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征个人所得税New
你知道某些国家对个人所得税价有哪些规定吗?

你知道某些国家对个人所得税价有哪些规定吗?一、美国1. 税率分档制度: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档制度,根据收入水平划分为不同的税率档次。
税率从10%到37%不等,高收入者承担更高的税率。
2. 扣除和减免规定:美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许多可减免的项目,如子女抚养费、住房贷款利息等。
此外,还有一些扣除项目,如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可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3. 纳税义务:美国公民、居民以及非居民均有纳税义务。
美国公民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都需要申报纳税。
二、德国1. 税率分级制度:德国个人所得税采用递进税率制度,分为多个税率档次。
税率从14%到45%不等,高收入者需要缴纳更高的税率。
2. 社会保险费和附加税:在德国,个人所得税外还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其他附加税。
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
3. 抵免规定:德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抵免项目,如子女抚养费、住房贷款利息等,可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4. 税前扣除:德国纳税人可以在计税前扣除一部分费用,如基本生活费用、社会保险费等。
三、英国1. 资不抵债制度:英国个人所得税采用资不抵债制度,纳税人可以将其资本损失抵扣个人所得税。
2. 免税额:英国纳税人可以享受一定免税额度,低收入者可以免税。
3. 退税机制:英国有个人所得税退税机制,纳税人可以在年度结束后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应纳税款中多余的部分。
以上仅是对某些国家对个人所得税规定的介绍,不同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有所不同。
纳税人需要了解所在国家的税法规定,合理规划财务,缴纳合适的税款。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也是国家公平分配财富的一种方式。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及其经验借鉴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及其经验借鉴当前,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进行改革的呼声高涨。
而美国个人所得税是联邦税制中的第一大税种,其征收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经过多次改革,其经验值得借鉴。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美国个人所得税始于1860-1865年的南北战争期间。
由于战争的爆发,经费开始紧张,所以美国国会于1 861年首次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913年,第16次宪法修改案把所得税纳入宪法,并且在同年通过了第一个个人所得税税法。
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相对比较成熟,对其主要内容简要介绍如下。
(一)征收依据相关依据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法律层次。
包括美国宪法(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国内收入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财政条例(Treasury Regulations)、联邦法院司法解释(Federal Court Opinions)、与其他国家签署的条约(Treaties)。
二是机构解释性条例(Agency interpretative regulations)如财政部的通知和公告等,以及公共行政裁决(Public Administrative Rulings)如国税局的税务裁决等。
三是立法史(Legislative History)和私人行政裁决(Private Administrative Rulings)。
三个层次法律效力依次降低,同一层次内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二)税制模式美国采用的是综合所得税制模式。
综合所得税是将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大大扩展,包括各种形式的收益。
不论是劳动所得还是资本或意外所得,不论是现金所得还是实物所得,也不论是应计所得还是已实现所得,都要包括在应课税所得之中。
综合所得税最重要的特征是将资本利得与来自资本的其他所得(利息、股息、利润等)同样课税。
这种税制模式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一年)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综合起来,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额后,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计征所得税。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收入所征收的税收,几乎所有国家都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在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它能够提供国家财政运作所需的资金,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并满足国家公共服务的需求。
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差异,下面将介绍一些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1.美国: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分级税率进行征收,分为七个不同的税率层级。
税率从10%到37%不等,具体税率取决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
此外,美国税法还允许各种减税措施和免税额,以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2.英国:英国的个人所得税也采用分级税率制度。
税率从20%到45%不等,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分为不同的税档。
此外,英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免税额,免税额的大小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3.法国:法国的个人所得税也是采取分级税率制度,税率从0%到45%不等。
法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婚姻状况、子女人数等因素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并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4.德国:德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从0%到45%不等。
德国还实行税收分配制度,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会用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
