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之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确保各方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应对。
本文将从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的定义、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的定义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和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以便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的意义1. 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效率:通过备案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能够提前准备和规划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对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影响。
2. 强化责任和分工: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和演练的责任和分工,确保各方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的协同配合和有效沟通。
3. 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要求企业和政府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编制、备案和实施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4. 加强监管和考核: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有助于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和演练的监管和考核,确保应急预案真正发挥作用。
三、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的主要内容1. 应急预案编制:企业和政府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措施等。
2. 应急预案评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应急预案备案:企业和政府部门将评审合格的应急预案报送给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4. 应急预案实施:企业和政府部门应按照备案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包括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建设等。
5. 应急预案演练:企业和政府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编制的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
第三条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备案,规范管理;(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动态调整,持续改进。
第二章备案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应急预案备案范围包括:(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编制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企事业单位编制的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编制的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五条应急预案备案内容包括:(一)预案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二)预案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三)应急响应程序、应急资源调配、应急物资储备;(四)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和宣传;(五)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备案情况;(六)其他需要备案的内容。
第三章备案程序第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在编制完成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备案:(一)编制单位内部审核;(二)向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三)应急管理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四)备案材料审查合格后,由应急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第七条应急预案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一)应急预案文本;(二)编制单位基本情况;(三)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通知备案单位进行整改。
第九条应急预案备案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五章修订与更新第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对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一、背景。
近年来,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
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建立了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二、目的。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和
备案工作,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
科学、有序地开展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三、内容。
1. 应急预案编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自然环
境和社会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
故灾难等多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 应急预案审批,编制完成的应急预案需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
审批,确保其科学合理、可行性强。
3. 应急预案备案,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急预案,需要进行备案登记,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用。
4. 应急预案更新,应急预案需要定期进行更新,确保其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
四、执行。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五、总结。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的建立,为我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该制度,不断完善和提升应急预案的质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预案备案的规定

为加强应急预案的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备案规定:一、备案范围1.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编制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2.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编制的应急预案;3. 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医院、商场、宾馆、娱乐场所等编制的应急预案;4.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
二、备案程序1.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应急预案。
2. 编制完成后,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组织评审,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3. 评审通过后,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报送给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 应急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报送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核,确保预案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
5. 审核通过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6. 备案时,编制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书;(2)应急预案文本;(3)应急预案评审纪要;(4)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5)其他相关材料。
7. 备案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登记,并建立应急预案备案档案。
三、备案管理1. 备案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应急预案发生变更的,编制单位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原备案程序重新备案。
3.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发生变化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并重新备案。
4. 备案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对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价。
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备案范围1.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2.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等组织的应急救援预案。
3.跨区域、跨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
三、备案程序1.预案编制(1)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社区的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预案编制应当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应急物资保障等内容。
2.预案审核(1)预案编制完成后,由预案编制单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预案报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预案备案(1)经审核合格的应急救援预案,由预案编制单位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2)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①应急救援预案文本及电子版;②预案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基本情况;③预案编制依据及过程说明;④预案编制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4.预案调整(1)预案备案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者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及时修订预案。
(2)修订后的预案应当按照备案程序重新备案。
四、备案管理1.备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明确备案范围、程序、时限、责任等内容。
2.备案单位应当对备案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预案的实效性。
3.备案单位应当将备案的应急救援预案向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备案单位应当加强对预案编制、实施、评估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预案的落实。
五、法律责任1.未按照规定备案应急救援预案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未按照规定修订、备案应急救援预案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三、备案内容。
1. 应急预案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报、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应急资源的调配和保障、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内容。
2. 各单位应当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将应急预案备案材料报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四、备案程序。
1. 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备案材料报送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2. 应急管理部门在收到应急预案备案材料后,进行审核并予以备案或者要求修改完善。
3. 各单位应当及时将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备案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
五、备案管理。
1.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对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对于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六、监督检查。
1. 应急管理部门对各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
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对于未按要求备案的单位,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备案。
以上为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进行
备案工作,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应对。
应急预案备案、评审制度

