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园区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园区治安扣罚制度范本

物业园区治安扣罚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业主(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园区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扣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业主(住户)及园区管理人员。
第二条扣罚项目及标准1. 违规停放车辆:(1)在园区内违规停放的车辆,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及以上每次扣罚200元。
(2)占用消防通道、应急出口的车辆,每次扣罚500元。
2. 噪音扰民:(1)制造噪音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休息的,每次扣罚200元。
(2)违反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产生噪音的,每次扣罚500元。
3. 违规使用火源:(1)在园区内违规使用明火的,每次扣罚500元。
(2)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每次扣罚200元。
4. 违规搭建建筑物:(1)未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私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每次扣罚1000元。
(2)在园区公共区域私自搭建临时设施的,每次扣罚500元。
5. 破坏公共设施:(1)故意损坏园区公共设施的,每次扣罚1000元。
(2)未经允许,私自占用公共设施的,每次扣罚500元。
6. 其他违规行为:(1)违反园区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其他行为,根据实际情况扣罚200元至1000元。
第三条执行扣罚程序1. 园区管理人员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告知当事人。
2. 当事人对违规行为提出异议的,园区管理人员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本制度相关规定作出扣罚决定。
3. 园区管理人员应当将扣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扣罚理由和依据。
4. 当事人对扣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条园区管理人员的责任1. 园区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公平、公开地执行扣罚制度。
2. 园区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当事人隐私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园区管理人员未按照本制度执行扣罚,导致园区治安秩序混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园区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场所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规章制度

场所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场所内部治安防范管理,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场所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场所内的所有人员和活动。
第三条场所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治安防范责任第四条场所负责人为本场所内部治安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的治安防范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设立专门的治安防范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治安防范工作,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背景审查,确保其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八条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九条要求员工遵守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四章出入口管理第十条合理设置出入口,安装必要的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
第十一条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和身份核实,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场所。
第十二条对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进行检查,防止违禁物品进入场所。
第五章重点部位管理第十三条确定场所内的重点部位,如财务室、机房、仓库等,加强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重点部位安装防盗门、窗,设置报警装置和监控设备。
第十五条对重点部位的钥匙进行严格管理,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第六章物品管理第十六条建立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对贵重物品、危险物品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确保物品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八条加强对废旧物品的处理管理,防止被盗用或造成安全隐患。
第七章巡逻与值班第十九条制定巡逻计划,安排专人定时进行巡逻,做好巡逻记录。
第二十条加强值班管理,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24 小时有人值班。
第二十一条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八章应急处置第二十二条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盗窃、斗殴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
厂区治安管理制度

厂区治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厂区内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厂区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员工和访客,在公司厂区内有效。
第三条公司作为厂区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有责任制定和执行此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和访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公司将密切监控和调查所有与厂区安全和治安有关的事件,并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第五条公司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纪律。
第二章厂区治安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厂区内任何行为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第七条厂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
第八条厂区内禁止携带任何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物品,如刀具、火器等。
第九条厂区内禁止私自搭建、改造建筑物,严禁私自接线、拉电等违规行为。
第十条厂区内禁止非法聚众闹事、堵塞道路、破坏公司公共设施等行为。
第三章厂区治安管理的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厂区治安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不同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公司将设立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厂区内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治安管理部门将设立专门的安全巡查小组,定期巡查厂区,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司将设立纠察队伍,监督员工和访客的行为,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机制,提高员工和访客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将加强与公安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维护厂区的安全和治安。
第四章厂区治安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七条公司将加强入厂管理,建立严格的出入口检查制度,确保员工和访客的身份和行李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将加强对公司员工的背景调查,筛选出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防范事故和风险。
第十九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监视厂区内的各个角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和访客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对安全和法律的认识和遵守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和访客的应急处理能力。
