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个人所得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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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是两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其差异主要体现在税率和计算方法上。

下面对这两个方面进行比较与优劣分析。

一、税率差异:
中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有较大差异,中方个人所得税税率设有7个级别,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而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则分为7个级别,分别是10%、12%、22%、24%、32%、35%和37%。

从税率上看,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对较低。

优劣分析:
1. 优势: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对较低,对于纳税人来说,税负相对较轻,相对容易负担。

2. 劣势:中方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对于高收入者来说,税负相对较重,容易加重收入差距。

二、计算方法差异:
中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中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计税率制和分类计征的方法,即根据不同的收入来源和税率进行计算。

而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渐进税率制,即根据不同的收入水平,逐渐增加不同的税率。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在税率和计算方法上存在一定的优劣之分。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对较低,对纳税人来说较为轻松,但可能加重收入差距;中方个人所得税税率相对较高,但在计算方法上更加灵活和考虑了纳税人负担能力的差异。

对于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应综合考虑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收入需求以及社会公平等因素,制定适合自身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基于中美个税税制比较看我国个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基于中美个税税制比较看我国个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基于中美个税税制比较看我国个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作者:李晓红来源:《中国经贸》2018年第03期【摘要】当前,我国在改革完善个税制度时,除了结合本国国情,还应借鉴美国现行个税制度的成功经验,充分了解和掌握社会个体面临的经济压力,针对低收入人群采取一定的个税补助等策略,将本国个税制度的整体效用全面发挥出来,进而带动全社会经济发展。

【关键词】中美个税税制;中国个税制度;问题;策略将美国现行的个税税制和我国个税税制比较后发现,美国个税税制具有十分显著的人性化特点。

因此我国在改革个税制度过程中,应充分吸收和借鉴美国个税税制的成功经验,以不断完善本国的个税制度,从而提高政府的合理收入,突出税制的公平性。

此外,科学合理的个税制度在宏观调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能够对收入分配差距进行合理调节,进而实现公平和谐的社会发展目标。

一、中美个税税制的差异1.税率之间的差异我国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主要根据11种类别进行,比如工资与薪金所得主要按7级超额累进税率来征收,当个人收入在免征额范围以外,征税税率最低达到了3%,最高达到了45%;在个人所得说征税领域中还加入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并依旧以超额累进税率为主,将税率级次确定为五级,征税税率最低达到了5%,最高达到了35%。

除了工资、薪金所得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外,剩下的9种所得如财产转让及劳务所得,我国都以比率税率为主,在除去相应数额或者比例(不含特殊项目)后以20%的税率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征收。

我国个税税制一经确立和实施,由于调整次数少,且存在较大的调整跨度,因此和现代社会经济实际不相符,进而使纳税者面临较大的税收压力。

随着通货膨胀的影响越来越大,导致国家税收负担也进一步加剧,因此出现了通货膨胀调整。

1985年,美国制定个税税制时,充分考虑了通货膨胀调整机制,从通货膨胀率的角度对个税级距档次、个人宽免额及标准扣除全部采用了指数化调整,有效避免了因通货膨胀而提高税收负担的情况,缓解了国家的税收压力。

中外税收对比

中外税收对比

采用费用定额扣除 和定率扣除两种方 法。费用扣除额的 规定对于低收入者 有利,使低收入者 在一般情况下都可 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有利于保障低收入 群体的生活;
避免了个人实际生 活费用支出逐项计 算的繁琐。在分类 征收的制度下,各 项应税所得分别按 各自的税率和计征 方法计算,便于掌 握,有利于税务部 门提高工作效率;
中美个人所得税差异浅析
差异 的原 因
如何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
建立提高个人所得税比重的收入分配税收调控 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实行源泉代扣代缴的基础上,对工资薪金劳 务报酬、经营收入经常性的所得实行综合申报 征收,对其他所得则仍实行分类征收 逐步扩大税基,调整税率,调整费用扣除标准。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实现征管业务网络化 确立以家庭为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的纳税申报 单位;建立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收入监控机制
以个 人 所 得 税 为例具体了解中 美税收不同
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 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 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10年中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比重
其他 93%
个税收入 7%
目前中国的税收分为四大类,共有二 十八个税种,这些税种的最终负担者都 是中国的老百姓,但纳税人平时除了关 注与名义收入紧密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外 往往忽视其他税种。以2010年为例,人 们所关注的个人所得税只占我国总税收 的6.61%,使得中国的财政预算制度没有 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导致财政预算几 乎没有受到来自公众的压力。
税收 收入 中的 差异
美国:个人所得税为税制体制中的主 体税种,在整个税收收入中占有绝对 的优势地位,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 要来源。 前尚处于发展阶段,个人所得税占各 税收入的比中国:个人所得税目重在 1993年以前不足1%,这在整个税收收 入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由此决定了 它目前既不是国家税收的主体税种, 也不是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国际交往的日益密切,中美两国之间的比较研究变得愈加重要。

