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百强企业评审管理要求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徐政发[201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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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正文:----------------------------------------------------------------------------------------------------------------------------------------------------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徐政发[2010]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根据国家和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特就进一步推进全市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制定政策意见如下。
一、本政策意见适用在本市依法设立的软件开发、国际服务外包、现代物流、文化动漫、旅游服务和商务中介等重点现代服务业的法人企业。
二、加快培育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鼓励、引导现代服务业企业加快向集聚区集中发展,并对进入集聚区发展的企业优先给予本政策意见的扶持。
三、凡适用本政策意见的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在其工商注册、生产经营、投资建设项目、引进和培育经营管理人才、缴纳各种税费等方面,可享受国家和省已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
同时,还可享受以下政策:(一)对在我市新登记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的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前三年全额、后二年按50%奖励给企业。
本政策意见施行之前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认定后以2009年为基数进行测算,新增部分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鼓励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做大规模,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进入全国行业百强或全省行业10强、且比上年增长30%以上的企业,经认定后给予奖励扶持,具体办法另行确定。
(三)对在我市投资建设的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经认定后优先给予用地指标,并按照市及县(市)区重大项目由同级政府给予优惠扶持;对获得国家和省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由所在地同级财政按照相关要求给予资金配套。
制造业百强评选标准

制造业百强评选标准一、评选的组织机构本次评选旨在识别中国制造业百强企业,由中国制造业百强企业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组织。
二、评选范围本次评选范围覆盖社会各界在经营制造业有关业务活动的企业。
三、基本要求参与评选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要求:1、企业正常经营且有经济效益;2、企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管理依据,正常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3、主要经营项目覆盖国家发展战略,经营活动与社会治安无关;4、应当群众满意,具备营商环境,有完善的制度和管理程序;5、具有现代化分销和营销体系,具备一定开拓市场能力。
四、得分体系本次评选共设置7个维度,包括:财务指标、管理指标、技术指标、市场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创新指标。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财务指标:参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按照成长指标、盈利能力进行评分;2、管理指标:参评企业应当具备有效的管理体系,如组织架构、信息化、品牌管理等,按照组织管理能力进行评分;3、技术指标:参评企业应当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如设计创新、制造工艺、检测检验技术等,按照技术能力评分;4、市场指标:参评企业应具备完善的营销渠道,有系统的市场开发计划,按照营销能力评分;5、经济效益指标:参评企业应当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表现,包括税收、利润、利息等,按照经济效益能力评分;6、社会效益指标:参评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如社会稳定、发展、关系等,按照社会责任能力评分;7、创新指标:参评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创新能力,如研发、创新产品等,按照创新能力评分。
五、评选办法1、研究中心根据上述得分体系,将参与评选的企业归类分行业,并对参评企业进行专业评审;2、研究中心组建专家评分团,对整理出来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分;3、根据参评企业的评分情况,确定本次评选的中国制造业百强企业。
星级服务单位评定办法

星级服务单位评定办法近年来,服务行业的竞争愈加激烈,为了提升服务企业质量、促进消费者维权,星级服务单位评定办法应运而生。
这种评定办法采用科学、细致的标准来对服务单位进行评定,从而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同样也对于服务企业来说,可以有效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本文将阐述星级服务单位评定办法的基本要素、评定标准以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
一、星级服务单位评定办法的基本要素星级服务单位评定办法的基本要素有三个:评定机构、评定程序、评定标准。
评定机构:星级服务单位评定机构应该由有关行业的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和政府部门组成。
评定机构应该拥有充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便能够评定出真实的服务情况,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同时,评定机构还应该制定行业标准和评定准则,不断完善评定系统。
评定程序:星级服务单位评定程序应该严格、科学,包括初审、现场评审和评定结果的公示三个环节。
初审时需要考察被评定单位的基本情况,现场评审将对单位的服务设施、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结果的公示需要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投诉。
评定标准:星级服务单位的评定标准应该由评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于不同的服务领域和企业提供相应的评定标准,以确保评定的客观、公正。
评定标准必须明确,即对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各个方面,采用细致、全面的考察,对各项指标的权重透明,这样才能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
二、星级服务单位评定标准星级服务单位评定标准根据“服务行业”的不同特点和发展阶段,制定了不同的评定标准。
星级服务单位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1.单位的服务质量:以顾客满意度、服务态度、服务效能等为指标,评估单位的服务质量。
其中,顾客满意度是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调查顾客满意度表格、网络评论等方式对顾客对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估,以此评价单位的服务质量。
