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及补助发放表格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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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专享]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及补助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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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2Ak+22+1=2+15+c51mc+=m5=21c11+m++12+2+1++=212=2+1+2+1+2+2+22+32k+1+2
1 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申请表

份数 起始页县 退出村医
身份及工龄认定卷宗目录
附件 3-16
附件 3-6
1.工作经历应按时间段顺序填写,每一时间段必须填写 3 个以上证明人,证明 人指时任领导或同事等在该时段与本人有过工作接触的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 外),证明人信息必须详实、准确。 2. 工作经历只填任村医身份期间的经历,经历单位较多的可续接表格。
1) B2Ak+22+1=2+15+c51mc+=m5=21c11+m++12+2+1++=212=2+1+2+1+2+2+22+32k+1+2
联系 电话
住址
性别
姓名
工身 时 工作 作 份 任 单位 年 类 领
限别 导
工作 截止 时间
(年月)
证明人及相关信息
从事村医工作经历
离岗后 是否被 企事业 单位录
1) B2Ak+22+1=2+15+c51mc+=m5=21c11+m++12+2+1++=212=2+1+2+1+2+2+22+32k+1+2

胶州市老年乡村医生补助信息公示表【模板】

胶州市老年乡村医生补助信息公示表【模板】
胶州市老年乡村医生补助信息公示表
根据
本次公示自
若对信息有异议,请实名向
胶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工作开始年月
工作年限
村卫生室名称
备注
1
王志贞

1947.2
****************
1970.1
13年
铺集镇鹿家村卫生室
工作年限有误,有两段执业经历
2
魏凤花

1947.2
****************
外地执业
11
赵启俊

1951.3
****************
1964.8
9年
里岔镇前朱陈沟村卫生室
外地执业
12
朱学兰

1953.9
****************
1970.2
9年
里岔镇良乡村卫生室
外地执业
外地执业
8
王玉香

1952.5
****************
1968.3
5年
诸城市辛兴镇刘家小庄村卫生室
外地执业
9
王志英

1952.8
**********604X
1968.6
9年
诸城市辛兴镇中王家屯村卫生室
外地执业
10
张淑英

1949.2
****************
1965.3
9年
洋河镇张家村卫生室
1966.6
2年
铺集镇南朱郭村卫生室
工作年限有误,为1年11个月
3
台建臣

1947.3

乡村医生身份和补助年限认证申报材料

乡村医生身份和补助年限认证申报材料

附件 2:X 县乡村医生身份和津贴年限认证申报材料户籍所在地: _____县(市、区)______乡(镇、办事处)姓名: ______________性别: 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现住址: ________县(市、区)_______乡(镇、办事处)________村(居委) ______号—1 —材料目录序号名称份数1 X 县乡村医生身份和津贴年限认证申请表(附表 1)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始物证材料复印件、照片资料 (附表 2)3 X 县乡村医生身份和津贴年限认证工作承诺书(附表 3)4 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附表 4)5 未曾经被企事业单位录用证明(附表 5)6 无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者辞退证明(附表 6)7 证明人证明材料(附表 7)8 X 县 ( 级) 乡村医生身份和津贴年限认证工作公示表 (附表 8)9 村(居)委会乡村医生认证公示确认件(附表 9)10 X 县 60 周岁及以上乡村医生身份和津贴年限认证工作公示结果确认表(附表 10)11 X 县在岗乡村医生申请离岗审批表(附表 11)—2 —附表1:X 县乡村医生身份和津贴年限认证申请表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执业经历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意见乡镇认定小组初审意见县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性别县乡(镇)联系电话执业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累计执业时间:年同志累计执业时间同志累计执业时间出生年月村月年年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半身照片证明人本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月,应津贴年限年。

盖章:年月日月,应津贴年限年。

盖章:执业地点—3 —年月日注:此表一式 4 份。

附表 2:正面反面—4 ——5 ——6——7 —X 县乡村医生身份和津贴年限认证工作承诺书姓名原执业单位个人承诺基层认证小组承诺出生年月本人所提交的乡村医生身份和津贴年限认证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可靠,无虚假行为,愿对所提供的物证、人证等资料承担一切责任。

