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对鞋类制品三包规定的解读
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对鞋类制品三包规定的解读

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对鞋类制品“三包规定”的解读精网络鞋匠0位粉丝1楼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对鞋类制品三包规定的解读从我们日常工作中的纪录来看,中国鞋类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占产品类投诉的前几位,鞋类制品做为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关系到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对于老百姓而言,当您买鞋遇到质量问题的时候,您有哪些合法权益需要得到保护呢?国家对鞋类制品的三包规定又是如何制订的,在我们今天的节目中将详细的向您介绍有关于鞋类制品的三包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之规定,鞋类商品一律实行包修、包换和包退的政策。
其中包修、包换、包退的有效期为:动物皮质(纯皮)鞋类为三个月,其它质地鞋类为一个月。
有效期的计算以购买鞋类开具的售后凭证为准,不以您穿着的时间为准。
例如我们曾接到过有消费者打来电话,在夏季时买的棉皮鞋,由于属非应季产品,所以价格比较偏宜,但到冬天穿着的时候发生质量问题,向这种投诉我们一般是不予受理的,因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鞋类质保期限,虽然您穿着的时间可能很短,哪怕只有几天时间,但这些证据并不能够做为申诉的合理理由。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发生断帮、断底、皮面脱落、严重脱浆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享受包退的政策,商家应按原销售价款给予退货。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发生开胶、开线、掉根等其它质量问题,由商家免费为消费者维修。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制品连续维修两次仍然存在质量问题的,应给予更换,如果消费者不要求更换或无同款式同价格鞋类制品提供更换的话,商家应给予消费者退货,退货时,商家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每日千分之三的折旧费。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消费者对鞋的质地发生质疑,认为其与购买的标称不符合时,可以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消费者预付,鉴定之后,如确认鞋类制品存在质量问题,此鉴定费由商家承担。
同时商家应给予消费者退货或者换货。
例如某些消费者购买鞋类制品时,如商家标明是纯皮质鞋类,而消费者对此持怀疑态度,您就可以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如证明不是纯皮制品的话,您购买的产品就可以进行退货或换货。
皮鞋质量三包规定

皮鞋质量三包规定皮鞋质量“三包”规定一、保质期限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3个月;非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2个月;以出售皮鞋的发票日期起计算。
二、“三包”内容1.包退:a)凡在第一个月内出现断底、断跟、断面、断帮脚质量问题之一者;b)凡属包换的质量问题而因故无法调换者。
c)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售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
d)凡未经穿过新鞋不成双、鞋子大小或鞋内出现钉头之一者。
2.包换:a)凡在第一周内胶粘皮鞋发生开胶(帮底结合处脱落或弹开长度2cm、深度0.5cm以上者)、皮鞋面子严重掉浆、泛硝、夹里严重脱色之一者;b)凡属“包修”的质量问题,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予以调换,或者征得消费者同意给予一次性补偿并予以修复。
3.包修:a)包修内容:(1)断底;(2)断跟;(3)断面;(4)断帮脚;(5)帮底断线;(6)钉脚不平;(7)小跟面脱落;(8)帮底结合处开胶脱落或弹出长度2cm、深度0.5cm以下者;(9)第一周外胶粘皮鞋发生开胶。
b)凡在第一个月出现“包修”范围所列质量问题(除小跟面脱落)之一者除修复外并酌情补偿原鞋售价15%—20%。
三、“三包”实施1.凡明示等外品、处理品或消费者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水洗、碰酸、碱、油、触硬物等)人为致损者均不属“三包”范围。
2.职业皮鞋的三包规定由企业自行规定。
3.“三包”凭证为购货凭证和发票,“三包”实施按国家《产品质量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由经销者负责对消费者实行“三包”;确属生产者或供货者的责任,由经销者向生产者或供货者追偿。
4.各生产企业应在包装盒盒盖背面统一印制皮鞋穿着保养知识、消费者指南,并明示特殊皮品种的穿着要求。
,、保修:凡在三个月内出现断底、开胶、断面、断帮脚、钉脚不平、小跟面脱落及其他质量原因的,予以包修。
,、包换:凡在一个月之内出现断底、断面、断帮脚问题之一者,可予以调换;凡属“包修”的质量问题(除小跟面脱落),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予以调换,或者征求消费者同意予以一次性补偿并修复。
皮鞋三包最新规定

皮鞋三包最新规定最新规定:皮鞋三包随着消费者对皮鞋的需求日益增加,皮鞋行业也日趋繁荣。
然而,由于消费者对皮鞋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商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产品质量,造成了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为此,国家制定了最新的规定,即“皮鞋三包”。
所谓“皮鞋三包”,是指对于皮鞋的质量问题,消费者享有退货、换货或者维修的权利。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一个公平交易的环境。
