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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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历史沿革

劳动法的历史沿革
02
劳动法的产生是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劳工劳动条件不断恶化。各国工人阶级为争取自身的生存权利,要求国家立法保护工人。
03
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劳动法的形成:兼有当事人平等协商和国家干预特点,以保护劳动者为主旨的独立法律部门
01
初期的劳动立法,适用范围很小。
03
初期的劳动立法,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
01
男女工人做同等工作应得到同等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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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法律所规定的劳动状况标准, 应给合法居住该国的外籍工人以同样的待遇 ;
03
各国应设立监察制度以保证劳动立法的实施,监察人员应有妇女参加。
04
《国际劳动宪章》的9项原则 2
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标准;
使工人受雇于他们得以最充分地发挥技能和成就,并得以为共同福利做出最大贡献的职业;
01
新中国1983年重新参加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并陆续承认并批准了25个国际劳工公约:1984年中国政府对14个国际劳工公约予以重新承认,1983-2008年,新批准了11项国际劳工公约。
02
由于3项原批准的公约因1999年批准《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而失效,现正生效的公约2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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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
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三方性原则,主要是指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作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机构有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国际劳工局
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和特点
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通过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
01
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主要区别为公约被会员国批准后即需负履行义务,而建议书不需批准,只作为制定法律的参考

劳动法发展史

劳动法发展史

劳动法发展史任何一门法律都有着或长或短的发展史,为了深入的研究劳动法,我们应当研究劳动法的历史发展,掌握发展的趋势,从而了解劳动法的发展规律。

下面我将先阐述世界范围内劳动法的起源,发展及总的趋势(劳动法产生的历史背景,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颁布的意义,19世纪的劳动法,20世纪前半期的劳动法,20世纪后半期的劳动法,国际劳动法的概况),然后再着重阐述我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历史沿革及我国的劳动立法和国际劳动立法的关系。

世界范围内: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古代。

早在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汉穆拉比法典中就有关于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的规定。

公元前5世纪中叶,罗马共和国颁布的“十二铜表法”也确认了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我国春秋战国以后,历代所制定的许多法律,对于奴隶和奴隶主的关系,也有过一些具体的条文。

随后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劳动关系表现为农奴对封建主的依附关系。

但是,无论是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或封建主与农奴的关系,其共同的特点是不存在独立的劳动关系,因此不存在独立的劳动法规。

众所周知,劳动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开始出现的,奴隶社会或者封建社会不存在独立的劳动关系,因此不存在独立的劳动法规。

在资本社会中,劳动关系(即雇佣关系)是获得人身自由的工人与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人与资本家在表面上有了平等的关系,可是由于劳动力是商品,这使劳动关系成为一种劳动力的买卖关系。

因此,很多资本主义国家把调整雇佣关系的法律规范,列入民法的债篇之中。

例如,资产阶级最典型的民法----法国拿破仑民法典。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除了用民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外,还制定一些“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关系。

在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时期,《劳工法规》使职工被迫接受资本家规定的苛刻条件,强迫工人为资本家劳动,特点是强制规定最高限度的劳动报酬数额和延长劳动时间,使工人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劳动,从而严重危害工人健康。

产业革命后,随着随着大工业的兴起,资产阶级的势力大大加强,而大多数劳动者由于生产资料被剥夺,在饥饿和失业的威胁下,被迫接受资本家所规定的苛刻条件。

劳动法的历史故事

劳动法的历史故事

SHIHUA492021·5法治新中国成立前的劳动规定为了维护工人利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1922年8月16日发动了大规模的劳动立法运动,提出《劳动法大纲》19条等。

大纲中要求实行8小时工作制、保障工人最低工资和享受劳动保险以及保护女工、童工等。

大纲规定,禁止雇佣16岁以下的男女工,禁止18岁以下的男女工担任剧烈、有害卫生及法定工作时间外的劳动,重工的法定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等。

大纲发布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向全国工会要求向工人广泛宣传,征求工人的意见。

要求将《劳动法大纲》纳入宪法,但是这一代表工人利益的《劳动法大纲》并未得到当时政府的承认。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才产生了真正代表职工利益的劳动立法。

