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和加强(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干部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管理,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1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领导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一)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学院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二)业务支出是指学院领导在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通信、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等项目。
第四条管理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经营实际,坚决杜绝学院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领导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条特别说明学院制定的领导干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相关管理办法需报集团公司审核报备,并按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确保逐级管理逐级报备。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领导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归口管理,主要负责:(一)制定、完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二)负责对学院领导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管理。
第七条学院财务处负责学院领导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报销票据的审核,及按财务制度进行报销。
第三章履职待遇管理第一节公务用车管理第八条学院对院领导不配备公务用车,对学院领导实行车改费用补贴政策(主要包括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
集团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加强财务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负责人,是指公司董事长、总裁、监事长、副总裁;以及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第三条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统一明确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的内容和标准,坚决杜绝公司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规范透明与内部监督相结合。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监事会、党内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强化内部监督。
(三)廉洁节俭与促进公司正常发展相结合。
厉行勤俭。
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管理办法.doc》PAGE10实施日期自2020年3月15日起批准签发编号HPDI-HNB-01-03(2020)附页页数10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相关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国资委以及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有关文件精神,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海南分公司(下面称“公司”)相关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依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公司正式员工。
(三)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相关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相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四)公司相关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依法合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细化规定,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2.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3.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二.公务用车管理(一)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公务用车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
公务用车的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租赁和更新;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日常使用、保养以及维修;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二)行政部负责公司公务用车有关管理规定的制定和监督执行工作,负责公司公务用车配备、处置、保险以及运行管理工作。
负责各部门的公务用车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
(三)公司可以为公司总经理按照不超过1人1车配备公务用车。
公司为各部门正副职负责人采取由行政部统一调度的方式,基本满足其公务用车需要。
(四)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满足公务活动用车需求为原则,采取购置或租赁方式配备一般公务用车。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大客公司高级专家、二级经理、专家、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高级经理请参考关于印发《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所出资企业高级经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一汽集团组人字〔2015〕201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和财务控制部负责对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各部门主管领导对本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
公司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客车公司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司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四条公务用车(一)大客公司高级专家、二级经理、专家不配备公务用车,采取年度限额方式核定车辆补贴以保障公务出行需要。
1.车辆补贴限额标准:高级专家每人每月2500元,高级经理助理每人每月1250元,二级经理(含代理部长)、专家每人每月1000元。
2.以上人员须自行购买集团内部生产的品牌车型,方可享受车辆补贴;聘任前已购买的,从聘任次月开始享受车辆补贴。
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意见,根据《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皖办发〔〕21号)要求,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各级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级公司(机构、单位)负责人(成员),包括新办国有控股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四条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用车)管理,严格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配备公务用车。
集团各级公司严禁安排员专车专用。
公司所配公务用车,不仅保障管理工作使用,还要兼顾业务、生产工作。
但业务、生产工作用车不得变通配置为公务用车使用。
集团、股份公司公务用车按照省里和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总公司(板块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重点项目公司可以配备1辆公务用车,用于公司负责人开展工作时使用,兼顾业务、生产工作需要,按照排气量 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0万元以下控制。
根据公司规模、办公地址等情况,总公司(板块公司)、子公司确需增加配备公务用车的,需报集团严格审批同意后实施。
各公司申请购置公务用车必须连续2年经营目标考核达到合格。
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标明的售价为准,不含规定缴纳的税费。
根据八项规定精神和经济节约原则,现有公务用车能够使用的,仍照常使用。
在达到报废处理条件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后,重新购置车辆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执行。
严禁超配备购买车辆。
新配备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严禁公车私用。
《经理层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经理层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司经理层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理层(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助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层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经营实际,合理合规开支费用,坚决杜绝公司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管理第四条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经理层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第五条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对公司经理层公务交通机动车辆使用和费用的管理。
(一)公司不对经理层配置公务用车。
(二)公司经理层的市内交通费用按照公司《员工交通、通讯费限额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办公用房管理是指公司经理层办公用房的配置、使用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定。
第七条培训管理是指对公司经理层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所参加的培训活动和费用的管理。
(一)公司根据经营实际,结合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以及使用管理等规定,建立健全公司经理层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培训管理。
(二)公司经理层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以及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专业课程进修、专业资格证书培训等的费用应当由个人承担。
(三)公司不得安排无实质需要的境外培训,不得报销公司经理层自行安排的培训费用以及培训期间与培训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三章业务支出管理第八条业务支出是指公司经理层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九条业务招待是指公司经理层为公司经营开展业务的合理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所发生的、由公司承担费用支出的招待活动,包括商务招待。
XX公司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

XX公司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办国办《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XX集团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及《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具体内容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班子成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监管职责(一)集团公司对公司班子成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监督管理。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坚决预防和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公务用车(一)公司主要领导配备公务用车(包括购置、租赁等),班子其他成员不配公务公车,以公司制定的车改方案为依据解决公务交通问题。
(二)公司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过桥费等各种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在预算额度内按照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执行。
(三)公司班子成员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补贴。
(五)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部门或其他个人配备公务用车。
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d)公司人员通讯设备一律自行购置。
e)享受通讯费用补贴的领导人员,应在工作时间内确保公司可与其随时取得联系。公司实行通讯费用补贴后,不得再以任何名目报销其它国内外通讯费用。
c)领导人员新配置办公用房要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原有的办公用房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解决;必须采取工程改造方式的,如受现有建筑结构布局、线路和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客观条件限制,待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者领导人员职务变动调换办公用房时解决,不应造成新的浪费。
d)办公用房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消耗为重点,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
支出管理办法
1.
