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销售证明书
国家有关化妆品的法规及审批办法

国家有关化妆品的法规及审批办法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是我国监管化妆品的主要法规,由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于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在1991年卫生部还发布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其主要内容如下:l、化妆品的定义: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2、国家实行化妆品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
3、对生产企业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直接生产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
4、原料、辅料、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5、新原料必须经卫生部批准。
6、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经卫生部批准,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
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9类,即育发、美乳、健美、防晒、除臭、祛斑、染发、烫发、脱毛。
7、首次进口化妆品必须经卫生部批准,方可签订进口合同。
进口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
二、化妆品卫生规范概述1987年发布4项有关化妆品卫生的标准,即"化妆品卫生标准""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化妆品微生物学标准检验方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十几年来,这些技术法规在控制化妆品质量和确保化妆品安全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为了能把最新科技发展引入技术法规,卫生部于1999年发布了"化妆品卫生规范",2001年对其进行了修订。
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共包括五部分:(1)总则;(2)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3)卫生化学检验方法;(4)微生物学检验方法;(5)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性评价方法。
三、化妆品卫生规范总则内容简述(一)对终产品的要求l、一般要求:(1)化妆品不得对施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2)化妆品必须使用安全,且无感染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4.12•【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26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26号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的通告为指导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规范开展注册备案和提交注册备案资料,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国家药监局2021年4月12日附件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为指导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规范开展注册备案和提交注册备案资料,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备案相关的注册备案用户获取、用户权限开通、信息填报和资料提交等工作。
二、资料提交基本要求(一)电子版资料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和化妆品生产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称信息服务平台),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的要求,提交电子版注册备案资料办理注册备案相关业务。
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已经申领数字认证证书(Certificate Authority,CA)的,实行电子签章,应当按照相关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对提交的电子版注册备案资料加盖电子签章。
(二)纸质版资料境内的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或者化妆品生产企业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注册备案资料后,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向注册管理部门或者备案管理部门提交与电子版注册备案资料一致的纸质版注册备案资料原件。
化妆品行业证明书化妆品公司产品安全性的证明

化妆品行业证明书化妆品公司产品安全性的证明化妆品行业证明书:化妆品公司产品安全性的证明化妆品公司:XX化妆品有限公司产品:XX美肤霜有效成分:水、甘油、氢化聚合物、甲基二十三烷基乳酸酯、乙醇、卵磷脂净含量:50ml批准文号:XX-XXXXX一、产品描述XX美肤霜是一款专为保护和滋养肌肤而设计的护肤产品。
其独特的配方结合了水、甘油、氢化聚合物、甲基二十三烷基乳酸酯、乙醇和卵磷脂等成分,有效滋润肌肤,增强肌肤的弹性和光泽,提供持久保湿效果。
二、产品安全性证明1. 安全成分选择XX化妆品公司秉承客户安全至上的原则,对产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测试。
我们严格选择合适的成分,并排除一切有害或潜在有害的成分。
所有产品均符合国际化妆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安全性测试为确保产品的安全性,我们对XX美肤霜进行了系列的安全性测试,包括:(1)皮肤刺激性测试:通过单一疏水区域刺激测试和人体致敏性测试,证明该产品不会对用户的皮肤造成过敏或刺激反应。
(2)眼部刺激性测试:使用改进的兔眼试验方法,确认该产品不会对眼部组织产生刺激性反应。
(3)口服毒性测试:通过配方成分的毒理学评估和动物体内毒性测试,证明该产品在推荐剂量下对人体无害。
(4)致癌物和致突变原性测试:经过细胞突变基因检测和致突变原性研究,证明该产品不具有致突变原性。
以上测试结果表明,XX美肤霜在推荐使用方法下无任何安全隐患,不会对用户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三、产品质量控制1. 原料质量控制我们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管理流程,只从经过认证的供应商采购原料。
采购的原料符合国家标准和化妆品行业标准,确保产品不受污染和劣质原料的影响。
2. 生产质量控制我们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严格的生产流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
我们从原材料投入、生产过程到最终产品包装都严格把控每个环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质量监控我们配备了一支专业的质量监控团队,通过对产品批次的抽检和测试,确保每个批次产品的质量稳定。
化妆品注册申请表

