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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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如何规避合同风险

法律知识:如何规避合同风险

法律知识:如何规避合同风险
一、合同风险的概念
合同风险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确定性和潜
在的风险。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合同条款不清晰、合同履行不及时等。

二、规避合同风险的方法
1.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在签订合同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各项权利和义
务的具体内容。

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专业人士咨询,
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2. 注意合同履行的时间和方式
在签订合同后,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各项义务。

如果无法按时履行,应提前与对方沟通,并尽快协商解决方案,避免引发纠纷。

3. 谨慎选择合作伙伴
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对合作伙伴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确保
其信誉良好、资信状况稳定。

避免与不法分子或信用不佳的企业签
订合同,以免造成损失。

4. 留有备用方案
在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留有备用方案。

如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调整策略,保护自身利益。

5.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纠纷或疑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及时解决问题。

法律专业人士可以帮助解释合同条款,维护自身权益。

三、结语
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了规避合同风险,我们应该谨慎选择合作伙伴,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留有备用方案,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
规避合同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劳动合同六大风险7篇

劳动合同六大风险7篇

劳动合同六大风险7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共同意识到在劳动关系中存在六大风险,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降低风险,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

一、风险概述1. 风险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2. 风险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3. 风险三:工资、福利等劳动报酬纠纷的风险;4. 风险四:保密和竞业限制的风险;5. 风险五:劳动安全卫生的风险;6. 风险六:劳动争议处理不当的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一)风险一应对措施1. 甲乙双方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及经济补偿。

(二)风险二应对措施1. 双方应严格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条件,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三)风险三应对措施1.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报酬。

2. 双方应明确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和周期,如有调整,应当协商一致。

(四)风险四应对措施1.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或者擅自使用。

2. 双方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及补偿。

(五)风险五应对措施1. 甲方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

谈谈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及处理方法

谈谈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及处理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导致合同当事人无法按照约定完成合同义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履行风险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1. 违约风险:-某一方无法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处理方法:违约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另外,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争议解决机制或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2. 履行困难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使得合同的履行变得困难或不可能。

-处理方法: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协商修改合同、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准备相关证据以证明履行困难是不可抗力引起的。

3. 品质和数量风险:-被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质要求或数量要求。

-处理方法: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修复、更换或退还商品,或者要求相应的赔偿。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并保持良好的沟通与监督。

4. 信息不对称风险:-合同当事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交易不公平或合同履行风险增加。

-处理方法:加强信息交流和透明度,确保双方获得充分的信息,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信息披露的义务和惩罚机制。

5. 财务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资金不足或无法及时支付款项的风险。

-处理方法:妥善管理资金,确保有足够的流动性。

如果出现支付困难,可以尝试协商调整付款方式、延期付款或借款等解决方案。

6. 法律和合规风险:-合同的履行涉及到法律和合规要求,可能面临违反法规或合同条款的风险。

-处理方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了解和适应变化的法规要求。

在合同中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和违约后果。

对于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并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分担和处理方式。

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第三方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

合同履行风险管控要点

合同履行风险管控要点

合同履行风险管控要点1.目的公司合同管理部、项目做好合同管理,倡导重合同、守信用,使合同管理部、项目懂得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合同、把控风险。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国内所有合同管理部及项目签订的工程类合同。

3.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1)无合同施工的法律风险管控要点①争取有利承诺。

无合同施工的情况下尽量争取施工单位在工期、造价、撤场等方面做出有利于我方的承诺。

②退场按无效工程处理。

无合同施工的情况下发生撤场时,按照无证工程或无效施工处理,不承认施工单位的合法施工地位及索赔权利。

(2)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管控要点①保管好招标文件与合同。

②检查发现风险(“标前三一致”,即招标文件、备案合同、实际履行合同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③充分了解风险,提前预警。