首先,根据最新规定,消费者在购买皮鞋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可以要求退货。
具体退货期限根据商品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7天或14天。
消费者只需出示购物小票和商品吊牌,即可办理退货手续,无需任何理由。
商家应该在收到退货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消费者的款项。
其次,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后一段时间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换货。
换货期限根据商品的质保期而定,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
在这个期限内,只要遇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随时要求换货。
需要注意的是,换货的条件是商品没有明显磨损,且附带所有配件和包装物。
最后,如果皮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免费维修。
商家应该提供将商品送修的服务,而且在商品修好后的合理时间内将商品送回给消费者。
商家还应该免费提供维修工具和部件,以保证修好的质量。
总的来说,最新规定的“皮鞋三包”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皮鞋后对产品质量问题享有的权利。
这一规定将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商家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商品的质量,保留好购物小票和商品吊牌,以便在需要时能够享受到这些权益。
皮鞋面裂开算三包范围之内吗

⽪鞋⾯裂开算三包范围之内吗我们知道对于消费者来说最主要的就是产品质量问题了,如果买到质量有问题的产品是⽐较苦恼的,但是产品⼀般有三包,那么,⽪鞋⾯裂开算三包范围之内吗?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鞋⾯裂开算三包范围之内吗属于的,这个是质量问题。
国家鞋类三包规定:第⼀条: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三包有效期⾃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起计算。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售出之⽇起保修期为3个⽉、⾰鞋、布⾯鞋、漆⽪鞋⾃售出之⽇起保修期为1个⽉。
第⼆条: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条: 鞋类商品⾃售出之⽇起7⽇内,出现本办法第三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次性退清货款。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约定的,消费者可以⾃收到商品之⽇起七⽇内退货;七⽇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
第⼆⼗五条经营者采⽤⽹络、电视、电话、邮购等⽅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收到商品之⽇起七⽇内退货,且⽆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国家鞋类三包规定国家鞋类三包规定1.三包期限,自购鞋之日起:A、包修: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
2.人造革面/布面二个月。
B、包换:一、未穿过之新鞋因以下质量问题,予以包换。
1.左右脚不配双。
2.鞋面和鞋底有明显的色差。
二、售出一个月内出现以下问题之鞋子,予以包换。
1.鞋面有严重退色者。
2.正常使用而鞋面断裂。
3.正常使用而鞋底断裂。
C.包退:1.属包换原因(一)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退钱给消费者。
2.属包换原因(二)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扣除每日0.5%之折旧费退钱给消费者。
3.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
保养说明:1.买合适的鞋子,否则鞋子容易变形且使脚受到伤害。
2.定期清洁鞋子,用湿布轻拭,切勿用刷子猛刷。
3.鞋子若打湿,要塞报纸以维持鞋子之外观,并且让鞋子自然风干,避免日光直射或高温烤。
4.鞋子应避免接触溶剂、酸、碱、油等易腐蚀物。
5.维持两双以上可替换的鞋,让鞋子轮流休息注:以下情况不属于三包退换范畴“三包期”的计算是商品自出售之日起到顾客投诉之日止。
另:属下列情形不实行三包1、自行裁剪、修改、无法保持原样的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2、商品标上有洗涤、保养说明,而未按说明洗涤造成商品损伤的,不予退换。
A、消费者因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或接触溶剂、碱、油等易腐蚀物)或人为破坏而导致鞋子破损者B、已标明特价、拍卖“处理品”等外品C、无发票“信用卡”及真实有关证明D、超出“三包”期限和自行修理或拆动的E、在质保期外。
具体三包细则第一条: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国家鞋类服装类三包详细说明

国家鞋类服装类三包详细说明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国家鞋类三包详细说明: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鞋类经营者应承担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促进鞋类商品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是履行“三包”规定的基本要求。
本办法鼓励销售者与生产者制定更有利于消费者的“三包”实施细则。
第四条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100元以上300元以下(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800元以下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800元以上(含8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第五条经营者销售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卡(或信誉卡)和销售凭证制度。
