用的金属材料、油料、木材、水泥等各类原材料及各类低值易耗品;6.无修复价值的各类家俱。
第七条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须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物资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保管人详细说明报废原因,按下述审批权限进行审批:1、单价在1万元以下(不含)的固定资产报废,由各院、(系)、部(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院(系、部、处)主管领导审核,分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2、每批次在1万元以上或每批次在20万以下(不含)的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报主管校长审批;3、单价在3万元(含)以上或每批次在20万元(含)以上或北京市规定要上报审批的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北京市主管部门审批。
仓库库存管理制度_呆滞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仓库库存管理,提高库存周转效率,降低库存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仓库,对呆滞品的管理与处理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呆滞品的定义、识别、处理及责任,确保库存物资的合理流动和利用。
第二章呆滞品定义及识别第四条呆滞品是指企业仓库中存放时间过长、销售困难、库存积压的物资。
第五条呆滞品的识别标准如下:(一)存放时间:自入库之日起超过一年,且连续三个月未销售或未使用的物资。
(二)销售困难:市场需求量小,销售渠道不畅,难以销售的物资。
(三)库存积压:库存数量超过合理库存量,影响正常库存周转的物资。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识别呆滞品。
第三章呆滞品处理第七条呆滞品处理原则:(一)优先处理:优先处理市场前景好、库存量较少的呆滞品。
(二)分类处理:根据呆滞品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第八条呆滞品处理方式:(一)降价销售:通过打折、促销等方式,降低呆滞品售价,加快销售。
(二)转赠:对于部分使用价值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呆滞品,可尝试转赠给其他部门或合作伙伴。
(三)报废:对于无法销售、使用价值极低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呆滞品,予以报废。
(四)退货:对于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呆滞品,可向供应商退货。
第九条处理呆滞品的相关手续:(一)仓库管理人员提出呆滞品处理建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二)审批通过后,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处理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三)对报废、退货的呆滞品,仓库管理人员应填写报废、退货单,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第四章责任与考核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责任:(一)认真执行本制度,对呆滞品进行识别、处理。
(二)确保呆滞品处理过程中的数据准确、手续齐全。
(三)加强库存管理,提高库存周转效率。
第十一条公司将对仓库管理人员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呆滞品识别、处理及时性。
(二)呆滞品处理手续的合规性。
(三)库存周转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