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职称竞聘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职称竞聘办法篇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竞聘的管理办法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竞聘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竞聘管理办法:一、破格竞聘的对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在职级内破格竞聘本职级最高等级岗位。
二、破格竞聘的原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竞聘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突出业绩贡献原则。
三、破格竞聘的条件(一)破格竞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单位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可破格竞聘11级岗位:1、年度考核有一年优秀等次,其他年度为合格等次,且取得助理级职称资格的;2、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
3、获得科研成果奖或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如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综合性先进工作者等)的。
(二)破格竞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且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单位专业技术8级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可破格竞聘8级岗位:1、年度考核有二年优秀等次,其他年度为合格等次的;2、取得上一职级职称资格,且年度考核有一年优秀等次,其他年度为合格等次的;3、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如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综合性先进工作者等)、科研成果奖的。
(三)破格竞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且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单位专业技术5级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可破格竞聘5级岗位:1、年度考核有二年优秀等次,其他年度为合格等次的;2、取得上一职级职称资格,且年度考核有一年优秀等次,其他年度为合格等次的;3、符合三级岗位及以上岗位人选申报条件的。
贵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办法(试行)

贵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08〕21号)精神,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竞聘上岗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要在主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四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必须在人事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科学设置。
竞聘上岗应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进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差额竞聘,形不成差额竞聘态势的,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确定。
第二章竞聘岗位和条件第六条竞聘岗位:1、聘期已满的专业技术岗位。
2、出现空缺或新设的岗位。
3、机构调整、重组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
4、按照规定进行岗位轮换,有必要进行竞聘确定有关人选的岗位。
5、其他需要竞聘的岗位。
第七条下列岗位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1、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岗位。
2、因所需任职条件特殊不适合竞聘的岗位。
3、法律、法规规定认为不宜公开竞聘的特殊岗位。
第八条竞聘上岗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具备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执业资格的岗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6、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九条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包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试行

包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发〔2007〕13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通过公开竞争、择优产生岗位人选并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竞聘上岗工作。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竞聘上岗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按岗聘用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竞聘范围第六条事业单位组织竞聘上岗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
对人员编制总数少于(含等于)15人、由主管部门集中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其主管部门可以在所属事业单位范围内联合组织竞聘上岗。
第七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一)事业单位新设岗位或出现岗位空缺,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二)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或者职能调整,须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三)聘用合同到期,需要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四)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下列情形不宜实行竞聘上岗:(一)确定不宜在单位内部公开信息的涉密岗位人选;(二)确定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岗位六级职员以上和专业技术一、二、三级岗位人选;(三)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订合同;(四)根据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规定调整岗位;(五)工作人员受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六)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竞聘条件第九条参加竞聘上岗的应当是本单位在册的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川人社发〔2011〕27 号 四川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试行意

川人社发〔2011〕27 号四川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试行意时间:2011-10-01 点击: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试行意见川人社发〔2011〕27 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为建立规范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长环境,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 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提出如下意见:一、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原则(一)工作需要。
(二)优化管理人员结构。
(三)相应管理岗位有空缺。
(四)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二、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一)品行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胜任管理岗位工作。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乡镇事业单位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属事业单位可以放宽到中专(中技、高中)。
(四)在本事业单位所聘岗位工作不少于三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符合行业对管理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等级确定(一)专业技术人员竞聘管理岗位1.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以上、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满一年以上、专业技术六级岗位满两年以上、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满三年以上的,可以竞聘五级管理岗位。
2.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满四年以上的,可以竞聘六级管理岗位。