出售商品时,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卡(标明有瑕疵的处理品、等外品或者原单出口外贸的货品除外)。
第六条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二)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第八条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者修理。
[精华]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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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国家鞋类三包规定国家鞋类三包规定1(三包期限,自购鞋之日起:A、包修: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
2. 人造革面/布面二个月。
B、包换:一、未穿过之新鞋因以下质量问题,予以包换。
1. 左右脚不配双。
2. 鞋面和鞋底有明显的色差。
二、售出一个月内出现以下问题之鞋子,予以包换。
1. 鞋面有严重退色者。
2. 正常使用而鞋面断裂。
3. 正常使用而鞋底断裂。
C(包退:1(属包换原因(一)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退钱给消费者。
2(属包换原因(二)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扣除每日0.5%之折旧费退钱给消费者。
3.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
保养说明:1.买合适的鞋子,否则鞋子容易变形且使脚受到伤害。
2.定期清洁鞋子,用湿布轻拭,切勿用刷子猛刷。
3.鞋子若打湿,要塞报纸以维持鞋子之外观,并且让鞋子自然风干,避免日光直射或高温烤。
4.鞋子应避免接触溶剂、酸、碱、油等易腐蚀物。
5.维持两双以上可替换的鞋,让鞋子轮流休息注:以下情况不属于三包退换范畴“三包期”的计算是商品自出售之日起到顾客投诉之日止。
另:属下列情形不实行三包1、自行裁剪、修改、无法保持原样的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2、商品标上有洗涤、保养说明,而未按说明洗涤造成商品损伤的,不予退换。
A、消费者因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或接触溶剂、碱、油等易腐蚀物)或人为破坏而导致鞋子破损者B、已标明特价、拍卖“处理品”等外品C、无发票“信用卡”及真实有关证明D、超出“三包”期限和自行修理或拆动的E、在质保期外。
具体三包细则。
我国关于鞋子三包的最新规定

我国关于鞋子三包的最新规定第一条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第二条经营者销售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卡(或信誉卡)和销售凭证制度。
出售商品时,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卡(标明有瑕疵的处理品、等外品除外)。
第三条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二)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四条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第五条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者修理。
更换时,经营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无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不得收取折旧费。
第十条更换后的鞋类,其“三包”有效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经营者提供新的三包卡或者在原三包卡上加盖更换章并注明更换日期。
第六条“三包”期内承担包修责任的,鞋类产地在省内的,经营者应当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修复;产地在省外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修复,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经营者应当在“三包”凭证上如实记录每次接受修理日期、维修所占时间、修理部位等情况。
经营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每延误一日按商品发票价格2%的标准补偿消费者(补偿费最高不超过商品的发票价格),否则消费者可选择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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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对鞋类制品“三包规定”的解读精网络鞋匠0位粉丝1楼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对鞋类制品三包规定的解读从我们日常工作中的纪录来看,中国鞋类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占产品类投诉的前几位,鞋类制品做为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关系到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对于老百姓而言,当您买鞋遇到质量问题的时候,您有哪些合法权益需要得到保护呢?国家对鞋类制品的三包规定又是如何制订的,在我们今天的节目中将详细的向您介绍有关于鞋类制品的三包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之规定,鞋类商品一律实行包修、包换和包退的政策。
其中包修、包换、包退的有效期为:动物皮质(纯皮)鞋类为三个月,其它质地鞋类为一个月。
有效期的计算以购买鞋类开具的售后凭证为准,不以您穿着的时间为准。