化妆品注册申请表一、申请人信息1. 申请人名称:2. 申请人注册地址:3. 申请人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邮件:二、申请产品信息1. 产品名称:2. 产品类别:3. 产品用途:4. 产品成分:5. 产品制造工艺:6. 产品包装规格:7. 产品有效期:8. 产品储存条件:三、产品质量与安全信息1. 产品质量标准:2. 产品安全性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名称:-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有效期:3. 产品生产许可证:-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4. 产品质量控制标准:- 生产工艺:- 原辅材料选择与采购:- 生产设备与环境:- 生产过程控制:- 产品检验与监测:- 不合格品处理:四、产品标签和包装1. 产品标签:- 标签内容:- 标签规格:- 标签材质:2. 产品包装:- 包装材料:- 包装规格:- 包装方式:五、其他申请材料1. 产品说明书:2. 产品样品照片:3. 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4. 产品质检报告:5. 产品销售许可证:-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6. 产品广告宣传资料:7. 申请人资质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六、申请人声明与签名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妆品免责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作为化妆品销售商,乙方作为消费者,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销售的化妆品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标的1.1 本协议所指的化妆品为甲方在约定的销售范围内销售的产品,具体产品信息以甲方提供的商品标签、说明书等为准。
1.2 甲方保证所销售化妆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第二条乙方购买及使用责任2.1 乙方在购买甲方化妆品时,应仔细阅读产品标签、说明书等资料,了解产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可能产生的风险。
2.2 乙方在购买化妆品时,应选择适合自己肤质和需求的产品,不得购买未经批准或假冒伪劣产品。
2.3 乙方在购买化妆品后,应按照产品说明书上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不得擅自更改使用方法。
2.4 乙方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如出现过敏、不适等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专业医生。
第三条甲方销售责任3.1 甲方应保证所销售化妆品的质量,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隐瞒或虚假宣传。
3.3 甲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3.4 甲方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乙方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甲方应尽力解决。
第四条免责条款4.1 乙方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如过敏体质、不当使用等)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2 乙方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甲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3 乙方在购买和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4 乙方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如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5 乙方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如因第三方原因(如运输、储存等)造成的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自由销售证明书,化妆品备案时候也用得着!

自由销售证明书,化妆品备案时候也用得着!在进出口贸易中常见的自由销售证书,是一份由出口商或者是生产商出具给国外进口商的一份申明,主要是申明产品的质量以及原材料各种条例都符合中国的规章制度,并且对于货物的质量的一个声明情况,自由销售证书英文简称叫FSC证书,也叫CFS证书。
由销售证书主要可以分为2大类:第一类是由货物的主管机构,比如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化妆品协会或者其他等等主管机构来出具,这种比较麻烦,限制比较多必须在当地城市的机构做,而且生产的产品还必须是法检产品,第二类是直接用出口商或者是生产商的抬头来出具一份自由销售证书,这种比较简单,操作也容易,按照自由销售证书的格式来书写即可。
今天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要跟大家介绍的也是一个销售证明书,不过是用于我国进口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的一个文件,在进行化妆品申报时该文件名称准确点应该叫“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
下面说下该文件的具体要求。
1)由产品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经出具机构或我国使(领)馆确认。
2)应载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出具文件的机构名称并有机构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及文件出具日期。
3)所载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企业名称应与所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为委托加工或其他方式生产,其证明文件所载明的生产企业与所申报的内容不一致时,应由申请人出具证明文件予以说明;必须配合使用的多剂型产品可仅提交产品进口部分的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
4)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如为外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中文译文应由中国公证机关公证。
5)证明文件应当真实、合法,并符合相关要求。
另外,需要提示的是,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证明、委托加工协议等证明文件可同时列明多个产品。
这些产品如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可使用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这些产品如不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需使用经公证后的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
化妆品销售合同(精选5篇)

化妆品销售合同(精选5篇)化妆品销售合同篇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产品名称____________。
型号规格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第二条?包装为: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
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1.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为: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_____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 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端的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经销商授权证明书

经销商授权证明书一、证明目的本文旨在确认经销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并为经销商提供合法的授权证明,以便其能够在特定地区销售供应商的产品。