3.聘用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满一年以上、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满两年以上的,可以竞聘七级管理岗位。
4.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满两年以上、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的,可以竞聘八级管理岗位。
5.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满三年以上的,可以竞聘九级管理岗位。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为了提高事业单位的绩效和服务能力,加强管理,提升工作质量,各级事业单位普遍开展竞聘上岗工作。
竞聘上岗工作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选聘适合岗位的人才,提升组织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确保选拔人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工作内容1. 岗位设置与说明1.1 确定岗位职责:每个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和执行程序,以便候选人能够充分了解并准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1.2 岗位要求明确: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明确候选人需要具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技能和能力,制定相关的岗位要求清单。
2. 竞聘条件和程序2.1 竞聘条件界定: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制定竞聘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工作经验、技能要求等。
2.2 报名与初审:候选人根据事业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报名。
事业单位应组织专门的初审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3 笔试与面试:对初审合格的候选人,组织笔试和面试环节。
笔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2.4 考察与评议:对面试合格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评议。
考察主要包括个人品德、工作表现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3. 技术评审和公示3.1 技术评审:根据参与竞聘的评审专家意见和考察结果,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适合岗位的候选人。
3.2 公示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对竞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竞聘岗位、入选候选人等。
4. 培训和试用期4.1 培训计划:对入选的候选人,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加强其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培养。
4.2 试用期安排:根据相关规定,对新入选的候选人安排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5. 结果评估和监督5.1 结果评估:对竞聘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和调研,以提高竞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法为规范xx事业单位岗亭竞聘,建立和美满岗亭设置管理制度,做好岗亭评聘工作。
根据《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7号)、普洱市人事局、农业局《转发云南省人事厅、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普人发[2009]131号)、《景东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办发[2009]43号)、、《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及《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办法》的精神,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尺度,突出德、能、勤、绩的工作绩效,坚持公平、公正、透明、择优的聘用原则,制定***农工站事业单位岗亭竞聘措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引导,强化以人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革新,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 ,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设置装备摆设,优化人才结构,增强单元内部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变更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镇农业连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竞聘对象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职员和工勤技能职员。
三、竞聘的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亭要求的身材条件。
四、竞聘应遵行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任原则;(二)科学合理设置岗亭,能上能下的原则;(三)动态管理,打破论资排辈,终身聘用的原则;(四)对峙以稽核为依据,重能力、重业绩的原则;(五)专业技术岗位不突破人事部门批准的布局比例数额的原则;(六)对峙以人为本的原则。
五、竞聘程序(一)单元建立竞聘领导小组;(二)订定岗亭实施方案;(三)单位公布人事部门批准审定的三类岗亭的品级、数量;(四)应聘人申请。
凡具有相应任职资格,拟参加竞聘的人员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交所在单位;(五)资格审查。
济南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试行)-

济南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试行)正文:---------------------------------------------------------------------------------------------------------------------------------------------------- 济南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试行)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为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按照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09〕4号)精神,现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公开竞争原则,按岗聘用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外,都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2.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3.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4.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根据事业单位事业发展需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聘用到位,首次组织聘用应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个别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人字〔2009〕35号)精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依照本意见规定参加竞聘上岗。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4篇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4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
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1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资源,实现人员结构优化,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阳人社发(20xx)1号文《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订教师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岗位竞聘的原则1、按需设岗原则。
根据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学校现有教职工数量,科学合理设置管理、教学、教辅、工勤岗位。
按岗聘任,按岗定责,按责考核。
2、双向选择原则。
聘任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3、优化组合原则。
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岗位竞聘要有利于学校教学循环制的实施。
4、阳光操作原则。
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规范操作,实施方案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务、岗位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结果,对申报岗位人员择优聘任。
5、统筹兼顾原则。