其中一个重要的比较点就是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税率和起征点上,还包括税法体系、扣除标准、税收政策等方面。

本文将对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比较,并对其优劣势进行分析。

一、税率和起征点的比较在税率方面,中美两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个等级,最低税率为3%,最高税率为45%。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个等级,最低税率为10%,最高税率为37%。

从税率来看,美国的最低税率要高于中国,但最高税率却要低于中国。

美国的税率分布相对均匀,税率递进性较强,而中国的税率分布则不够均衡,税率递进性不够明显。

在起征点方面,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12000美元。

可以看出,美国的起征点明显高于中国,适用范围更广。

二、税法体系的比较中美两国的税法体系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采用的是总额纳税制,即以纳税人的全部所得为计税基础,然后根据不同的法定扣除项目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而美国采用的是分项纳税制,即根据不同的收入项目分别计算应纳税款,然后将这些应纳税款加总起来得出最终应纳税款。

从税法体系来看,中国的总额纳税制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更为简单,但也容易出现漏税和逃税现象;而美国的分项纳税制征收更为精细,但繁琐度也更高。

三、扣除标准的比较在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方面,中美两国也存在着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包括基本生活费、子女教育、租房、住房贷款等,扣除标准比较全面。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包括基本生活费、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扣除项目相对较少。

可以看出,中国的扣除标准相对来说更为全面,对纳税人的生活支出更为关注;而美国的扣除标准相对来说较为简单,会导致有些生活支出无法得到合理的减免。

四、税收政策的比较在税收政策方面,中美两国也存在着差异。

从14个方面全面比较中美两国人民的生活成本与待遇

从14个方面全面比较中美两国人民的生活成本与待遇

从14个方面全面比较中美两国人民的生活成本与待遇1.个人所得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大大高于周边地区和要紧发达国家(香港是2%-15%,新加坡是2%-28%,马来西亚是1%-29%,加拿大是17%-29%,日本是10%-37%,美国是15%- 33%)。

专门多老百姓以为中国个人所得税是10%左右。

大伙儿被新闻说得西方国家个税才高。

我要告诉大伙儿的是,中国最高个人所得税率是45%,世界上仅仅几个国家才有这么高,美国最高个人所得税率33%。

我的一个朋友月薪15000,七扣八扣拿到手才11600,个人所得税20%;另外一个朋友18000,七扣八扣拿到手才13500,个人所得税2800左右,你说这还存什么钱?还号称工资高呢。

老贴回忆:活在美国: 中美之间的真正差距专门多人连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表都没有见过,让你看了吓一跳,我列在那个地点吧: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500元的5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在美国,为了防止你失业,投资失败等时候多交了税,每年年底你自己把退税证寄过去就能够,在网站直截了当能够办理。

比如,你这一年失业了两个月,退两个月个人所得税。

美国你交了个税后,美国联邦政府每年会给你寄一个表,假如你交满个税信用40点,文件上会写得专门清晰,59岁后你每个月能从国家领1000多美元一个月,假如那个时候你残废,你夫人和小孩分别能够每个月领取700美元。

我当时在美国仅仅工作两年,缴税信用差不多有20余点。

这确实看起来专门舒服。

你的投入有回报。

2.养老大伙儿每个月工资会被扣一笔美其名曰的养老金,专门多外来在深圳打工一族,没有深圳户口的都会被扣,这是国家强制的。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摘要】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在征收对象、税率调整、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

本文从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情况出发,对比分析了二者之间的主要差异,评估了各自的优劣势,并探讨了导致这些差异的影响因素。

