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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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接收的各类进修人员,包括医师、技师、药师等。

二、进修人员的条件第三条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医师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技师、药师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进修期间的工作。

4. 经所在单位同意,具有进修意愿。

三、进修人员的接收与管理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工作由医务科负责,具体实施如下:1. 收集进修人员信息,审核进修资格。

2. 安排进修人员到相关科室,明确带教医师。

3. 对进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医院规章制度、科室工作流程等。

4. 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确保进修质量。

5. 及时了解进修人员的学习、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进修期间的管理第五条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科室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积极参加科室业务学习和学术活动。

3.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

4. 不迟到、不早退,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

5. 不得私自调换科室,不得中途退学。

6. 不得以进修人员身份进行商业活动。

五、考核与评价第六条进修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

1. 平时考核:由带教医师和科室负责人对进修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情况等进行评价。

2. 结业考核:由医务科组织,对进修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进行考核。

第七条进修人员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不合格者,予以延长进修时间或退回原单位。

六、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管理,提高进修工作水平和质量,加强进修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培训。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进修人员的招募、考核、培训、考察、奖惩、福利等方面的管理。

二、招募和选拔1. 招募:医院将根据进修需求,通过宣传招募、网上报名、面试等形式公开招募进修人员。

2. 选拔:医院将通过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选拔,确保招募的进修人员符合医院培训计划的要求。

三、培训计划1. 定期制定培训计划:医院将定期制定进修人员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学习资源等。

2. 工作考核:进修人员需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并通过考核才能获得结业证书。

四、进修期间管理1. 工作安排:医院将根据进修人员的专业背景和培训计划的要求,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进修人员能够获得实际操作和学习经验。

2. 导师制度:医院将为每位进修人员指定专业导师,导师将负责指导进修人员学习和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 学术交流:医院将组织进修人员参加学术会议、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促进学术交流和知识分享。

4. 进修记录:医院将对每位进修人员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完整的进修档案。

五、考察和评价1. 考察内容:医院将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考察,包括学习成绩、工作表现、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评价。

2. 考察方式:医院将采用面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确保考察结果客观公正。

3. 考察结果:根据考察结果,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评级和汇总,用于人员的晋升和奖励和福利的发放。

六、奖惩制度1. 奖励:医院将根据进修人员的学习成绩、工作表现等,设置相应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2. 惩罚:医院将对有违纪和不良行为的进修人员进行惩罚,包括警告、暂停进修资格、终止进修资格等。

七、福利待遇1. 工资待遇:医院将为进修人员提供相应的工资待遇,和普通员工相当。

2. 住宿和餐饮:医院将提供进修人员相应的住宿和餐饮条件,确保进修人员的生活质量。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一、进修(实习)医师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进修(实习)医师必须根据进修(实习)轮转表,在规定科室和规定时间进修(实习),进修(实习)期满时要进行考核鉴定,进修(实习)医师不能私自延长实习时间。

二、实习进修医师应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履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服从安排并及时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医疗和其它任务。

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安排的业务学习及教学活动。

三、实习进修医师实习时,要求着装整洁,佩带胸卡,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

四、实习进修医师在病房实习时,应在上班前半小时进入病房,对分管病床进行巡视检查。

按时跟随上级医师参加病房医护交班和早查房。

扼要汇报所管患者的情况,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

五、新患者住院后,实习进修医师应立即随上级医师去病房检查患者病情,并及时完成住院病历书写。

六、实习进修医师无处方权,所写各项记录、医嘱、检查单、病假条、诊断建议书、交费单等都要经过上级医师____签字后方能生效。

七、实习进修医师要积极参加所在科室的业务活动,如病例分析、典型病例讨论、学术报告、科室讲座、死亡病例讨论等。

八、实习进修医师应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考勤制度。

实习进修医师因事,病假耽误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再延长实习时间,实习期满按时办理离院手续。

九、实习进修医师要爱护医院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如有损坏应按医院工作人员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重要仪器、诊疗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十、严格执行保护医疗制度。