既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重视培养使用青年教师,同时维护老年教师的权益。
6、循序渐进原则。
按照县教育局《意见》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稳妥做好人事改革工作,为岗位竞聘工作深度实施积累经验。
二、岗位设置与聘任校级干部由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聘任管理,中层干部由学校聘任管理,年级主任由校长聘任管理,班主任、语数英学科教师经双向选择由年级主任实施聘任管理,技能科专职教师由教务处聘任,委托综合组教研组长管理,教辅后勤经双向选择由总务处实施聘任管理,教研组长由教务处实施聘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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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试行)办
法
为规范xx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做好岗位评聘工作。
根据《人事部、农业部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7号)、普洱市人事局、农业局《转发云南省人事厅、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普人发[2009]131号)、《景东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办发[2009]43号)、、《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及《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办法》的精神,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突出德、能、勤、绩的工作绩效,坚持公平、公正、透明、择优的聘用原则,制定***农工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办
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强化以人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 ,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增强单位内部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镇农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竞聘对象
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竞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竞聘应遵行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能上能下的原则;
(三)动态管理,打破论资排辈,终身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以考核为依据,重能力、重业绩的原则;
(五)专业技术岗位不突破人事部门批准的结构比例数额的原则;
(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五、竞聘程序
(一)单位成立竞聘领导小组;
(二)制定岗位实施方案;
(三)单位公布人事部门批准核定的三类岗位的等级、数量;
(四)应聘人申请。
凡具有相应任职资格,拟参加竞聘的人员填写《岗位
竞聘申请表》交所在单位;
(五)资格审查。
单位竞聘领导小组,对申请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六)提出受聘人选。
各单位根据竞聘的人员填写的《岗位竞聘申请表》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提出受聘人选名单,报县农业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或虽然有异议,但不影响聘任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七)办理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由上级主管领导聘任,单位职工由单位法人聘任。
受聘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岗位竟聘量化标准
(一)学历分(个人提供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初中及以下0.3分;中专(高中)0.35分;专科0.5分;本科及以上0.7
分。
(二)工龄分:每年工龄0.1分(以足年计算)。
(三)专业履职分:每年0.1分(以足年计算)。
(四)本等级职称资格分:每年0.1分(以足年计算)。
(五)单位任职分:正股所领导每年0.15分,副股所领导每年0.1分,两个中心内设站、校及办公室负责人按副股所领导计算。
上述任职时间以人事任免文件为准(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按足年计算。
(六)科技成果分:工作以来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个人提供所取得的与现从
事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证书原件,同年同一成果记最高等级分一次)。
1、省部级奖:一等奖0.3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5分;
2、地厅级奖:一等奖0.25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5分;
3、县级奖:一等奖0.15分,二等奖0.1分,三等奖0.05分;
(七)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国家级0.7分,省部级0.5分,地厅级0.3
分,县级0.1分。
(八)县属单位下派驻村从事农业技术综合推广工作每满1年(10个月以
上)加0.1分。
(九)上述量化评分结果经竟聘小组汇总,以分值高低排名,上报农业局办
公室,并公示,排名在前者当聘,分值相同以年龄长者当聘。
(十)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与竞聘同等级岗位,在岗位有
空余岗位的情况下进行聘任。
1、近五年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不称职或不合格者;
2、脱离本系统岗位一年以上;
3、从事与专业技术资格不对口而未办理或未被批准改系列聘任;
4、近五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6、因政治、经济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七、聘任管理
(一)岗位聘用实行任期管理。
聘任合同应明确岗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任期目标。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
在聘期内,聘用合同不
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二)建立考核机制。
单位要建立以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年度和聘期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考核工作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办法。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作为岗
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
(四)竞聘岗位届满时,优先聘任三年内将退休的职工,聘任顺序以距离退
休时间最短者先聘;若无退休人员,采用本办法进行竟聘。
(五)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过程中,在岗位设置管理前聘用在副高、中职、助师、员级的人员,在单位竞聘中落聘,仍聘用在原来的副高、中职、助师、员级最低等级中,按超岗聘用处理,维持现状工资待遇。
(六)单位人员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单位可解除聘任:
1. 被聘用人不履行聘约者;
2. 年度履职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者);
3. 违规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4.严重失职、渎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者;
5. 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6.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安排者;
7. 国家法律、法规或人事部门另有规定,需要解除聘用者。
八、纪律要求
(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认真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和低聘、落聘人员的
思想工作。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听取和吸收本单位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公平的实
施。
(四)参加事业单位岗位竞争上岗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按照竞聘工作规定的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认真做好每项工作,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
要认真执行批准的实施方案。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在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中要树立大局意识,从单位事业发展和需求出发,服从单位安排。
(六)事业单位违反聘任管理规定进行聘任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
责任。
(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聘任管理规定骗取聘任岗位的,取消聘任的
岗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它
未及事项按国家、省、市、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