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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行小企业信贷风险的重点、问题及对策

浅析农行小企业信贷风险的重点、问题及对策
( 一) 从 主 营业 务来看
产 品主要 是服装 、 皮具 、 玩具 、 家具 等技 术含 量不 高、 进入 门槛较低 的行业 , 又容 易受 到外 汇 、 贸易 壁垒 、 销 往 国国内环境及 行业 标 准等影 响 。 其次, 看集 中稳定 度 。企 业上 下游 客户 为集 中还是 分散 , 合作稳定 长久还 是 随意灵 活 。这一 般 是 由其产 品特点决定 的。上游 分散 , 一般 是在 专 业市 场购买 原材 。下游分 散 , 一般是 对广 大消 费者 零售 经 营或 由于产 品用 途 特 殊性 、 单价 高 、
( 二) 从上 下游客 户 来看
对 应企业 性质 , 分 为 大陆 、 港 台、 外 国法人或 自然 人控股 企业 。须 关 注借款人 关联 情 况 、 资金
用途 、 资信状况。股东人行征信有 不 良信用记
录, 核实原 因并审 慎准入 。对于 港 台及外 国人 控
股企业 , 关注其贷款用途 、 资金流和货物流 , 防止 我行信贷资金被挪用、 难 以有效监控 。
保方面, 某些担保公 司存在虚假出资、 财务情况 不真实、 主 营业 务不 明晰 、 发放 过 桥贷 款 或包 装 某些客户后为其提供担保而套取银行 资金等 的
行为。
( 三) 社 会 配套制度及 服务 风险
限、 担保方式 , 掌握他行对其信贷政策条件和变
有人 婚姻 状态 变更或 公 司发生合 并或分 立 , 国家 房 地产 政策 等 均影 响抵 押物 变 现 能力 。保 证 担
大) , 对于主要依靠银行 融资发展 的企业 , 其资
产、 销售 、 融 资规 模 是否 匹 配 可对 其 经 营稳 定 性 和前 景 进 行判 断 和 预估 , 同 时关 注融 资银 行 、 期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制度管理规范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制度管理规范
信贷制度管理规范
信贷管理部
主要信贷制度介绍
(一)中国农业银行信贷制度管理规范 2013 (二)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基本规程2007年 (三)中国农业银行担保管理办法 2007年 (四)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办法2014 (五)2014年信贷政策指引 (六)中国农业银行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2013 (七)中国农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2014 (八)中国农业银行用信管理办法2012 (九)中国农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2012
负责拟定和维护各项风险管理 相关制度,如组合管理、评级 、分类、约期管理等制度。
各客户部门
负责拟定和维护本部门职责范 围内的信贷产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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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部门职责
特殊资产 经营部
负责拟定和维护不良信贷资产 处置相关制度。
说明:1.一级分行内设部门信贷制度管理职责比照总行相关 部门。 2.有条件的行也可由信贷管理部门集中统一拟定本行辖内信 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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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信贷制度制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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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信贷制度制定流程
立项Leabharlann 起草审查 审批 发布执行 评价
修订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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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信贷制度立项
立项申报-基本制度与基本规程类、管理办法与规定类制度
5 提交行领导 提交内控 审批、发布 与法律合 规部门审 查 4
3 2 1 内控与法 律合规部 (立项申请表) 门组织发 起 制度起草 部门制定 立项计划 提交信贷 管理部门 初审
信 贷 制 度 与 信 贷 政 策 区 别
信贷制度: 注重的是行为规范,微观层面的内容居多,具体性、 强制性和稳定性特点比较明显
信贷政策: 注重的是实施策略,宏观层面的内容居多,原则 性、导向性和灵活性特点比较明显

