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公司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公司船舶防污染管理,预防船舶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海洋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船舶营运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污染风险,实现防治结合。
2. 责任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各级人员、各岗位的防污染责任,确保防污染措施落实到位。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运用科学管理方法,不断完善防污染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防污染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成立船舶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船舶防污染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船舶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船舶防污染办公室,负责日常船舶防污染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船舶防污染工作。
四、防污染措施1. 船舶运行管理(1)船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确保船舶符合防污染要求。
(2)船舶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污染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船舶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航线,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2. 船舶燃油管理(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减少燃油排放。
(2)燃油储存、装卸、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燃油泄漏。
3. 船舶废弃物管理(1)船舶废弃物按照国家规定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2)船舶废弃物不得随意排放,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 船舶事故应急处理(1)制定船舶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2)定期开展船舶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公司船舶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对船舶防污染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防污染措施落实到位。
2. 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职责分工,对船舶防污染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3. 对违反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船舶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0.11.16•【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7号•【施行日期】201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0月8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关作业活动,是指船舶装卸、过驳、清舱、洗舱、油料供受、修造、打捞、拆解、污染危害性货物装箱、充罐、污染清除以及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等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全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船舶检验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五条船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取得并随船携带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证书、文书目录,并及时更新。
第六条中国籍船舶持有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其认可的机构签发;外国籍船舶持有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船舶与海上设施防污染管理制度

船舶与海上设施防污染管理制度船舶与海上设施防污染管理制度是指通过设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以保护海洋环境、防止船舶和海上设施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污染,并确保海上设施的安全运营。
本文将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海洋是地球上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它不仅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还承载着全球大气和水循环,影响着全球的气候和生态平衡。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船舶和海上设施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
海洋生物的死亡和水质污染已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其中船舶的排放和海上设施的泄漏是主要的污染源。
因此,制定船舶与海上设施防污染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成为当务之急。
二、管理制度的内容1. 法律法规船舶与海上设施防污染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际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际海洋环境保护公约》、《国际海事组织防止船舶经营引起的污染公约》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船舶和海上设施的污染防治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2. 污染防治技术船舶和海上设施应当配备适当的污染防治技术设施,包括油水分离设备、废水处理设备、废气净化装置等。
这些技术设施能够有效地分离和处理污染物,减少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3. 人员培训和管理船舶和海上设施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船员和运营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防污染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要加强对船员和运营人员的管理,落实值班制度,确保操作过程中的规范和安全。
4. 污染应急处理船舶和海上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污染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遇到污染事故时,需要能够迅速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并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
三、实施情况船舶与海上设施防污染管理制度在我国得到了积极的推进和实施。
我国不断加强对船舶和海上设施的管理和监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例如,加强了对船舶和海上设施的排放标准的监督和检测,加强对污染防治技术设施的改进和更新,加强了对船员和运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
船舶污染管理制度

船舶污染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际海事组织(IMO)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国法律法规,旨在预防和控制船舶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国注册的船舶以及在其管辖水域内运营的外国船舶。
3. 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船舶的安全和环境友好。
二、船舶污染预防措施1. 船舶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际环保标准,采用环保型材料和技术。
2.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防污设备和应急处理装备,如油水分离器、应急拖带装置等。
3. 船员应接受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的专业培训,提高对污染事件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4.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排放油类、化学品、垃圾等污染物。
三、船舶污染物排放管理1. 船舶必须按照国际和本国的规定,严格控制和管理船舶的污染物排放。
2. 船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污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在特殊情况下,如需排放污染物,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并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应急响应与事故处理1. 船舶应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计划,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2. 船舶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向最近的海上搜救中心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蔓延。