5.日本: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采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从5%到45%不等。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家庭状况、企业领导地位等因素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并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除了上述国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还存在一些差异。
一些国家对低收入者征收较低的税率,以减轻他们的负担;一些国家设立临时税收,对高收入者进行额外征税。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在个人所得税制度中设置了特殊税制,如股利税、投资所得税等。
总的来说,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都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而设立的。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税收征收方式是根据各国的财政状况、国家发展目标等因素来确定的,不同国家的税制体系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美国税务法纳税义务与规划

美国税务法纳税义务与规划税务是每个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对于个人和企业而言,遵守税法规定并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意义重大。
本文将探讨美国税务法中的纳税义务以及如何进行税务规划。
一、美国税收体系概述美国税收体系包括联邦税和州税两个层面。
联邦税主要由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构成,而州税则根据各州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1. 个人所得税美国个人所得税根据收入等级分为几个档次,每个档次都有相应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是按照年度报税,需要申报个人收入来源,并根据相应税表计算纳税金额。
2. 企业所得税美国企业所得税是针对公司利润征收的一种税种。
纳税义务包括填报年度税表,披露企业的收入和支出,并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金额。
3. 消费税美国的消费税分为联邦消费税和州消费税。
联邦消费税是对特定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款,而州消费税则根据各州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二、美国纳税义务美国的税务法规定了个人和企业的纳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填报申报美国纳税人每年都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填写、申报个人或企业的收入状况。
对于个人所得税,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表;对于企业所得税,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表。
同时,要及时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
2. 纳税记录美国纳税人需要保留相关的纳税记录,如个人和企业的收入证明、支出凭证、税务申报表等,以备税务部门的审查。
3. 纳税时限纳税人需要遵守美国税务部门规定的纳税时限,进行及时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否则,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三、美国税务规划针对美国的税务法,个人和企业可以进行相应的税务规划,以合法地降低纳税金额。
1. 个人税务规划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税务规划:- 合理利用税收减免措施:美国税法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减免措施,如个人退休账户、教育费用减免等。
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收入和支出,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减免。
- 投资收入分散化:个人可以将资金分散到不同类型的投资中,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等,以实现投资收入的最优化,并根据税法的规定选择最适合的纳税方式。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在美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整个联邦税收收入的45%左右,是对财政收入贡献最大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还是重要的经济调节工具,承担着调节贫富差距和稳定经济运行的功能。
里根政府、克林顿政府和小布什政府都曾成功地通过个人所得税来实现其经济目标。
个人所得税在美国具有特殊地位,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比较成熟和完善,这对于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较低的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特点美国有严密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纳税人能自觉申报纳税,偷逃税现象很少。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率达到90%左右,且主要来源于占人口少数的富人,而不是占纳税总人数绝大多数的普通工薪阶层。
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60%以上。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的有效运行,在于其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一)建立严密的收入监控体系根据美国税法,只要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政府就要对其收入征税。
据美国国内收入局2005年统计,当年约有1.83亿美国人申报2004年度的个人所得税。
按全美2.9亿人口计算,约2/3的美国公民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量如此庞大,并不是美国人自觉纳税意识强,而是与美国严密的个人收入监控体系密切相关。
美国是一个信息化程度非常高的国家,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收支记录和交易行为等都在银行的电脑中有记录,税务机关通过信息交换和数据集中处理,便可全面快捷地掌握纳税人的相关信息。
美国发达的银行系统和银行信用制度保证了对个人收入的有效监管。
个人在银行开设账户都要凭合法的身份证,并实行实名制。
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码、税务代码三者是统一的。
因此,个人的所有收入项目都可以通过这样的号码进行汇总和查询。
在美国,除了零星的小额交易外,其他交易都要通过银行转账,否则被视为违法,个人不受银行监控的收入项目十分有限。
税务机关与银行通力合作,从各银行获得纳税人的收入信息,并通过大型计算机的集中处理,可实现对纳税人各项应税收入的汇总与监控。
美国个人所得税

正设法就如何为大规模社会支出计划筹资达成共识的民主党议员表示,他们正在考虑对美国的亿万富翁征收 所得税。此前提出的上调企业税计划,由于无法在民主党内部获得一致支持而被放弃。?