农行信贷ppt课件

农行信贷ppt课件
农行信贷ppt课件
目录
• 农行信贷业务概述 • 农行信贷产品与服务 • 农行信贷风险管理 • 农行信贷业务案例分析 • 未来展望与建议
01
农行信贷业务概述
农行信贷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农行信贷是指农业银行向农户、 农业企业等提供的贷款服务,旨 在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 。
特点
农行信贷具有政策性、季节性、 风险性等特点,需要针对不同客 户群体和项目需求制定个性化的 贷款方案。
详细描述
农行与当地一家大型农业企业合作,为其提 供中长期贷款,用于扩大种植基地、引进先 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产量和质量。同时,农 行还为企业提供金融咨询和理财服务,帮助 企业优化资金使用,降低财务成本。通过这 一合作,企业迅速成长为行业领军企业,带
动了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
成功案例二:助力农业科技创新
详细描述
农行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信贷政策和制度, 明确贷款的条件、流程、审批权限等方面的 规定,并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确保制度的 执行和落实。同时,还需要建立风险预警机 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信贷风险,降低 风险的发生概率。
信贷风险处置与化解
总结词
信贷风险处置与化解是农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必要环节,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化解和 减少信贷风险带来的损失。
05
未来展望与建议
加强政策支持与监管指导
政策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领域的政策扶持力 度,为农业银行提供更多的政策优惠 和资金支持,降低其信贷风险。
监管指导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业银行的监管力 度,规范其信贷业务操作,提高信贷 风险防范意识。
创新农行信贷产品与服务模式
产品创新
农业银行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特点,开发更多具有 创新性和针对性的信贷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银监会于2月12日发布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以下简称《个贷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总行根据银监会的监管要求,结合我行原《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农银发〔2009〕430号,以下简称原规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本次修订所遵循的原则一是全流程管理原则。

办法修订严格贯彻全流程管理的原则,从贷前调查、审查、审批、到用信、支付、贷后管理直至贷款收回,每一环节都有具体要求与规定。

二是遵循诚信申贷原则。

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实事求是,依据真实、合规、合法、合理的消费或生产经营需求申请贷款。

三是协议承诺原则。

要求借款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贷款用途合法合规性,资金支付方式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承诺。

四是实贷实付原则。

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的个人贷款,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划转应遵循实贷实付原则。

五是贷放分控原则。

个贷业务流程遵循部门或岗位分离的原则,不仅要“审贷分离”,而且要“贷放分离”,调查、审查、用信及支付都应实行部门或岗位分离,以规范操作、防控风险。

六是贷后管理原则。

继续强调贷后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贷后管理职责和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贷款后评估管理改变“重贷轻管”的做法。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一)关于支付管理相关规定。

根据银监会《个贷办法》要求,本次修订专门增加了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关于“支付管理”的内容,同时对合同签订、放款审核、资金支付等条款做了修订。

一是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业务按现有信贷流程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办理;二是对于消费类贷款中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三是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四是对于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如农副产品收购、中药材收购、废品回收等,按常规判断需采取现金支付的交易,可以在贷款额度中给予借款人合理的自主支付额度;五是贷款额度中超过上述允许的自主支付额度的部分和其他个人贷款应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六是总行将在合同中设计详细的支付条款,明确自主支付额度和受托支付额度。

农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现状与应对策略

农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现状与应对策略

农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现状与应对策略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业银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农村金融机构之一,承担着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使命。

信贷业务是农业银行主要的盈利业务之一,也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由于农村经济的特殊性和农户的信用状况参差不齐,农业银行信贷业务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农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工作面临新挑战。

传统的信贷风险控制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如何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提高信贷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成为了农业银行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对农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当前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以期为农业银行提升信贷风险控制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问题提出在农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信贷风险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农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目前,农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和解决。

由于农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范围广泛,涉及到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客户,信贷风险的种类和程度也各不相同,如何有效识别和评估各种风险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农业银行在信贷业务中往往会面临信息不对称、抵押品抵押不足和借款人信用不佳等问题,这些都会增加信贷风险的发生概率。

农业银行在信贷风险控制中还存在一些内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以及外部合作不密切等问题,这些都制约了信贷风险的有效控制。

