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制度

合集下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18•【字号】安政办发〔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21〕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第二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18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微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工作,促使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助力我市加快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围绕主板上市企业“破零”目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分类指导、整体推动”的原则和“优选培育一批、改制规范一批、辅导备案一批、挂牌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到2021年底,全市优选储备企业50家,股份制改造3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增加2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主板上市企业1家,累计实现直接融资10亿元。

二、重点工作(一)优化充实上市后备资源。

突出特色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将符合产业政策导向、主营业务突出的行业龙头企业,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股改挂牌上市储备库,不断优化后备企业行业分布和产业转型升级结构,形成梯次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良好格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区政府、安康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二)持续推进市场主体提升。

助推企业上市工作举措

助推企业上市工作举措

助推企业上市工作举措第一,加强财务管理。

企业上市是需要向公众披露财务状况的过程,因此,企业在上市前需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企业可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财务分析与预测,及时发现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应对。

第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上市的重要保障。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明确权责分工,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运营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建立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制度,提升股东信任度。

第三,加强业务发展。

作为上市企业,业务发展是核心竞争力之一。

企业应加大对核心业务的投入,提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不断拓展市场份额。

同时,企业还应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进行业务整合,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企业还应注重创新,不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或新技术。

第四,加强品牌建设。

企业上市后,品牌形象的塑造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应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投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可以通过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提升产品或服务的品质,培育品牌忠诚度等方式来实现品牌建设。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公关工作,积极与各类媒体合作,提升企业形象。

第五,加强风险管理。

企业上市后,面临的风险挑战也会增加。

为了更好地抵御风险,企业应加强风险管理工作。

可以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责任,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及时应对市场、政策等风险因素的变化。

第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优秀的人力资源是企业上市成功的重要保障。

企业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可以通过加强招聘和培训工作,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加强激励机制建设,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员工关系管理,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助推企业上市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工作。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15•【字号】武政规〔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15日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挖掘筛选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后备改制一批、培训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总体思路,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提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打造资本市场高地,助推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力争每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15家以上,到2024年,全市上市企业达到143家。

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长江新区管委会,下同)要结合实际和全市目标,制定本区未来3年企业上市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加大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力度1.做强做实上市后备企业库。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政府积极推动原则,重点挖掘和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盈利能力好的企业,分类分层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库。

各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上市挂牌市场主体,建立分区域的上市后备企业库。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利用链长制赋能“965”产业发展,培育一批产业链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分行业的上市后备企业库。

2.强化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梯队建设。

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上市办)要制定上市后备企业库入库标准,每年动态调整发布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名单,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

全市每年遴选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350家以上。

2023年企业上市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2023年企业上市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2023年企业上市工作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积极拓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实施上市培育行动,通过三年努力,着力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挂牌上市。

到2024年底,力争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重点证券交易所累计上市企业8家、报会(递表)企业6家、辅导企业6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建立较为完善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并围绕国家资本市场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变化实行动态管理,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年度计划(-)2023年,力争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重点证券交易所累计上市企业2家、报会(递表)企业2家、辅导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

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达到60家以上。

(二)2023年,力争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重点证券交易所累计上市企业3家、报会(递表)企业2家、辅导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

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达到80家以上。

(三)2024年,力争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重点证券交易所累计上市企业3家、报会(递表)企业2家、辅导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

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达到IOO家以上。

三、工作举措(-)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

1加强后备企业培育。

定期筛选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业绩良好、成长性好、有上市意愿的优质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根据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和发展需要,推动各类企业到合适的板块挂牌上市,形成合理的企业上市发展梯队。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功能区〈镇街〉)2.加强上市政策宣传。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01•【字号】•【施行日期】2018.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机关工作正文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18年11月19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2月1日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全省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步伐,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明确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企业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增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主体意识,积极推动陶瓷、航空、汽车、旅游及传统优势产业企业加快上市(挂牌)步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具体引导责任。

到2020年末,确保全市境内外新增上市公司达到4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9家;新增完成规范化股改企业18家。

(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支持措施2.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

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梯次推动模式,建立市、县两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20〕2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20〕2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2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鼓励我市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融资做大做强,现结合实际,就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抢抓金融体制和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重大机遇,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为着力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发展质量,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为加快淮海经济区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坚持宣传引导、政策引领,强化协同推进、高效服务,加快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2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50家,江苏股交中心挂牌企业超过1000家;到2024年底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35家、总市值超过3000亿元,实现县域上市公司全覆盖,“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80家,江苏股交中心挂牌企业超过1500家。