这项名为“亿万富翁所得税”的提案,可能对大约700名拥有10亿美元财富或连续三年年收入达1亿美元的美 国人造成影响。这些亿万富翁可能因股票和债券等资产的增值而被每年征税,不论这些资产何时被出售,即所谓 的“按市值计价”。不过,投资者可以每年冲销亏损。
发展历史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交纳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 国家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并且具有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社会功能。为 了筹措南北战争期间的战争费用,美国于1862年开征了个人所得税,至1866年个人所得税已占联邦政府全部财政 收入的25%。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经过了近一个世纪的迅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已经从一个次 要税种一跃成为联邦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00年OECD(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的资料显示,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占 国家税收收入总额的平均比重达到29%,若把社会保险税考虑进来,这个比重则高达51%。
二是高收入者是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交纳的税款每年占美 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来源。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年的巨大的财政来源主要是占 人口少数的富人交纳的,而不是占纳税总人数绝大部分的普通工薪阶层。
美国人纳税采取的的个人报税制度。每年的4月15日是美国人申报上一年收入和纳税情况的最后截止日。此 前,可以领取表格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向政府报税,也可以通过电脑络向政府报税。
美国个人所得税
经济学术语
美国的税种

美国的税种所得课税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美国税收制度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联邦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已超过一半(不包括社会保障税),是美国联邦税收结构中比重最大的税种。
(一)纳税人美国以是否拥有美利坚合从国的国籍来作为划分纳税义务人的一个标准。
凡是美国公民、居民都是纳税人,其来自美国国内和世界各地的收入,均需纳税。
非美国公民的外国人,其来自美国境内的收入应课税。
(二)征税范围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人和雇员的工资、薪金、退休金,独资或合伙经营取得的商业利润,农业收入,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资本利得收入,其他收入。
(三)应税所得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从调整毛收入 (adjusted gross income,AGI)中减去个人减免项目(personal exemptions)和个人扣除项目(personal deductions)。
所谓AGI是指所有来源的收入(除某些特例排除以外),包括工资、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合伙人经营利润等等,综合起来并作某些"调整"后所得。
AGl并非完全是毛收入,其中相当一部分己经扣除了成本费用,实际上是净收入。
求得AGI后,再减去按个人计算的"宽免扣除"和按家庭成员结构标准计算的"标准扣除",其余额便是应税的所得额,然后乘以适用税率便是应纳税款。
见表1。
表1 美国个人所得税率表(1988)单位:美元* 从1989年开始实行。
这里所说的"个人宽免扣除",过去的标准为每人1000美元,税制改革后,每人标准调整为1987年1900美元,1988年1950美元,1989年2000美元,并从1990年开始依据通货膨胀率按年调整。
所谓的"家庭标准扣除"是一种简便的方法,开始实行于1944年,同时允许纳税人选用复杂的"项目扣除法"。
美国的税务管理与税收制度

美国的税务管理与税收制度自独立以来,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税制体系及税务管理体系,对正处于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攻坚时期的我国,有很多有益的借鉴和启示.税收制度美国联邦和州共开征80多个税种,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约占35%,社会保障税约占30%,公司所得税占7%左右,其他税占7%左右,非税收入占20%左右.个人所得税.美国征收联邦个人所得税,除阿拉斯加等7州外的各州还征收州个人所得税.1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遵循属人原则,凡美国公民,均就其来自美国国内外的所有收入纳税;非的外国人,只就其来自美国国内的收入纳税.2课税范围主要包括:雇员的工资、薪金、退休金;独资或合伙经营取得的商业利润;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资本利得、农业收入及其他收入.3联邦个人所得税实行15%-39.6%的五档税率.