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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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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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励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奖励标准:根据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税收贡献、就业岗位、技术含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奖励标准。

第二章招商引资奖励范围与标准第五条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员工,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六条奖励形式:现金奖励、股权激励、升职晋升等。

第七条奖励比例:根据项目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设定奖励金额,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重要性确定。

第八条奖励的发放:奖励金额在项目正式投产并开始产生税收后一次性发放。

第三章招商引资奖励的申请与审核第九条申请条件: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员工需向公司提交招商引资项目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审核流程: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奖励金额。

第十一条审核时间:每月进行一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发放奖励。

第四章招商引资奖励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负责奖励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每年对招商引资奖励制度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员工对奖励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奖励决定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五条公司对涉及招商引资奖励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招商引资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附则第十六条员工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能力,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同时,也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招商引资奖励制度

招商引资奖励制度

奖励项目跟踪评估
评估目的: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的 合规性和真实性
评估方式:采用定期评估和不定 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评估内容:对项目进展、投资方 背景、资金使用等进行全面审查
评估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 进行整改或取消奖励
违规行为处理和处罚
违规行为的定义和类型
违规行为的发现和处理流 程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引导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 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
提升城市形象
吸引优质企业入驻,提升城市竞争力 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推动经济发展 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增强城市品牌效应,提升城市知名度
招商引资奖励的对象和范围
03
国内外企业
申请条件包括投资规模、投 资领域等
申请人信息:填写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填写招商引资项目的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方式等详细信息
奖励申请理由:说明申请奖励的原因和依据,包括项目的重要性和对当地经济的贡献等 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与招商引资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财务报表等
申请受理和审核
申请条件:符合 招商引资奖励政 策的条件和要求
土地使用监管: 对招商引资项目 用地进行监管, 确保项目按照合 同约定使用土地。
税收优惠政策
减免企业所得税
减免个人所得税
减免关税和进口 环节增值税
给予其他税收优 惠措施
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计划:制定针对不同领 域和层次的人才引进计划,明确 引进目标、数量和时间表。
人才引进服务:建立完善的人才 服务体系,提供职业规划、职业 培训、职业发展等全方位服务, 帮助人才更好地融入本地经济社 会发展。

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下是一种可能的具体细则:
1. 目标考核:
- 年度招商引资目标:根据县发展规划确定的招商引资指标,设定年度目标。

- 季度招商引资目标:将年度目标分解为季度目标,定期进行目标考核。

- 招商引资项目数量:考核县引进的招商项目数量是否达到目标。

- 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额:考核县引进的招商项目总投资额是否达到目标。

- 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考核县引进的招商项目的行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质量是否符合目标要求。

2. 奖励政策:
- 达成目标奖励:当年度或季度的招商引资目标达成后,给予相应奖励,如财政补贴、表彰荣誉等。

- 项目奖励:对引进的重大招商项目给予额外奖励,如给予土地、税收、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 个人奖励: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激发积极性。

3. 处罚措施:
- 未达成目标处罚:未达到年度或季度招商引资目标的,进行相应处罚,如根据情况降低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 项目违约处罚:对于引进的招商项目中存在违约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并收回相应的优惠政策。

- 考核不合格处罚:对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行政警告、降级、降薪等。

以上仅是一个示例,具体的考核及奖惩细则应结合县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招商引资人员薪酬制度范本

招商引资人员薪酬制度范本

招商引资人员薪酬制度范本一、目的为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招商引资人才,提供公平、合理的待遇,激励员工积极投身于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薪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薪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招商引资人员。

三、薪酬构成3.1 基本工资根据招商引资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能力等因素,确定其基本工资等级。

基本工资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定的工资标准。

3.2 奖金3.2.1 项目奖金招商引资人员成功引进一个投资项目,根据项目的投资金额、效益等指标,给予一定的项目奖金。

项目奖金的计算公式为:项目投资金额×奖金比例。

3.2.2 年度奖金根据招商引资人员全年的工作业绩,给予一定的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年度奖金比例。

3.3 提成3.3.1 项目提成招商引资人员成功引进的投资项目,在项目投产后,根据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一定比例提取提成。

提成比例根据项目的投资金额、效益等指标确定。

3.3.2 销售提成招商引资人员通过销售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根据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销售提成。

销售提成的比例根据产品的销售额、利润等指标确定。

四、薪酬调整4.1 定期调整招商引资人员的薪酬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调整,调整依据为公司规定的薪酬调整政策。

4.2 绩效调整招商引资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工作绩效进行调整。

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招商引资人员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其薪酬。

五、其他福利5.1 五险一金公司为招商引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2 带薪休假招商引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5.3 培训学习公司为招商引资人员提供培训学习的机会,鼓励员工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5.4 晋升通道公司为招商引资人员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和职业发展规划,鼓励员工积极晋升。

