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 液氨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1、液氨储罐区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
所储存的物品为液氨,安全充装高度:大罐为18米,小罐为11.49米;安全充装重量:大罐为4387吨,小罐为1275.39吨;液氨温度均为-33.33℃;操作压力均为0.0035Mpa。
严禁液位超高存储,禁止超温、超压操作。
2、液氨储罐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液氨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2、储罐区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罐区防护堤的排水管应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
4、罐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储罐区的消防车道严禁堆放物品。
5、液氨储罐操作人员应当经过危险化学品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液氨储罐操作人员还应熟悉液氨泄露事故应急预案。
6、进入储罐区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
非岗位操作人员及检修人员严禁随便进入罐区。
罐区内的所有设备、管线、阀门均由操作人员操作和管理,非操作人员禁止乱动。
罐区内禁止进行各种具有危险性的操作或实验性操作。
7、储罐区内严禁使用明火。
罐区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清理周围易燃物,必须彻底排氨,严格置换干净,准确分析合格,按要求办理动火手续后,在操作人员及有关部门的监护下进行动火作业。
8、储罐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防静电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9、罐区内安装氨气泄漏检测仪,罐区周围应安装视频监控,应定期检测、检查、维修、更换,确保良好运行。
10、应加强氨罐喷淋系统的维修、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应按照《氨罐区喷淋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好管理、维修、维护、和应急响应责任,保证氨罐喷淋系统在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应急启动。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液氨罐区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
三、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四、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是液氨罐区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组织管理一、液氨罐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液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液氨罐区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
三、液氨罐区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液氨罐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岗位培训和相关证书。
五、液氨罐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设计与建设一、液氨罐区的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罐区的结构牢固、操作便利。
二、液氨罐区的建设应保证各项工程施工质量,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
三、液氨罐区的容量和数量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确定。
四、罐区内液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液氨罐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防爆设备、泄漏预警系统、灭火设备等。
第四章运行与维护一、液氨罐区的运行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液氨罐区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液氨罐区的设备设施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五、液氨罐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和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记录、事故记录、应急演练记录等。
第五章安全监督与管理一、液氨罐区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液氨罐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机制,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能力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违禁行为的明确禁止1. 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进入液氨罐区;2. 严禁在罐区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进行其他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的活动;3. 严禁在罐区内拥堵、堆积杂物或堆放易燃易爆品;4. 严禁在罐区内进行未经授权的设备维修或改造;5. 严禁在罐区内违规操作设备,如开启或关闭关键阀门、操作压力设备等;6. 严禁擅自调整液氨存储罐的压力、温度或液位等参数;7. 严禁液氨泄漏后私自处理,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8. 严禁泄漏液氨处不切实际的清理方式,如使用水冲洗等。
二、液氨罐区安全设施的规定1. 液氨罐区应设置针对罐区的围墙和安全标识,保证罐区边界清晰可见;2. 罐区入口应设置看守室,由专人负责进出人员的登记和管控;3. 液氨储存罐应设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包括液位显示、压力显示、温度显示等;4. 罐区内应设置火灾报警器和泄漏报警器,用于及时发现火灾和泄漏情况;5. 罐区内应配备灭火器材、泄漏应急处理装备和逃生装备,供应急时使用;6. 液氨罐区出入口处应设置紧急停车标志和逃生指示标识;7. 罐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培训1. 液氨罐区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事故等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应急联系人信息;2. 所有罐区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及时对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4. 每个液氨罐区都应设置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指挥人员,负责应急情况的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四、工艺管理1. 液氨存储罐的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关键参数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2. 对液氨存储罐进行巡视,仔细观察罐体和相关设备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3. 液氨泄漏口和排放口应设置检测仪器,监测泄漏情况,并定期校准和维护仪器的精确性;4. 对液氨罐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5. 对液氨罐区及周边环境进行定期清洁,保持清洁和干燥的工作环境;6. 在液氨罐区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应急时的灭火能力。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罐区是一种储存氨气的设施,由于氨气对人体有毒性和易燃性,因此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以下是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
1. 罐区划分:液氨罐区应该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如存储区、操作区和安全区等,以便进行管理和监控。
每个区域都应该有明确的标识和限制区域进入的规定。
2. 储存容器:液氨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储存容器的周围应该空旷,且有遮阳、防雨、通风等设施。
3. 安全设施:液氨罐区应该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火设备、泄漏探测器、报警系统等,以便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的安全问题。
4. 人员培训:液氨罐区的操作人员应受过专业的培训,了解液氨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等。
他们应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设备。
5. 安全防护:液氨罐区的工作人员应该佩戴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防护服、安全鞋等,以保护自身安全。
6. 火灾防护:液氨罐区应符合相关的消防要求,并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演练。
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7. 应急预案:液氨罐区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以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 安全监管: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应该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和审查。
执法部门应加强对液氨罐区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和规定。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防范液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燃煤发电厂利用液氨作为还原剂的烟气脱硝系统中氨区的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称氨区指接卸和储存液氨以及制备氨气的生产区域,按功能分为生产区(含储罐区、卸氨区、氨气制备区)和辅助区(含控制室和值班室)。
第三条发电企业是氨区安全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履行氨区安全管理责任。
本规定所指发电企业包括投资建设和管理氨区的使用单位和特许经营单位。
第二章第四条安全要求氨区应布置在厂区边缘且处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设置必要数量的风向标。
生产区应符合火灾危险性乙类和抗震重点设防类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氨区设备配置和系统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储罐应符合《压力容器》(GBl5O一2022)等特种设备相关规定。
第六条氨区应设置避雷保护装置,并采取防止静电感应的措施,储罐以及氨管道系统应可靠接地。
第七条氨区电气设备应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符合防爆要求。
第八条氨区大门入口处应装设静电释放装置。
静电释放装置地面以上部分高度宜为1.0m,底座应与氨区接地网干线可靠连接。
第十条氨区应设置两个及以上对角或对向布置的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门应向外开,以便危险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