非居住的外国人在美国取得的与工商业活动直接有关的所得,比照美国公民适用的累进税率纳税;取得与工商业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所得,除税收条约另有规定外,按30%的比例税率纳税.州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般为1%至11%.4应纳税所得额为纯所得减去减免项目后的余额,纯所得为调整毛所得减去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调整毛所得为总所得减去不予计列项目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总所得中不予计列项目有:资本利得的半数,州和地方政府公债的利息,雇主提供的医药费,教师的讲学金,失业救济金,慈善机构赠予的救济款,亲友馈赠的礼金,战争负伤抚恤费,债务支出、债权收入等.从调整毛所得中可以扣除的项目,分为标准扣除和分项扣除,标准扣除是对单身或夫妻联合申报分别核定一个普遍性的减免额;分项扣除的项目包括州与地方政府的税款、抵押借款、医药费、给慈善机构的捐款、幼儿保育支出、工会会费、意外事故损失、与工商业有关的直接费用支出等.从纯所得中可以减免的项目,包括纳税人个人及其配偶等家庭成员每人每年可享受的3000美元左右的免税额.为鼓励购房,个人购房支出也可在税前扣除.5个人所得税采取先按季预缴,再按年申报清缴和部分预扣两种方式.即:职业固定的雇员,其工薪收入的应纳税款由雇主预扣代缴,年终由纳税人申报结算;纳税人的其他收入,按季自报缴纳,年终结算;资本利得税在出售股票、财产取得收入时课征,年终不再申报;外国人在美国按总额单一税率所纳税款在取得收入时预扣,年终不再申报.公司所得税.1美国采取登记注册标准,将公司所得税纳税人区分为美国公司和外国公司.即:凡根据各州法律成立并向州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设在国内国外、其股权归谁,都是美国公司;凡根据外国法律成立并向外国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其设在何处、股权归谁,都是外国公司.2课税对象:美国公司来源于国内外的收入和外国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收入.3应税所得额为收入减去可扣除费用后的余额.联邦公司所得税的可扣除费用主要包括:经营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律师费用等、税收已纳州、地方和外国政府的税收、营业损失呆帐损失、自然灾害等、折旧与损耗固定资产折旧、油井损耗等和其他扣除.州公司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则在此基础上有所调整.4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至30%,超额累进征收.外国公司在美国取得的与工商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收入,由付款单位按30%的比例税率预扣税款,不再办理申报结算.州公司所得税税率从5%到10%,各州不一.5允许公司自行选定纳税年度,并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两个半月内申报纳税,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纳税人的纳税年度一经确定,不能随便变动.社会保障税,也称薪工税.该税现已成为美国第二大税种.1社会保障税由联邦保险税、铁路公司退职税、联邦失业税和个体业主税四税组成.现已有98%以上的工资收入者含个体职业者缴纳此税.2社会保障税采用15.3%的单一税率,由雇主和雇员各付一半,雇员应负担的部分由雇主在支付工资时扣交,并代其报税.3只对纳税人年度工薪收入超过72000美元的部分征税.财产税.财产税是一种对物税,课税基础是财产的价值.美国财产税尤其是房地产税是各州政府收入的支柱,财产税一般占州税收收入的80%以上.1财产税的课税基础是税务部门为税收目的而估定的财产价值,纳税人必须据此纳税.2应税财产主要指有形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只有少数州对无形资产征税,但税率都很低.3大部分州的财产税税率在2%到4%之间,少数州及大城市如纽约的税率则较高.4购房的银行贷款利息可在税前扣除.销售税.州政府对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课征普通销售税,联邦政府则对某些特殊商品征收,如酒税、烟税和限制特定消费或行为的麻药税、赌博税等.除新罕布什尔、俄勒冈、蒙大那、特拉华和阿拉斯加等5州外,其他都征收销售税,税率大多为4%到5%有10个州超过5%如加州为7.75%.遗产税与赠予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可征收此税.有些州政府不仅对遗产征税,而且对接受遗产的人还要再征一次税.1遗产税对死亡者的总遗产课征,由遗嘱执行人纳税.遗嘱执行人在未纳税前不得将遗产分给继承人.2计算应税遗产时,准予扣除税法规定的统一税收抵免额和配偶遗产税减免额.统一税收抵免额逐年变动,配偶遗产减免额为50万美元.3税率为10%至70%的21档全额累进税率.4每个公民的终身免税额为675000美元,每人每年赠送额在1万美元以上的可免税,超过1万美元的部分就可使用自己的终身免税额度.除上述主要税种外,美国还有商业税、泊车税、公用事业税、酒店税、体育馆税、汽油税等等.