尊重并保护患者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

向患者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或事先征得上级医师的同意。

不得私自独立实施医疗操作或诊疗活动。

进修(实习)人员管理细则一、医院教学管理小组在每批____(进修)入院时进行一次教学工作会议,科教科根据进修(实习)大纲要求及医院实际,对每批进修(实习)人员进行入科安排及轮转计划。

并____进行至少三天的院前岗前培训。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和教学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院进修的医师、技师、药师等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我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注重实际操作与理论学习的原则;(三)严格考核与奖惩的原则。

第二章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第四条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医师、技师、药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三)具有2年以上相关临床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四)身体健康,能适应临床工作。

第三章进修人员的选拔与录取第五条进修人员的选拔与录取工作由医务科负责,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各科室根据进修需求,提出进修人员选拔计划;(二)医务科对进修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三)面试合格者,由医务科统一组织考试;(四)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试表现,择优录取。

第四章进修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六条进修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临床实践培训两部分。

(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制度、医疗安全知识、医疗文件书写规范等;(二)临床实践培训:由科室根据进修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带教医师进行指导。

第七条进修人员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

(一)定期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内容包括临床技能、理论知识、病历书写等;(二)结业考核:进修期满前进行,内容包括临床技能、理论知识、病历书写等。

第五章进修人员的待遇与保障第八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受以下待遇:(一)按照我院规定享受进修人员工资待遇;(二)参加我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三)享受我院提供的进修期间医疗、保险等保障。

第九条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二)认真参加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保护医疗、教学、科研资料。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对于医院的发展和提升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进修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进修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1. 技术能力:进修人员应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进行临床工作。

2. 业务水平:进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临床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

3. 专业精神:进修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积极投身于临床工作,注重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4. 团队合作:进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医务人员有效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医疗任务。

三、进修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对所有进修人员一视同仁,不歧视任何个体或小组。

2. 激励原则:通过正向激励,如表扬、奖励等方式,激发进修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纪律约束原则: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进修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保证制度的统一执行。

4.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的管理流程和工作制度,确保进修人员按规定进行工作和学习。

四、进修人员的入院和离院管理1. 入院管理:a. 入院前准备:进修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进修计划等资料,并接受面试和考核。

b. 入院登记:进修人员到院后需进行入院登记,领取相应的入院证和工牌。

c. 指导教师安排:院内将安排指导教师,负责指导进修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2. 离院管理:a. 离院申请:进修期满后,进修人员需提前提交离院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b. 离院手续办理:进修人员离院前需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包括工资结算、证明开具等。

c. 离院总结:离院前,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和心得体会,并接受相关人员的评估和考核。

五、进修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益1. 工作职责:a. 负责参与临床工作,按照规定完成各项诊治任务。

b. 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和教学活动,提高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

c. 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和合法权益。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范本【医院进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进修(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进修目的和范围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医师、护士等进修(培训)事宜。

第三条医院进修(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院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更新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

第四条医院进修(培训)范围包括各类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学习考察等。

第三章进修计划和管理第五条医院进修(培训)由医院人事部门组织及协调,根据医院发展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年度进修计划。

第六条进修计划必须具体明确包括进修项目、进修时间、进修地点、进修费用等信息。

第七条进修计划应提前与参加进修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进修计划的可行性和个人的参与主动性。

第八条进修计划应编制年度和季度计划,确保进修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第四章进修审批和报销第九条参加进修活动的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及人事部门提交进修申请,并填写进修计划和费用预算。

第十条进修申请应明确说明进修目的、进修内容、进修时间、进修地点等,并附上所需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进修申请应经所在部门领导、人事部门审核并上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医院根据进修计划和预算,在审批通过后核定进修费用,并在进修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第五章进修考核和评价第十三条参加进修活动的人员在进修结束后,应及时提交进修总结报告和进修成果。

第十四条进修总结报告应包括进修经历、所学内容、所得收获、进修对工作的影响等内容。

第十五条进修总结报告应由所在部门领导及人事部门进行评价和考核,并纳入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进修成果的记录档案,用于个人发展和绩效考核参考。