大埔县农村已离岗赤脚医生申报生活困难补助人员情况公示表

大埔县农村已离岗赤脚医生申报生活困难补助人员情况公示表

1937年6月8日 1956年11月8日 1944年12月13日 1957年10月19日 1942年5月3日 1950年9月13日 1946年9月3日 1951年5月22日 1944年6月18日 1941年10月20日 1951年5月5日 1955年10月13日 1944年6月13日 1955年8月12日 1940年5月27日 1956年8月7日 1956年12月7日 1948年2月10日 1945年3月15日 1945年5月24日 1947年9月24日 1937年7月26日 1957年3月18日 1945年5月6日
1995 198412 199006 1995 1970 197603 1989 199512 199512 198408 199512 1995 2012 1986 1985 1995 19871020 1985-1995 1995 1985 1981 1983 198512 200509
填制单位(盖章):
1936年12月24日 1952年5月9日 1948年11月1日 1947年9月21日 1948年8月15日 1950年6月24日 1957年9月10日 1957年8月3日 1944年7月25日 1931年2月27日 1945年11月25日 1957年11月14日 1950年4月20日 1933年7月30日 1956年3月9日 1945年8月29日 1947年11月26日 1953年6月15日 1944年10月12日 1943年03月10日 1957年07月10日 1944年9月9日 1950年10月15日 1935年6月29日 1935年7月7日 1940年8月10日 1935年2月3日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学历
证明文件类型
工作起始时间 离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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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及补助发放表格式样

附件3-2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身份及工作年限认定申请表附件3-6附件3-7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9退出村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取证材料登记表县(市、区)认定工作小组(盖章):附件3-10无刑事犯罪的证明兹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民,男(女),身份证号:,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XX乡镇派出所(加盖公章)年月日注:刑事犯罪情况不清楚的人员需提供此证明附件3-11证人承诺书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证人证词证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现住址证明内容我与被证明人系关系。

我证明被证明人于年月至年月,在工作。

另有、可以证明。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手印)年月日说明: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工作单位的时任领导或同事等在该时段与本人有过工作接触的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人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应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附件3-13调查笔录调查时间:年月日地点: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调查内容记录:被调查人签字:(手印)调查人签字: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公章)年月日附件3-14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核实表备注:请在□内打“√”,本表一式二份,申请人、县各持一份。

附件3-15滁州市来安县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卷宗封面县(市、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别:□本地□跨省、市、县附件3-16滁州市来安县退出村医身份及工龄认定卷宗目录。

安徽省村医到龄退出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

安徽省村医到龄退出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

安徽省村医到龄退出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1安徽省退出村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及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为认真做好退出村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及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卫基层〔〕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认定原则第一条县乡联动,以县为主。

县(市、区)政府是落实退出村医生活补助的责任主体。

认定工作以县(市、区)为主体,乡镇(街道)为基础,明确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确保认定工作平稳顺利。

第二条尊重历史,公开公正,客观真实。

认定工作要尊重历史,凡县级以上政府及卫生等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发放的证书、留存的资料等均可作为认定依据。

认定政策、操作过程、信息采集及资料审核等要公开透明、公正真实、客观全面。

第三条物证为主,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

以物证为认定的第一依据,在物证不全或难以认定的情况下,组织上经过调查取证,并参考证言证词,作出认定结论。

物证是指组织上保存的档案或个人持有的有效原始资料等,如县级及其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文件资料,村卫生室执业许可证及其登记表格,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花名册或登记表,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凭证(资料),村医的从医资质证书、聘用证书、培训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能够证明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原始材料。

调查是指各级退出村医生活补助专项工作机构组织进行的调查与取证。

人证是指为村医的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提供的证言证词。

人证对象为:村医工作的原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村卫生室所在乡镇的卫生院的时任领导、医务人员或其它知情人员(不少于 4人,其中具有单位出具公职身份证明的不少于2人)。

第四条积极稳妥,稳步推进。

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坚持成熟一批、审查一批、公示一批、发放一批,实行建档立卷、动态管理,确保经过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均能享受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教育疏导工作。

村医退出和养老补偿方案

xxxxxx村医退出及养老补偿实施方案乡村医生承担着我县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初级医疗诊治服务,是农牧民群众的健康守护人。

长期以来,乡村医生时刻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根农村、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为我县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农牧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的提高与乡村医生老龄化、服务能力低下的矛盾日益突显,为切实解决好这一主要矛盾,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国卫基层〔2013〕1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原因,乡村医生的身份、收入、养老等权益均未得到合理保障,导致村医队伍建设困难重重,后继乏人。

通过村医退出和养老补偿工作,对达到退出条件的村医按照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偿,对仍继续从事村医工作的,明确为编外聘用人员身份,按照《xxxxxx基层医疗机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通过明确村医身份,提高收入待遇、落实养老保障、订单式培养等综合措施,逐步实现村医的新老交替,达到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积极性,促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一)退出形式(1)到龄退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工龄满25年的乡村医生应全部办理退出村医岗位。