(3)逾期付款的法律风险管控要点①按合同约定及时回复承包人提出的付款要求。

②及时提出承包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问题,合理延迟付款时间。

③注意控制内部审批时间。

④如已存在较多逾期付款事实的,尽量争取施工单位书面承诺不提出逾期付款索赔。

⑤重视履约过程的约定,特别是在双方约定我方应当先履行付款义务的,不能因施工单位不履约,而不履行付款义务。

要争取在会议记录等文件上形成有利于我方的文字记载。

(4)工期索赔的法律风险管控要点①保全施工过程的文件资料。

②熟悉合同约定,熟悉索赔流程。

③严格按章办事,认真处理文件,确保在工期索赔中居主动地位。

(5)竣工验收后质量索赔的步骤①通知总包单位维修a.必须书面通知总包单位;b.根据合同约定按规范形式发出;c.保存好书面证据。

②委托第三方维修a.须与第三方签订维修合同;b.合同中列明原施工单位遗留质量问题及其范围、种类等;c.维修方案须经设计单位确认;d.合同价格须经公司成本负责人确认;e.维修合同签订后,及时寄给总包单位并保存书面证据。

③维修索赔资料a.维修工程资料须妥善整理并保管;b.包括施工资料(具体房屋的维修,要每一座楼宇和房屋都有具体维修资料,包括房屋质量问题反映单或检验单、维修方案、施工记录等)、付款资料、结算书等;c.维修工程完成后,及时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寄给总包单位,作为索赔依据。

合同需要规避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合同需要规避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合同需要规避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它规定了各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合同双方的权益。

然而,合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注意防范。

下面将介绍一些合同常见的风险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1.合同主体风险:合同主体指的是签署合同的各方,包括个人、公司、组织等。

合同主体风险可能包括:-不符合法定资格: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署合同的资格,比如未满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为避免此类风险,应确保签署合同的各方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虚假身份:有些人可能使用虚假身份签署合同,为了防范此类风险,可以进行身份验证,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

-主体变更:由于个人、公司或组织的变更,可能导致合同失效。

为防范此类风险,合同可以设定变更通知、合同终止和解除等条款。

2.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内容是合同的核心部分,包括合同的目的、权利和义务等。

合同内容风险可能包括:-合同不完整或模糊:合同中的条款未明确、不完整可能导致争议。

为防范此类风险,合同应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避免一些模糊不清的表述。

-不合法或违反公序良俗:合同内容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为防范此类风险,应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违反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

-合同解释与争议:由于合同的解释可能存在不同意见,合同争议可能会发生。

为防范此类风险,可以明确合同解释的方式和解决争议的程序。

3.合同履行风险:合同履行指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履行风险可能包括:-品质风险:合同约定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不能满足预期,造成损失。

为防范此类风险,可以在合同中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约定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履行能力风险:合同一方无法按时按量履行合同义务,可能导致损失。

为防范此类风险,可以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并设定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为防范此类风险,可以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明确双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的权利义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合同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合同存在的风险有很多种,合同签订前的风险,合同在履⾏过程中的风险以及合同在签订后的风险,所以说风险⽆处不在,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就是如何有效的规避这种风险,是的风险慢慢降低。

接下来,就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合同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合同的履⾏过程会有许多不能确定的因素,双⽅可能会对合同进⾏变更;⼀⽅可能会违约;可能会因不可抗⼒⽽导致合同不能履⾏等等。

做为产销⼀体化的企业,我⽅在送货的时候,必须由合同中注明的经办⼈签收货物,或者由经对⽅书⾯授权的其他⼈签收。

实践中,履⾏过程的风险更多的是来⾃对⽅的履约情况。

(⼀)接收⽀票时应注意的事项:对⽀票的审查。

⽀票付款的情况下,有可能是购货⽅⽤别的单位的⽀票⽀付货款。

实践中,只要⽀票是真实有效的,⼀般都可以接受。

接收⽀票当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避免银⾏退票带来的⿇烦和损失:1、收款⼈名称是否正确;2、书写是否清楚,字迹是否潦草;3、⼤⼩写的⾦额是否⼀致;4、⼤写数字是否正确。

请问:“参”和“叁”,哪⼀个是数字“3”的正确的汉字⼤写?⼀般的银⾏对于这两个字不会特别注意,但是实践中有过因此字书写错误⽽遭退票的案例,应尽量避免这种错误);5、印鉴(公章和法定代表⼈印章)是否清晰;6、如果是经过背书的⽀票,应审查背书是否连续;7、有⽆伪造变造的痕迹。