第六章进修管理的监督和督促第十七条医院人事部门是医院进修(培训)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进修计划制定、审批、报销、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十八条医院各级领导必须重视进修工作,把进修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考核范围,加强对进修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行为,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在医院内进行进修学习、技术交流、科研研究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的进修内容应当与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相关,符合医院发展需要和进修人员个人发展规划。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进修人员的管理体制,配备进修人员管理人员,负责进修人员的招募、安排、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进修人员的身份、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属性。

第二章进修人员的招募第七条医院招募进修人员应当经过程序合法、公开、公平、竞争原则。

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其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制定进修人员的招募条件,并在公示栏、网站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第九条招募进修人员应当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等程序,并以考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等为依据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条录取的进修人员应当签订进修协议,并在进修开始前提交相应的报到材料。

第三章进修期间的管理第十一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进修计划、进修安排完成相应的学习和实践任务。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如需离开医院进行学术交流、实地考察、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需提前报备,并经医院同意方可离院。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发生事故或者违法行为的,医院有权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分或者中断进修资格。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受常规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休假、医保等。

具体待遇按进修协议约定执行。

第四章进修评价与考核第十六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满后,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十七条进修人员的考核指标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技术操作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学术研究成果等。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医院的科研与临床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获得医院推荐进修的医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从事医疗、科研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声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申请、培训等工作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应当注重培养高水平、高素质医务人员,提高医院的整体实力。

第二章选拔与申请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医学、药学或者与相关领域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三)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创新能力;(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通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进修计划,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申请材料包括:(一)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二)个人简历和近期照片;(三)推荐信和介绍信;(四)进修计划和研究方案;(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医院进修人员申请经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面试或者笔试。

第十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被录取之后,应当签订进修协议,明确进修的期限、内容和责任。

第三章培训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进修人员的培训以医院为基础,根据个人的学术需求和发展方向,由导师或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

第十二条医院进修人员培训包括学术研究、临床实践和技术操作等。

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场所,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

第十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在培训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交流会、研究讨论会等活动,积极参与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导师和指导教师的意见,自觉参与医疗工作和科研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定期报告进修情况和学术成果,接受医院的管理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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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东方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
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9929东方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for Receiving Trainees at Oriental Hospita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东方人民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进修生工作由科教科负责,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

2.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到一年。

3.进修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相应专业资质。

4.需要来进修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进修申报表(附身份证、执业证、学历证明复印件),经选派单位同意盖章(附单位介绍信)后交科教科,科教科在审定资格后统一安排,发出通知,并将进修人员情况通知相关科室。

5.进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交纳进修费用。

未缴纳费用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进修资格。

6.科教科由专人负责进修管理工作。

进修人员报到后,
应向其详细介绍医院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安排好学习、生活等事宜,并送到进修科室。

进修结束后到科教科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离院。

7.科教科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帮助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8.科教科定期检查、考核各科室的进修带教工作,帮助提高进修带教质量。

9.各科室进修生带教由科主任负责,也可委托副主任代理。

选派合适人员指导进修工作,根据进修目的拟定计划,认真落实,努力完成。

带教质量差的人员要及时更换,好的要及时表扬。

进修结束,科室应及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做好书面鉴定,送科教科。

10.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进修计划,不得自行延长或缩短进修时间,否则院方将终止其进修,且不出具进修鉴定。

进修人员应尊重带教老师及其他人员,认真学习,努力完成进修任务,并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党团员应转办临时组织关
系,参加有关组织活动。

11.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处方权,不得出具任何鉴定证明和疾病诊断证明。

12.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公休假。

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需要请假的应本人申请,将有关证明交科教科备案。

两天以内科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科教科批准,五天以上需经医院与选送单位共同批准后方可离院。

假期满后按时返院销假。

凡未经批准私自离院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两次或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者取消进修资格。

进修一年内病假超过1个月,事假超过两周的不发结业证书,只做鉴定。

13.进修期间医德医风差、工作表现差或发生医疗差错的,除书面检查外,不发结业证书,情节严重者或发生医疗事故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

14.因各种原因终止进修的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离院,进修费不退。

15.进修结束后业务提高不明显、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

16.进修人员的医疗费用和保健津贴等由选送单位负责,
专用医疗器械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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