1931年11月7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抗日战争时期,各边区政府也曾公布过许多劳动法令,如晋冀鲁豫边区1941年11月1日就曾公布过《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1948年8月召开的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对解放区的劳动问题提出了全面的、详尽的建议,对调整劳动关系提出了基本原则。

各个解放区的人民政府也曾先后颁布过不少劳动法规。

而这一切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相关立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劳动就目前,我国劳动保障的相关法规如同一座顶天立地的大厦,不但能“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而且“风雨不动安如山”。

然而,它的由来与变革,却经历了一个复杂而又曲折的过程。

劳动法历史故事的史话502021·5512021·5决于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必须要有法治来保驾护航。

作为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同时又是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国祥参与了劳动法起草工作。

世界第一部劳动法

世界第一部劳动法

世界第一部劳动法
(实用版)
目录
1.世界第一部劳动法的概述
2.世界第一部劳动法的历史背景
3.世界第一部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4.世界第一部劳动法的影响和意义
正文
【世界第一部劳动法】
世界第一部劳动法是指《工厂法》,它是在 19 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制定的一部法律,旨在保护工人的权益和改善工作环境。

这部法律是世界劳动立法的开端,对后世的劳动法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历史背景】
19 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工业生产快速发展,工厂制度逐渐取代了手工业,工人阶级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由于缺乏法律保护,工人们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

为了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英国政府决定制定一部专门保护工人权益的法律,即《工厂法》。

【主要内容】
《工厂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时间:规定了工人的工作时间,禁止了童工和女性夜间工作,确保工人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2.工作环境:规定了工厂的工作环境标准,包括通风、照明、卫生等方面,以保证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3.工资待遇:规定了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并要求雇主按时足额支付
工资。

4.劳动纪律:规定了雇主对工人的纪律管理,禁止了体罚和侮辱工人的行为。

【影响和意义】
《工厂法》的颁布实施,对英国乃至世界劳动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它开创了劳动立法的先河,为后世劳动法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同时,《工厂法》的实施也促使企业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工人待遇,对于
维护工人权益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国劳动政策的发展历史。

我国劳动政策的发展历史。

我国劳动政策的发展历史。

我国劳动政策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

在创建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力的权益保护和劳动者福利的改善,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劳动政策和法律法规。

下面是我国劳动政策的主要发展历史: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保护法》颁布,为中国最早的劳动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劳动保护制度。

1956年,政府实行了全民劳动合同制,规定劳动者必须与用
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双方的权责义务。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它得以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时休假等内容。

199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决定》。

决定将城市农民工纳入工资福利保障范围,并要求解决农民工长期拖欠工资问题。

2008年,国务院发布《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加强和保护劳
动者的权益,推动实现全面就业和公平就业。

2013年,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推开城镇
登记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从而全面实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2015年,国务院发布《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加强和明确劳
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和义务,推动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劳动政策方面的改革持续推进,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我国劳动法制的历史与变革

我国劳动法制的历史与变革

我国劳动法制的历史与变革一、引言我国劳动法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从那时起,我国的劳动法律一直在变化和发展。

尽管我们的劳动法律体系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但人们仍然在不断探索如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同时又不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

本文将重点讨论我国劳动法制的历史和变革。

二、我国劳动法制的历史早在清朝末年,中国就开始在劳动力市场上出现严重的问题。

从普通工人到农民,甚至包括对少数民族的奴役等多种问题。

然而,由于清政府支持传统封建制度以及权贵资本家的不断膨胀,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直到1912年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开始了宪政改革,效仿西方国家的现代法律制度,开始了对劳动法律的建立和发展。

在1927年,国民政府开始颁布《中国劳动法令》,该法律条款覆盖劳动人口休息、工资福利、工会设立维权等范围,并实行了八小时工作制。

该法律规定并制定了保护劳动权益的一些内容。

1949年后,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全国的经济和社会出现了广泛的调整。

劳动法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1954年中国人民政府颁布了《劳动法》,明确了工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劳动保护的各项措施。