(⼆)出具收据和接收收据时的注意事项:案例九:A公司给B公司开出了发票,B公司出具了以下收具:“今收到北京A公司发票NO123456号,壹份⾦额5万元。

B公司。

张三。

2002年12⽉31⽇。

”请⼤家指出这张收据的缺陷。

(遗漏的相关信息:相对应的合同;款项是否已经⽀付;公司的公章)。

经营过程中如果对⽅要求先出发票并挂帐,应当让对⽅出具收条,并⼀定要在收据中注明“以上款项未付”。

这样做,该张收具就同时具有⽋款确认书的作⽤。

对于其他的收具也应将有利的相关信息都包含进去。

(三)出现纠纷时的处理⽅法:1、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来处理问题,这样有利于我⽅收集到有利的证据。

合同中的风险点及相应的控制措施

合同中的风险点及相应的控制措施

根据企业合同风险点筛选出三十个风险点,并逐一制定相应的措施,做到有的放矢,针对性强。

以下是具体控制措施:1.口头合同(1)明确规定除即时清结等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外,对外发生交易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财务部门在付款审查时,对违反规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不予付款;财务结算系统与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2)发现违反规定以口头合同进行交易的,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如发生争议,在 2 个工作日内报法律部门处理。

2.事后合同(1)如发生纠纷,相关部门收集证据,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法律部门,由其做好应诉工作。

(2)明确规定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凡是确定实施但未下达计划、需要先开工建设或采购的项目,应在取得计划部门确认或下达临时计划后,事先签订合同或框架协议;法律部门规范抢修、急料采购等紧急业务合同签署流程;每半年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

3.合同条款对质量标准、质保期、质保金、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不明确;或签字时未注明日期(1)优先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并结合实际予以补充完善,法律部门对违约责任、争议管辖权等实质性条款是否合法、完整、明确、具体,文字表述是否无歧义进行法律审查;技术部门对质量条款、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技术审查;财务部门对支付条款等内容进行经济审查。

(2)发现合同条款不明确的,及时就有关问题与对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变更协议,完善条款内容。

4.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1)如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收集证据,采取诉讼等方式向责任人追偿。

(2)对合同相对人资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定期根据客户供货业绩、信誉状况、资质等级、售后服务等情况组织对客户进行授信评价。

法律部门对合同相对人资质情况进行审查。

(3)发现合同相对人资信不合格的,中止履行合同,另行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签约;通知合同相对人限期取得相关资质或提供担保。

5.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1)全面审核合同相对人的资质资信、履约能力;法律部门对合同相对人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签订施工合同应重点把握的事项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生产之前的最后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应引起施工企业格外重视,把握并处理好下列问题:1、严格审查发包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履行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施工方承包的项目应当是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如果项目不合法会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

另外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以降低风险。

2、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审慎提交投标文件。

施工图纸是否符合业主的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对该工程是否合法、工程是否能获得施工许可证有决定性的作用。

实践中不排除因为设计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而被延误,甚至整个工程重新招标,从而损害施工单位的利益,因此在投标前施工单位应当认真研究。

对招标文件施工单位也应当认真研读,因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投标书都会成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对双方都有拘束力,如果不引起重视随随便便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可能追悔莫及。

3、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并切实约定“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广,自拟合同文本难以全面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疏漏,因此建议使用国家示范文本。

目前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

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这一部分内容注明了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当事人应根据工程及双方具体情况,据实约定并填写“专用条款”的内容;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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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一、注意付款(现金)要与合同约定的一致1、实际付款人与合同签约主体不一致,存在返还不当得利的风险。

因此我方财务人员应注意实际付款人与合同签约主体是否一致。

2、实际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方式不一致,存在付款行为无效的风险。

因此,我方财务人员应注意实际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方式是否一致。

3、实际付款对应的产品品种、批次、数量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存在我方潜在的违约等风险。

因此,我方财务人员应注意实际付款对应的产品品种、批次、数量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4、即时清结的情况下,实际付款人与买受人(发票开具的抬头)不一致,且没有办理授权手续,存在返还不当得利的风险。

因此,在即时清结的情况下,我方财务人员应注意实际付款人与买受人(发票开具的抬头)是否一致,并检查其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5、双方连续发生业务、滚动结算的情况下,具体的每笔付款与特定业务不能对应,存在我方的潜在违约及往来帐目难以清算的风险。

