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国际经济法)考研真题(一)
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历年试题及答案-新祥旭考研

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历年试题及答案国家责任的免除。
答:国家责任是由国际不法行为引起的,如果排除了行为的不法性,国家责任便可以免除。
免除国家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同意。
同意是指受害国以有效方式表示接受行为国的行为。
但同意必须是国家合法机关在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的,由傀儡政府或在强迫之下作出的同意是无效的。
2、对抗措施。
对抗措施是指国际不法行为的受害国针对行为国采取的对抗行为。
由于对抗措施是由行为国的国际不法行为引起的,即使对抗措施违反了原先针对行为国承担的国际义务,也不会构成国际不法行为,从而免除了国家责任。
3、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无法抗拒的强制力。
如果国际不法行为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即可排除其非法性,从而免除国家责任。
4、危难或紧急状态。
危难是指遭遇危及生命安全的极端危险。
在危难情况下代表国家执行公务的机关或个人为了挽救其生命或受其监护的人的生命而作出的国际不法行为,可以排除其不法性从而免除国家责任。
紧急状态是指国家在全国或部分地区的安全和社会秩序遭到严重威胁或破坏时,由国家宣告的危急状态。
当国家宣布进入了紧急状态后,为了应付紧急状态而不得不作出的国际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从而免除国家责任。
南极条约的内容。
答:南极条约是南极条约体系的核心,于1959年12月1日在华盛顿缔结。
南极条约的主要内容是:1、南极条约专门用于和平目的。
该条约规定,南极地区应永远专为和平目的而使用。
在南极地区禁止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措施。
2、科学调查自由和国际合作。
该条约规定,缔约各方同意在南极科学调查自由的基础上继续国际合作,包括交换有关情报、交换科学人员、交换或取得南极的科学考察报告和成果、鼓励同有关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国际组织建立合作的工作关系。
3、冻结对南极的领土要求。
该条约规定:条约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解释为条约任何一方放弃在南极原来所主张的领土主权权利或领土要求;或全部或部分放弃由于它或其国民在南极的活动或其他原因而构成的对南极领土主权要求的任何根据;或损害缔约任何一方关于它承认或否认任何其他国家在南极的领土主权要求或要求根据的立场。
北大考研辅导班-2021北京大学650国际经济法(含国际私法和海商法)考研经验真题参考书

北大考研辅导班-2021北京大学650国际经济法(含国际私法和海商法)考研经验真题参考书北京大学650国际经济法(含国际私法和海商法)考试科目,2020年初试时间安排为12月22日上午 8:30-11:30进行笔试,北京大学自主命题,考试时间3小时。
一、适用院系专业:北京大学法学院030122法学(国际经济法)二、考研参考书目北京大学650国际经济法(含国际私法和海商法)没有官方指定的考研参考书目,盛世清北根据专业老师指导及历年考生学员用书,推荐使用如下参考书目:《国际经济法》北大高教版第二版,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法(第四版)》程晓霞余民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际私法》李双元主编北大出版社盛世清北建议:(1)参考书的阅读方法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读书的内容。
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
尽可能把所有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2)学习笔记的整理方法A:通过目录法、体系法的学习形成框架后,在仔细看书的同时应开始做笔记,笔记在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影响看书的速度,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会发现笔记对于整理思路和理解课本的内容都很有好处。
B:做笔记的方法不是简单地把书上的内容抄到笔记本上,而是把书上的关键点、核心部分记到笔记上,关上书本,要做到仅看笔记就能将书上的内容复述下来,最后能够通过对笔记的记忆就能够再现书本。
三、考研真题2009年,教育部出台了严格管理院校自主命题专业考试科目相关资料、限制专业课辅导的规定,很多学校从那时起不再公布和出售真题,并不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
因此,今两年对于资料搜集的难度大大增加,特别是真题的搜集,制作专业课资料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盛世清北专业课研究中心已经请专业课老师尽力搜集资料,但是对于真题的搜集还是有可能出现不全的情况,本着保证真题准确性、宁缺毋滥的原则,盛世清北只采纳经专业课老师认定,可信的真题呈现给同学。
2024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卷真题