1960年,《劳动法》进行了修改,强调了对劳动保护的加强,提出了为工人设置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的具体政策。

随后,中国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在劳动法制方面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

1982年,我国颁布了新的《宪法》,其中包括基本劳动法制保障。

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结构的变化,我国的劳动法制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和挑战。

在2019年,我国劳动法进行了一系列修订和完善,其中包括工伤保险、工资支付、期权激励等多重内容。

这些政策和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利益。

三、我国劳动法制的变革1.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与其他国家相同,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也发生了变化。

尤其是在90年代之后,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不仅面临了更复杂的劳动关系,同时也面对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竞争。

此外,随着国家的制度变革,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也面临了从劳动合同到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新的要求。

劳动中的劳动法的历史演变

劳动中的劳动法的历史演变

劳动中的劳动法的历史演变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体系。

它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

本文将从中国古代劳动制度、工业革命时期的劳动法、现代劳动法及其发展趋势等方面展开论述。

通过对劳动法的历史演变的分析,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评估劳动法的重要性和现代化发展方向。

一、中国古代劳动制度及相关法律在中国古代社会,劳动制度基本上以农业经济为主导。

这期间,没有专门的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主要依靠人伦道德、习俗规范以及地主与佃农之间的租佃契约。

古代劳动制度的演变依次经历了奴隶制、封建制和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变革,封建王朝开始产生法律法规,例如明代的《天启律例》,这一时期逐渐形成了一定的劳动保护制度。

不过这些制度仍然具有很明显的等级性质,对雇佣农民和手工业工人的保护较少。

二、工业革命时期的劳动法工业革命推动了劳动法的重要发展,自18世纪中叶以来,工人阶级的崛起使工人开始争取自己的权益。

以英国为例,工业革命带来了大规模工厂生产和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工人的生活条件和劳动状态极为恶劣,劳资矛盾激化。

在这一背景下,工人开始组织工会,举行罢工等斗争,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

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政府也开始逐步制定劳动法律法规。

1833年英国通过了第一部儿童劳动法,禁止十四岁以下儿童工作。

接下来,英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包括《工厂法》、《工会法》等,保护劳动者权益,限制雇主的权力。

三、现代劳动法及其发展趋势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国纷纷制定了现代劳动法,并逐渐形成各自的劳动法律体系。

现代劳动法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解决法、最低工资法等。

劳动合同法是现代劳动法的核心。

它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变更和终止等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解决法则用于解决劳动争议,并确保劳动者能够公平受到仲裁和裁决。

最低工资法则保障劳动者的最低收入,预防雇主的剥削。

劳动法发展史

劳动法发展史
一、前苏联的劳动法 1、十月革命胜利后“ 8小时工作日”法令 2、1918年《劳动法典》 3、1922年《苏俄劳动法典》 二、东欧各国的劳动法 二战以后,东欧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从40年代后期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立法, 经过较短的发展,很快趋向完备。
劳动法发展史
列宁
我们不承认任何“私的东西”,在我们看 来经济领域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
劳动法发展史
三、国家垄断阶段的劳动立法
美国在1935年颁布的《国 家劳工关系法》(《华格 纳法》),规定工人有组 织工会和工会有代表工人 同雇主订立集体合同的权 利。1938年又颁布了《公 平劳动标准法》,规定工 人最低工资标准和最高工 作时间限额,以及超过时 间限额的工资支付办法。
劳动法发展史
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
劳动法发展史
第二节 国际劳工立法 一、国际劳工立法的形式和特点 1、形式: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 公约——是国际条约,以出席国际劳工大 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的方式制定, 此后,经会员国自主决定,可在任何时间 履行批准手续,即对该国产生法律约束力, 对不批准的国家则无约束力;
劳动法发展史
劳动法发展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八届八次全国人大 常委会上以121票赞成,1票反对, 3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 结果得以通过 。 1995年1月1日实施
劳动法发展史
4、2007年以来的劳动立法的黄金阶段 2007年制定了《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 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其中《劳 动合同法》的修改方案于2012年12月28日 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2010年制定了《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 1日生效),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 《工资支付条例》正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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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 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八届八次全国人 大常委会上以121票赞成,1票 反对,3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 的表决结果得以通过 。 1995年1月1日实施