例如我们曾接到过有消费者打来电话,在夏季时买的棉皮鞋,由于属非应季产品,所以价格比较偏宜,但到冬天穿着的时候发生质量问题,向这种投诉我们一般是不予受理的,因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鞋类质保期限,虽然您穿着的时间可能很短,哪怕只有几天时间,但这些证据并不能够做为申诉的合理理由。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发生断帮、断底、皮面脱落、严重脱浆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享受包退的政策,商家应按原销售价款给予退货。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发生开胶、开线、掉根等其它质量问题,由商家免费为消费者维修。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制品连续维修两次仍然存在质量问题的,应给予更换,如果消费者不要求更换或无同款式同价格鞋类制品提供更换的话,商家应给予消费者退货,退货时,商家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每日千分之三的折旧费。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消费者对鞋的质地发生质疑,认为其与购买的标称不符合时,可以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消费者预付,鉴定之后,如确认鞋类制品存在质量问题,此鉴定费由商家承担。
同时商家应给予消费者退货或者换货。
例如某些消费者购买鞋类制品时,如商家标明是纯皮质鞋类,而消费者对此持怀疑态度,您就可以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如证明不是纯皮制品的话,您购买的产品就可以进行退货或换货。
对于鞋类制品损坏,消费者认为是质量问题,商家认为是穿着不当造成损坏,而达不成共识时,也可以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具体的实施方式也可以参照我们刚才介绍的方法。
对于因鞋类制品引起申诉的消费者,要出具有效的购货凭证或发票,同时要求在购货凭证上要标明购买日期、品牌、型号、颜色、质地是否纯皮等信息,并由商家签名或盖章,只有出具有效的购货证明,我们方可受理此投诉。
2007-10-1122:45回复202.105.113.*4楼换货时,鞋类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由经营者在购货凭证背面加盖印盖,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第七条鞋类商品售出30日内,因质量问题引起鞋帮、鞋底开胶、断线、配件脱落、坏拉链、严重掉漆等可修复的一律免费修理。
经营者进行修理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7日,返回生产厂家修理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超过修理期限仍未修复的,消费者有权选择更换或退货。
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穿着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换货、退货时可按购货凭证价格每日收取0.5%的折旧费,折旧费计算时间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至换货、退货之日止,不包括修理所占用的时间。
第八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鞋类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不得收取折旧费,并一次性退清货款。
第九条售出的鞋类商品经依法鉴定为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的“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应无条件承担退货责任,不得收取折旧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进行加倍赔偿。
第十条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购物凭证和“三包”凭证办理。
消费者因保管不当遗失购货凭证和三包凭证,事后得到经营者追认的,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复印件和三包凭证。
第十一条需要进行鞋类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由消费者或经营者向法定的产质量量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或者鉴定;消费者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应当事人的请求直接出具公函送检或鉴定。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鞋类商品,不实行“三包”:(一)标明是等外品、处理品、事先已作说明的;(二)不能提供购货凭证和三包凭证的;(三)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鞋类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涂改的;(四)未按商品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五)超过“三包”有效期限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十三条有第十二条情况之一的鞋类商品,经营者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第十四条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鞋类商品消费纠纷的,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委员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00四年九月一日2007-10-1209:24回复美丽女鞋0位粉丝5楼一、“三包”期限:皮鞋/皮面旅游鞋3个月;非真皮面料鞋1个月;以出售皮鞋/皮面旅游鞋的发票日期起计算。
二、“三包”内容:(一)包退:1.凡在一个月内出现断底、断跟、断面、断帮脚质量问题之一者:2.凡属包换的质量总是而因故无法调换者。