美国没有单独的农业税收,农业收入也按统一的税种征税,但享受更多的优惠.税务管理与联邦制相适应,税收管理体制也由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构成,各级政府都有独立的课税权和固定的收入来源.联邦政府主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国内消费税、关税、遗产与赠予税,其中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州政府主要征收销售税、州个人所得税、州公司所得税、州消费税等,销售税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地方政府则主要征收财产税、地方销售税、地方个人所得税等,其中财产税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在税收收入总额中,联邦税收收入占60%左右,州和地方占40%左右.联邦税法由国会制定和修改,由财政部颁布实施细则,由税务局解释执行;各州和地方议会可自主制定各州或地方征收的税种和征收办法.美国联邦、州、地方三套税务机构,分属各级政府,各司其职,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美国国税局局长必须由总统提名,经国会通过后任命.国税局、州税局和地税局拥有独立的执法权,有权根据税法解释税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如果纳税人不服,可申请法院裁决解释,其他部门无权干预;有权根据税法对欠税多少进行估算,欠税人如不服,须负举证责任.美国人的纳税意识很强,大都能自觉如实报税、缴税.但美国公民和公司一般不亲自申报纳税,而是委托会计公司代办纳税.在美国,除小额交易外,其他交易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否则就是违法.在银行开户必须有身份证明,每个美国人含法人和自然人都有一个社保号,银行按社保号把每个人的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报告给税务局.同时,联邦与地方税务局、税务局与海关等有关部门之间互通信息,使税务局能及时、全面掌握每个纳税人的情况,防止税收流失.美国税务局有权对纳税人有关帐簿和记录进行稽查,有权召集纳税人到税务局接受调查、出示会计记录,以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判断是否有偷税行为.纳税人如不缴税,针对不同情况,税务局有权行使三种权利:一是抵押权,即有权以纳税人的房地产地契为抵押,督促纳税人付清欠税.二是强索权.即税务局可以冻结纳税人财产用于清缴税款.三是占有权.指税务局有权依法处置纳税人财产,用以缴税.美国十分重视运用先进技术管理税收.仅1997年,联邦就拨付3.36亿美元预算用于税务局的技术更新,其中改造计算机信息系统花费2.06亿美元.现在,税务局已能每天24小时直接处理纳税人的电子报税、电话报税,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美国各州税务局的内设机构一般有五个:法制机构,负责税法执行的一般解释、宣传、复议、应诉等;审计稽查机构,负责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调查及处理;研究统计机构,负责税收收入的统计和分析;征收机构,负责接受和处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征收;服务机构,负责人事、财务、接待.美国对税务审计很重视,如,夏威夷州税务局从事审计的人员占正式职工的55%以上.启示与借鉴之一:必须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培养公民依法纳税意识是推进依法治税、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一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教育,并以经常性宣传和违法责任包括曝光税案为重点.二是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让那些想违反税法者不敢为、不愿为,并在学习税法上变被动为主动.三是彻底转变经济要发展税收就要减免的经济税收观,依法治税才是税收支持经济发展的最佳途径.四是要改变执法让路保稳定的观念.只要税务机关的行为合法,企业破产就不应追究税收的责任,相反,税收确保了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作用,国家经济政策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之二:必须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好的税制应该与一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相协调,我国税制还应作进一步完善.一是制定税收基本法,明确界定国家税收体系及中央与地方税收体系、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关系、税务机构的设置与管理等,避免政策随意性带来不良影响.二是实行税收法定原则,除立法机关外,其他任何部门无权设定公民和法人的纳税义务,政府和税务主管部门只能在法律授权内制定实施办法等.因此,应将我国现行各税种的行政规章上升为法律,授权地方开征的税种也要由省级人大立法,严禁越权制定税收政策.三是正确认识增值税.