通过对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本文总结出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在征收效率、社会公平和财政收入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优劣势。

结合对比分析结果,提出了相关建议和展望,为未来改善中美个人所得税制提供参考。

最终可以得出,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在一些方面存在着借鉴与优化的空间,有望在未来实现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差异比较、优劣分析、影响因素、发展趋势、对比分析、建议、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从事经济活动所得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是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美两国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个人所得税是两国税收体系中占比重要的税种之一,在税收政策以及国家财政收入中起到重要作用。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着一些差异,这些差异可能源自国家的不同税收制度、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治制度等方面。

比较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两国的税收政策以及国家财政收入情况。

对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劣比较和分析,也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启示,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税收政策,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深入研究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以及优劣比较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1.2 研究意义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国家财政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益。

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征收对象、税率结构、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通过对比分析这些差异,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两国税收制度的特点和优劣势,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借鉴和启示。

研究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两国税收政策的背景和目的,促进中美两国在税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协调和发展。

我国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差异

我国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差异

我国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差异
我国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许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几个方面:
1. 税率不同
美国个人所得税有7个不同的税率档次,税率从10%到37%不等,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而增加。

而我国个人所得税按照11个不同的税
率档次征收,税率从3%到45%不等,也是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而增加。

2. 抵扣不同
美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各种不同的抵扣和减免,例如:标准抵扣、房屋抵扣、慈善捐赠抵扣等。

而我国个人所得税则主要包括起
征点、专项附加扣除等抵扣和减免方式。

3. 税制结构不同
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全球所有收入的综合征税制,即美国全球
公民和永久居民需缴纳全球范围内的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
则采用居民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征收制度,仅征收我国居民个人的境
内所得。

4. 纳税义务不同
美国国内和国外的所有公民和永久居民都需要按照所得状况纳税,即使他们在国外工作或生活,也需要缴纳美国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则定了不同的纳税义务,根据境内所得和境外所
得的不同,纳税义务也有所不同。

中美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比较

中美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比较

中美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比较1 美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税制模式上看,美国个人所得税属于典型的综合课税制,是对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经过两次扣除,减去各项符合标准的费用,就其余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概括地来说,美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步骤如下:1。

1 计算调整后的毛所得调整后的毛所得=各项毛所得—免税项目-调整项目1.2 计算应税所得应税所得=调整后的毛所得-标准扣除(或分项扣除)-个人宽免额1.3 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税率应申报缴纳(退)税额=应纳个人所得税额-预缴税款—税收抵免由此可以看出,美国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包括免税项目、调整项目和标准扣除(或分项扣除)与个人宽免额.免税项目主要包括:捐赠,与雇佣、人力资本的回收和投资有关的项目,其中,与雇佣有关的占比重最大,如雇主所提供的保险计划,在美国,只要公司为自己的员工提供的保险计划符合美国税法的相关规定,雇主和员工都不必为此支付税收。

调整项目是纳税人在经营中发生的,与取得所得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经营费用或亏损、资本利亏等。

个人宽免额及标准扣除(或分项扣除)是纳税人及其赡养人的生计费用扣除。

2 美国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特点2.1 实行综合所得税课税模式,体现支付能力原则或量能课税原则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综合所得税课税模式,将各种来源各种形式的收入汇总后,通过2次扣除,减去免税项目,扣减成本费用及生计费用,就其余额按照适用的税率课征个人所得税。

它能够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水平,并且不缩小其税基,还能体现支付能力原则或量能课税原则.2。

2 扣除标准指数化,使税法的稳定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扣除标准指数化是指按照每年消费物价指数的涨落,自动确定个人宽免额和标准扣除,以便剔除通货膨胀的名义所得增减的影响。

考虑到通货膨胀会形成纳税人名义收入的虚增长,并因此加重纳税人的税负,美国政府每年都根据通货膨胀因素对标准扣除和个人宽免额进行指数化调整,例如2006年个人宽免额为3300美元,2007年为3400美元,2008年为3500美元,同时,2004年CPI指数为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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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个人所得税比较
美国和中国作为世界两大经济实体,其税收体系越来越引起世界的关注,笔者在国内从事了十年的会计工作,并在美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了两年,力图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分析两国税收制度的不同,并对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做一些探讨。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不同
(一)中国分类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的方式:即将全部收入分解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等十一大类,对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确定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