第十一条氨区设置洗眼器等冲洗装置,水源宜采用生活水,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
洗眼器应定期放水冲洗管路,保证水质,并做好防冻措施。
第十二条氨区宜设置消防水炮,消防水炮采用直流/喷雾两用,能够上下、左右调节,位置和数量以覆盖可能泄漏点确定。
第十三条氨区应设置能覆盖生产区的视频监视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应传输到本单位控制室(或值班室)。
第十四条氨区应设置事故报警系统和氨气泄漏检测装置。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4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营,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范围包括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液氨输送管道、阀门、流量计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以及液氨罐区内的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生产安全。
第四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液氨罐区的运维人员、监测人员、清洁人员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六条液氨罐区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排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等。
第八条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输送管道等设备的运维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并按规定进行液氨储存、补充和疏导等。
第九条液氨罐区内的监测人员负责设备的实时监控、故障报警和数据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罐区的清洁人员负责设备周围的环境清洁,保持罐区内外的干净整洁,防止杂物和易燃物进入液氨储存区域。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应设有可靠的防火防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按照规定进行液氨储存、补充和疏导。
第十二条液氨输送管道应具备耐腐蚀、耐压力的特性,确保输送的液氨不泄漏,每年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
第十三条液氨输送管道上的阀门、流量计等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液氨罐区内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液氨的性质、危害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和装备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液氨罐区内的工作人员应穿戴正规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静电服、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并且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戴化纤衣物和金属配饰。
液氨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液氨储罐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液氨储罐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安全责任1. 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的液氨储罐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液氨储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
3. 液氨储罐操作人员负责液氨储罐的日常操作和维护。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液氨储罐的安全工作负责。
四、安全管理制度1. 液氨储罐建设、安装、改造和维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 液氨储罐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 液氨储罐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液氨储罐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5. 液氨储罐周围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安全距离。
6. 液氨储罐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泄漏、防静电、防雷、防火等。
7. 液氨储罐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评估结果应符合国家规定。
8. 液氨储罐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9. 液氨储罐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事故情况。
10. 液氨储罐操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防止液氨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液氨储罐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液氨储罐操作人员应参加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六、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预防事故发生,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隐患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液氨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储存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确保液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制定本液氨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液氨储存场所,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3.液氨储存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液氨储存设备设施1.液氨罐体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压力容器应定期检验。
2.液氨储存罐体应放置在开阔地带,禁止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3.液氨罐体应设有防雷装置和防静电设施。
4.液氨储存罐体应设有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并报警液氨罐体内外压力、温度、液位等参数。
5.液氨储存罐体应设有泄漏报警装置,一旦泄漏应及时解除液氨供应源。
三、液氨储存安全管理要求1.人员要求(1)液氨储存场所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液氨储存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3)所有液氨储存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并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警示标识(1)液氨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如“易爆危险”、“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等。
(2)液氨储存场所应设有紧急疏散路线标示。
3.操作规程(1)液氨储存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超负荷操作。
(2)液氨储存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做到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4.泄漏应急处理(1)液氨储存场所应设有泄漏应急处理预案。
(2)泄漏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泄漏报警、人员疏散、消防措施等内容。
(3)液氨泄漏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液氨供应源,并进行紧急疏散。
(4)液氨泄漏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请求支援。
5.定期检修(1)液氨储存罐体应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2)液氨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四、责任和处罚1.各级液氨储存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液氨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2.液氨储存场所负责人应履行液氨储存安全管理职责,并定期检查液氨储存设备设施。
3.对于违反液氨储存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液氨储存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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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液氨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1、液氨储罐区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
所储存的物品为液氨,安全充装高度:大罐为18米,小罐为11.49米;安全充装重量:大罐为4387吨,小罐为1275.39吨;液氨温度均为-33.33℃;操作压力均为0.0035Mpa。
严禁液位超高存储,禁止超温、超压操作。
2、液氨储罐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液氨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2、储罐区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罐区防护堤的排水管应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
4、罐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储罐区的消防车道严禁堆放物品。
5、液氨储罐操作人员应当经过危险化学品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液氨储罐操作人员还应熟悉液氨泄露事故应急预案。
6、进入储罐区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
非岗位操作人员及检修人员严禁随便进入罐区。
罐区内的所有设备、管线、阀门均由操作人员操作和管理,非操作人员禁止乱动。
罐区内禁止进行各种具有危险性的操作或实验性操作。
7、储罐区内严禁使用明火。
罐区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清理周围易燃物,必须彻底排氨,严格置换干净,准确分析合格,按要求办理动火手续后,在操作人员及有关部门的监护下进行动火作业。
8、储罐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防静电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9、罐区内安装氨气泄漏检测仪,罐区周围应安装视频监控,应定期检测、检查、维修、更换,确保良好运行。
10、应加强氨罐喷淋系统的维修、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应按照《氨罐区喷淋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好管理、维修、维护、和应急响应责任,保证氨罐喷淋系统在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应急启动。
制定人:王强安亚兵
审核人:尚宪跃班洪胜
批准人:姜喜
沧州大化股份公司
2012年
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