2024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卷真题(回忆版)业务课名称:国际经济法学
考生须知:1.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其他纸上无效。
2.答题时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做答,用其他答题不给分,不得使用涂改液。
一、试述国际商事惯例的含义,并阐述我国法律和CISG 有关国际商事惯例的规定。
(50分)
二、试结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评述我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40分)
三、试述无人船对海商法制度的挑战及可能的应对措施。
(30分)
四、请列出所得税领域中的三种国际避税方式,并阐述相应的反避税规则。
(30 分)。
北京大学国际法考研试题及解析

2007国际法考研试题及解析一、名词解释1.领海。
(中国人民大学)【解析】:领海是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其宽度从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
2、国家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解析】:国家责任是指国家违反其国际义务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它不同于一国对另一国的不礼貌或不友好行为引起的政治责任或道义责任,也不同于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产生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
引起国家责任必须满足两个基本要素:①行为依国际法可归于国家;②该行为违背该国国际义务。
二、简答1、国际法的性质。
(中国人民大学)【解析】国际法的性质主要涉及法律性和普遍性这两个方面。
(1)国际法的法律性国际法的法律性往往是引起疑问的问题。
虽然如此,国际法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则而不是国际道德规范是确定无疑的。
20世纪,特别是联合国成立以来,国家间往往通过订立条约的方式确立相互间合作的规则。
而且,《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国际法治的精神以及联合国对国际法的编纂,使国际法的法律性更加明确和清楚。
由于国际法规则反映了各国间的“共同利益”,使得国际法得到国家的普遍遵守。
此外,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明确提出了强行法规则的概念,而此后的国际法实践不断肯定了国际法中存在强行法规则。
从而,国际法不仅是法,而且其规则还可以分为强行法和任意法的观点逐渐得到认同。
(2)国际法的普遍性国际法是普遍适用于国际社会所有国家的法律,不论国家大小和发展程度如何。
但是,普遍国际法不排除特色国际法的存在。
《联合国宪章》第八章承认区域办法的存在及其重要性就是例子。
2、简述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北京大学)【解析】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指法院受理和审判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力。
诉讼管辖权涉及谁有权成为法院的诉讼当事方和对那些事项有权行使管辖。
(1)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仅限于国家,即只有国家才可以向国际法院提交案件。
2020年考研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真题回忆版

法学综合卷
1.1982年宪法的各次修改及其内容简述
2.行政法法律保留及其在立法中的体现
3.政府信息公开
4.民法案例
5.民事判决既判力范围
6.证明标准法条分析
7.特殊防卫
8.刑法案例2
9.禁止双重危险
10.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国经专业卷
具体分数忘记了,每一题分值最低10′、最高
1.F组和C组贸易术语中各选一例在跟单信用证下买卖双方的注意事项
2.WTO下贸易救济措施
3.结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论述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4.述评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的定义
5.所得税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
6.国际债券种类和法律关系。
2019年考研北大考研国际经济法专业卷真题回忆版

根据回忆整理。
1、近年来WTO多边贸易体制面临哪些挑战?如何应对挑战?
2、海商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如果我国的《海商法》的调整范围进行修改,你认为需要增加哪些内容?
3、案例题:甲国A公司,乙国B公司,购买大豆1万吨,途中起火,救火湿损大豆1000吨,大货CIF合同,甲乙两征收反倾销税。
问:
(1)A、B双方的国际贸易贸易合同什么情形下适用CISG?
(2)起火救火湿损的1000吨大豆能否获得保险赔偿?
(3)反倾销税和关税由谁缴纳?
4、法律规避制度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联系和区别在哪里?
5、甲国A公司,乙国B公司,A系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汇回B公司股息,甲乙两国均按来源地和国籍征收所得所得税制度,问:国际双重征税有哪些类型,如何避免国际双重征税?
6、国际商业贷款和国内商业贷款的不同在哪里?
1。
2016北京大学法学(国际经济法)(法学院)考研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参考书目历年真题复试分数线答题方法