4、2007年以来的劳动立法的黄金阶段
2007年制定了《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 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其中《劳 动合同法》的修改方案于2012年12月28日 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2010年制定了《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 1日生效),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 《工资支付条例》正在讨论
第三章 外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发展
第一节 劳动法的产生 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不具备劳动法产生的前 提;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大量出现劳动 关系,具备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力所有者与使用者的分离
劳动力的所 有者 劳动力的使 用者
劳 动 关 系
劳动力租赁—私法 房屋租赁: 房东-所有权 房客-使用权 租赁:契约自由

《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

2、民法调整阶段(自由竞争时期)
《法国民法典》第八编第三 章(劳动力与技艺的租赁) 第一节(家庭佣人与工人的 雇佣)第1780条规定,任 何人,仅得就一定的时间或 确定的事务,对他人承担义 务、提供劳务。
私法:契约制度(劳动合同)
公法:基准制度(劳动条件))
劳动法
平等主体:抽象主体——具体主体

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1、劳动法的产生是发展生产 力的要求; 2、劳动法的产生是工人阶级 长期斗争的结果; 3、是维持自由竞争的需要。
耶林认为:“所有的权利都面临着 被侵犯、被抑制的危险,因为权 利人主张的利益常常与否定其利 益主张的他人的利益相对抗。所 以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 去主张权利,要实现权利,就必 须时刻准备着为权利而斗争。” 选自《为权利而斗争》(冯· 耶林 在1872年春天在维也纳告别演说, 郑永流 译)
第一节 国际劳工组织(ILO) (International Labour Origination)
第五章 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 和发展

一、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与发展 1919年4月,15国代表共同拟订 《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和包括9项原 则的《宣言》,提交巴黎和会讨论 通过,后编入《凡尔赛和约》第13 篇,即“国际劳动宪章”。同年6月, 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


建议书——以同样方式制定,但无需 批准,其作用是供会员国在相关领域制定 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时参考。在实践中, 多采用在制定一个公约的同时另外制定一 个同样名称,但内容更为详尽具体的补充 建议书。 《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的组成具有“三方性”; (2)立法规范的范围具有“国内性”; (3)会员国接受立法的约束具有“自愿 性”。
第三章 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 和发展

第一节 国际劳工组织(ILO) (International Labour Origination) 1、1919-1939年:作为国际联盟的一个带有自治性附设机 构存在并工作; 2、1940-1945年:作为独立的国际组织开展工作; 3、1946年至今: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存在并开展工 作。 该组织曾在1969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胡安· 索马维亚提出的“体面 劳动”


第二节 国际劳工立法 一、国际劳工立法的形式和特点 1、形式: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 公约——是国际条约,以出席国际劳工大 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的方式制定, 此后,经会员国自主决定,可在任何时间 履行批准手续,即对该国产生法律约束力, 对不批准的国家则无约束力;


(2)理事会:国际劳工组织的执行机构,每 三年经大会选举产生,在大会休会期间指导该 组织工作,每年3月和11月各召开一次会议。 理事会包括56名成员,政府代表28名,工人和 雇主代表各14名。包括中国在内的10个主要工 业国为常任政府理事,其余的18名政府理事由 政府代表在大会上选出的国家委派,雇主和工 人理事分别由雇主组和工人组在国际劳工大会 选出。 (3)国际劳工局: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常设工 作机构,是国际劳工大会、理事会和其他会议 的秘书处,受理事会管理。总部设在瑞士日内 瓦。
劳动法
劳 动 合 同
劳 动 条 件
奴隶主
奴隶
人身 所有 人身 依附
封建主 农民
雇主
雇工
契约 关系
二、劳动法产生的过程 1、“劳工法规”调整阶段(原始积累时期); 劳工法规: 强制建立劳动关系——“乞食证” 公法 强化剥削——规定工时下限 工资上限
《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