应急预案备案、评审制度背景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和人们对安全风险的越来越关注,许多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为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都认真制定了应急预案。
但是,制定应急预案仅仅是第一步,其备案和评审工作同样重要。
应急预案备案和评审制度可以帮助组织机构合理规范已有的应急预案文件,减少应急事件发生的损失和影响,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目的应急预案的备案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合规性和可靠性,使其成为制定应急预案的有力保障。
实施流程1.编制应急预案文件。
对于各种不同的需求和情况,组织专人编制应急预案文件。
2.内部审查。
专业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核,根据要求和情况,对文件进行修改和调整。
3.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根据组织机构所在的行业和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和确认。
4.备案。
完成审查后,应急预案文件在备案系统中备案,形成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主要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1.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和工作责任。
2.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和标准。
3.应急预案备案审核程序和标准。
4.应急预案备案的档案管理要求。
5.应急预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应急预案评审制度目的应急预案评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和适用性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改进措施。
实施流程1.组织评审小组。
由组织机构提出评审要求,确定评审小组成员。
2.评审准备。
确定评审范围、评审标准和评审流程。
3.现场检查评审。
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人员,物资、设备、环境等全部涉及内容,进行现场实地查看和检查评审。
4.文档评审。
评审小组对应急预案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逐条审核。
5.综合评价。
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对现场检查和文档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得出评审结论。
主要内容应急预案评审制度主要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1.应急预案评审的流程和工作责任。
2.应急预案评审的标准和程序。
3.应急预案评审的文档管理要求。
应急预案备案、评审制度

应急预案备案、评审制度
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为了应对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和评审的过程和规定。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是指组织或机构在制定应急预案后,需要将其备案到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审批和备案登记。
备案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备案流程可以包括申报备案、初审、复审和核准等环节。
备案后,组织或机构需要按照备案的预案来开展相应的应急工作。
应急预案评审制度是指组织或机构在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时,需要通过评审来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评审制度一般包括预案评审的范围、主体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预案评审可以由专业的评审团队或专家进行,也可以由组织或机构内部的相关部门负责评审。
评审意见和建议可以被用于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
应急预案备案、评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提高组织或机构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效率,确保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从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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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篇一: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一、责任单位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电厂二、责任人主办人:李福军,协办人:苗启东。
三、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备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五、申报材料危险废物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时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六、办理程序(一)备案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承办人收到备案单位申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有关资料,依据备案前提条件提出是否受理建议,并通知申请单位。
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审批相关要求的,应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单位进行补正。
(三)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后,由承办人填写备案通知书,呈主任、主管局长签批后送交备案单位。
(四)分管局长批准后予以备案,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工作。
不能如期完成的,最多可延长5个工作日,但应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申请单位完善时间不计算在本期限内。
七、监督检查(一)建立完善的例会制度,内部分工实行ab角,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本单位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二)本单位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三)局机关有关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四)接受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
(六)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八、责任追究(一)过错责任内容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例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1.对符合条件的备案申报不进行受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备案申报准予备案的。
3.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
4.不按法定期限办理的。
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6.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7.其他过错行为的。
(二)责任主体认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两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3.本单位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4.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审批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追究形式1.本单位科以下(含科级)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由本单位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2.本单位班子成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局纪检监察部门责令改正,由局纪检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3.副局级以上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上述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危险废物污染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流程图【篇二:公司应急预案备案制度】xxx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备案上报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3.1.2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3.1.3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要求;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和公司技术总工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专项预案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由所在生产车间技术员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
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4.1评审方法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
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
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
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
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
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
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
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项目部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
评审工作由项目经理或安质总监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
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项目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5.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集团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并提交以下材料: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6.1公司各分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项目部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篇三: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发表时间: 2014-11-26 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单位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单位,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单位;(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四)尾矿库单位,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单位;(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单位。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单位名录。
第四条【其他单位和活动的备案】鼓励其他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管理原则】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单位分级】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单位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信息公开】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