因此,在双方连续发生业务、滚动结算的情况下,我方财务人员应仔细检查每笔付款与特定业务的一致对应性。

二、严格认真把好票据关1、票据记载的规性、背书的连续性,是持票人向出票人、前手背书人、付款人主权利的基础。

一旦出现记载不规、背书不连续的情况,票据权利的实现便会出现障碍,甚至无法实现。

因此,业务人员在收到承兑汇票时,应对票据进行初步鉴别:确认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并已由承兑银行签章;检查票据的出票日和到期日是否使用中文大写;检查票据金额大、小写书写是否正确并一致;检查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检查票据背书是否连续;检查背书印鉴章是否清晰无重影并盖在指定围;检查票据粘单是否正确加盖了骑缝章。

业务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应予以拒收,将票据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可靠的票据承兑人、直接前手背书人,是票据权利的最大保障,可以极降低票据欺诈风险。

因此,非经公司经理书面批准,不得收取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联社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尽量选择实力雄厚、信誉可靠的直接前手背书人。

3、票据流转的次数越多,其间发生伪造、变造、申报或伪报公示催告的可能性也在增加。

一旦发生纠纷,我方主权利或者提出抗辩,均存在一定的成本,也存在实际受损的可能性。

因此,对已多次背书转让的票据应保持高度警惕,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接受背书次数太多的银行承兑汇票。

4、业务人员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需及时交到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应对票据的有效性进行再次审核,并向开户银行查询票据的真实性。

财务人员收票后应登记台账,与交票人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经审核发现承兑汇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退回业务部门处理。

5、财务部门票据保管人员不得兼管应收票据或应付票据账目,不得保管预留银行印鉴;每日必须将收票、背书、贴现、托收等业务逐笔序时登记应收票据台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盘点,由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帐实、账账核对,并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

如有差异,及时查清、处理。

6、票据背书转让时,应当注意保全票据移交被背书人前的表面记载。

如果票据背书转让之后再被他人变造,我方保全的证据将起到证明作用,进而能避免背书后被变造的法律风险。

三、注意发票的开具和交付1、合同付款时应检查对方发票的出票人、开户行、与合同是否相符,有疑问时不得付款。

2、未按签约客户的名称与合同容开具的发票,存在税收行政处罚、重复纳税、合同未全面、未适当履行的风险。

因此,我公司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签约客户的名称与合同容开具发票。

3、未将发票交付给合法客户或未得到客户合法授权的经办人,存在重复纳税、合同未全面、未适当履行的风险。

因此,我公司财务人员应将发票交付给合法客户或得到客户合法授权的经办人。

四、应熟练掌握好自提、代办托运和送货的履行方式1、自提(1)实际提货的经办人(或第三人)未获得签约主体的书面授权委托,存在货物灭失的法律风险。

因此,我方办理交货的人员应审查实际提货的经办人是否获得客户的授权委托书。

(2)先款后货方式销售的,未经财务确认款项到帐即发货,存在不能收到货款的法律风险。

因此,销售人员必须在财务确认款项到帐后才能发货。

(3)合法提货人未在提货单上书面亲笔签字,存在着不能交货或货物灭失的风险。

因此,客户的提货人必须在提货单上亲笔签字。

2、代办托运:(1)销售合同中对于代办托运应作出明确约定,并由客户作出书面委托;否则,存在错误交付风险。

因此销售合同中对于代办托运应作出明确的约定,并有客户作出书面委托。

(2)承运人不具备承运资质,存在我方托运过错的风险。

因此,我方销售人员应严格审查承运人是否具备承运资质。

(3)合同约定我方代办运输保险,实际履行中未投保,存在货物毁损灭失后客户向我方追偿的风险。

因此合同约定由我方代办运输保险的,我方经办人员须及时办理运输保险。

(4)在代垫运费的情况下,存在运费难以收回的风险。

因此,在代垫运费的情况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运费。

(5)承运人未提供收货凭证,存在货物丢失、灭失的风险。

因此我方经办人员在将货物交付承运人时,应向其要求提供收货凭证。

(6)未准确按客户书面指定的地点填写托运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存在着不能交货或货物灭失的风险。

