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
乡村示范农资店建设方案

乡村示范农资店建设方案1.项目概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农民对于农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建设一家具有示范性的乡村农资店,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升乡村农业生产效益,带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
2.目标定位本乡村示范农资店旨在为当地农民提供优质的农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
同时,通过示范引导农民合理选用农资产品,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当地农业可持续发展。
3.市场分析该乡村地处农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区域,农民对于农资的需求量较大。
但大部分农资店经营管理混乱,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格,服务水平也较低,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空间。
建设一家规范管理、品质优良的乡村示范农资店,将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
4.服务内容本乡村示范农资店旨在为当地农民提供以下服务:(1)提供农资产品销售服务,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等;(2)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农业生产技术、产品选用等;(3)提供技术服务,包括田间示范、技术培训等;(4)提供农资配送服务,快速响应农民农业生产需求。
5.资源配置为确保提供优质的农资产品和服务,本乡村示范农资店需要投入一定的资源,包括:(1)店铺面积:100-200平方米;(2)人员配置:3-5名工作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技术人员和配送人员;(3)设备投入:购买办公设备、仓储设备、运输设备等。
6.经营模式本乡村示范农资店将实行销售加服务的经营模式,既提供农资产品销售服务,又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同时,配合当地政府推动农村产业发展,积极组织农民参与示范项目,提升当地农业生产效益和质量。
7.盈利模式本乡村示范农资店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农资产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的收费。
同时,可与当地政府部门合作,通过农业生产示范项目的实施获得一定的补贴和扶持。
8.风险评估本乡村示范农资店的主要风险来自于市场竞争和货源保障。
为降低风险,需要加强库存管理和供应商管理,保证货源的充足和质量稳定;同时,加强市场调研和客户管理,保持良好的市场口碑,增强市场竞争力。
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建设规范

关于印发《XX县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建设规范》的通知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药经营单位、局属有关单位: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XX县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建设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XX县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建设规范XX县农业局201X年X月X日XX县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建设规范一、场所要求1、经营场所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利于宣传推介和辐射带动.2、有固定的、与农药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库,经营场所和仓库相对独立,并与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3、经营场所和仓库面积与经营的农药品种、规模相适应。
经营场所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仓库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
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4、不在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和日杂等(卫生用农药除外)。
二、店容店貌5、经营场所外装饰省所统一设计的代表“湖南农药监管"行业标识的LOGO,LOGO标志样式如下。
(省略)门店装饰样式如下(门店招牌及包柱):(省略)6、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地面、墙壁、顶棚等应当平整、光洁,门窗严密、易清洁,地面干燥硬化、防雨防潮。
装饰环保,色彩搭配协调,无刺激性、难闻气味.7、店内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和农药经营许可证正本。
验收合格的悬挂“湖南省农药经营示范门店”标识,悬挂标识样式如下。
(省略)8、经营场所张贴式样、大小统一的制度牌,制度牌至少包括:农药诚信经营承诺书,进货查验、台账记录、仓储管理、安全防护、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问题产品报告和召回、质量投诉、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及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等.9、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置农药监管部门统一格式的“湖南省农药监管责任公示牌"。
标明县镇(街道)农药监管责任人,并公布监管电话。
公示牌样式如下。
(省略))10、经营场所不乱堆乱放物品,张贴的广告标语以不影响门店整洁美观为前提,不张贴夸大宣传的不实广告标语,及时清除过期广告.三、设施设备11、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2023年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范文