二、证明内容根据供应商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协议,特此证明经销商已获得供应商的授权,具备在指定地区销售供应商产品的合法权利。
以下是证明内容的详细描述:1. 经销商信息经销商名称:ABC经销公司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电子邮箱:************2. 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XYZ供应商公司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电子邮箱:************3. 合作协议经销商与供应商之间已签订有效的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经销商在指定地区独家代理供应商的产品销售权;- 经销商需遵守供应商的销售政策和价格政策;- 经销商需按时支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费用;- 经销商需提供销售报告和市场反馈等信息。
4. 产品授权供应商确认经销商有权销售其产品,并授权经销商在指定地区销售供应商的产品。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电子产品- 家居用品- 服装配件- 食品饮料- 化妆品等5. 销售地区经销商被授权在以下地区销售供应商的产品:- XX省XX市- XX省XX市- XX省XX市6. 授权期限经销商的授权期限为自签署本授权证明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期满后,经销商与供应商可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7. 其他条款本授权证明书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供应商书面同意。
经销商在销售供应商产品时,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证明有效性本授权证明书自供应商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有效期内具有法律效力。
经销商可凭此证明书向相关机构、客户或合作伙伴证明其销售供应商产品的合法性和授权性。
四、证明书签发本授权证明书由供应商代表签发,并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作为有效证明。
证明书的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请经销商妥善保管此授权证明书,如有遗失或损毁,请及时与供应商联系以重新领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化妆品销售证明(非许可项目)(未挂网)一、服务内容化妆品销售证明二、设定服务的目的方便企业的产品出口销售三、数量无四、服务条件1、珠海市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2、符合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申报资料符合要求。
五、申请材料办理化妆品销售证明须提交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1件和以下资料(一式一份,逐页加盖公章):1、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申请报告(写明申报的产品情况,中英文产品名称,中英文企业名称及地址,近两年内是否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拟申报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4、申报产品的配方;5、申报产品的标签说明书;6、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申报产品检测报告书(一年内最近期的)复印件(核原件)。
六、申请表格化妆品销售证明申请表七、实施机关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受理地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八、办理程序销售证明服务申请(申请企业)→资料审查(珠海市食药监局)→核准发文(珠海市食药监局)→告知,办理领取手续九、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十、证件及有效期《化妆品销售证明书》,有效期两年。
十一、法律效力《化妆品销售证明书》可供企业在出口目的国证明产品合法性。
十二、服务收费无十三、年审或年检无十四、咨询与投诉机构咨询: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 tel : 2622983 投诉: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 tel : 2298403篇二:贸促会ccpit认证的化妆品自由销售证明书认证咨询办理请见id位置联系方式:自由销售证明书的认证:(1)法检产品:提供国家质检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的检验证明(2)非法检产品:提供国家专门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一、外贸出口业务中为什么要办理自由销售证书呢?主管部门对于出口至该国家的某批次产品,是否具有合法生产销售手续并不清楚,于是要求进口商提供原产自中国大陆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品名规格型号及是否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许可并首先被允许在中国大陆自由销售的证明文件,这个证明书文件就是自由销售证书。
二、自由销售证书一般应包含什么内容?根据自由销售证书办理的缘由,即可知道其内容一般应该包含: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成分或物质组成等(根据进口国的相关要求而定),然后是生产商已经取得合法生产手续,且生产产品首先允许在国内自由销售。
证书有效期限一般为2年,如无特别注明,一般进口国主管部门只认可当年办理认证的证书。
篇三:化妆品上市销售所需资质证件化妆品上市销售所需资质证件当地工商局批准的营业执照(需年检,2012年年检一般盖2011年检章)当地技监局批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年检,2012年年检一般盖2011年检章)当地国税局、地税局批准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当地国税局、地税局批准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当地卫生局批准的卫生许可证国家标准(一般不能用,除非国家允许)或当地技监局批准的企业标准(或称产品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当地卫生检验主管部门批准的省检报告(1年或1年半以内的效期)当地卫生局批准的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每一个产品都要有)或国家药监局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批件(特殊用途化妆品主要包括:染发、烫发、育发、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脱毛等化妆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批准的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商标注册证法人委托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企业负责某某市场的销售)(法人必须签字签章)销售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附其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证(法人必须签字签章)物价表(自主定价单)供货方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产品样品1个(批号半年以内的)包装盒、说明书、瓶贴(以上资质证照加盖公章)质量保证协议(可加盖合同章/公章)同批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每一批产品都要提供,资质审核时可以不要)(盖质检章)供货合同(每一批都要有)(如需开票则须提供)(可加盖合同章/公章)每批次产品的送货单据(每一批产品都要提供,资质审核时可以不要)(盖销售章/公章)篇四: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申请表受理号: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申请表申请者: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填表说明1、申请表应打印,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整洁,不得涂改。