因此,我方经办人员应按客户书面指定的地点填写运输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

(7)缺少客户书面指定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原件,存在着货物灭失的风险。

因此,我方办理托运的,应保留客户指定收货地址和收货人的书面原件。

3、送货:(1)实际送货地点和收货人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存在着违约或不能交货或灭失的风险。

因此我方送货人员应确认送货地点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对于签收人要与合同中约定的一致。

(2)签收人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或没有客户书面委托,存在着违约或不能交货或货物灭失的风险。

因此,我方送货人员应注意签收人是否得到客户的书面委托。

(3)收货人未出具书面收货凭证,存在着不能交货或货物灭失的风险。

因此,我方应要求对方收货人出具书面收货凭证。

(4)货物运输未办理保险,存在毁损、灭失难以弥补损失的风险。

因此,对由我方负责送货的货物应尽可能办理运输保险。

五、严格审查第三人资格1、合同约定由我方向第三人履行义务的,存在着第三人不具备资格、无授权委托书或我方向客户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因此,我方应审查第三人是否具体资质、资格和履行能力。

2、合同约定由第三人向我方履行义务的,存在着第三人无资格、无授权委托书或不能交货或不能付款等履行能力的风险。

因此,我方应审查第三人是否具体资质、资格和履行能力。

3、在合同履行期间,我方拟将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客户方的书面同意,否则存在合同转移无效的风险。

4、我方拟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应当通知债务人。

否则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六、及时有效行使好抗辩权1、在赊销的情况下,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没有及时掌握并采取措施,可能导致货款不能清收的法律风险。

因此,在赊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客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应行使“不安抗辩权”,不予发货,但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在先款后货的情况下,客户资金周转困难没按期支付却要先行交货,有造成货款不能清收的法律风险。

因此,在先款后货的情况下,客户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我方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不予交货。

七、变更、解除应书面协商1、需要变更经济合同时,应及时向本部门汇报,必须按合同批准权限获得批准后方可变更,合同修改审批,视同合同重新签订。

2、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并通报公司法律顾问,并可采取必要措施。

3、遇有不可抗力情况时,应尽快以传真、电报(需留底稿、传真报告和电报单据)或能够证明已通知对方的方式及时向对方通报,同时应取得有关部门关于不可抗力事实的证明。

4、遇有违约以致发生纠纷、索赔、诉讼、仲裁事项时,由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领导,然后会同公司法律顾问共同处理。

5、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存在合同纠纷等风险。

因此,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用书面形式。

6、具体变更的容不明确,造成变更不能达到真实目的。

因此,对于合同变更的容,或者在合同中,或通过双方认可的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具体变更容。

7、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未书面通知对方的,应承担通知义务履行不当产生的法律风险。

因此,应采用书面通知方式,应尽量取得对方签收凭证。

八、收集保存好证据1、债权的存在,要靠证据来证明。

提供不出证据时,只要对方否认,就不能认定债权的存在。

债权要得到清收,有充分的证据至关重要。

证据主要靠当事人提供。

所以一定要收集、保存好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的证据。

有关证据大致包括:1.1 能够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主要是合同、承诺通知书,合同的变更也应有相应的证据。

1.2 能够证明我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证据,包括收条、验收单、发运单、提货单等;1.3 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据,如对方出具或认可的欠条、还款计划、对账单、主权利即催款通知书等;有质量问题的检验报告,对方承认质量问题的证据。

1.4 证明债务人资格及其变化的证据,包括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合并或分立协议或资料(公告、登记资料)等。

1.5 证明因违约造成损失的依据,包括合同书的违约金条款、利息损失、追讨债务的费用;1.6 证明债务人资产状况的证据,包括资产负债表、对第三人的债权,对其他企业的投资等。

2、提货手续缺少对方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缺少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我方有可能承担不能交货的法律风险。

因此,提货手续应有持客户盖章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人签字证明。

九、注意掌握好诉讼时效1、在履行合同中,为防止债权逾期、风险也在增大的情况,应每年进行几次对账,由债务人签字盖章并注明对账日期。

2、要求债务人重新出具欠条、欠据。

如债务人不予配合,就说明双方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或债务人有赖账的主观恶意,必须引起我方高度重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或提起诉讼,或在法律人员指导下采取“中断”的其它措施。

3、要债务人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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