3. 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对污染事故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五、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1. 相关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船舶污染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船舶和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证书、限制或禁止其运营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国家立法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一、前言现代交通运输中,船舶是常常进行的载体。
船舶的排放在人类社会中占据的比例很大,而且难以处理,因此船舶防污染体系极其必要。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的安全,以及社会的可持续进展,订立一套适用性强、科学有效的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紧要了。
二、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意义1.促进环保意识船舶是海洋生态系统的紧要构成部分,防止船舶造成的环境污染是全球各国都面临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由于生产和经济活动的不断进展,海洋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成为了任何一个国家的紧要目标。
而订立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有助于促进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从而防止污染物质对海洋环境的损害。
2.落实国际公约目前,国际间也建立了很多船舶防污染的政策规定,例如《国际淡水船舶污染防备条例》、《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公约》等。
那么如何确保各国实现这些政策规定呢?人们可以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船舶防污染体系,并且严格执行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方式来确保各国对国际公约的落实。
3.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尽一份责任科学技术的进展和人类经济活动的不断加强,对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越来越严重。
作为海洋生态系统的紧要构成部分,船舶的排放对环境污染程度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为了保持海洋的生态平衡,保护海洋的生态系统,降低船舶的排放对环境的破坏,订立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使船舶排放达到最佳的环境效益是特别必要的。
三、订立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步骤和内容订立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需要经过严谨的流程。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动手:1.立项在订立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之前,需先立项,确定订立的目的和依据。
可以依据政府订立的法规、国际公约等来确立立项依据。
确立目的,即,防范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
2.组建制度订立小组订立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需要专业的学问和业务本领,因此需组建订立小组,小构成员包括具备环境保护、海事管理等学问的相关人员。
3.订立实在内容和制度在订立实在内容时,应确立防污染的法律制度,并确定如何对相关机构和个人的管理实施,包括对船员和船舶的航行质量的掌控、对船舶运营的掌控和严格同伴评估要求等。
船舶防污管理制度

船舶防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防污管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海洋环境,确保船舶安全运行,提高船舶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注册在本国籍的船舶,包括商船、渔船、游艇等。
第三条船舶防污管理制度包括船舶防污管理的总则、目标和原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四条所有船舶必须遵守国际海上环境保护公约、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定期开展船舶防污管理工作。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第五条船舶防污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护海洋环境,降低船舶污染排放,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第六条船舶防污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合理、规范运作、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七条船舶防污管理的工作重点是预防污染、减少废弃物排放、健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八条船舶防污管理委员会是船舶防污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审查、批准和监督船舶防污管理工作。
第九条船舶防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船舶拥有者、经营者、船员代表等组成,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十条船舶防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船舶防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船舶防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任职,负责日常工作的决策、指导和督导。
第十二条船舶防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财务、技术、法务等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船舶防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检查组,负责船舶防污管理的现场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船舶防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宣传教育和培训部门,负责船舶防污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十五条船舶防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监督检查部门,负责船舶防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船舶防污管理制度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船舶防污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船舶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责任人员、处置措施和信息报告等。
第十八条船舶防污管理操作规程内容包括船舶防污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检查程序、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十九条船舶防污管理业务流程内容包括船舶防污管理的组织和实施程序、信息采集和汇报程序等。
船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确保船舶操作安全,保护海洋环境,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注册的船舶及其操作人员。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船舶安全环保管理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船长负责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环保措施的执行。
3. 船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安全环保培训,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三、安全操作规程1. 制定详细的船舶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航行、停泊、货物装卸等。
2. 定期对船舶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四、环保措施1. 遵守国际海事组织(IMO)关于防止船舶污染的相关规定。
2. 船舶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理。
五、应急预案1. 制定船舶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船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环保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 新加入的船员必须通过安全环保培训后方可上岗。