我国应该从税制优化和征管效率上对增值税的优劣作冷静思考,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应研究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扩大征收范围,合理解决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不均问题.四是研究开征社会保险税、遗产税、环境保护税等,逐步取消屠宰税、土地增值税、筵席税等税种.五是实行国民待遇,统一内外税制,当前重点是企业所得税制的统一.六是个人所得税采取个人申报和夫妻联合申报两种方式,并分别规定免税额.七是改革农业税制,尽快修改农业税条例,改征实为征金,统一由地税机关征管,避免多头收税和管理.从长远讲,可考虑统一农业税制与工商税制,如对农业收入征收增值税、所得税或者只征收土地使用税、不动产税.之三:必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税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影响税收执法公平,影响纳税人的平等竞争.一要规范税收管理,包括科学划分财政与税务、国税与地税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中央收入、地方收入严格按照各征各税原则征收管理;共享税实行“税源共享,分离或分项征收,分别管理”.二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税收管理.三要在存款实名制基础上,逐步实行除小额交易可使用现金外,一律转帐交易的支付体系,并实现税银联网.要进一步宣传税法,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五是可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税务登记等,提高征管效率.六是要大力发展和规范税务代理,使办税社会化.之四:必须适当下放税收立法权.我国税收立法权过于集中,政策调整往往要么滞后如农业税政策,要么不切地方实际,并且大多对地方不利如燃油税所代替的费原是地方收入,改为税后却成为共享税,并且中央占了较大部分;支持经济发展的税收减免大多以减少地方收入为代价等,因此应赋予省级人大必要的地方税收立法权,以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之五:必须正确对待税收计划.美国等绝大多数国家根据经济税源和税制测算当年税收收入,政府不下达税收收入任务,税务机关的职责就在于依法征收.实践证明,下达收入任务不但影响执法,还影响经济长期发展.因此,我国应根据经济税源和税制指导税收征管,不再下达指令性任务;考核税务工作不再只看收入任务完成与否,而应从执法、收入、队伍等方面综合考核并以是否严格执法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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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如何征个人所得税在美国,个人所得税是政府的最大收入来源,它一般以家庭为单位来征收。
从严格意义上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是没有起点的,只要有收入的人都要报税,但因为有退税机制,所以美国很多家庭报税的结果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美国征收个人所得税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个人所得税也成为联邦政府最主要财政收入来源。
总体而言,联邦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是来自中上收入家庭,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杠杆,调节民众在收入上的差距,并为低收入家庭提供退税的社会福利。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上一个最大的特点是按家庭为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既有税收福利的“大锅饭”,也有兼顾家庭人口多寡的“按劳分配”。
而最终的结果是近一半的美国家庭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高收入人群则成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大户。
个人所得税成政府最大财源在美国,只要有收入的人每年都要向联邦政府申报个人所得税,报税不等于一定要缴税,而更多的低收入家庭通过报税获得政府的退税。
所以每年一到报税季节,那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州一级政府也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各州是否收取个人所得税则不统一,有的州收取有的州则免除。
个人所得税是联邦政府最大的收入来源,每年约占联邦政府收入的45%左右。
从表1可以看出,从2000年至2009年,联邦政府收取的个人所得税每年不低于7000亿美元,最高时达到1.1万亿美元。
联邦政府收取的个人所得税2001年占联邦政府收入的49.9%,比例最低的2004年也为43%。
可以说,个人所得税是美国联邦政府收入的支柱,没有个人所得税,联邦政府就难以运作。
个人所得税的报税和退税美国征收个人所得税自从被国会立法纳入国家税收体系后,美国每一个有收入的人就成了纳税人,所以人人有纳税的义务就成了公民的责任。
只要有收入就要纳税似乎就变成了天经地义。
根据联邦税责,任何有收入的美国公民每年都要依法报税。