2016年北京大学法学(国际经济法)考研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参考书目、历年真题、复试分数线、答题方法、复习经验指导一、2016年北京大学法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考研招生目录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备注029法学院接收推免生比例或人数:219人左右030122法学(国际经济法)8接收推免生比例或人数:4人左右01国际经济法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53法语或254德语③656国际经济法④871法学综合卷02国际私法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53法语或254德语③656国际经济法④871法学综合卷03海商法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53法语或254德语③656国际经济法④871法学综合卷二、2015年北京大学法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考研复试分数线考试科目政治外语专业一专业二总分法学(国际经济法)50 50 90 90 340三、2016年北京大学法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考研参考书科目名称书名作者出版社656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梁西武汉大学出版656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邵景春北京大学出版社656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学》张潇剑北京大学出版社656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王传丽法律出版社656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王慧北京大学出版社656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陈安法律出版社871法学综合卷《宪法的司法化》王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871法学综《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北大高教联合出版合卷871法学综《行政法学》罗豪才北京大学出版社合卷871法学综《中国刑法论》杨春洗等北京大学出版社合卷871法学综《刑事诉讼法学教程》汪建成北京大学出版社合卷871法学综《民法》魏振瀛北大高教联合出版合卷871法学综《民法概要》朱启超等北京大学出版社合卷871法学综《民事诉讼原理》潘剑锋北京大学出版社合卷871法学综《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刘家兴北京大学出版社合卷四、2015年北京大学法学(国际经济法)考研真题656国际经济法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与与墨西哥当地4家铁路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中标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至克雷塔罗市的高速铁路项目,后墨西哥单方面取消中标。
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考研真题

经济法专业考研真题北大2009年专业试题1.对千人购房团的看法,体现了经济法的那些内容?经济法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规范?2.结合1月1日施行的增值税条例,谈谈商品税的主要变革及得失?3.结合各国的金融危机政策,谈谈财政体系和财政法法的原则。
4.竞争法的体系和竞争法学体系。
5.公司法有关法人人格否定的条款与一人公司的出资人与公司财产连带条款的关系,以及一人公司是否适用法人人格否认?6.公司经营困难如何理解?7.银行业分业经营规则?8.反垄断法中“没有正当理由,低于成本价销售”,应如何理解?9.证券法虚假陈述的民事诉讼?10. 公司财务审计制度的作用/社会保障法作用?(08-06年的专业试题未搜索到,只搜索到法学综合有关经济法部分)08年法学综合经济法部分1.结合相关市场理论,简述其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中的作用。
2.简述税收法定主义在我国的现实意义。
3.简述《证券法》上有关证券发行的界定以及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的规定。
07年法学综合经济法部分1.简述我国公司公积金法律制度(说明概念、种类、范围和用途等);2.试述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分类及其理论价值;3.结合我国税法的原则分析企业所得税法统一的必要性;06年法学综合经济法部分1.试论述国家在经济法中的主体地位2.简述反垄断法如何规制经营者的集中附:1988年经济法试题一,论述题1 我国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
2 论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的地位和权限。
3 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认识。
二,简述题1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2 我国法律对国家建设用地是如何规定的?3 简述《关于大型工业联营企业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的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1993年经济法试题一,略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经济立法。
(25)二,略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意义。
(25)三,简述股票与债权的异同。
(14)四,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制定标准的原则有哪些?(10)五,简述我国《森林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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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国际经济法)考研真题(一)
北大法学(国际经济法)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招生信息:北大法学院招生人数:360法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招生人数:8专业代码:030122
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01.国际经济法
02.国际私法
03.海商法
更多研究方向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202俄、203日、253法、254德任选一门
3657国际经济法(含国际私法和海商法)
4878法学综合卷
更多考试科目信息
北大法学(国际经济法)考研备注:
法学综合卷考试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
北大法学(国际经济法)考研真题
1、北大法学(国际经济法)考研案例分析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CIF,卖方:甲,英国,非CISG缔约国,买方:乙,中国,CISG缔约国,信用证支付,乙正常开证,甲正常发货。
但货物比预定时间晚到一个多月。
乙通知银行拒付货款,并通知甲解除合同。
甲迫不得已将货物以低价卖给他人。
问:站在甲的立场上,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依据是什么?
2、索马里海盗,船货被劫,海盗索要巨额赎金,试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货物保险、共同海损、海难救助等角度分析巨额赎金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3、法院地法是应该扩大适用还是合理限制?为什么?
4、试述WTO法中“取消一般数量限制”的含义及其例外?
5、简述ICSID管辖权的条件有哪些?
6、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有哪些影响,择其中一个方面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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