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清算事项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清算事项备案表
备注:
1、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纳税人填报;
2、备案时纳税人需提交清算开始日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对应清算原因的相关资料及其他资料;
3、上表中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事项的“账面价值”填报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账面价值金额;“计税基础”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计税基础的金额;
4、上表中清算过程(计划)填写内容包括:清算期间(起止日期)、清算方式、清算资产如何处置、债权如何偿还、剩余财产如何分配。
如资产不处置的,其可变现价值是否由评估机构确定,不由第三方进行评估的,依据什么确定其可变现价值,其他说明事项等。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样本表格

长期应付款
20
专项应付款
21
预计负债#
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
总计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附表三: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类别
行次
项目
金额
剩余财产计算
1
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2
清算费用
3
职工工资
4
社会保险费用
5
法定补偿金
6
清算税金及附加
18
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16+17)
纳税人盖章:
清算组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盖章:
经办人签字及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
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签字: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一:
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行次
行次
项目
账面价值
(1)
计税基础
(2)
清偿
金额
(3)
负债清偿
损益(4)
=(2)—(3)
1
短期借款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3
应付票据
4
应付账款
5
预收账款
6
应付职工薪酬#
7
应付工资*
8
应付福利费*
9
应交税费
10
应付利息
11
应付股利
12
其他应交款*
13
其他应付款
14
A06612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A06612<纳税人盖公章区>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10、不就地缴纳缴原因:分为“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内部辅助性二级分支机构”、“总机构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下设二级分支机构”、“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如有其它原因应写明情况。
11、“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不需要填报。
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清算所得税额
8
以前年度欠税额
9
其他债务
10
剩余财产(1-2-…-9)
11
其中:累计盈余公积
12
累计未分配利润
剩余财产分配
股东名称
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
投资额
分配的财产金额
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
13
(1)
14
(2)
15
(3)
16
…
17
…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7
免税收入
8
不征税收入
9
其他免税所得
1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1
应纳税所得额(6-7-8-9-10)
应纳所得税额计算
12
税率(25%)
13
应纳所得税额(11×12)
应补(退)所得税额计算
14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15
境外应补所得税额
16
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3-14+15)
17
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
计税
基础
(2)
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3)
资产处置
损益(4)
=(3)-(2)
1
货币资金
2
短期投资*
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
应收票据
5
应收账款
6
预付账款
7
应收利息
8
应收股利
9
应收补贴款*
10
其他应收款
11
存货
12
待摊费用*
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4
其他流动资产
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备案(申报)项目一览表

7 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所得税处理审核表
2011.3.31
8 残疾人就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报表
2011.3.31
9
财政性资金不征税审核备案表一 财政性资金不征税审核备案表二
2011.3.31
10 固定资产折旧费税前扣除比例核定表
2011.3.31
适用个人独资合伙企业
11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备案(申报)项目一览表
序 号 项目名称(上报表式) 企业上报分局时间 附送资料 1、对应以清单申报方式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 、汇总,并填制《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清单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分局,有关会计核 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2、对应以专项申报方式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企 业应逐项(或逐笔)填制《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分局,同 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各类资产损失证明材料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25号的要求上报)。 (1)《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备案表》; (2)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 究开发费预算;同时列明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预算费用; (3)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职务、工种 及专用仪器、设备清单;(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6) 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 报告等资料;(7)对已列入省级以上(含)科技、经贸行政部门的研究开发项目的还需提供各级 科技、经贸行政部门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立项文件)。(8)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 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 [2008]116号)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 额。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报送《研究开发费用项目加计扣除汇总归集情况表》、《企业研 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明细表》。 备注
2023修正版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1. 概述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是一份用于报告企业在会计年度结束时的所得税清算情况的表格。
企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清算,并填写相关信息在申报表中上报给税务部门。
2. 申报表的填写要求2.1 申报表的基本信息申报表的第一部分需要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税务登记号等。
确保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税务部门可以准确地识别和核对企业信息。
2.2 计算所得税申报表的第二部分需要进行所得税的计算。
在此部分中,需要填写企业的收入、费用、损益、税前利润等信息,并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所得税。
2.3 所得税抵免和减免如果企业享有所得税抵免或减免的优惠政策,需要在申报表的第三部分进行申报。
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以支持所得税的抵免或减免的申请。
2.4 其他相关信息申报表的第四部分用于填写与所得税清算相关的其他信息,例如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在此部分中,企业可以提供任何其他与所得税清算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3. 申报表的递交和审核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递交给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将对申报表进行审核,核对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如果税务部门发现申报表中有错误或疑点,他们将与企业联系,要求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或进行补正。
企业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或说明。
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签发税务清算证明文件,企业可根据证明文件支付相应的所得税款。
4. 申报表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的准确填写对企业非常重要。
以下是填写申报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准确性:填写申报表时,企业需要保证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
任何错误或不实的信息都可能导致税务部门的质疑和处罚。
- 完整性:申报表需要填写完整,不得有遗漏或遗失的信息。
任何遗漏或遗失的信息都可能导致税务部门的质疑和处罚。
- 及时性: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表。
山东省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表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注册地邮政编码
总分机构类型
分支机构层级
就地分摊缴纳类型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主管税务机关地址
主管税务机关邮政编码
下级分支机构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地邮政编码
总分机构类型
分支机构层级
就地分摊缴纳类型
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主管税务机关地址
主管税务机关邮政编码
纳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公章):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地邮政编码
总分机构类型
分支机构层级
就地分摊缴纳类型
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
备案有效期起
备案有效期止
总机构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地邮政编码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主管税务机关地址
主管税务机关邮政编码
上一级机构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10. 总机构征管主体:适用于上海,当备案的机构为总机构时必填,在“国税”、“地税”中单选。
特殊规则: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四、表单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
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表完整
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3.总分机构类型:分类标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总机构(注:在分支机构之下再设分支机构)。
4.分支机构层级:分类标准为二级、二级以下。
5.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填写,分类标准为按实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月平均额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季平均额预缴。
6.就地分摊缴纳类型:二级分支机构填写,分类标准为就地预缴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分支机构。
7.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2级分支机构填写。
分类标准为:(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8.各栏目填写规则:(1)所有备案纳税人,均需填写“备案机构信息”;(2)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均需填写“下级分支机构信息”;(3)备案机构为分支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4)备案机构为分总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下级分支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
9.纳税人除首次年度备案外,可只填写备案机构信息与需变更的信息,但应当在纳税人签章栏空白处做出简要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清算,并填写本部分以下内容
法律(行政法规)名称:
具体规定:
企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简单说明:
□企业因其他原因应解散或进行清算,并填写本部分以下内容
解散或清算的具体原因:
符合相应规定的依据和情形说明:附件来自: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管理编码
清算期起始时间
清算联系人
联系电话
清算原因及附送资料(在以下相应位置划“√”,并填写相关内容)
□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并附送企业章程复印件
□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并附送相关决议复印件
□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并附送有权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
4.本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一份由纳税人留存。
□其他附送资料
资料名称:
资料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纳税人(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填报说明:
1.清算期起始时间:填写企业实际终止生产经营进入清算期的日期。
2.清算原因:填写企业终止生产经营,进入清算的原因,列明属于《公司法》、《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情形,或者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情形。
3.其他附送资料是指除表中已列明的资料外,企业进行清算还须有权部门批准的批准文书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