2、民法调整阶段(自由竞争时期开始)。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 1、宗旨:《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序言、 《费城宣言》( 《关于国际劳工组织的目 标和宗旨的宣言》)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 《费城宣言》( 《关于国际劳工组织的目 标和宗旨的宣言》)


三、国际劳工组织机构 (1)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利机构,每 年六月在日内瓦举行。 该组织实行“三方代表”原则,国际劳工 大会的各成员国代表团由政府2人;劳动 者、雇主代表各1人组成,三方都参加各 类会议和机构,独立表决。
国际劳工局长(总干事)

2012年5月国际劳 工组织副总干事居 伊· 莱德接替提前离 职的胡安· 索马维亚, 担任国际劳工组织 新一任总干事。

所谓“体面劳动”,通过促进就业、加强 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以及开 展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三方的协商对话, 来保证广大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 有尊严的条件下工作。为了保证“体面劳 动”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从整体上 平衡而统一地推进“促进工作中的权利”、 “促进就业”、“社会保护”、“社会对 话”等四个目标。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
一、自由竞争阶段的劳动立法 1、工厂法不断发展; 2、工会法逐步演变; 3、劳动争议处理法出现; 4、社会保险立法开端。 二、垄断阶段的劳动立法 1、劳动法遍及绝大多数国家; 2、劳动法体系逐步趋向完善。


三、国家垄断阶段的劳动立法
1、劳动法体系进一步完整; 2、劳动权的宪法化; 3、劳动标准、社会保障、就业保障等立法 发展突出。

列宁

我们不承认任何“私的东西”,在我们看 来经济领域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

第一节 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 一、建国以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 1、1949年—1966年:劳动立法的建立时期 2、1966年—1978年:劳动立法处于停滞的时期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 1、改革初期(1978年—1985年):恢复行之有效 的劳动法律制度;开展劳动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 2、全面改革时期(1985年—1992年) 3、改革成熟时期(1992年至今):劳动立法出现 最重要成果——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颁布多部单行劳动法律、法规;劳动部颁布大量行 政规章。
国际劳工局长(总干事)


1999年-2012年5月,职业 律师和外交官胡安· 索马维 亚就任国际劳工局局长。索 马维亚先生长期从事民事和 国际事务工作,且声誉卓著。 199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总 干事胡安· 索马维亚首次提 出“体面劳动”(decent work),并在此后被国际社会 普遍接纳。



三、台湾地区的劳工立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 民党政府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颁布了大 量新法律,形成一套有别于中国内地的 劳动法律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基 准法、工会法、劳动安全卫生法、劳动 契约法、劳资争议处理法、团体协约法 等,许多制度正面临修正或正在重新制 定中。



二、国际劳工公约的类型 “国际劳工标准”一般就是指国际劳工组织 通过的处理全球范围劳工事务的各种原则、 规范和标准,它们形成了以国际劳工公约和 建议书为核心的一整套国际劳工制度。


1、基本国际劳工公约 2、优先国际劳工公约 3、一般国际劳工公约
1、基本国际劳工公约

到目前为止国际劳工组织共通过了184个公 约,其中8个被确认为“基本劳工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这8个公约是最基本的 劳工权利,所有成员国无论其经济发展水 平或民族宗教信仰有何差异都应遵守。


私法的公法化
私 法 公法
公法的私法化
公法 私法
新中国建立初期,为了防止新的失业发 生,对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和职工实行“包 下来”的政策,埋下了固定工制度的根子。

第二节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劳动立法
一、香港地区的劳动立法 1、加强对雇员的保护; 2、注重劳资关系协调体制的完善; 3、重视劳工规例的配套。 二、澳门地区的劳动立法 澳门劳动立法起步较晚,1984年才颁布首 部《劳工法》,此后以《劳工法》为基础 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形成劳动法体系。

About the ILO

The ILO is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responsible for drawing up and overseeing international labour standards. It is the only 'tripartite' United Nations agency that brings together representatives of governments, employers and workers to jointly shape policies and programmes promoting Decent Work for all. This unique arrangement gives the ILO an edge in incorporating 'real world' knowledge about employment and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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