2023年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业科技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对农资的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目前我国农资市场存在着虚假宣传、商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农民在购买农资时常常面临困扰。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提升农资市场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对农民的农资培训和服务,我们计划2032年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的农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
二、目标1. 打造一批优质的农资经营示范店,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2. 提供优质的农资产品,帮助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 加强农民对农资的认知和购买技能,提高农资市场的规范化程度。
4. 增加农资经营的收入和利润,推动农资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实施措施1. 选址和建设(1)优选地理位置合适、交通便利的地段,确保农民能够方便地到达示范店。
(2)建设设施完备、环境舒适的示范店,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和体验。
(3)引入先进的农业科技和管理理念,配备专业的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
2. 产品供应(1)与优质农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供应的农资产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2)推广和销售生态友好、高效节水、绿色农资产品,引导农民进行绿色农业生产。
(3)建立完善的农资产品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体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3. 农资培训和技术支持(1)定期举办农资培训班,邀请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农民对农资的认知和使用技能。
(2)提供农田检测和病虫害防治技术支持,帮助农民科学施肥和合理使用农药。
(3)定期开展现场演示和技术交流活动,分享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的农业管理经验。
4. 营销和宣传(1)制定全年营销计划,根据不同时期和需求,开展促销活动,提供优惠政策。
(2)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示范店的特色和优势,吸引更多农民到店购买。
(3)建立和农民的沟通渠道,及时解答农民的问题和提供购买咨询服务。
四、预期效果1. 农民的农资购买技能和购买意识得到提升,购买农资更加科学、合理。
乡村示范农资店建设方案

乡村示范农资店建设方案乡村的清晨,阳光洒在田野上,金黄的麦浪滚滚而来,一片生机盎然。
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土地上,我们有一个想法:建设一个乡村示范农资店,为农民朋友们提供一站式农资服务,助力农业发展。
一、项目背景随着国家对农业现代化的重视,农村市场需求日益旺盛。
然而,当前乡村农资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如品种单一、质量参差不齐、价格不透明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决定建设一个乡村示范农资店,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农资服务。
二、项目目标1.提供丰富多样的农资产品,满足农民朋友们的需求。
2.确保农资产品质量,让农民朋友们放心使用。
3.降低农资价格,减轻农民负担。
4.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助力农业增产增收。
5.建立健全农资服务体系,提升乡村农资市场形象。
三、项目内容1.选址与布局乡村示范农资店应选在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的地方。
店面布局要合理,分为产品展示区、咨询服务区、技术指导区等。
还要设立独立的仓库,确保农资产品安全存放。
2.产品供应乡村示范农资店应提供各类农资产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具等。
产品来源要确保正规,与知名农资企业合作,保证产品质量。
同时,要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农民朋友们的需求。
3.价格策略乡村示范农资店要实行明码标价,确保价格透明。
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价格,减轻农民负担。
还可以开展优惠活动,如团购优惠、节假日折扣等,让农民朋友们得到实惠。
4.服务体系乡村示范农资店要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售前服务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指导、产品推荐等;售中服务主要包括产品配送、售后服务主要包括产品使用跟踪、售后咨询等。
通过全方位的服务,让农民朋友们感受到贴心和便利。
5.人员培训乡村示范农资店要重视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农资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农业技术等。
通过培训,让员工具备为农民朋友们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四、项目实施1.前期筹备成立项目筹备组,负责项目选址、店面设计、人员招聘等工作。
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

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
一、背景简介
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程度日益提高,农民种植方式也逐步由传统的耕种方式向农资配合使用的现代化种植方式转变,农资市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然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严重的现状,农资销售模式和服务质量面临诸多挑战。
为了加强农业农村发展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一批示范性农资经营实体将有助于推动农业农村全面发展。
二、目标和目的
示范性农资经营实体的主要目的是:
1. 推广优质、高效、环保的农资产品,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2. 提供全面、专业、便捷、优质的服务,加强与农民、农户的联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3. 打造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农资销售模式,提高农业农村发展的整体水平。
三、实施方案
1. 地点选择:
选择在农村人口密集、农产品生产能力强的地方设立示范性农资经营实体。
考虑到人口流动、城乡差距等因素,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农资连锁经营实施方案

