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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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矿山项目)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矿山项目)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合同附件)
同志:
您所在的井下工作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振动、油烟尾气、有毒有害气体,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尘肺病、噪声聋、振动性病、呼吸道疾病。

在本岗位,我单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按规定给您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希望您正确使用佩戴,否则会造成患职业病的可能性。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4、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若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我单位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个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用人单位(章)本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煤矿职业危害告知书

煤矿职业危害告知书

煤矿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同志:您所在的***煤矿区队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振动、高温、高湿、有毒有害气体等。

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肺部、听力、上肢手臂及关节、造成损害。

在本岗位,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队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

并对您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在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用人单位及其相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购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应向供货方索取说明书,并查验在设备的醒目位置是否设置警示标示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是否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措施。

(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告知义务1、合同告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及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接触与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未知的职业危害时,用人单位应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2、告知的内容包括(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2)危害结果(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待遇(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1)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栏和中文警示说明。

4、职业危害与健康告知1)定期为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书范本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书范本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你所在的采煤、掘进等井下作业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粉尘、有害气体、噪声等。

如有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你的肺部、呼吸道、听力等造成危害。

在本岗位,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治措施,并对你发放了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服、防尘口罩、自救器、耳塞等。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你提供相应待遇。

当你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你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或现象,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本单位,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措施,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欢迎你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书
你于年月日参加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防治法》、《**监督管理规定》(**局第47号令)的规定,现将检查结果、结论及处理意见,如实向你告知(见本人体检表)。

若有异常项目,请你按照“体检结果一览表”上的要求,及时到医院进行复查及治疗,以确保你的身体健康。

以上《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书》我均已详细阅读,现已知晓,确定无误。

被告知人:(签字)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最新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最新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某某某先生/女士: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若您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订。

二、您所在工作的岗位,存在煤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尘肺、噪声聋等的损害。

在本岗位,本矿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用了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并对您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口罩、耳塞等。

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矿将对您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I,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您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您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如您患上职业病,本矿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以下待遇:1.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3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单位承担。

《职业危害合同告知书煤矿》

《职业危害合同告知书煤矿》

《职业危害合同告知书煤矿》法律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具体内容一、本单位作业区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等)以及物理因素(噪声、振动、高温、潮湿等)。

二、可导致的后果分别是煤工尘肺病、矽肺病、水泥尘肺病、职业性哮喘、氮氧化物中毒、一氧碳物中毒、二氧化硫中毒、硫化氢中毒、听力下降及至噪声聋、手臂振动病、中暑、风湿病等疾病。

另外电焊工作业因焊接烟尘、紫外辐射等职业危害因素导致锰中毒、电焊工尘肺病、电光性皮炎、电光性眼炎。

三、本单位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一)综合措施:1.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岗位作业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定期开展演练;2.员工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掌握危害物质的危险、危害特性,组织员工在岗前、在岗期间、换岗时培训学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3.安排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为员工提供如防尘口罩、自救器、护耳器等劳动保护用品,教育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作业场所通风、排毒、除尘、降温等防护设施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尽量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6.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与定期检测与评价,及时将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浓度(强度)告知员工。

7.在存在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规范、醒目地设臵职业危害及防护的警示标志。

(二)防尘、防中毒措施:1.制定了“一通三防”管理办法、防尘管理办法、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等制度;2.入井时要配戴防尘口罩、自救器等劳保用品。

职业危害告知书

职业危害告知书

职业危害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项目部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

1、粉尘(1)健康危害:长期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引发尘肺病。

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皮炎、眼结膜损害等。

(2)注意防护: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

2、噪声(1)健康危害: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2)注意防护: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收声能:佩戴耳塞、隔声间、隔声屏,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3、电焊弧光(1)健康危害:将对视网膜产生烧灼,造成眩辉性视网膜炎。

此时将感觉眼睛疼痛,视觉膜糊,有中心暗点,一段时间后才能恢复。

如长期反复作用,将逐渐使视力减退。

(2)注意防护:第一是必须采用品质合格的焊接滤光片(黑玻璃);第二是要增强个人的防护意识。

4、高温(1)健康危害:对人体体温调节、水盐代谢等生理功能产生影响的同时,还可导致中暑性疾病,如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

(2)注意防护:合理安排高温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保证高温作业人员有充足的睡眠与休息,供给合理的饮料和补充营养。

加强个人防护,对职工进行有关高温作业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3)应急处理: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或冰块敷头部、掖窝等处,并及时送医院。

5、全身振动(1)健康危害:全身振动可以对全身个系统产生影响,甚至是晕动病,又称晕车病。

(2)注意防护:限制作业时间: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和工间休息;改善作业环境:控制工作场所的寒冷、噪声、毒物、高气湿,特别是注意防寒保暖;加强个人防护,合理使用防护用品。

被告知人(签字):年月日。

煤矿主要危险及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煤矿主要危险及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煤矿主要危险及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_____同志:煤矿场所作业环境复杂,危险危害因素较多,因而导致安全事故易发或从业人员易患职业病。

因此,我单位特向您告知以下事项,请您务必遵守:一、危险因素作业场所危险因素主要有:井下瓦斯、煤尘爆炸、煤岩(CO2)瓦斯突出、冒顶、透(突)水、火灾等五大自然灾害,窒息、中毒、爆破、提升运输、机械伤害、触电、压力容器爆炸、高出坠落等;地面边坡、水灾、火灾、触电、高处坠落、野兽侵袭、迷路等。