如何有效应对农业银行信贷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1.3 研究意义农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是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银行贷款业务的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农业银行面临着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的信贷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加强对农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研究与分析,不仅有助于提高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保障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还有利于提升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切实做好信贷风险控制基础工作,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档案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相关信贷综合制度和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农业银行提供、管理、收回各类信用全过程的真实记录资料,包括客户和担保人基础资料、贷后管理资料、法律文件和信贷运作资料的纸质和电子档案;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是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原则;三是方便实用原则;四是保密性原则;五是规范管理原则;做到原始资料账册化,资料内容标准化,档案移交制度化,档案管理电子化;第四条下级行的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行信贷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信贷业务管理行和经营行应以客户为单位建立信贷业务档案,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统一管理,及时将档案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电子档案移交信贷业务档案库归档;第六条信贷业务档案库的设立及管理员职责;一信贷业务经营行应在信贷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设立信贷业务档案库,配备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管理信贷业务档案;具有非低风险信贷业务审批权的分理处视同经营行;二信贷业务管理行应在档案管理部门设立信贷业务档案库,配备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管理本级行内部运作形成的信贷资料档案以下统称本级行信贷运作档案,包括本级行信贷决策所依据的有关资料、本级行信贷决策产生的有关资料、向上级行的报备报批材料及上级行批复;承担经营职能的管理行参照经营行模式管理全部信贷业务档案;三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职责;信贷业务档案库负责审核、接收相关部门移交管理的信贷业务档案资料,并对入库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把关;按照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求规范管理入库档案;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好档案保密工作;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有权对相关机构和部门的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七条信贷部门职责;信贷业务档案形成后、移交档案库前,信贷部门负责收集管理信贷业务档案;信贷部门要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职责,对所管理信贷业务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营行客户部门职责;客户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客户和担保人基础资料、贷后管理资料、法律文件等信贷业务档案;客户经理负责收集整理所经办业务的信贷资料,将已审批或发放信贷业务的资料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交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统一归档管理,不得长期留存信贷资料原件;抵押物他项权证、产权证明书、保险单、质押权利的证明、有价单证等重要物品原件应于收件当日移交会计部门现金库管理,纳入表外科目核算;不良贷款按规定移交给风险资产经营管理部门或其他专业不良贷款经营管理部门后,由该部门履行客户部门档案管理职责;没有非低风险信贷业务审批权、履行客户部门职责的支行或分理处视同客户部门,管理信贷业务档案;客观上不具备向上级行移交信贷业务档案条件的,经一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和办公室批准,可设立临时信贷业务档案库,落实专人统一管理信贷业务档案,年后40个工作日内将已结清或核销的信贷业务档案资料移交上级行;经营行直接审批的信贷业务,可将客户和担保人基础资料原件作为各环节决策资料;经营行报上级行审批的信贷业务,客户和担保人基础资料原件仍留经营行客户部门,需要上报的基础资料由经营行调查人员复印并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二经营行信贷管理部门职责;经营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行信贷运作档案;其业务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级行信贷运作档案资料,月后10个工作日内交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统一归档管理;三管理行信贷部门职责;管理行信贷运作档案由审查部门负责,落实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特事特办业务在总行层次的信贷运作档案年中由客户部门负责收集管理;贷审会审议信贷事项的运作档案年中由贷审会办公室负责收集管理;信贷运作档案于年后40个工作日内统一移交信贷业务档案库归档;第八条信贷管理系统是信贷电子档案的主要档案库,信贷部门要严格执行信贷管理系统相关管理规定,确保信贷电子档案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保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