幼儿园治安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幼儿园治安秩序稳定,保障幼儿、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全体教职工、幼儿及家长。
第三条幼儿园治安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
第二章治安管理组织第四条幼儿园成立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园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治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治安保卫处,负责具体实施治安管理措施。
第三章治安管理措施第六条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园区。
第七条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园区,必须接受门卫登记、验证,并遵守园区管理规定。
第八条幼儿园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九条幼儿园内禁止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教职工、幼儿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园区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第十一条幼儿园内禁止饲养宠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二条幼儿园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乱堆乱放杂物。
第十三条幼儿园内禁止高空抛物、乱扔垃圾。
第四章安全防范第十四条幼儿园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园区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幼儿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定期对园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由幼儿园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对在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幼儿园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治安管理制度范本旨在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为幼儿、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全体教职工、幼儿及家长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幼儿园治安秩序。
场所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规章制度

场所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场所内部的治安防范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场所内的所有人员、区域和活动。
第三条场所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场所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场所的治安防范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场所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场所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二)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三)协调处理场所内的治安突发事件和纠纷;(四)监督检查各部门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应当明确本部门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并配合领导小组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应当遵守场所的治安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第八条新入职员工应当进行治安防范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对场所内的临时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应当进行身份登记和审查,建立人员档案。
第十条严禁在场所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四章物品管理第十一条对场所内的重要物品、贵重物品应当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明确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三条对进出场所的物品应当进行检查和登记,防止非法物品流入或流出。
第五章区域管理第十四条划分场所内的治安防范重点区域,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和监控。
第十五条场所的出入口应当设置安保岗位,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和登记。
第十六条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仓库等应当保持整洁、有序,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
第六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七条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设备,如监控摄像头、报警器、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园区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园区治安管理,维护园区正常秩序,保障园区内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企业、员工、外来人员及园区内的公共场所、设施。
第三条园区治安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园区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园区治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园区治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治安管理工作。
第六条园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设立治安保卫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第七条治安保卫机构及负责人职责:(一)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治安保卫措施;(二)负责开展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三)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四)负责处理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五)负责维护园区内交通秩序、消防安全等。
第三章治安防范措施第八条园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控制人员进出,严格执行访客登记制度。
第九条园区内实行门禁系统,非本园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第十条园区内的公共区域、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场所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园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等行为,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园区。
第十二条园区内禁止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物品。
第十三条园区内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十四条园区内禁止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五条园区内禁止在公共场所喧哗、斗殴、侮辱他人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园区消防安全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十七条园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八条园区内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附近堆放杂物,占用消防设施。
幼儿园园区治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幼儿园园区的治安管理,保障幼儿、教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治安管理职责1. 幼儿园园长对本园区的治安工作全面负责,是治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 幼儿园保卫处是治安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园区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