三、推进措施1.完善市级企业上市(挂牌)后备库。

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要求,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龙头企业、地方支柱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纳入市级企业上市(挂牌)后备库实施名单制管理。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府发〔2018〕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府发〔2018〕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府发〔201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26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鼓励和扶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36号)、《吉林省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培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关于建立省级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的通知》(吉国资明电〔201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长春市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资金结算、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长春市范围内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拟上市、挂牌企业”,是指已与上市、挂牌保荐机构正式签订保荐合同,在吉林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在市金融办办理入库登记的,拟在境(域)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的企业(含在吉林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已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司。

第四条建立长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拟上市、挂牌企业入库登记制度,不断充实壮大长春市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

加入资源库并严格执行资源库管理规定的企业,享受长春市企业上市、挂牌的优惠政策及扶持、奖励资金的支持。

第五条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一)正式与上市保荐机构签订保荐合同、在吉林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并已在市金融办办理入库登记手续的拟上市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报上市补贴资金50万元;(二)企业上市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后,可申报上市补贴资金50万元;(三)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IPO)的企业,可申报上市奖励200万元。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2009]45号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2009]45号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2009〕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属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企业改制步伐,促进产业升级,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意见》(冀政(2004)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资本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上市不仅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融资形式,而且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产业层次和企业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在企业上市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效果尚不明显。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国内上市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操作更加规范、上市周期缩短、股票发行速度明显加快,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实现企业上市,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根据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努力实现我市企业融资工作的新突破。

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企业上市梯次推进工作思路,加强政策扶持和协调服务,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努力推进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促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制度
促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动态管理、梯次推进、政策激励、要素倾斜”的原则,加强资源培植、政策激励和要素支撑,为企业上市减轻成本、缩短周期,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加速培育一批能带动全区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上市企业,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我区区域综合经济实力,加快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步伐。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市一批、申报一批、辅导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多渠道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区上市公司达到10家,累计募集资金超过100亿元,培育上市后备企业30家。

三、工作措施
区上市办、各街道、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为企业上市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立足实际培植资源。

一是建立资源库。

将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成长性强的企业,尤其是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纳入上市资源库。

二是实施梯次推进。

针对企业上市周期长的特点,按照重点推进类、重点培植类和重点关注类三个梯次,加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的挖掘和补充力度,夯实上市基础。

(二)指导企业选准方向。

一是具备一定规模、主业突出、近三年
第 2 页共 7 页
效益增幅较大,在同行业名列前茅的企业,尽快实现主板、中小板上市;二是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较高成长性的中小型企业或高科技企业,可选择创业板上市或境外上市;三是自身上市条件不够成熟,但业绩比较平稳的中小型企业,可走资产重组、借壳、参股上市的路子。

(三)指导企业引进投资。

要指导企业积极引进对企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战略投资者,解决企业资本结构单一的问题,加速形成产业、产品、品牌优势。

(四)指导企业规范运作。

一是引导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帮助有上市要求的企业做好资产整合工作,壮大企业规模,提升效益水平,尽快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是规范企业改制。

依法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改制要与上市工作要求相结合,聘请上市中介机构提前介入,及早解决可能影响企业上市的有关问题,避免走弯路。

(五)组织培训加强引导。

一是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加大对职业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等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二是加大对各街道、开发区企业上市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着力培养一支熟知资本证券市场知识,掌握上市工作业务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是加大上市宣传力度。

利用《讯》等各类载体,普及证券市场知识,宣传企业上市的重要意义,介绍上市有关政策及企业上市的典型案例,不断营造全区企业上市工作的浓烈氛围,激发企业上市的内在动力。

四、激励政策
第 3 页共 7 页
在“十二五”期间,区设立企业上市工作专项基金30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奖励达到引导扶持标准的企业。

在执行《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的知》(政发[]67号)(如市有新文件出台,按新文件执行)的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一)按企业上市前的入轨、股份制改造、辅导备案、报会、过会5个工作节点,最高给予250万元的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视企业情况,实施一企一策,签订企业上市协议书予以明确。

(二)上市再融资奖励。

对已上市企业增发再融资并用于在区内经营发展的,给予企业法人代表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三)买壳上市奖励。

区内企业过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注入自身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区,在本区内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五、要素支持
(一)对上市企业的募投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并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备案核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报批手续;保障用电、用水、用汽需求。

(二)对拟上市企业在技改投入、技术创新等方面享受上级政府专项扶持时,给予优先申报。

(三)协助拟上市企业做好银企对接及与担保企业的对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第 4 页共 7 页
(四)帮助和协调上市和拟上市企业申请市政府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有关政策。

六、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企业上市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全区企业上市工作推进网络,着力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服务业、工业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发改委、监察局、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人力社保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工商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

建立区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区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各街道、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切实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

七、考核保障
对各街道、开发区及区各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给予适当奖励。

具体考核办法由区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

各街道、开发区及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优化措施、
第 5 页共 7 页
保障服务,切实把企业上市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促进我区企业上市和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第 6 页共 7 页
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第 7 页共 7 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