在时间和内容上的统一性;第三章信贷业务档案内容第九条信贷业务档案资料分为三类:客户、担保人基础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件;本级行信贷运作档案资料;贷后管理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件;第十条客户、担保人基础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一客户基本资料;客户和担保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法人授权书为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验资证明;公司章程;各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贷款卡及查询资料;客户印鉴卡,董事会成员、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的签字样本等;二业务资料;客户信贷业务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董事会同意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决议;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复;项目水、电、环保、消防、规划和土地等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进口合同、销售合同或代理进口协议等;三担保资料;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董事会同意提供担保决议;共有人同意抵质押书面证明;有权机关办理的抵质押登记,抵质押物清单及评估报告;抵押物他项权证、产权证明书、保险单等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原件入会计部门现金库保管等;四信贷业务承诺函、意向书、合作协议,主从合同、借据等;五其他综合及单项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信贷业务资料及辅助资料;第十一条本级行信贷运作档案资料包括:一本级行信贷决策所依据的有关资料;开户行负责人签署同意进行调查的客户信贷业务申请书复印件,客户及担保人基本资料、业务资料、担保资料复印件;经营行直接审批、以原件作为内部运作材料的,相关基础资料不重复保存;有权审批行受理上报业务的,决策依据资料还包括申报行的请示报告文件、调查报告、审查报告、有权审批人签字的贷审会审议表、主责任人名单表等;其他综合及单项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及辅助资料;二本级行信贷决策产生的有关资料;1.评级、调查资料,包括客户基本情况调查表、信贷业务调查表;客户信用等级测评资料;信贷业务评估报告;保证人担保能力、抵质押物担保能力调查的相关资料;调查经办人和调查主责任人签字的信贷业务调查报告等;2.审查资料,包括信贷业务审查表、信贷业务法律审查表,审查经办人和审查主责任人签字的信贷业务审查报告等;3.贷审会审议、审批、报备资料,包括会议记录本、贷审会投票表决表、会议纪要、行长签字的审议表、批复、主责任人名单表等;三向上级行的报备报批材料及上级行批复,包括信贷业务报备表及报告、上报有权审批行的请示报告文件、有权审批行的批复等;四不良贷款认定资料,包括申报行的请示报告、对应的贷款风险分类认定表、不良贷款认定审批表、损失类贷款的内部确认材料或外部证明材料、审查报告、贷审会审议表没有设立贷审会的支行可以不提交贷审会审议表;本行的审查报告、贷审会审议表、会议纪要、批复等;五核销资料,包括呆账核销审批呈报表、申请报告、呆账形成原因及责任的审计报告、责任人处理文件;按规定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内部审查、审批材料等;核销申报审批材料的管理执行核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于年后40个工作日内统一移交信贷业务档案库归档;六风险预警信号处理资料,包括经营行上报的风险预警信号处理表、审批行信贷管理部门或客户部门组织研究制定的风险化解措施方案、主管行长审批同意的批件等;七其他综合及单项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及辅助资料;第十二条贷后管理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一经营主责任人、管户主责任人、风险监控主责任人名单,重点管理客户的客户经理组名单,贷后管理方案及贷款台账;二贷后检查材料:按规定填制的贷后管理台账、信贷业务发生后首次跟踪检查表及限制性条款落实情况报告;日常检查形成的信贷业务发生后定期检查表及检查分析报告,项目法人贷款填制项目贷款检查表;客户、担保人的各期财务报表;贷后管理检查表按客户及所附专题报告说明等;三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的资料,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资料;四风险预警信号处理表及报告,化解措施方案,处理情况报告;潜在风险客户退出方案;五信贷业务到期处理材料:向借款人发出的贷款到期通知书,会计部门填写的还款凭证;贷款展期的,有借款展期申请书,担保人同意担保展期的书面证明,经营行信贷业务展期决策各环节的运作材料,展期备案材料,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等;六有问题信贷业务处理材料:在诉讼时效内和保证期间内取得借款人、保证人签名的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贷款风险分类认定表、不良贷款认定审批表及相关认定资料;事实风险客户退出方案,不良信贷资产清收、盘活、保全方案及组织实施情况报告;通过法律程序起诉、裁定、以资抵债、保全的有关资料等;七信贷业务总结评价报告;八信贷管理系统中相关电子档案资料完整性情况说明;九其他综合及单项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及辅助资料;第十三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内容执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农银办发2003481号、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农银办200158号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第四章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求第十四条信贷业务档案的整理、移交和归档;一信贷业务档案的整理及移交;信贷部门经办人员要按信贷业务档案内容的分类要求对档案资料逐笔整理、排序、组卷,编制归档目录,及时移交;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要及时对相关部门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入库;建立目录索引,记录信贷部门移交的信贷业务档案资料,审核确认移交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并与移交人员共同在移交档案目录一式两份,各留存一份上签字;二信贷业务档案的归档;档案资料归档要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1.