1、瓦斯、煤尘爆炸、煤岩(CO2)与瓦斯突出、窒息、中毒瓦斯是煤矿最大的威胁因素,在煤矿井下采掘、煤矿储存及传输场所,由于地质及通风不良,都会造成瓦斯积聚、煤尘堆积、突出、人员窒息、中毒事故,当井下出现电火花、爆破火花、煤炭自然、火灾等明火或电磁波时,都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2、冒顶、爆破在煤矿井下采掘过程中,由于地址条件变化、矿压增大、支护质量差、违章爆破等因素,会形成冲击矿压、冒顶等事故。

3、水灾、边坡失稳在煤矿井下采掘过程中遇含水层、地下暗河、熔岩陷落柱、地面降水等时,这些地段的水往往直接通过导水裂隙间接与采掘工作面导通,造成井下(突)透水;雨季、地震、爆破震动、荷载等因素影响,都会发生洪水、滑坡、泥石流、井筒洪水倒灌等。

4、火灾、爆炸干燥气候条件下,久旱、高温、明火、电气线路故障、违章等都会造成森林火灾、生活、办公区域着火、压力容器爆炸等。

5、提升运输、机械伤害在矿井提升过程中、提升司机酒后上岗、疲劳、违章、机械故障、行人行车等都会造成断绳、跑车、掉道、蹲罐、挤压等。

6、触电、高出坠落在电气、供电线路维修、登高作业过程中,电气、供电线路故障、潮湿空气、劳保用品缺失、违章等都会造成触电、高出坠落等。

7、野兽侵害、迷路处在林区的煤矿,地形复杂,通讯不畅,一般有野兽活动,人员进入时,会受到野兽侵害、迷路等。

8、其他二、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震动、有毒有害气体、生产性化学毒物、高温潮湿、不良体位劳动等。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本(2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本(2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本一、职业病危害告知的目的及依据为了保障全体煤矿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煤矿从事工作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告知内容1. 职业病的基本概念及分类:告知从业人员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的分类以及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

2. 煤矿职业病的特点和危害因素:告知从业人员煤矿职业病的特点,如尘肺病、职业性肺癌等,并详细说明煤矿作业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煤尘、硅尘等。

3. 职业病的防治措施:告知从业人员煤矿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如工程控制、个体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并提供相关的防护装备和设施。

4. 职业病的危害程度和预防措施:告知从业人员不同职业病的危害程度和预防措施,如定期体检、岗前培训和个人卫生等。

5. 职业病的申报、诊断和赔偿程序:告知从业人员职业病申报、诊断和赔偿的程序和相关政策,如职业病的申报流程、诊断标准和赔偿标准等。

四、告知方式1. 岗前培训:煤矿应组织针对不同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告知内容,并由参训人员签字确认。

2. 定期宣传:煤矿应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向全体从业人员传达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防护措施,宣传方式可以采用现场讲解、宣传册、宣传板等形式。

3. 现场告知:在煤矿现场设置明显的告知牌,清晰地标注煤矿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以及防护措施,以提醒和警示从业人员。

五、责任和制度执行1. 煤矿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全面、及时和有效。

2. 组织人员:负责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并确保参训人员签字确认;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

3. 从业人员:配合参加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岗前培训,遵守煤矿的职业病防护规定,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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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一采区(科、队)岗位,主要存在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三种职业危害因素。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按法律规定,告知内容如下:
一、生产作业区域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煤矿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等)以及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等)。

二、可导致的后果:分别是煤工尘肺病、矽肺病、水泥尘肺病、职业性哮喘、氮氧化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氧化硫中毒、硫化氢中毒、听力下降及噪声聋、手臂振动病等。

另外电焊工作业因焊接烟尘、紫外辐射等职业危害因素导致锰中毒、电焊工尘肺病、电光性皮炎、电光性眼炎。

三、本矿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一)综合措施
1、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2、员工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性,组织员工在岗前、在岗期间、换岗时培训学习职业危害知识;
3、安排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员工,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个人监护档案;
4、为员工配备防尘口罩、自救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振手套等个体防护用品;教育、指导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
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如作业场所通风、排毒、除尘、降温等防护设施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尽量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6、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与评价,及时将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浓度(强度)告知员工;
7、在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防治公告栏、职业危害告知卡和警示标识。

(二)防尘、防中毒措施
1、制定了“一通三防”管理办法、除尘管理办法、噪声防治管理办法、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等制度,并按制度狠抓落实;
2、作业场所采取净化风流、洒水喷雾、通风排尘(毒)、湿式钻眼、冲洗巷帮、使用水炮泥、煤层注水等综合防尘措施;
3、入井时要佩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自救器等个体防护用品。

4、电焊烟尘等职业危害因素防治:在施焊过程中,作业者要尽量位于上风位,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绝缘鞋等个体防护用品;如果在密闭的空间内施焊,一定要做好通风,使空气保持畅通。

(三)防噪声、防振动措施
1、按规定安设消声器等消声减噪设施(设备);
2、选用低噪声和低振动设备;
3、增设隔音操作室或采用封闭、隔离措施降低噪声与振动;
4、在噪声超标区域作业的员工必须佩戴护耳器。

四、处置与待遇: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按规定组织复查;已确诊的职业病人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七矿公司建设煤矿劳资科(盖章)告知人签字:本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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