2、报送的资料应按本申请表规定顺序排列,并在“所附资料”栏对应项目右侧括号内划“√”,一式一份,标明顺序号,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3、表中许可证号、许可项目、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系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上的内容。
4、申报产品的情况要写明近两年内是否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
5、如有在本申请表所列之外的特殊情况,请在“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栏写明具体情况,并列出所附文件目录。
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省局决定组织市局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局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的内涵本着便民高效、方便相对人的原则,各市局作为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的办理点,以省局名义按规定的程序、时限、标准和要求,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有关事项。
自2008年7月1日起,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地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递交申请材料,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
二、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程序(一)接收本辖区内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的申请材料: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内部流转单》(附件1)上登记申请人有关信息后,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单》(附件2)。
(二)受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形式审查指南(附件3)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附件4),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报资料齐全或已经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附件5),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要及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6),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审查:按照办理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内部流转单》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需要补充完善的,在10日内制作《行政审批实质审查补正材料告知书》(附件7),由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复审:各市局医疗器械处负责人对照审查标准进行复审,并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内部流转单》上作出准予证明或不予证明的建议。
(五)审定:各市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六)确认:对准予证明的,在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和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并制作准予确认决定书(附件8);不予证明的,在申请表上写明意见并阐明理由,制作不予确认(附件9)决定书。
(七)送达:对准予证明的,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一式四份)、申请表(一份)和准予确认决定书送达相对人;不予证明的,将申请表(一份)和不予确认决定书送达相对人。
三、医疗器械出口产品证明的文书与盖章(一)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出具的《申请材料接收单》、《不予受理告知书》、《补正材料告知书》、《受理通知书》等许可文书,制作时应使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专用章(×)”(印模见苏食药监政〔2008〕151号文)。
按照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的排列顺序分别编01~13号,如南京市局受理章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专用章(01)”。
(二)统一启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口销售证明专用章(×)”,用于制作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行政审批实质审查补正材料告知书》、准予确认决定书和不予确认决定书。
按照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的排列顺序分别编01~13号,如南京市局专用章即称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口销售证明专用章(01)”。
(三)各市局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保管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出口销售证明专用章。
保管人员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办理专用章的移交、登记手续。
违法违规使用专用章的,将追究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四)为避免文书编号重复,各种文书编号按照本市字母代码+顺序号的原则编列。
各市的字母代码按照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的排列顺序分别编a~m,如南京市局文书编号即为“a+顺序号”。
四、其它要求(一)各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按照省局规定的程序、时限、要求和标准,做好本辖区内医疗器械出口产品销售证明书的办理工作。
各市局应在6月2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办理医疗器械出口产品销售证明书人员情况表(附件11)上报省局医疗器械处。
(二)有条件实施集中受理的市局,应将办理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书纳入集中受理范围;没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受理、审查和发证分离等措施,逐步实现集中受理。
(三)各市局办结每项事项后,应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将留存的文书、流转单和申请材料归档,同时将有关信息在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办理登记表登记(附件12),请于每年1月5日和7月5日前将登记表文本和电子文件报省局,并及时反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省局将采取跟踪登记信息、抽查许可档案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