2.单位的服务设施:以单位场所的合理设计、卫生安全设施的完善、便利性、舒适度等方面为标准,评估单位的服务设施,包括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服务标识、服务文化等。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20•【字号】龙政综〔2017〕135号•【施行日期】2017.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7〕1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提速增效和创新发展,提升壮大服务业综合实力,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培育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对新增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
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且当年增长达到20%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二、做大做强限额以上商贸龙头企业对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首次达到2亿元、1亿元,2000万元的限额以上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5000万元的限额以上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年销售额增长30%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年营业额增长35%及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当年一次性奖励3000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三、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做强运输企业。
对纳入规上服务业管理的运输企业,营业额(在龙岩开票额)2000万元以上,营业额增长20%以上(当年新上企业不要求),纳税额占营业额比重达2%以上,按营业额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
该项年度资金安排封顶300万,若需求超过资金安排总量,则补偿标准按比例缩减。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做大物流企业。
对新上且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管理的综合性、仓储型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运输型物流企业达到15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00强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广东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100强企业培育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积极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100强”企业培育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抢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域的先机,立足当前基础和优势条件,着眼长远技术和产业变革趋势,推动我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加快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百强企业培育工作,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要求,围绕“业绩好、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行业区域引领作用明显、符合产业导向”的原则,在我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的重点领域选择最具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培育。
二、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在我省培育100家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龙头骨干企业。
其中,培育3家业务收入超100亿元、10家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软件产品和服务品牌,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推动全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
三、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四年(含)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单独纳税的企业;(二)经认定的软件企业或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三)软件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含)以上;(四)守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五)上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达1000万以上;(六)近三年连续盈利(盈利指当年企业净利润为正值);(七)符合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现代商贸业——批零住餐业新纳统企业资助类操作规程

现代商贸业——批零住餐业新纳统企业资助类操作规程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实施细则》第七条。
对新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其上一年度形成本区经济贡献总额4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二、申请条件(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于2016年1月1日之后首次在我区纳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之一的企业。
(四)企业自纳统当年起算,三个自然年内申报有效。
三、申请材料(一)《深圳市龙华区批零住餐业新纳统企业资助类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
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
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一)发布公告:区经济促进局制订申报受理计划,在龙华政府在线等媒体上发布申报通知并公布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名单。
(二)企业申报: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现代服务业分项-批零住餐业新纳统企业资助类申报,预审通过后打印相关资料。
(三)材料接收: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不合格的,解释后退回。
(四)材料审查:区经济促进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对经审查内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申请企业;对经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主体应在规定期限内补充申报材料,逾期不报的予以退回并不再受理。
优秀企业评选标准
优秀企业评选标准优秀企业评选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表现:企业的财务表现是评定其优秀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这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资产规模、资产负债比率等财务指标的增长情况。
优秀企业应该具备持续增长的财务表现,并能够保持健康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
2. 创新能力:优秀企业应该具备创新能力,能够不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和行业领先性的产品或服务。
这包括企业的研发投入和研发成果、专利技术和创新管理等方面。
3. 品牌价值:优秀企业应该具备一定的品牌价值,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品牌口碑。
这包括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品牌忠诚度、品牌认可度、品牌扩展能力等方面。
4. 市场份额:优秀企业应该具备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份额,能够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相对优势地位。