例如,我国对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四十五;而对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的是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一次性劳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分类所得税制的优势就在于对税源的确定较为容易,计算简单,便于监管。

缺点就是容易造成税赋不公,举例来说,我国目前对股票交易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2010年下半年以来股市火爆,假设某股民股票交易所得100000元,其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同样的10万元收入,假设是工薪所得,却要按照4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税。

(二)美国综合所得税制
而美国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也就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股息、银行利息、个体经营收入以及合伙所得等一并征收联邦个人
所得税。

美国税法规定,支付所得方必须在每年的1月31日之前(如果1月31日为假期,可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将雇员上年度工资薪金表(w2表),杂项收入表(1099表)等提交给纳税人,由纳税人根据各项收入所得,填列税表(1040表),向美国的国内税务局(irs)主动申报。

(三)中国扣缴义务人申报制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也就是说在中国申报义务人为扣缴义务人。

(四)美国纳税人主动申报制
由于美国执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截止日期为次年的4月15日,并且可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延长至10月15日。

在美国,支付所得方虽有义务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申报义务人为纳税人。

二、费用扣除标准不同
(一)中国统一的扣除标准
我国的相关税法规定,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时,每月收入减去2000元,并依法扣除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二)美国灵活的扣除标准
美国税法规定,居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依法扣除一定的生活费用(deduction),并可根据纳税人的家庭负担情况,另有一定的
收入抵减额(exemption)。

这两项标准,都为税前扣除,并且每年随着物价指数变动。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设在美国一对夫妻2008年年度收入为$60000, 如果他们选择夫妻联合报税, 那么他们可以依法扣除$10900, 如果他们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则每个子女可依法抵减收入$3500。

而在2009年,这对夫妻则可以依法扣除$11400,每个子女可抵减收入$3650。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一定标准的搬家费用、教育费用、健康账户储蓄金、学生贷款利息、银行账户提早支取罚金等。

这些费用,在我国是不可以扣除的。

但是,美国的的社会安全保障税(类似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收入的
6.45%扣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不可以扣除的;而且对大部分美国人而言,基本医疗保险也是不可以扣除的。

在这一点,中国的税制显得更人性化,避免了双重征税。

三、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力度不同
美国对富裕阶层的课税幅度是十分强的,主要反映在针对富裕阶层征收最低赋税(alternative minimum tax)。

为了防止富裕阶层滥用税收法规,“合法”逃税,1969年,美国通过了关于征收最低税款法案。

该法案的核心内容是用最低赋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很多常规系统中可以抵减的费用,在最低赋税系统中则不能扣除。

美国富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要按常规系统和最低赋税分别计算出其全年应纳税额,然后取其中的多者申报纳税。

除了征收最低赋税外,美国富人还不能享受很多税收优惠以及退
税。

例如:2009年美国政府为了挽救深陷金融危机的美国房市,推出了购房退税$8000, 此$8000的退税相当于购房补助。

但是,这么优惠的的购房退税同高收入者是绝缘的,美国相关税法规定,如果购
买房屋的价值是在$800,000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245,000以上的纳税人将无法享受购房退税。

美国国内税务局还逐年加大了对高收入人群的审计力度,例如美国对年收入在百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的现场审计率2004年为
3.1%,2005年为3.4%,2006年为3.5%,2007年为3.6%,呈逐年上涨的态势。

我国的税法虽然要求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主动进行纳税申报,但并没有单独针对高收入人群的税种。

四、总结
美国的综合所得税制相对于我国的分类所得税制而言,较为灵活,更能考虑德奥纳税人的综合收入情况和家庭负担情况,较为公平,
更能体现税收在国民经济的杠杆作用。

但是综合所得税制必须要求纳税人有较高的自觉性,以及先进的征收手段,美国的国内税务局
是美国联邦政府最大的机构之一,全国雇员在9万人左右,2010年的预算为121亿美元,2011年的预算126亿美元,没有庞大的财力与技术支撑,是难以实行综合所得税制的。

我国目前不具备全面推进以家庭为基础的综合所得税制,但是可以逐步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并可根据每年的物价指数逐年修正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应是目前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务实的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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