而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工薪人员,在他领取薪资时,其雇主会在发放薪水时按照其收入和联邦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自动扣除联邦所得税,这被称之为预缴税。
而民众真正缴纳所得税的截止日子是每年的4月15日,这是民众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税的最后期限。
当然,民众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是当年的,而是上一年的。
这种缴税方式被称之为报税,不论一个人(家庭)收入高低,每年都要报税,而报税的结果就是依据每个家庭的收入、家庭人口来核算是应当向联邦政府补交个人所得税还是联邦政府向家庭退税。
联邦政府收取个人所得税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它的退税机制,这是政府调节收入分配不公平的一个主要手段。
退税主要是为低收入家庭谋福利。
2009年美国有47%的家庭得到政府的退税,他们不仅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还可以得到政府的退钱。
当然这些家庭大多数属于中低收入家庭,虽然也属于美国的纳税人,但在所得税上他们等于是无需为“山姆大叔”做贡献。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有多高征税就得有税率,而征税的起点和税率的高低就反映出政府政策的导向。
首先看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起点,严格意义上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是没有起点的,只要有收入的人都要报税。
但报税不等于交税,因为有退税机制,所以美国很多家庭报税的结果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说美国个人所得税没有征收起点似乎有点不全面,而通常观察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不是看一个人一年到底收入了多少,而是要看政府每年对纳税人的标准减项和免税额有多少。
举个例子来说,2010年,一个单身的人独自报税,政府在征税时的标准减项是5700美元,免税额是3650美元,两者合计为9350美元。
如果这个人没有其他可以在税务上减免的金额,那么假设他的年收入在9350美元,好了,其结果是他根本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他的收入只有5000美元,“山姆大叔”会说你的收入太低,政府给你退税4350美元,让你达到年收入9350美元这个线。
如果这个人年收入为2万美元,去掉9350美元,余下的10650美元就叫作可纳税收入,这个收入就要按照税率来缴税。
以上只是针对单身的例子。
如果家庭中有孩子、老婆,那所谓的征税起点就更高了。
通常而言,美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都不大可能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这贫困线标准是多少呢?在2010年,一口之家的年收入为10830美元,两口之家的年收入为14570美元,三口之家的年收入为18310美元,四口之家的年收入为22050美元。
1913年个人所得税正式纳入了美国的税收体制,当年美国个人所得税的最低税率是1%,可纳税年收入2万美元以上的人开始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是7%,50万美元以上可纳税收入的人按最高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944年至1945年战争期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达到了历史高点,可纳税年收入2万美元的人就要按23%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可纳税年收入20万美元的人要缴纳高达94%个人所得税。
当然以上说的都是历史,现在的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还有点人性化,基本上是六级税率制,最低税率10%,最高税率35%。
从1998年到2000年美国个人所得税的最低税率一直保持在15%,最高税率大多保持在39.6%。
2000年小布什上台后,将个人所得税最低税率拉低到10%,最高税率也降到35%。
由于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税率,民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不像税率上反映的那么高。
我们来看一下一个年收入4万美元的单身男人一年要缴纳多少联邦个人所得税。
4万美元收入减去5700美元的标准减项,再减去3650美元的免税额,如果没有其他可以作为减项的内容,他的纳税收入为30650美元。
8350美元按10%税率,要交835美元税,22300美元按15%税率,要交3345美元的税,合计交税金额为4180美元。
如果按4万美元收入的税率看,该人的收入税率应为25%,但经过免税额和标准减项加上累进税率,一个年收入4万美元的纳税人,他实际缴纳的联邦个人所得税只是占收入的10.45%。