(2)主动退出:未达到上述规定年龄的乡村医生主动申请选择退出村医岗位,经同意退出后将不再批准其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3)清理退出:对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人员、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和不服从安排的乡村医生,由县卫健委予以清退。

(5)违纪辞退:对自动脱离乡村医生岗位6个月以上的、违反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乡村医生,取消其上岗资格,不再享受任何补助政策。

XX县到龄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XX县到龄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XX县到龄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全县到龄离岗乡村医生落实生活补助制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补助对象(一)在XX县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可给予补助。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含赤脚医生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之一,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受聘在村卫生室依法执业连续满10年以上,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到龄离岗的乡村医生。

(二)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不列入补助对象范围。

1.本方案实施前已经去世的;早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离岗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的;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辞退、解聘、开除的;离岗仍擅自非法行医的;弄虚作假取得资格认定或工作年限认定相关资料的,不纳入补助对象范围。

2.曾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10年以上,现已离岗但未到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乡村医生,暂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待到龄后按程序申请办理。

三、补助标准及说明生活补助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按年直拨到补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

(一)到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满10年,按认定工作年限分段补助: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50元;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7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二)补助对象在政策执行期间去世的,按照1年期的补助金额给予当年补助。

(三)在岗到龄乡村医生本次执行到龄即退政策,并按要求给予生活补助。

到龄乡村医生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返聘的,返聘期间工龄不另计算。

(四)乡村医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户籍迁移,在两地均从事村卫生室工作的,其乡村医生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补助由现户籍地负责办理、发放。

(五)县外乡村医生因国家或省移民等政策因素迁入本县,且符合本通知相关条件的,可在现户籍地申请补助(其工作年限只计算在本县内工作年限)。

威远离岗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申请表

镇人民政府
审批意见
经查证,该同志符合《威远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离岗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领取条件,累计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为年,同意生活补助元/月。
审核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审核单位(盖章):年月日
县卫生健康局审批意见
经查证,该同志符合《威远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离岗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领取条件,累计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为年,同意生活补助元/月。
证明人
有效从业
证件
证件名称
发证机关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医师资格证书□
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乡村医生执业证□
其他证件:
养老保险
参保
参加养老保险情况
是□ 否□
养老保险种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
个人全额缴纳□单位缴纳□
领取养老保险金情况
是□否□
郑重承诺: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无误,如信息虚假或隐瞒,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手印):
年月日
村卫生室

村委会
意见
负责人签名: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镇(中心)卫生院审核
意见
经查证,该同志符合《威远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离岗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领取条件,累计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为年,同意生活补助元/月。
审核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审核单位(盖章):年月日
审核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审核单位(盖章):年月日
注:1.同时提交以下资料(1)个人书面申请(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3)组织证明材料(4)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5)不少于3人的证人证明材料。(提交原件用于审核)2.申请表中证明人与材料证明人一致,即执业所在地同期镇(村、组)负责人或卫生院负责人。3.所有材料(含复印件)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均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XX市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申报表

XX市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申报表
镇(街道)村(社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入党时间
身份况
任职年限
正职
副职
本人申报
签字
申报人:
年 月 日
村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审定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申报对象:任职时间满一届(或3周年)及以上的正常离任村干部;
2、“任职简历”栏要写清在村工作的起止年月、所任职务、证明人等;
3、申报人要在“本人申报签字”栏签字承诺,确保上报信息的真实性。比如:可填写“本人申报材料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
4、此表一式三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镇(街道)各一份。
5、如本页未能说明,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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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
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身份及工作年限认定申请表
附件3-6
退出村医生活补助申领表
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承诺书
退出村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
取证材料登记表
县(市、区)认定工作小组(盖章):
无刑事犯罪的证明
兹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民,男(女),身份证号: ,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XX乡镇派出所(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刑事犯罪情况不清楚的人员需提供此证明
证人承诺书
证人证词
证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现住址
证明内容
我与被证明人系关系。

我证明被证明人于年月至年月,在工作。

另有、可以证明。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手印)
年月日
说明:
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工作单位的时任领导或同事等在该时段与本人有过工作接触的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人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应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调查笔录
调查时间:年月日
地点:
调查人:
记录人:
被调查人:
调查内容记录:
被调查人签字:(手印)
调查人签字:
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3-14
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核实表
备注:请在□内打“√”,本表一式二份,申请人、县各持一份。

附件3-15
滁州市来安县
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身份
和工作年限认定
卷宗封面
县 (市、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别:□本地□跨省、市、县
附件3-16
滁州市来安县
退出村医
身份及工龄认定卷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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