七、监督检查1. 定期对船舶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八、事故处理1. 船舶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记录与报告1. 建立船舶安全环保管理档案,记录所有相关活动和事件。
2. 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船舶安全环保工作情况。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船舶安全环保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公司管理层批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船舶公司防污染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船舶公司防污染管理工作,保障我国海洋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防污染方针船舶公司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实现船舶更安全、海洋更清洁、人员更健康为目标。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船舶公司设立防污染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防污染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2. 防污染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防污染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防污染工作;(3)监督、检查船舶防污染措施的实施情况;(4)对违反防污染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5)组织开展防污染宣传教育活动。
四、船舶防污染措施1. 船舶公司应按照国际海事组织(IMO)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污染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船舶应严格执行《船舶垃圾管理规则》、《船舶防污染公约》等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确保船舶垃圾、污水、油污等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理。
3. 船舶应定期进行防污染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船舶应严格执行船舶防污染操作规程,避免污染物排放。
5. 船舶应建立防污染记录,如实记录污染物排放、处理等情况。
五、岸上防污染措施1. 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岸上防污染管理制度,确保岸上作业环节符合防污染要求。
2. 船舶公司应加强对岸上作业人员的防污染培训,提高其防污染意识和操作技能。
3. 船舶公司应定期对岸上防污染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船舶公司应加强对岸上作业活动的监督,确保作业环节符合防污染要求。
六、应急响应1. 船舶公司应制定防污染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人员培训等内容。
2. 船舶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污染事故时,船舶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船舶公司应定期对防污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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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防污染治理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相应的船舶检验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为确保公司所属船舶防治水污染设施设备的配备与使用,以及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接收行为的合规性编制本方案。
一、使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XXX公司所属全部船舶。
二、防污染规定
(一)严格落实船舶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公司法人为船舶防污染防治及防污染设施、设备管理的主体责任人,机务部经理是公司所有船舶的水防污染防治及防污染设施、设备的具体负责人,对各船舶的防污染防治及防污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制定计划并进行具体指导;各船的船长是所在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轮机长、轮机员是所在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管理的实施人。
船长、轮机长对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要负全面责任。
(二)防污染管理办法
1.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必须按规定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配备《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舶垃圾处理报备单》等防污染文书;400总吨以下
船舶应必须按规定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配备《垃圾记录簿》、《舶垃圾处理报备单》等防污染文书。
2.船长负责船上防污染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船上各项日常防污染措施;
3.经常组织船员学习防污知识和上级防污染文件精神,增强防污意识和责任心;
4.船上加注燃油、机油、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等到油类作业,必须记录于《油类记录簿》,总吨小于400吨的记于《轮机日志》;
5.船上应配备专用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各种垃圾,回港后集中送到岸上垃圾设施处理,记录于《垃圾记录簿》中并填写《舶垃圾处理报备单》向公司报备;
6.禁止向内河或湖中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垃圾等任何污染物质;
7.船上的废旧机油设专用容器收集,废旧机油、污油水存储至一定量后应集中存储至危废间中,由专业持证污染物处理公司回收处理,应向污染物处理公司索取接收污油水证明文书备查;
8.经常检查船上的排水口、尾轴等,防止漏油污染水域;
9.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油污水转存操作规程》、《船舶加油作业规程》;熟练掌握《防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加油应急预案》
10.定期进行防污染专项应急演习,提高防污染应急反应
能力;
三、防污染设备管理
(一)制作台账,按期检测
1.防污染设备设施的标准必须符合主管机关、船舶检验机构强制性规定和规则;同时考虑上述机构和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规则、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防污染设备设施。
2.公司机务部对防污染设施设备种类、名称、数量进行清点并登记台账;
3.对需要定期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须在有效期内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和检验;
4. 机务部对防污染设备设施检测结果整理汇总并报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查。
(二)定期检查
1.日常检查。
为了保证防污染设备设施随时处于正常状态,应执行防污染设备设施使用前的检查(或船舶的开航前检查)和日常定期的安全检查,日常的定期安全检查应当按照海事部门及公司的规定进行,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同时作好自查记录,并向公司机务部报备。
2.月度、季度巡查。
为保障各船舶船长、轮机长切实负起防污染责任,公司应安排专人对公司所属船舶进行月度、季度巡查,重点检查各船舶防污染制度执行情况,设备维护情况,防污染相关知识培训情况及防污染应急演练及掌握情况等。
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不允许留下隐患,同时作好
相应记录。
3.节假日、重点时期的防污染检查。
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安全生产月”、等时间,以公司巡查和各船舶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不允许留下隐患,同时作好相应记录。
(三)定期维护检修
1.机务部负责防污染设备的监督管理,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加强员工的“三好”“三会”教育和培训(三好即保养好、使用好、维修好。
三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提高员工素质和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作好教育培训记录。
3. 各船舶按照主管部门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落实防污染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计划,确保防污染设备设施配备足量,且运行良好。
四、建立船舶水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单位服务协议监督机制,索水取污染物接收单位相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文件,索取接收证明并台账登记。
(二)建立防污染不达标船舶档案,重点跟踪,重点检查,确保在整改期内达标。
(三)建立水污染事故分析机制,对各类水污染事故进行分析学习,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公司发生类似的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