3. 教职工、家长及幼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的治安管理工作。
三、治安管理措施1. 门卫制度(1)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门卫负责对进出园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检查。
(2)外来人员进入园区,必须登记身份信息,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3)接送幼儿的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凭接送卡进入园区,并在规定区域等候。
2. 安全巡查制度(1)保卫处负责对园区进行全面安全巡查,确保消防、用电、设施设备等安全。
(2)教职工应定期对教室、办公室、宿舍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事件报告制度(1)发生火灾、盗窃、打架斗殴等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保卫处。
(2)保卫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园长。
4. 应急预案(1)幼儿园应制定火灾、地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定期组织教职工、幼儿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宣传教育1. 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教职工、家长及幼儿的安全意识。
2. 利用园内宣传栏、广播等渠道,普及安全知识,宣传法律法规。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治安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幼儿园保卫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园区安保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园区内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园区正常秩序,保障园区各项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访客、租户等。
第三条园区安保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园区安全稳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园区安保工作实行责任制,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园区安保部门负责园区内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安保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门卫制度1. 园区出入口设立门卫,负责对进出园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查验。
2. 凡进入园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门卫核实后方可进入。
3. 禁止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园区。
4. 夜间出入园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出示工作证或身份证件。
第九条车辆管理制度1. 园区内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停放,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
2. 车辆进出园区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服从安保人员指挥。
3. 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规停放车辆。
第十条消防安全制度1. 园区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2. 员工应掌握消防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参加消防演练。
3. 禁止在园区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蒂、火种。
4. 火灾发生时,员工应立即报告安保部门,并协助灭火。
第十一条安全巡查制度1. 安保部门应定期对园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
2. 各部门应配合安保部门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共同维护园区安全。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二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三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园区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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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园区治安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园区物业部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2、为了加强园区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园区内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园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治安管理制度。
二、出入园区的管理规定园区大门是保障入住业主安全的关键,为保证园区内的工作秩序,从严管理,特制定此项管理规定。
(一)本制度适用于出入园区的所有人员和车辆。
(二)凡本园区各单位职工及其自备车辆,凭出入证进出本园区,检查工作由门卫保安负责。
具体事宜如下:1、园区员工应凭入区企业单位的工作证或胸卡进入园区,无工作证或胸卡的须持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2、自行车进出园区时,骑车人须下车推行;3、机动车进入园区应出示出入证,并减速慢行;4、货运机动车及旅行机动车出门时,一律停车接受检查。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须遵循以下规定:1、联系工作人员,进入园区前须在门卫室办理来客登记手续,经门卫保安许可后方可进入;2、外单位机动车来园区送货、提货和联系业务时,需要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保安许可后方可进入。
(四)物品出园区时,须凭园区统一使用并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出门条,经门卫保安验证后方可通行。
遇有特出情况须提前向物业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放行。
(五)以下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园区:1、小商贩、修补、收旧、乞讨、推销等流动闲杂人员;2、未经许可进入园区的出租车、三轮车;3、携带猫、狗、鸟、鸽及其它动物者;4、携带易燃、易爆等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物品者。
(六)对违反上述制度条款者,门卫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科技园区。
三、园区治安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科技园区治安管理,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园区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一)在园区内工作的各单位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市有关的治安管理条例和本园区治安管理规定。
(二)园区内严禁下列行为:1、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闹事及无理取闹等妨碍正常生产经营及办公秩序的违法行为;2、擅自撬开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自开拆他人邮件、信函等行为;3、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非法储存并使用爆炸、剧毒、易燃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4、非法制造、贩卖和携带匕首等管制刀具;5、非法制造淫秽物品及各类赌具;6、故意损坏园内各种公共设施;7、侵入其它单位,损坏其它单位财物;8、凡有以上行为,园区物业部门将视情节的恶劣程度,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园区内各单位下班后应注意锁好门窗;驾驶员离开汽车时,注意锁好自己的车辆,(四)节假日期间,园区内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并认真检查治安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各单位不准超现额存放现金,私人贵重物品、现金及有价证卷不准任意存放在单位。
四、园区保安管理为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保安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保安范围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标准的保安服务,防范园区内出现的盗窃、打架斗殴、故意破坏他人及公共财务和伤害他人身安全等行为,维持科技园内的公共秩序。
(二)保安队长职责1、检查各当班保安员是否在岗,确保所有保安工作都按计划进行,并达到规定标准。