这包括企业在所在行业中的市场排名、市场份额的增长情况、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等方面。
5. 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应该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积极履行企业公民责任,关心员工福利和社会福利,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这包括企业的员工满意度、环境保护措施、社会公益投入等方面。
6. 员工素质:优秀企业应该具备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并能够提供良好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这包括企业的员工教育培训投入、员工招聘和离职率、员工满意度等方面。
7. 经营管理:优秀企业应该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资源,合理规划和分配资金,高效运营企业。
这包括企业的管理层团队、组织架构和流程、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
以上是一些评选优秀企业的常见标准,不同评选机构和行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评选标准可以根据评选的目的和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认证条件
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认证条件
1.管理体系要求: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如ISO9001、ISO10002等)进行认证。
2. 服务内容要求:服务机构应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服务,服务内容应明确、准确、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
3. 服务流程要求:服务机构应建立合理、高效的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得到有效控制。
4. 服务人员要求:服务机构应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应经过系统的职业培训和考核。
5. 服务设施要求:服务机构应具有良好的服务设施,包括舒适的服务场所、先进的服务设备等,以保证服务质量。
6. 财务管理要求: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收支有据可依,避免因财务问题导致服务质量下降。
7. 安全保障要求: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服务安全可靠,避免因安全问题对客户造成损失。
8. 不断改进要求:服务机构应不断完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质量监控和不断改进,以满足客户需求。
- 1 -。
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0.11.08•【字号】徐财建[2010]219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徐财建〔2010〕219号)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徐政发〔2010〕9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徐政办发〔2010〕 226号)精神,我局研究制订了《徐州市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徐州市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二○一○年十一月八日附件:徐州市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重点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用于推进我市重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并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第三条引导资金的使用分配,遵循“公开申请、科学评审、突出重点、择优支持”的原则。
扶持项目的安排和资金的管理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徐政发〔2010〕96号,以下简称《政策意见》)规定,用于扶持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项奖励、补贴以及补助等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及各县(市)、区分级承担。
对列入市级重点现代服务业扶持范围的县(市)、区级项目,县(市)、区级兑现资金到位并经市组织考核验收后,年终市级财政将对县(市)、区政府按照其对项目奖励、补贴及补助额的20%、50%给予以奖代补。
企业管理成熟度评价标准
企业管理成熟度评价标准企业管理成熟度评价标准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的重要工具。
通过对企业的战略规划、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管理、风险管理、协同合作、信息管理以及创新能力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估,可以客观地评价企业管理的成熟度。
以下是企业管理成熟度评价标准的主要内容:1. 战略规划评价企业在战略规划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包括战略目标的制定、实施和监控,以及战略调整和优化等方面。
企业应明确自身的使命和愿景,制定具体可行的战略目标,并具备良好的战略执行能力。
2. 组织结构评价企业的组织结构是否合理、高效,能否支持企业战略的实施。
包括组织架构的设计、职责划分、管理层级和管理幅度等方面。
企业应具备清晰的组织结构,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并能够根据业务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3. 人力资源管理评价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方面的能力。
包括人才的招聘、选拔、培养、激励和绩效评估等方面。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4. 流程管理评价企业在流程设计和优化方面的能力。
包括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的自动化等方面。
企业应具备完善的流程体系,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并能够根据业务需求进行流程优化和改进。
5. 风险管理评价企业在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方面的能力。
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方面。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6. 协同合作评价企业在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协同合作能力。
包括信息共享、协同作业和合作共赢等方面。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协同合作能力,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7. 信息管理评价企业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方面的能力。
包括信息系统规划、实施和运维,以及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
企业应具备先进的信息管理体系,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并保障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8. 创新能力评价企业在产品、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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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纸质材料应装订成册,材料包括如下: 1) 申报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企业简介(600 字以内)201; 4) 上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 案例材料(1000 字以上,内容包括:含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等方面。