农资连锁经营实施方案一、前言。
农资连锁经营是指将农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进行整合,形成一种统一的管理模式,以提高农资市场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在当前农业生产发展的背景下,农资连锁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农资连锁经营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设定。
1. 提高农资市场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
2. 促进农资生产企业的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3. 建立健全的农资连锁经营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实施步骤。
1. 确定经营模式。
采取加盟连锁、直营连锁或合作社连锁等经营模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经营模式。
2. 选择经营地点。
选择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农业发达地区设立农资连锁店,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
3. 优化产品结构。
根据当地的农业生产特点和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提供符合农民实际需求的农资产品。
4. 加强供应链管理。
与农资生产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产品质量和供应稳定,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
5. 建立信息化系统。
建立农资连锁经营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进销存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6. 加强人才培训。
加强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为农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7. 宣传推广。
加大对农资连锁店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农民前来购买农资产品。
四、风险控制。
1. 市场风险。
针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降低市场风险。
2. 供应风险。
建立多元化的供应渠道,减少供应风险,确保产品的供应稳定。
3. 资金风险。
合理规划资金运作,降低资金风险,确保农资连锁店的正常经营。
五、结语。
农资连锁经营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农资市场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和创新,才能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推动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农资连锁店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方案,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资经营 实施方案

农资经营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农资经营也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领域。
农资经营包括了化肥、农药、种子等多个方面,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农资经营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不规范的销售渠道等,这些问题需要得到解决。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和监管措施,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销售渠道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2. 原则: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公开透明。
三、具体措施1. 假冒伪劣产品打击措施(1)建立假冒伪劣产品监测体系: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对市场上流通的化肥、农药、种子等进行抽样检测,并及时公布结果。
(2)加强对企业资质审核:对从事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3)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进行重罚,并公开曝光。
2. 销售渠道管理措施(1)建立销售渠道监管机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对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销售渠道进行监管,严格审查销售许可证、经营资质等相关证件。
(2)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对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严格打击,加大处罚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
(3)推广“绿色通道”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其积极参与正规化销售。
3. 宣传教育措施(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民普及科学用药、用肥知识,提高其辨别假货能力。
(2)建立宣传教育平台:建立专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有关农资使用和管理的知识和信息。
(3)开展培训活动:针对从事农资经营的企业和个体户,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其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实施机制1. 成立专门机构:在农业部门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农资经营的管理和监管工作。
2. 建立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3. 加强合作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联动,形成合力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2023年乡村示范农资店建设方案