立卷、建档要求:档案资料要按户编号建档,专盒或夹保管,标明客户全称和立档时间;档内有多笔业务的,要按笔立卷,以信贷业务审批时间排列卷号;卷内资料按照信贷业务档案内容的分类要求进行排序;客户基本资料可以归集后独立组卷,作为首卷;授信、最高额抵押担保作为单笔业务立卷;2.目录、标注要求:以方便检索为目的,分层次建立三级目录;一是建立档案库客户目录,检索定位到客户层次,法人客户及个人客户分开编目;二是以客户为单位建立档案目录,检索定位到单笔业务,档案目录应包括客户名称、卷号、卷名包括审批时间、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并注明卷与卷之间的从属关系;三是建立卷内目录,检索定位到具体业务资料;3.装订要求:已结清信贷业务要按卷装订成册,以运作程序及资料形成时间编制页码;4.与房地产开发商、汽车经销商等合作批量办理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可以将合作协议项下客户归集建立总档,以客户名称、审批发放时间建立总档目录,以具体客户为单位建立分档,分档参照立卷、建档要求管理;其他个人客户信贷业务逐户建档;5.贷款台账等难以逐户归档的信贷业务档案以及核销客户档案等重要档案另柜存档;贷审会投票表决表、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本等贷审会档案,以会次装订成册,逐年建档;本级行直接经营的信贷业务,其信贷运作档案归入客户档案管理;经本级行贷审会审议、下级行经营的信贷业务,其本级行信贷运作档案作为贷审会档案附件归档;第十五条信贷业务档案的借阅;一内部人员借阅信贷业务档案;借阅本人经办业务资料的,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负责登记借阅人员名单、时间、借阅内容和借阅用途,借阅人签字确认;因工作需要借阅他人经办业务资料的,应由借阅人出具借条,并由借阅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借阅;借阅的档案不得涂改、圈划、复制、拆散原卷册,用后必须及时归还;二外部人员借阅信贷业务档案;信贷业务档案要严格保密,原则上不对外借阅;当出现经济纠纷、案件等情况,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需查阅、影印时,必须持有协助查询通知书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书,以及查阅人工作证明;查阅时,本行应有专人在场陪同,严禁将原件借出;第十六条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变动离岗的,应对信贷业务档案收进、移出、销毁情况予以书面说明,待接管人员到位,办结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信贷业务档案资料办理移交手续,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监交;第十七条档案库房建设及档案存放;档案库房要按照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银发2000135号的相关要求设置;档案库应配置相应铁柜和防盗、防火、防强光、防潮湿、防虫蛀等方面的设施;第十八条档案保管期限;信贷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短期保管、长期保管和永久保管;短期保管的信贷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5至10年:短期信贷业务到期结清的,其信贷业务档案再保管期限为至少5年;中长期信贷业务到期结清的,其信贷业务档案再保管期限为至少10年;长期保管的信贷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至15年:信贷业务到期时未结清,其后以现金或以资抵债方式收回的,短期信贷业务档案再保管期限为至少10年,中长期信贷业务档案再保管期限为至少15年;永久保管的信贷业务档案:信贷业务到期未结清、至今未收回的包括已核销的信贷业务,其信贷业务档案要永久保管;第十九条信贷业务档案的销毁;对超过保管期、需要销毁的信贷业务档案由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提出并慎重鉴定,编制销毁清册,经办公室、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行长审批后,送专门文件销毁单位或指定造纸厂进行销毁;档案销毁须由监销人员现场监督;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和办公室、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时在留存销毁清册上签字备查;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有另行规定的,应同时执行,禁止擅自销毁档案;第二十条信贷管理系统电子档案信息的保管和利用,执行信贷管理系统相关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各级行要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设立信贷业务档案库集中统一管理信贷业务档案或未按规定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形成风险的,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信贷业务的档案原则上要按本办法进行补充、整理、完善和归档;新发生信贷业务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第二十三条各一级分行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境外分行及公司在参照本办法基础上结合当地监管机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总行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客户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银函19991059号同时废止;。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农银发“2021”234号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中央直属分行:为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担保管理,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总行对原《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农银发“1997”221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管理部)。