ICS 03.100.99 P 839
团
体
标准
T/XDFW 009-2019
现代服务业百强企业评审管理要求
(征求意见稿)
20191107
2019-00-00 发布
2019-00-00 实施
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发 布
T/XDFW 009-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深圳市福田区 质计信息咨询中心、广东省华南现代服务业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冬苗、吴巧、钟瑗、梁泽朗、刘文红、郑国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项。
推荐单位意见:(无推荐单位可不填)
申报企业(盖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 日
注1:请将此申报表填好盖章后传真至:020-83546335。 注2:申报表原件及相关材料请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东座四楼,广东省现代服务业500强发布工
作办公室(邮编510034)。联系电话:020-83546335 邮箱:gdmsia@
□金融、保险;□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商务服务(科技服务、外包、工程招标咨询);□文化创意、
教育、体育和娱乐业;□电子商务;□制造型服务业(含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
主营业务(主要提供的服务内容):
法人代表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指标(万元)
年 年
企业信息
法人代表 (签字):
姓名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营业收入 净利润
II
T/XDFW 0O9-2019
引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及《广 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件精神;做好新常态下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 宣传重点服务业企业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做法,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的良好氛 围,广东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广东省华南现代服务业研究院决定联合开展“广东省现代服务业500强 企业”的排序发布活动。通过制定《现代服务业百强企业评审管理要求》团体标准促使活动的有序进行。
资产总额
纳税总额
员工人数(人)
研发费用
1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是否获得过政府扶持发展资金( )。
2 企业获得荣誉数量:国家级( )项,省级( )项,地市级( )项。
3 截至本年底,本企业拥有专利( )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
4 本企业参与形成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数( )项,其中省级( )项、国家或行业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III
现代服务业百强企业评审管理要求
T/XDFW 009-201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现代服务业百强企业评审管理要求的评选原则、申报资格、申报程序和排序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现代服务业500强排序活动的评选审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3 入选标准 企业营业收入将作为入选和排序的主要依据,以行业领先度、自主创新能力、区域代表性、企业成
长性、辐射带动性等作为入榜参考指标。
5 申报程序
5.1 报名 被推荐或申报的候选企业填写《申报表》(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现代服务业百强发布
工作办公室。 5.2 审核初评
现代服务业百强发布工作办公室对候选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进行现场调研,进行初 审,提出候选名单。 5.3 评审委员会审定
GB/T
3 评选原则
以科学、权威、专业、公正、广泛的评选原则。
4 申报资格
4.1 现代服务业范围 现代服务业范围包括如下: 1) 交通运输、物流和邮政; 2) 信息、计算机和软件; 3) 批发零售; 4) 旅游、会展、酒店餐饮; 5) 金融、保险; 6) 房地产和物业管理; 7) 商务服务(科技服务、外包、工程招标咨询); 8) 文化创意、教育、体育和娱乐业; 9) 电子商务; 10) 制造型服务业(含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
3
T/XDFW 009-2019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填表说明
B.1 现代服务业百强排序申报表填表说明
现代服务业百强企业申报表主要栏目填报说明如下: 3) 企业性质栏:请选一项打√。 4) 所属行业栏:请按照公司具体行业打√。 5) 主营业务提供的服务栏:指企业提供的主要服务。 6) 指标栏:所有指标均按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和年报的数据填报, 7)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8) 营业收入:包括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不含增 值税收入。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为利息收入与非利息营业收入之和(不扣减对应的支出)。 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是保险费和年金收入扣除储蓄的资本收益或损失。 9) 净利润: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 10) 资产总额:年末的资产总额。 11) 纳税总额: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收总额,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 他各税种,不包括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各项非税收费用。 12) 研发费用: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13) 员工总数:年度平均从业人数(含所有被合并报表企业的人数)。 14) 企业信息栏:请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15) 所有填报栏目应完整,资料应仔细核对,保证名称及数据的准确性,并签字、盖章。
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现代服务业百强排序申报表 A.1 给出现代服务业百强排序申报表 表 A.1 现代服务业百强排序申报表
T/XDFW 009-2019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企业性质
所属行业
成立时间
邮政编码
□国有 □民营 □外资 □股份制 □其他
注册资金
□ 交通运输、物流和邮政;□信息、计算机和软件;□批发零售、商贸;□旅游、会展、酒店餐饮;
4.2 资格 申报企业资格应符合如下: 1) 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三年以上(含);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3)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应达到 5 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4) 近两年来企业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
1
T/XDFW 009-2019
5) 提供的服务及其企业本身符合国家的产业、安全、卫生、环保以及有关社会责任等法律法 规规定。
电子版材料于申报同时发送到发布工作办公室邮箱,要求如下: 1) 企业简介和案例材料(格式:word 文档); 2) 企业形象图片(格式:JPG 或 JPEG,3 张)。
6 排序发布
6.1 企业可参加现代服务业百强企业排序发布会。 6.2 现代服务业百强企业将于评选的第二年向社会发布。 6.3 现代服务业百强企业排名结果将在“广东省现代服务业公共信息平台”、省级报纸、《广东现代 服务》杂志上进行公示和公告。 6.4 为有需要的企业颁发牌匾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