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企业、居民生产生活方面拟办的实
事》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1.06
【实施日期】2012.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企
业、居民生产生活方面拟办的实事》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职能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企业、居民生产生活方面拟办的实事》经开发区第19次主任办公会、大兴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办实事工作,早计划、早研究、早启动,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兑现政府承诺。
特此通知。
二Ο一二年一月六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企业、居民生产生活方面拟办的实事
1、送电影、送演出、送讲座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完成放映电影150场;周末演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可持续发展情况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可持续发展情况王惠:新闻界的朋友下午好,非常高兴在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例行新闻发布上见到各位。
今天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主要向大家介绍一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情况。
我想各位在北京生活和工作,都了解北京有一个非常漂亮很现代的开发区,这个开发区座落在北京的南部亦庄,已经成立15年了。
这期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得怎么样,今后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很多记者都很关心.其中有一些记者朋友也跟随着我们去亦庄开发区参观和采访过,今天我们专门请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领导向各位介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情况。
王惠:首先我向各位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他们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赵昕昕先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合生先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局长袁立洪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的局长赵莉。
在这个新闻发布会之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请北京奥组委票务中心主任卢军主任向大家介绍有关北京奥运会第二阶段票务预售的有关情况.现在先请管委会主任赵昕昕先生向各位介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情况。
赵昕昕: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有一个机会向各位介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情况和未来的一些想法。
1991年8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筹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年10正式开工建设,1994年8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规划面积15。
8平方公里.200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扩区至40平方公里。
十五年来,在广大建设者的共同努力下,开发区由建设之初一片农田逐步发展成为一座初具规模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今天,在这片土地上,聚集了国内外2000余家企业,累计创造了5762亿元的产值。
成为首都新的经济增长集合北京市对外开放的追求窗口和标志。
赵昕昕:高新技术主导发展,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诺基亚、奔驰、拜耳、GE、博世、SMC、中芯国际等多家著名跨国公司在开发区投资建厂,其中世界500强企业58家投资了72个项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03•【字号】京技管〔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规定正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技管〔2020〕10号各相关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已经2020年第3次工委会议、第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2月3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部署,在切实加强防疫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开发区加强对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保障,制定以下措施,确保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增长。
一、全面防控疫情。
出台防控指导手册企业版,向区内企业定点发布,做好节后返工人员的防控工作。
与专业机构录制防疫课程,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指导。
依托融媒体方式,推广网上健康服务。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二、提供餐饮保障。
出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企业就餐防控指南》,开通蔬菜直通车等方式保障食品供应,鼓励电商、快递、外卖企业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责任单位:商务金融局)三、解决住宿困难。
结合企业需求,在保障企业返京人员返回居住地的基础上,协调两区八镇提供更多住房资源。
提前为企业开展人才公租房配租工作,为区内企业提供1000间蓝领公寓作为周转用房。
因复工需要租住约定酒店的,给予实际价格50%的住宿补贴。
(责任单位:开发建设局)四、便利员工出行。
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为企业办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
帮助企业定制通勤班车,优化公交线路。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京技管〔2020〕110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规定正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技管〔2020〕110号经开区各用人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管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30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人力资源建设,通过鼓励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缓解产业需求与人才教育供给结构性矛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企合作,指在经开区依法注册、纳税、入统的企业与国内“双一流”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大学、科研院所和省部级以上重点高职院校及社会事业局审核认可的国外院校(以下简称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第三条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可申请设立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人才基地)。
经认定的人才基地开展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校企合作项目,可享受经费支持。
第四条社会事业局负责人才基地的认定和日常管理以及资助经费的申请、受理审核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财政审计局负责资助经费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二章人才基地的申请和认定第五条申请人才基地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报企业应为与大专院校有良好合作基础的经开区主导产业企业。
(二)申报企业应具有完备的用工管理体系,在劳动关系、职业安全、人员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申报企业应与大专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开展下列一项或多项合作:1.开展科研项目合作。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京技管办[2011]12号【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12.15【实施日期】2011.12.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技管办〔2011〕12号)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在开发区工委、管委的领导下,开发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力争通过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在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营造欢庆、祥和的节日氛围。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符合“北京精神”新内涵,充分发挥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秩序管理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自行组织的看护作用,以规范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八个规定动作”为重点,以“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监管,单位自行看护,居民自觉遵守”为原则,力求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确保工业区禁放、生活区安全燃放,全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扶持专项为促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规定设立产业扶持和鼓励专项资金,依照引进为主、择优助强、突出重点的原则,扶持和鼓励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和作出贡献的企业。
支持方式:新引进的外资企业合同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人民币以上的,可按实际到位资本金3%的比例申请一次性资金扶持;新引进的世界500强或国内百强企业,行业排名前10位或享有国家名牌产品企业,可申请不高于企业支付年租金额度的资金扶持。
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为鼓励和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使各种生产要素向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集聚,依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的技术研发、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支持。
支持方式:对获得国家、北京市或中关村科技园区重点支持的技术研发项目,按1:1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通过开发区专家评审的技术研发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被认定为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专项为了优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环境,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面向国际市场的高端产业园区,根据中央和北京市的有关政策,结合开发区的实际,提出鼓励和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开发区创业和工作相关政策,支持方式:来开发区创办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的创业资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可获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度为以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年利率的50%,每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进入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5万元的课题经费资助。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22•【字号】京技管〔2020〕48号•【施行日期】202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规定正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技管〔2020〕48号各相关单位: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22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9〕22号)、《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京政发〔2019〕23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加快推动开发区(亦庄新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以下简称“四大主导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构筑首都“高精尖”产业主阵地与宜业宜居产业新城,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着眼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承接国家重大产业项目,大力实施四大主导产业“6688”计划,即达到“6千亿规模”、实现“6个一批”、实施“8大工程”、出台四项“8条政策”。
每年安排100亿元资金支持高精尖产业落地发展,到2022年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中心”。
二、达到“6千亿规模”四大主导产业总产值规模达到6000亿元,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两大产业分别达到2000亿元,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两大产业分别达到1000亿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8•【字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经开区各用人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管理办法》已经管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28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充分促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提升员工的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保障经开区发展过程中的人才供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开区每年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作为用人单位或员工职业能力提升补贴。
职业能力提升具体包括:(一)员工自我职业能力提升;(二)用人单位组织员工职业能力提升。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用人单位是指在经开区依法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的企业和社会团体、行业组织。
本办法所指员工是指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劳务派遣人员,且在申请职业能力提升补贴时仍在用人单位工作。
第四条职业能力提升补贴工作由社会事业局和财政审计局负责。
社会事业局负责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财政审计局负责补贴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员工与本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职业能力提升补贴。
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贴:员工与本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可申请职业能力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对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初级水平。
第六条员工与本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与本单位业务领域工作相关的国家承认学历或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可申请职业能力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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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8.14
【实施日期】2013.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意见
(2013年8月1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进一步加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工业用地管理,促进工业用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意见》提出的加快推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总要求,按照“积极推动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探索土地租赁、代建厂房、统一回购等方式,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具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加快开发区工业用地流转速度,提高工业用地投入产出水平,促进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开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转变工业用地供应方式
开发区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由按最高出让年限50年出让转变为缩短年限出让、代建厂房及实行直接租赁试点三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