为进一步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行为,加强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领导人员。领导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总监、总助。
定义
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公司为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通讯、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c)领导人员开展的商务和外事活动,宴请标准人均不得超过600元(含高档白酒500/500ML、饮料,下同),赠送客人纪念品标准人均不得超过600元;没有公司领导人员参加的商务和外事活动,宴请标准人均不得超过400元,赠送客人纪念品标准人均不得超过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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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大客公司高级专家、二级经理、专家、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高级经理请参考关于印发《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所出资企业高级经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一汽集团组人字〔2015〕201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和财务控制部负责对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各部门主管领导对本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
公司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
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客车公司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司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
第四条公务用车
(一)大客公司高级专家、二级经理、专家不配备公务用车,采取年度限额方式核定车辆补贴以保障公务出行需要。
1.车辆补贴限额标准:高级专家每人每月2500元,高级经理助理每人每月1250元,二级经理(含代理部长)、专家每人每月1000元。
2.以上人员须自行购买集团内部生产的品牌车型,方可享受车辆补贴;聘任前已购买的,从聘任次月开始享受车辆补贴。
3.以上人员一般不得以统一调度公务用车的方式保障其公务活动,参加大型会议、商务、外事、公务洽谈与交流等活动及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调研及慰问走访等活动可以使用公务用
车。
(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生产操作岗位人员办理公务的一般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所出资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一汽发〔2016〕232 号)和客车公司《关于下发<一汽客车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一汽客车综管字〔2017〕5 号)的文件要求进行管理,按以下要求配备与管理。
1.综合管理部管理综合使用类公务用车,用途为商务接待、机要通信、人事、定向化用途(纪委执纪、离退休人员服务、财务、销售等)、应急用车、公务通勤及一般员工普通公务出行等(改革后经营业务保障用车不再为员工因公出差提供接送机场、火车站等派车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纳入差旅费统一管理)。
2.市场营销部管理整车销售人员业务用车。
3.现有车辆不能满足临时用车需求时,按规定标准,通过临时租赁方式解决。
要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
通过租赁保障企业经营和业务需要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
4.采用租赁方式,轿车按照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的标准配备,商务车按照排气量不超过3.0升、价格不超过38万的标准配备。
在同质同价基础上应在公司指定的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租赁集团公司产品,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5.更新一般公务用车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更新。
第五条办公用房
(一)公司应按照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的原则统一配置办公用房,公平配置、集约使用办公用房资源,严禁超标准配置,严禁豪华装修。
(二)公司高级经理以下人员原则上集中办公、不单独配置办公用房。
因办公楼房间结构影响不能集中办公的,需报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审批备案。
(三)现有办公室不符合办公用房要求的,一般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解决;必须采取工程改造方式的,如受现有建筑结构布局、线路和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客观条件限制,待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者人员职务变动调换办公室时解决,避免造成新的浪费。
(四)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应及时组织维修改造。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相关流程。
第六条培训
(一)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制订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及经费预算,员工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各类培训,发生的培训费用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对于新增的培训项目,需按规定进行计划调整申报,经审批后实施。
(二)公司员工不得参加无实质需要的国外培训。
对培训目的明确、培训内容是企业发展的迫切需求,且国内培训难以解决
的问题,应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印发的《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外专发﹝1993﹞314号)有关规定参加国外培训。
(三)公司统一组织参加集团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及企业资质所要求的注册工程师等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和培训,按培训规定报销学费。
公司员工个人参加其他社会上的职业资格认证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大客公司员工参加公派的外出培训,异地培训期间所发生的住宿费、往返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标准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1.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往返交通费按照本规定国内差旅的标准执行。
赴异地培训往返当天,按照国内差旅的标准发放市内交通费,培训期间不予发放市内交通费。
2.培训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免费住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3.在工作所在地参加培训期间,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
市内通勤费凭票据据实报销。
第三章业务支出
第七条业务招待
(一)业务招待是指公司员工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
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外事、其他公务招待活动等。
1.商务招待:代表公司招待国内相关大中型企业公司高层领
导来访等重要商务招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