2023年乡村示范农资店建设方案乡村示范农资店是指按照现代农村发展需求构思的一种新型农资购买、农技服务和农业信息传递的企业。
它是为了适应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民需求的变化而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科学的农资服务,促进农村农业的持续发展。
一、选址:考虑到乡村示范农资店的定位是服务当地农业生产的,选址应首先考虑到农村面积相对较大、农户分散,因此选址应选择便利农民出行的位置,在市场、车站、学校等交通枢纽附近。
二、店面布局:店面面积要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和农业发展情况做出合理规划,应具有充足的空间摆放各类农资,同时还要设置农技咨询台,提供农业技术培训、资讯查询和服务指导等。
三、产品展示:农资店的经营产品主要包括化肥、农药、种子、农膜、肥料等,应根据不同的季节和农业发展需求进行产品的分类和展示,同时要确保产品质量、价格合理。
四、供应链管理:乡村农资店作为连接供应商和农民的桥梁,应具有良好的供应链管理能力,确保产品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证。
五、农技服务:除了提供农资产品以外,乡村示范农资店还应提供农技服务,包括农业技术咨询、农业培训、农业机械使用指导等,帮助农民合理利用农资和农机,推广科学种植和养殖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六、信息传递:建立农业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店内宣传展示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传递最新的农业政策、市场行情和农业技术知识给农民,帮助农民把握市场动态,科学决策。
七、设备和技术支持:乡村示范农资店应配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手段,包括电子商务系统、智能仓储管理系统、信息化服务平台等,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
八、与农民合作:乡村示范农资店要与周边农民建立合作关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根据实际情况定制专属的产品和服务方案。
九、环保和安全:乡村示范农资店要注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采取科学的储存和处理方式,防止农药等有毒有害农资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十、政策支持:乡村示范农资店应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政策扶持,获得相应的补贴和资金支持,提升服务能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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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工商局、省农委和省创建办的精神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活动,努力做到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完善市场机制和引导行业自律相结合,规范市场秩序和倡导诚信经营相结合,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经营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树立农资市场诚信经营典范,教育和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经过两年的努力,到XX年底力争全市每个乡镇有3个以上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每个辖市、区有10个以上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全市有3—5个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
三、组织领导
为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工商局、市农业委员会和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联合组成的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商局张云星副局长任组长、市农委孙德举副主任、市放心消费创建办顾正红主任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市场处,张竞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工商局葛辉、王庆、魏勇、唐立、王锦良、苍广彬、丁桂林、蔡勇、市
农委殷文斌、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赵军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指导督查、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
四、创建标准
(一)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有效、亮证亮照经营;
(二)经营主体负责人和营业人员具有基本的农资使用指导知识,法律意识较强,做到文明用语;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店容店貌干净整洁,商品摆放有序,上架商品明码标价,商品经营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四)健全并认真落实农资商品“两帐两票一书一卡”、种子留样备查、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及召回、先行赔偿等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
(五)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资商品销售承诺书》,向消费者作出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六)农资进货渠道正规,所售商品有质量信誉保证;
(七)台帐资料齐全,登记及时准确,记录项目全面;
(八)不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商品;
(九)无超范围经营、无虚假宣传、无商标侵权、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十)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记录,无不良经营记录并连续保持在两年以上;
(十一)经营制度、服务承诺、片区工商和农业监管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公示上墙;
(十二)示范店按照不同级别称谓统一规范为“×××农资经营示范店”,颜色、字体统一。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XX年3月1日—31日)
各直属局、分局对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了解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并大力开展创建农资示范店的宣传发动活动,引导和鼓励农资经营者自愿申请参加。
(二)组织县级示范店申报(XX年4月1日—9月30日)
由经营者填写《农资经营示范店申报评定表》(附后),由基层工商分局(所)初审后,上报上一级创建办公室。
在提出申请的农资经营者中,选择基础好、信誉好、有一定代表性的农资经营店,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培育、指导,帮助其完善落实创建工作措施。
(三)开展检查验收(XX年10月1日—31日)
各辖市、区创建办公室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地申报农资经营示范店的检查验收,对拟命名的示范店广泛征求意见,在当地媒体公示一周,在无异议的基础上,下发文件确认为“农资经营示范店”,并报
市创建办公室备案。
经认定命名的统一悬挂“×××农资经营示范店”标牌,标牌样式按照市创建办公室统一格式制作。
(四)召开现场会(XX年11月中旬)
市创建办公室将选择创建工作开展得好的辖市或区,组织召开全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全市的创建水平。
(五)组织市级示范店申报(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
各辖市、区创建办公室组织本地的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申报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加强指导和督查,进一步提高示范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六)开展检查验收
市创建办公室对申报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拟命名的示范店在市级媒体公示一周,在无异议的基础上,下发文件确认为“农资经营示范店”,并报省局备案。
经认定命名的统一悬挂“市农资经营示范店”标牌。
(七)组织省级示范店申报
市创建办组织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申报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加强指导和督查,进一步提高市级示范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八)迎接省级考核
严格对照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创建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逐项落实,查遗补缺,全面迎接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的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是省工商局、省农委和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地工商、农业部门和放心消费创建办要密切协作,积极落实。
各地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制订详实的工作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各地要在3月底前将本辖区内的农资经营主体清册(表格附后)上报市创建办。
2、注重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在创建工作中,各地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办培训班、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标语、上门指导服务、媒体宣传等多形式、大范围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消费者和农资经营者了解开展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的意义、目的、方法和步骤,提高群众对开展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农资经营者积极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
对认定命名的示范店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升其信誉度和知名度,树立其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带动更多的农资经营者参与创建活动,促进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3、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创建标准。
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是为了充分发挥示范店的样板示范作用,为此,各地在创建工作中一
定要从严把关,严格标准,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的农资经营店评选出来,确保被命名示范店的质量,严禁搞平衡和照顾。
农资经营示范店非终身制,每两年复查一次,对日常监管和复查中有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虚假宣传、坑农害农等不诚信行为的,立即予以摘牌,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