六、附则6.1 本薪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范本(3篇)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范本(3篇)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范本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要求,按照领导人人有责任、干部个个有压力、全镇上下齐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全镇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我镇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经济办承办招商引资日常服务工作。

二、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根据市里要求确定招商引资目标,按照目标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实施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落实,确保完成。

三、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安排专职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广泛参与,认真做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四、注重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所掌握的第一手信息资料、投资意向、招商工作进程及遇到的难题等,定期向招商引资工作小组汇报。

五、加强信息交流,对收集到的投资信息和资料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力求做到及时、准确。

六、对已经签署或有签署意向的投资项目,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认真做好相关衔接服务工作。

对投资方提出的要求要及时向招商引资工作小组汇报,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投资方。

七、不断完善招商管理机制,重视各项制度的落实,掌握招商的真实全面情况。

每季度召开一次招商引资工作例会,各责任人对招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说明,提出需要协调和解决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对招商工作的疑难问题定期向领导汇报。

八、对重点拟招商引资的项目,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全程服务,必要时全局统一协调,专人跟踪,直至该招商项目开工建设。

九、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相关人员,包括招商引资部门负责人、招商引资人员及其他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招商引资工作目标是吸引外部资本、技术和人才,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经济综合实力。

第四条招商引资工作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开、透明、高效。

街道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街道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街道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制度,激发街道上下招商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街道经济发展,依据区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区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第一类(X个):党政办、综治办、信访办、社事办、财管办、资产办、经管办、安全办、服务业办、城建办。

第二类(X个):园林实业公司、松林实业公司、泰山实业公司、西仓实业公司、新城实业公司。

第三类(X个):x社区。

二、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一)考核指标X.第一类(X)有效项目信息X条。

(X)亿元以上/X万美元以上签约项目X个。

X.第二、三类有效项目信息X条。

(二)计分方法各单位、部门按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累计积分,上不封顶,最终按高低得分分类别进行排序,确定名次和奖项。

X.有效项目信息每条计X分。

在完成考核指标的基础上,每增加一条有效项目信息加X分,经区认定的有效项目信息每条另加X分,经区认定的亿元以上/X万美元以上签约项目每条另加X分。

X.实际利用外资每X万美元计X分。

X.协议利用外资每X万美元计X分。

X.实际利用内资每X万元计X分。

X.成功引进X亿元以上单体项目,每个加X分。

(有效项目信息认定标准:X.X区以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意在X区域内投资;X.投资方与街道实现互访、洽谈;X.内资项目投资额X万元以上,外资体量不限,或年度纳税额X万元以上;X.拟投资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及环保要求。

)三、考核程序(一)季度通报每季度,对各考核单位(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分、排名,并通过展板进行公示,适时进行通报。

(二)年度考核年终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考核单位(部门)第一至四季度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排名后,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作为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评依据。

(三)其他X.未完成年度考核指标任务的单位(部门),取消招商引资先进奖评奖资格。

X.有效项目信息实行序时考评。

每个季度需完成X条以上,其中实业公司每半年需X条及以上,对未达到序时要求的,每少一条信息扣X分;超序时完成任务的,每多一条信息加X分。

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执行方案

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执行方案

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执行方案一、奖励制度1.优秀项目招商奖励针对优秀的项目招商工作,可以给予以下奖励:(1)在项目引进和签约方面,当地政府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根据项目投资额度进行奖金的比例奖励。

(2)对于引进的重点项目,当地政府可优先提供土地、用电、办证等政策和公共服务,为其提供一定的优惠和便利。

(3)对于招商引资工作突出贡献的领导和干部,可给予定期奖励和表彰,例如嘉奖、荣誉证书等。

2.优秀招商团队奖励为激励招商团队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良好业绩,可采取以下方式给予奖励:(1)对于在一定期限内在招商引资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招商团队,给予团队成员一次性奖金,奖金金额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和招商业绩进行确定。

(2)优秀招商团队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总部经费支持,用于团队的工作运营和发展。

(3)对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有创新能力的个人,可鼓励其参加高级培训课程,提升招商引资技能和专业水平。

二、惩罚制度1.招商引资违规惩罚为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规范进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做出不实信息的行为,可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对于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采取罚款措施,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2)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可取消相关人员的职务,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存在轻微违规的情况,可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严爱进行内部处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招商引资工作不力惩罚对于招商引资工作不力或者未完成招商引资指标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对于工作不力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给予一定的降级或调整的处罚。

(2)对于连续不达标或有重大责任的情况,可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政治和纪律处分。

(3)取消该部门一定期望内的资金支持和其他政府资源供给。

通过建立奖惩执行方案,可以督促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
旨在对招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惩罚。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规章制度:
一、考核标准
1.业绩考核:根据招商人员所负责的招商项目的成交量、合同金额、利润等指标进行评估。