(二)包换:1.凡在周内胶粘皮鞋发生开胶(帮底结合处脱落或弹开长度2公分、深度0.5公分以上者)、皮鞋面子严重掉浆、泛硝、夹里严重脱色之一者,调换同类新鞋;2.凡未经穿过新鞋不成双、鞋子大小或鞋内出现钉头之一者;3.凡属“包修”的质量问题在一个月内同一部位连续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售价第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调换;或者征得消费者同意给予一次性补偿并予以修复。
(三)包修:1.凡在“三包”期内出现下列质量问题之一者,负责包修:(1)断底;(2)断跟;(3)断面;(4)断帮脚;(5)帮底断线;(6)钉脚不平;(7)小跟面脱落;(8)帮底结合处开胶脱落或弹出长度2公分、深度0.5公分以下者:2.凡在一个月出现“包修”范围所列质量问题(除小跟面脱落)之一者除修复外并酌情补偿原鞋售价10-15%。
三、“三包”实施:1.凡明示等外品、处理品或消费者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水洗、碰酸、碱、油、触硬物等)致损者均不属“三包”范围。
2.“三包”凭证为本合格证和发票:“三包”期限以发票日期起计:“三包”实施按国家《产口质量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由经销者负责对消费者实行“三包”;确属生产者或供货者的责任,由经销者向生产者或供货者追偿。
3.各生产企业应在包装盒盒盖背面统一印制皮鞋穿着保养知识消费者指南。
深圳市鞋类质量三包规定◎经销者出售的鞋类商品均实行“三包”制度,“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
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销售者应按“三包”顺序进行处理。
◎实行“三包”鞋类商品的售价起点和时间是:售价在400元以上的高档皮鞋和600元以上的高档运动鞋,“三包”期为三个月;售价在150以上400元以下(含400元)的鞋类,“三包”期为两个月;售价在150元以下(含150元)的鞋类,“三包”期为一个月。
◎“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鞋底断裂、断鞋帮、断跟等质量问题一律包换。
无同类商品时,由经销者负责按原售价退货还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商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处理。
◎“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鞋帮、鞋底连接开胶、断线、配件脱落、坏拉链、严重掉漆等可修复性的问题,一律免费修理,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穿用的,经销者应当给予更换同类型号商品,无同类型号商品时可以退货,退货时,应按原售价70%-80%退款。
◎“三包”范围限于消费者正常情况下,穿着出现的质量问题,凡消费者使用不当,如人为损坏、浸水、接触化学溶剂等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属本暂行制度范围。
◎鞋类商品出售时,己在商品或包装上标明“次品”或“等外品”的不属本制度范围。
◎商品出售时,销售者应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发票和质量“三包”凭证卡,消费者凭质量保证卡或发票等有效凭证享受“三包”服务,“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本制度由深圳市商品质量促进会负责监督执行。
上海皮鞋质量“三包”规定(2003年10月1日实施)一、保质期限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3个月;非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2个月;以出售皮鞋的发票日期起计算。
二、“三包”内容1.包退:a)凡在第一个月内出现断底、断跟、断面、断帮脚质量问题之一者;b)凡属包换的质量问题而因故无法调换者。
c)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售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
d)凡未经穿过新鞋不成双、鞋子大小或鞋内出现钉头之一者。
2.包换:a)凡在第一周内胶粘皮鞋发生开胶(帮底结合处脱落或弹开长度2cm、深度0.5cm 以上者)、皮鞋面子严重掉浆、泛硝、夹里严重脱色之一者;2007-10-1209:41回复美丽女鞋0位粉丝6楼b)凡属“包修”的质量问题,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予以调换,或者征得消费者同意给予一次性补偿并予以修复。
3.包修:a)包修内容:(1)断底;(2)断跟;(3)断面;(4)断帮脚;(5)帮底断线;(6)钉脚不平;(7)小跟面脱落;(8)帮底结合处开胶脱落或弹出长度2cm、深度0.5cm 以下者;(9)第一周外胶粘皮鞋发生开胶。
b)凡在第一个月出现“包修”范围所列质量问题(除小跟面脱落)之一者除修复外并酌情补偿原鞋售价15%—20%。
三、“三包”实施1.凡明示等外品、处理品或消费者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水洗、碰酸、碱、油、触硬物等)人为致损者均不属“三包”范围。
2.职业皮鞋的三包规定由企业自行规定。
3.“三包”凭证为购货凭证和发票,“三包”实施按国家《产质量量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由经销者负责对消费者实行“三包”;确属生产者或供货者的责任,由经销者向生产者或供货者追偿。
4.各生产企业应在包装盒盒盖背面统一印制皮鞋穿着保养知识、消费者指南,并明示特殊皮品种的穿着要求。
西安市鞋类质量三包规定1.皮质鞋三包期为三个月。
配皮鞋、童皮质鞋的三包期为两个月。
非皮质鞋的三包期为一个月。
2.从购买之日起:一周内出现帮面裂浆、掉漆、开胶;15天覆膜皮鞋覆膜层裂开;一个月内出现鞋底、帮面断裂者给予退换。
三个月内出现鞋底、内网跟、帮面、帮脚断裂、严重泛硝、前帮严重松面、主跟或包头严重变形者给予更换。
3.一个月内出现帮面裂浆、掉漆、明显变色(特殊皮除外)、鞋里磨破、鞋口开裂、围条断裂者,一次性作价处理;三个月内出现掉跟、断跟、开胶、开线、装饰件损坏或脱落、勾心太软或断裂、鞋内突出钉尖者给予免费修理,第二次出现开胶、开线者,修好后一次性作价处理。
4.符合更换条件不愿更换同品牌同号型,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无同品牌同号型的给予退货。
5.每次本市修理不超过七天,外地修理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给予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