2、检查保安在岗时,是否着装整洁、动作到位、站立姿态端正;有无在当岗期间聊天、说笑、打闹、打手机、听音乐等现象。
要按照《保安员岗位职责》严格要求,如有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3、检查当日交接班记录。
4、对保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及时处理。
5、上下班高峰时,应在门岗带班值勤。
6、节假日期间带领巡逻人员在园区内巡查。
7、遇到下雪天气时,要组织保安扫雪,清理道路,疏导交通;遇到大风天气时,带领保安检查园区内的广告牌等高悬挂物,防止发生坠落事件;遇有大雨天气时,及时检查园内积水情况,并向物业管理部门汇报情况。
(三)保安员岗位职责1、按规定着制服、佩带符号及武装带,携带值勤器材。
准时交接班,认真履行其职责,热情服务,维护本园区安全秩序。
2、熟悉物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的姓名、职务及所乘坐汽车牌号。
3、熟悉科技园区的地理位置;熟悉园区内楼号及楼内公司的位置;了解园区内正在装修的单位。
4、值勤中检查园区内各楼进出口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5、牢记职责和有关规定,遵守科技园区物业部颁发的园区各项管理制度。
6、值勤中要做到文明上岗,礼貌待人,谨言慎行,使用“请问”、“您好”、“谢谢”等文明语言;处理情况时要做到先立正敬礼,遵守文明值勤的工作制度。
对正常来访人员必须礼貌接待,并给予帮助。
7、确保园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完好,有效制止各种违反消防、装修、环境卫生、绿化等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效制止违反各类公约、公共制度和干扰、妨碍管理工作的现象。
8、熟悉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正确果断、灵活机智地处置各种情况,并能准确快速地向园区物业部或相关部门报告。
9、管理进出园区的人、物、车辆,对违反《出入园区的管理规定》的人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园区,绝对禁止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者进入园区内。
10、要按照巡逻路线认真地检查巡视;交接班时,要将交接班记录交代清楚。
(四)门卫保安职责门卫是科技园区安全的第一卫士,门卫的素质代表着园区的形象。
“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并举”是对园区门卫工作的基本要求。
门卫的工作除治安防范职能外,更重要的是为园区业主及来访客人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
1、门卫保安必须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各门卫不得空岗。
2、门卫上岗时要做到警容风纪严整,精力集中,精神饱满,站姿正确,认真负责,使用文明语言,礼貌待客。
对领导的车辆要敬礼,行为动作要规范。
3、必须熟悉园区内各单位的所在位置,为来访客人提供准确的信息。
4、疏通车辆和人员进出,维护门前交通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使大门畅通无阻。
5、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园区;学生及儿童不准进入园区;禁止携带宠物入园。
6、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和事情后应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
7、要认真检查进入园区车辆的车证,对来访车辆要认真登记。
坚持执行客户大宗及贵重物品凭证出门及检查制度,确保客户财产安全。
8、对外来人员要认真验证,办好会客登记后方可放行;园内职工一律凭单位工作证或胸卡进入园区。
9、出租车及三轮车等不得进入园区,遇到送货、接送外宾及恶劣天气的情况下,允许进入。
严禁出租车停放在大门口等候客人,严禁车辆堵塞大门。
10、向园区内运送建筑材料的车辆,应由施工单位持园区物业部开出的施工证到门口接车入园;施工单位向园区外拉送工具等物品时,要持有物业部开出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五)保安巡逻职责1、巡视园区内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发现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认真记录巡逻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做好巡逻交接班工作。
3、对形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查。
4、制止园区内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5、制止在园区内,尤其是在楼内的电梯、公共走廊等地的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6看管好园区内的车辆,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车门、车窗未关好、锁好等隐患,防止出现撬车、盗车事件的发生。
7、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对客人提供有关园区分布情况的咨询服务,必要时为客人做向导。
9、发现园区内的工程设备设施损坏或存在清洁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物业部反映。
10、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办理了施工手续,检查施工现场物业的设施是否有自行移动、改造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立即向园区物业部门报告。
11、检查是否有未经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私自在园区内张贴、悬挂广告的现象。
12、检查园内各种车辆是否存在着乱停乱放的现象,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制止。
禁止在园区内刷洗车辆;禁止在园区内停放大型班车。
13、禁止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及未经许可动用明火。
14、上岗前统一着装,服装干净、警帽佩带端正,使用文明语言、礼貌待客。
(六)保安交接班制度1、保安应提前10分钟着装上岗接班,在登记本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保安要把需要在下一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移交清楚。
3、交班保安要等接班保安对园区进行一遍验收巡逻后才能下班。
4、接班保安在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离开岗位后发现的问题由当班保安承担责任。
5、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在离开岗位前要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字。
6、接班保安未来时,交班保安不得擅自下岗,若接班保安未到,交班保安已经下岗,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负责。
五、园区治安保卫安全责任书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园区内部安全责任,维护正常办公秩序,保障入区企业的人身﹑财产安全, 电子城科技园区物业部与入区企业特签订治安保卫安全责任书。
1、入区企业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结合各入区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明确安全保卫责任人,教育员工自觉遵纪守法。
2、根据法规的要求,各入区企业应将单位内部的外籍工作人员及港澳台工作人员登记名册,并上报公安部门及在园区物业部备案。
3、入区企业员工严禁在园区内酗酒、赌博、嫖娼、打架、斗殴、搞法轮功等违法行为。
4、入区企业的员工应积极配合园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门时主动出示胸卡证件,携带物品出门时应自觉接受检查。
5、入区企业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禁止在单位内超标准存放现金。
教育员工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6、入区企业应加强库房的管理,贵重物品及精密仪器要帐物相符,出货时要开出门条。
园区内严禁存放剧毒、放射性物品、爆炸物品,确因生产需要应及时报公安部门及在物业部备案,并切实做好严格的保管措施。
7、入区企业应建立会客登记制度,对来客车辆的进门卡负责加盖章,以便出门时警卫查证。
8、入区企业应加强内部的治安管理,人防﹑技防措施应到位,夜间应安排专职人员值班,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9、入区企业应严格执行协议书的内容,如有违反规定发生治安事件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入区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为建设一个安全、安静、和谐的科技园区而努力。
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入区企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年月日年月日六、园区各单位档案资料室安全管理规定1、非本工作室人员禁止进入档案资料室。
2、档案资料室内严禁吸烟,不准动用明火。
3、档案资料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用过的废纸要及时消除,统一处理。
5、档案资料室内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和违规安装照明及取暖设备。
6、坚持每天安全检查,下班后要断电,关好、锁好门窗。
7、要保管好档案资料室内的消防器材,档案资料室管理人员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8、借阅资料要办理手续,查阅后要及时交还,保密资料严禁带回家去,节假日前要将全部资料交给资料室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