2.客户满意度:根据客户对招商人员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包括客户评价、投诉次数等。

3.团队合作:根据招商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和贡献进行评估。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一般为季度或年度,具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

三、奖励机制
1.绩效奖金:根据招商人员的业绩和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奖金金额根据业绩和考核结果的综合评估确定。

2.荣誉称号:根据招商人员在团队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最佳招商人员、优秀团队成员等。

四、惩罚措施
1.口头警告:对工作表现不佳的招商人员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改进。

2.人员调动:对表现不佳的招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以期改善工作表现。

3.考核不合格:对连续多次表现不佳的招商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处理,可能会导致绩效奖金或晋升机会的丧失。

五、申诉和复议
如招商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企业将进行复议并作出最终决定。

六、其他事项
1.考核过程中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考核结果的计算和评定应透明可控。

2.对于招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应给予重视,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晋升通道。

以上是一个简化的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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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资金,充分调动境内外机构、单位和个人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营造全民招商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政府鼓励境内外机构、单位和个人引荐外地投资者来苍兴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苍南产业导向的下列投资项目,并对引荐成功者给予奖励。

(一)生产性项目;
(二)第三产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
(三)技术转让项目;
(四)扶贫和公益性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外地投资者为来苍兴办投资项目的外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引荐者为直接介绍外地投资者来苍兴办投资项目的境内外机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引荐,是指引荐者在项目投资方与县政府之间发挥中介作用,通过介绍、推荐和沟通,最终促成项目在我县举办成功的行为。

引荐者的责任是向项目投资方和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如实介绍彼此情况,协助项目投资方与县人民政府招商引
资办公室建立直接的联系,在项目洽谈过程中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引荐者应对引荐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必要的跟踪和促进。

第六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引荐项目成功标准,是指项目经县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在我县完成工商注册,投资者同我县国土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厂房购买合同或厂房租赁合同,并且土地款、购房款或租房款实际到位,项目竣工投产。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七条对引荐者的奖励以来苍投资企业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县外境内项目以固定资产投资为准、境外项目以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为准)计奖,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资金解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奖金为人民币。

第八条对引荐者的奖励标准。

引进县外境内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按4‰兑奖。

引进国外及港澳台资金,按5‰兑奖。

引进县外境内一次性投资300—1000万元人民币、进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中小企业,按3‰兑奖。

引进非生产性项目和市场建设项目,参照以上奖励标准减半执行。

单个投资项目奖金合计不得超过100万元,奖金在项目竣工投产后给予兑现。

第九条对境外招商联络员,除按第八条标准予以奖励以外,按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小,一次性给予一定的项目洽谈费补助。

实际投资金额每50万美元给予项目洽谈费补助5000元,依此类推,单个投资项目洽谈费补助合计不超过5万元。

对境内招商联络员,按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每1000万元给予项目洽谈费补助5000元,依此类推,单个投资项目洽谈费补助合计不超过3万元。

境内招商联络员引进国外及港、澳、台项目的,项目洽谈费补助参照境外招商联络员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凡投资起点高、技术先进、效益较好,对苍南国民经济发展或税收有较大贡献的项目,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全球500强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驰名商标企业等,除享受上述奖励以外,县政府还将采取一事一议制,以特别奖励的形式对引荐者予以奖励。

第三章奖励程序
第十一条引荐者在引荐项目时,应先到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外地来苍投资项目引荐登记表》。

第十二条引荐者的资格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审查合格。

引荐者在向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申报引荐者奖励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引荐的外地来苍投资项目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2、引荐的外地来苍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引荐的外地来苍投资企业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4、引荐的外地来苍投资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5、外地投资者出具的引荐者确认件;
6、《外地来xx投资项目引荐登记表》;
7、引荐者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引进县外境内项目的奖励,由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提出方案,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引进境外项目的奖励,由县外经贸局会同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提出方案,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原则上每年兑奖一次,奖金(含乡镇奖励部分)由县财政局负责兑现。

第十三条引荐者奖励实行自行申报,经审核后发给《外来投资项目引荐确认书》。

第十四条引荐者持《外来投资项目引荐确认书》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领取奖金。

如引荐者不能亲自前来领奖,可委托他人代理。

代理人在领奖时应提交引荐者的委托书和引荐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十五条凡项目合同或章程规定分期投资的,项目奖金将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别兑现。

第十六条凡引荐者为单位,奖金可集体分配,按贡献大小,奖励有关人员;凡引荐者为个人,全部奖金归个人所得;如引荐者为数人(单位或个人),按照每个项目只发放一笔
奖金的原则给予奖励,不重复计算,由其自行协商分配奖金;引荐者所得奖金,由奖金兑现部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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