圈地:1.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2.《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二○○七年八月九日附件1:(回复文件)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证担保第一节保证人条件第二节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第三节保证担保额度核定第四节保证担保的设定第五节保证担保设定后的管理第三章抵押担保第一节抵押物条件第二节抵押人提交的材料第三节抵押物价值和抵押率的确定第四节抵押担保的设定第五节抵押担保设定后管理第四章质押担保第一节质押财产的条件第二节出质人应当提交的材料第三节质押财产价值和质押率的确定第四节质押担保的设定第五节质押担保设定后的管理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目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担保管理,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促进业务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信人在农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应当提供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信用方式有权核批行同意采用信用方式的除外。

第三条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被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前述担保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原则上,中国农业银行只接受连带责任担保。

第五条信贷业务的担保遵循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实现性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自营本外币信贷业务。

小企业简式快速贷

小企业简式快速贷

小企业简式快速贷
出台目的:
适应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需要,方便快捷地服务小企业客户。

产品定义:
指农业银行面向小企业办理,落实全额有效抵(质)押、保证担保等受农行认可的担保形式的前提下,审批速度快的一系列信贷业务产品。

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贴现、保函、信用证等信贷产品。

产品优势:
1.担保灵活:可接受抵押、质押等方式。

2.审批快捷:为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大幅提高审批效率,资料齐全情况下,审批时间一般为一周。

3.利率优惠:农行推行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普惠利率优惠政策,大幅减轻企业负担。

产品要点:
抵押率:一般为60%,最高可达70%。

授信额度:采用抵(质)押担保的,单户信用总额最高为3000万元;采用保证担保的,单户信用总额最高为1000万元。

担保要求:
1、抵押方式: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清晰的居住用房地产和商用房地产(含商铺、宾馆酒店、写字楼、工业厂房)抵押;
2、质押方式:出质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存单、凭证式国债、银行票据质押;
用途和期限:贷款和保函业务期限原则上在1年(含)以内,其他业务(包括贸易融资、票据承兑、贴现、信用证等)期限原则上在180天(含)之内。