个人所得税报税以家庭为主体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是个人收入要缴纳的税收,但在美国,政府收取个人所得税却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较能够兼顾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的因素,同时也为政府对低收入家庭提供税收福利创造了条件。
在美国,民众每年报税大致来说有5种报税身份,而每一种报税身份所享受到的税收福利都有所不同。
第一种报税身份为夫妻合报,第二种为夫妻各自申报,第三种为单身个别申报,第四种为有家计负担而单独申报者(主要指单亲家庭,也称之为一家之主报税者),第五种为丧偶之人而有家小负担者。
在以上5种报税身份中,前4种最为普遍,表2是前4种报税身份者2010年报税时不同收入段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夫妻合报是美国家庭报税最常见的形态,按照现行税率,夫妻合报税的家庭如果家庭可纳税收入在16750美元以下,这部分收入就要按照10%的税率来纳税。
如果收入超过373650美元,税率就会达到35%。
夫妻因为某种因素,可能会分别报税,但在税率上夫妻分报并不会占到便宜。
美国有很多单身汉,他们在报税上被列为单身个别报税的范畴。
由于单身汉没有子女,所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减税项目较有子女的家庭要少,反而要缴更多的税。
单亲家庭(一家之主报税者)在报税时,从税率上比其他家庭形态要享有优惠,可纳税收入在11950美元以下,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10%,明显比单身个别报税和夫妻合报要占有优势。
当然如果单亲家庭收入超过373650美元以上,那大家就一视同仁了。
表2:2010年美国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税率情况单位:美元影响。
两口之家和四口之家,即使两家的收入一样但由于人口不同,生活质量自然会不一样。
如果按收入征收一样的所得税,四口之家养家糊口就会比两口之家要艰难一些。
所以美国在征收个人所得税上,特别考虑家庭人口多少的这种差异,在免税额上也按家庭人口不同作出相应的考虑。
在以家庭为单位的报税体系下,政府提供的最基本减免税有两项,一是家庭的标准减项,二是家庭人口免税额。
举例来说,2010年一个家庭夫妻联合报税的标准减项为11400美元,夫妻分别报税每个人的标准减项为5700美元,一家之主的标准减项为8400美元,个人单身报税的标准减项为5700美元。
65岁以上或是眼睛失明的纳税人再增加1400美元的标准减项。
至于家庭每一个成员的免税额,2010年美国家庭在报税时每一个人有3650美元的免税额。
除了标准减项外,一个家庭在报税时还有其他的减项,最常见的减项是房地产税。
美国各地房地产税在住宅价值的2%至3%不等。
一座价值40万美元的住宅每年房地产税按3%计算为12000美元,在报税时可以作为减项,但租房的每月租金不能作为减项。
家中有孩子的,除了正常的免税额外,还有每个孩子1000美元孩童抵税额。
家长为子女教育上的投资也可以作为减项,至于哪种教育投资可作为减项有具体的规定。
常见的教育投资减项为大学学费贷款利息、大学学费等。
赠送礼品也是减项之一,每年赠送礼品免税额不能超过13000美元。
退休基金也可作为减项,50岁以下的纳税人退休基金减项不超过5000美元,50岁以上的纳税人退休基金减项不超过6000美元。
如果说标准减项还是在吃“大锅饭”,那家庭人口的免税额就是“按劳分配”了。
美国的穷人有两个特点,一是收入低,二是孩子多,越穷越生孩子。
政府为了照顾穷人,在征收所得税上自然也会考虑到穷人的这些特点,所以孩子多不怕,多个孩子多份免税额。
免税额是按家庭人口计算的,2010年每个家庭一个人的免税额是3650美元。
一个四口之家的免税额为14600美元,加上夫妻合报的标准减项11400美元,两者加起来就是26000美元。
这样的家庭不论收入多少,超过26000美元的收入才是可报税收入。
如果一个四口之家年收入3万美元,没有其他的减税项目,这样的家庭靠人头就免了不少税,最后要报税的收入只有4000美元,能缴多少税也是可想而知了。
谁是个人所得税纳税大户2008年,美国纳税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约为1.1万亿美元。
那么美国不同收入家庭到底要缴多少税,国税局每年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是从哪些人口袋里掏出来的呢?根据美国国税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08年,美国收入最高1%的人所缴的个人所得税占联邦政府所征收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总额38.02%,也就是说,美国联邦政府一年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中近四成是由美国高收入的1%纳税人提供。
美国收入最高的1%人群有多少人呢?140万人。
他们缴的税比13400万中低收入人缴税的总和还要多。
这充分反映了美国个人所得税税收上的天平走向。
富人收入高,理当多纳税,这是天经地义。
如果中低收入成为纳税的主体,这税收的杠杆就有点偏了。
从表3可以看出,美国收入最高50%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联邦所收个人所得税的97.30%,而余下50%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联邦所收个人所得税的比例还不到3%。
谁是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大户,再也清楚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