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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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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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2017年第05期

一、背景和目的

(一)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背景

自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出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指示以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市领导多次听取、调研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并就垃圾分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市委书记蔡奇多次调研垃圾分类工作,并在今年2月15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垃圾分类专题会上指出“城市精细化管理从垃圾分类抓起”,要求市城市管理委研究起草《北京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明确提出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类别之一,推行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前,在北京等重点城市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吉宁在多次调研和讲话中强调,要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坚持垃圾分类管理和提高处理能力两手抓,积极支持中央单位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要抓紧推动。

北京市人大于今年3月至5月,组织开展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检查报告中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5月下旬,隋振江副市长要求,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同时,要充分吸纳人大检查报告和国务院26号文的要求,细化制定《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两份文件的制定相互呼应,明确了全市垃圾分类治理的工作思路和行动路线,为下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依据。

(二)强制分类工作背景

市委书记蔡奇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要推行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在十二届二次全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讲话精神时明确要求,要“制定垃圾分类具体落实方案,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进中央在京单位与部队大院、市属单位,形成党政机关带头落实的局面”。

今年5月,国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直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对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7月,第47次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要求,由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牵头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积极支持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做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形成党政机关带头落实的局面。隋振江副市长要求,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强制分类重点类别,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在年底前要有形象进度。

为做好全市的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市城市管理委与市政务服务办、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邀请住建部、国管局、中直机关管理局、军委后勤保障部等单位,多次召开强制分类协调会,就实施单位范围、分类方法、职责分工、过程管理、执法保障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建立了首批开展强制分类的161家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管理台账,梳理了具体任务,与9个相关区进行了工作对接,并于9月中旬召开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培训会;与市直机关工委、市环保局、市教委、市卫计委、市国资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召开市级公共机构强制分类工作推进会,明确了首批123家垃圾强制分类市级公共机构实施名单、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推进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北京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三)目的

《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突破难点,落实责任,建立互信,持之以恒,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明确了2017年至2020年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共57条。

(一)明确了垃圾分类工作行动目标

1.在党政机关强力推动垃圾强制分类

从中央党政机关、驻京部队、市级党政机关本级做起,率先垂范,将餐厨垃圾、再生资源、有害垃圾、其它垃圾等作为强制分类重点品类,严格落实强制分类标准。市、区、街各级部门要主动对接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参与范围,到2020年底,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和驻京部队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2017年,率先在134家中央在京单位、27家驻京部队、123家市级机关,以及3所高校、3家国有企业、3所医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2.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开展以街道和社区为单元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制定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验收标准,加强示范片区日常检查考核,推动各区落实垃圾分类制度覆盖目标,示范片区覆盖率2018年达到30%,2019年达到60%,2020年达到90%;示范片区优秀率2018年达到10%,2019年达到20%,2020年达到30%。东城区、西城区2019年在全市率先实现垃圾分类制度区域全覆盖。

2017年,每个区至少完成1个街道,其他街道至少完成1个社区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创建工作。

(二)明确了垃圾分类的工作重点与任务

1.垃圾分类减量效果与目标

实行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大类分流,强化干湿分开和资源回收,促进进厂垃圾减量,缓解垃圾焚烧和填埋处理设施运行压力。进入垃圾焚烧和填埋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处理量增长率逐年下降,力争在2018年底出现增速拐点并逐年下降,2018年控制在12%左右,2019年控制在8%左右,2020年控制在4%左右。

2.实行强化厨余垃圾分类管理

通过鼓励采用“大小桶”、“定时定点”、“不落地”、“上门收取”等模式,及时收集厨余垃圾,引导厨余垃圾分类投放。通过专业作业运输队伍向社区延伸,提高分类收集装备和管理水平,提升社区分类收集能力。建立“绿色车队”,强化行为传达。畅通公众监督渠道,严格执法和管理,坚决杜绝混装混运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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