贷款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本按约还息。

适用对象:
1.小型企业;
2.证件齐全,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3.在农行开立结算账户;
4.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5.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高管等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已整改;
6.能够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
7.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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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含)以下的企业; ②或授信总额3000万元(含)以下和年销售额8000万元
(含)以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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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小企业信贷业务后,若客户资产规模超5000万元 或销售收入超8000万元,但授信总额未超3000万元的, 仍适用新修订的小企业办法。
以下客户不适用小企业办法: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项目法人; (三)集团成员企业(集团合并指标符合上述标准的 仍适用本办法)。 (四)存量大中型企业客户由于生产经营恶化、规模 缩小而符合小企业客户标准的,不得认定为小企业, 贷后管理工作仍由原客户部门进行。
本次修订力求从小企业业务的实际出发,做到为小企业信 贷业务“量身定做”制度办法,把握好小企业经营发展的 特征,在做好风险防控基础上,不断满足小企业客户多样 化的信贷需求。
2
企业信贷业务解析
(一)小企业的基本特征为规模小,主要表现在资 产规模、销售收入、从业人数等方面。原办法对这3 个指标的规定基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已不能适 应当前业务发展需要。
11
企业信贷业务解析
(2)公式测算法
采取本办法须提供经审计且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 本办法适用于经营期已满2个会计年度并能提供2个完整会计年
度财务报表的小企业客户。
农业、工业、商业、建筑安装、综合类客户:
T=(E×L-De)×K+C
其中: E为客户上年度有效净资产总额;L为客户负债与权益最 高控制比率,根据小企业的行业可接受值确定;K为客户额度调 节系数(计算方法与《中国农业银行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 中的法人客户授信额度理论值测算方法相同);De为客户报告 期负债总额;C为客户报告期在农业银行的信用余额。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 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 的通知》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创新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
1
企业信贷业务解析
本次小企业办法的修订工作,充分考虑了小企业信贷业务 的特点,结合我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目前的发展状况,在符 合外部监管要求和相关政策制度基础上,围绕促进发展和 风险防控两条主线,对办法适用范围、授信管理、担保管 理、业务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改进。
新办法根据目前小企业规模分布特点和我行业务发展 状况,重新调整了本办法适用的小企业客户范围,根 据授信规模结合资产总额、年销售额来划分周期短,平均寿命在3-5年; 抗风险能力弱,宏观经济及当地市场的变化,都会 对其生产经营甚至生死存亡产生重要影响。
要求同时追加小企业客户主要投资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仅限于主要投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 的客户)。
5
企业信贷业务解析
(四)公司财务管理较混乱,财务报表不规范。企 业缺乏相对独立、规范的财务部门,企业与股东个 人资产、收入等方面没有明确界限,公私混用较为 常见,为避税而改动报表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财 务报表一般不能反映真实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新办法明确小企业信贷业务主要用于解决小企业生产 、经营过程中周转性、季节性、临时性的流动资金需 要,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对采用全额房地产抵押担保方式的小企业客户,可办 理最长不超过3年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信用等级 AA级(含)以上且采用全额房地产抵押担保方式的小 企业客户,可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的固定资产贷款 。
新办法规定低信用风险信贷业务和简式快速贷款业 务可免评级,加快小企业业务的办理速度。
为提高办理效率,新办法对小企业信贷业务流程进 行了调整和优化,如要求执行“一次调查、一次审 查、一次审批”流程,明确评级授信可与用信一并 进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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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贷业务解析
新办法的小企业标准为: ①单户授信总额3000万元(含)以下和资产总额5000万
企业信贷业务解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支行
2019 年12月
企业信贷业务解析
外部环境变化
2019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宏观经济环 境的不利变化对小企业经营造成较大压力。为缓解小 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银监会、人民银行相继发文,强 调进一步创新小企业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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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贷业务解析
(三)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制度体系不成熟。小 企业一般执行家长制管理,大小事宜都由企业主负 责,业务决策不经过规范的流程,企业发展与股东 经营能力、综合素质、家庭、健康状况高度相关。
新办法规定小企业客户的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投资人、实 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有涉黑、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 的,不得对其办理信贷业务,如已办理,须限期收回。
6
(五)小企业担保能力较弱,鉴于小企业规模较小 ,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较少,难于为 贷款提供足值有效的抵质押担保。这也是当前中小 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
鉴于小企业普遍担保难的问题,新办法对担保管理进 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放宽了部分担保规定,并新增 了多户联保、信用贷款等。
7
(六)小企业信贷业务具备“短、频、急”的显著特 点,单笔融资额度较小,时效性要求很高,临时性及 短暂性的信贷需求较为常见。
新办法更加重视小企业客户非财务因素分析。在风险判断 的相关规定中,改变主要依靠企业财务报表的传统做法, 抓住小企业经营特点,重点从企业主个人情况、企业实物 资产情况(包括房产、固定资产、存货等)以及企业生产 销售的相关信息入手,突出对“三品”、“三表”等非财 务因素的分析,提高风险分析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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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贷业务解析
(1)销售收入测算法
采取本办法须提供经审计且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
对于有稳定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下同)的小企业客户,可 以依据授信月份之前12个月(或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的一定 比例核定授信额度理论值,具体方法为:
T=M×K
其中:T为本年度客户授信额度理论值(下同);批发零售业客 户的M为客户授信月份之前12个月销售收入的20%,其它行业客 户的M为客户授信月份之前12个月销售收入的30%;K为信用等级 调节系数,AAA级为1.2、AA+、AA级为1、A、A+级客户为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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